第三章 德里达的思想阶段转变,历史性与肯定性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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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德里达的思想阶段转变,历史性与肯定性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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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德里达的研究者很少会不注意到德里达前后期思想的变化,即使思想内容变化不大,但其表达风格和主题的变化无疑是明显的。前期的德里达更注重语言学层面的解构,他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结构主义、现象学、索绪尔的语言学以及贯穿着海德格尔的存在本体论问题;后期则转向更具有现实性干预的法律与正义、宽恕与友爱、死刑与国际司法、死亡与礼物、动物保护、宗教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化等等,其主题之丰富复杂,超越了各个学科。以至于出现了虽不明朗但也可自成格局的解构主义法学、解构主义伦理学、解构主义政治学、解构主义神学等等学科分支。确实,德里达思想转向更具有现实性的一面,也更具有肯定性和建设性的面向,这使人们过去保留的解构主义的观念也遇到挑战,甚至后现代主义的基本命题也面临重新改写。因此,理解德里达(解构主义)思想中的那种肯定性内涵,那种更具建设性的品格无疑是更具积极意义的。

    今天的研究者已经倾向于把德里达的思想划分为更为具体的阶段。胡继华在《后现代语境中伦理文化的转向》这部见解独特的著作中,把德里达的思想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选出三部著作来标记这位欧洲文化浪子的运思方向。他认为,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论文字学》发表。

    这是质疑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阶段;第二阶段从1968年到《丧钟》(glas,1974)发表,这是德里达关注“文学行动”,为文学批评注入激素的阶段;第三阶段开始于1989年,以《法律的力量:论权威的神秘基础》为代表,转向对当代民主政治、对正义及马克思主义的关注。胡继华的划分无疑有其独到之处,且有理有据,可以自成一说。但划分为三个阶段还是有些困难,在其划分中,第二阶段显得相当勉强,且80年代上半期似乎处于空白,而且德里达关于宽恕等问题的论述也早于1989年。他在1987年,关于海德格尔的两本书《精神:海德格尔与问题》(del’esprit:heideggeretla

    question)和《心灵,他者的发现》(psyche,iionsdel’autre)应该也是一个重要标记,并且1987年发生的德曼事件和海德格尔旧话重提,都对德里达有强大的冲击。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德里达存在着前后期的转变,这两个时期以1987年划分为妥。前期的语言学解构,后期的伦理政治学面向,这样两个时期也较好把握和理解,它更加顾及德里达本人的思想和写作文本所表征的意义。因为1989年的划界似乎是以某个重大的政治事件来划界,但这样就忽略了德里达本人思想潜在的转变。外部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变化当然会影响到思想家的变化,但如果以此来类推的话,世界上所有的思想家都在1989年发生变化,或者说当代思想在1989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有的思想家都难逃这一变化所给定的历史命运,那这样的变化也没有更为实质的个体性的学术意义。实际上,德里达本人并不认同他的思想存在转折这种说法,在他看来,他自己的思想有着一以贯之的精神。

    2001年9月,德里达到中国访问讲学,这个中国人文学界期待了近10年的访问,虽然没有引起预期的轰动,但也激起了不小的反应。在三联《读书》编辑部、在北京大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厅,都可以说听者云集。

    没有狂热的场面,但有认真的聆听。德里达此番中国之行,显然是有备而来,他的话题扣紧了当前的全球化现实,无疑也在投石问路。不管是关于马克思的遗产问题,还是关于大学人文学科志业的价值建构问题,都显示了德里达考虑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作为一个长期致力于解构西方启蒙主义价值观的思想家,他此番中国之行却非常强调大学的人文精神建构,强调在全球化时代知识分子的功能作用,确实是出人意料,又发人深省。德里达已经年过古稀,白发如雪,却依旧精神烁,目光炯炯。在他深奥奇特的言说中,流宕着一种启示录式的灵气,似乎也有一种焦灼不安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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