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他感到凉凉的。
他没有灯她的答案,就吻了她,很用力地,很想占有的地。他的脸蹭到了她的泪水,就继续和她的舌头搅在一起,他听到了余蝶珍想要说话却说不出而发出的呜声,他不管不顾,一直吻她。
她的舌还真软啊,他不小心咬破了她的唇,血腥味蔓延开来,他舔着那个破了的地方,余蝶珍的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他依旧不顾,他甚至冒出了一个想法,就是把过去缺少的吻她的日子一次性补回来。
余蝶珍闭着眼,想用听觉来感受身边的事情,可是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停止了一般,她听不见任何声音,连鸟的声音都听不到,她唯一感受到的,只有他吻的触感。
世界仿佛只剩下面前的他。
“还有我愿意给你未来的。”她脑海里不断徘徊着这句话,忽而转回那个要下雪的冬天,想要回家的她被他跟着,他手里是她的行李箱,所以她不能逃跑,那个时候的他也是不说任何话,就把她抱在怀里亲吻,如今这个比那时候那个还要强势,她还想到了那时候自己真的是疯了,买了很多酒,也喝了很多酒,郑哲希也跟着自己喝了很多酒,她晕晕乎乎的,房间很暖,郑哲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又吻在一起,最后她和他一起尚了床,再之后,就是一个疯狂的夜晚,那是第一次,那时候她觉得会是最后一次,没想到,郑哲希又一次掌握了她的生命。
他终于松开了她的唇,他看着她,喘着气,余蝶珍问:“你爱我吗?”
“我爱。”他说,“我说过很多次了,我爱。每一次,每一次对你说的我爱你,都是真的,我从来没有变过。”
“你变了,这么多年,没有人会不变。”余蝶珍说,“你变得越来越好,我却,无法跟得上你的脚步,你知道吗,我已经被你的食言伤过一次,应该说,我被海誓山盟狠狠地伤过,你让我怎么再去相信你?我好害怕我充满希望的人又一次毁掉我的希望。有时候回想起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真希望那个时候好好的学习不去在意一直都走在我前面的你。”
“你是这样想的吗?”郑哲希说,他的心在抽痛,痛得无法呼吸,“可是你有想过我吗,因为自己所做错的,我做了那么多的弥补,你都看不见吗?”
“也许吧,我一直沉浸在过去的恨意之中,从未抬头。”
郑哲希心痛不已,“那我重新弥补,现在你再来看看我好吗?无论多久,我一定要让你看到。”
“我等不了了。”余蝶珍说,“我已经25岁了,我的爸爸妈妈等着我结婚,等着我给他们生一个孩子抱一抱,我等不起了。”
“那就不等了,无论如何,我都要娶你,哪怕是强娶,我也要娶你。”
余蝶珍还是摇摇头。
“我不管你!”郑哲希闹脾气了,在她眼里就像一个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玩具的孩子。
“尽管试试看,看你什么时候,再一次来到我的心吧。”余蝶珍捏了捏他的手,那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了,谁说他没有变?以前他的手,哪有现在那么有安全感的厚度,以前他的手也仅仅是空有修长,又长又瘦的。
郑哲希充满了奋斗的意志,对着余蝶珍点点头,伸出手,用手指摸了摸她的唇,余蝶珍一惊,郑哲希说道:“出血了,是不是很疼?”
余蝶珍愣了愣,虽然没有露出在表情之外,可是,从他手指传来的温柔,全部都来到了她的心里,暖暖的,令她很安心。
安心,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她最需要的东西。
那个晚上郑哲希还是出了厅里睡觉,余蝶珍知道可能会有老鼠,辗转反侧,最后还是让郑哲希在房间的地上睡,很凉,她趴在床上看着睡在地上的他,她发现自己越看越精神,可是郑哲希似乎已经熟睡,她还听到他轻微的鼾声在蛐蛐鸣叫的声音里若隐若现,她看着他,不知道看了多久,她就睡着了。
早上她醒来,看见郑哲希就睡在自己身边,没有互相抱着,他背对着她,睡在床边,似乎感觉到余蝶珍在动,他转过身,带着一些起床声:“昨晚地太硬了,我就爬上来啦,在下面睡背会痛得开不了车啊。”
余蝶珍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如果是以前,我一定把你踹下去。”
“以前我都在外面和老鼠一起共眠,第二天背疼到不得了,幸好最后那一天你对我还是好的,让我睡了床。”
“其实我那天晚上就知道你的感受了。”余蝶珍松开他的脸,“那天晚上耳边就是窸窸窣窣的老鼠爬声,我过了好久才有睡意,又害怕会有老鼠过来吓我,所以都不敢睡觉,感觉好像还会有蟑螂蚂蚁什么的,其实那天晚上多想拍门进去床上,可是你在发烧,我不敢打扰你。
“那天晚上我没有关房间门,我以为你会害怕得跑进来,可是你真大胆啊。”郑哲希笑了,坐起身,头发被压到有些地方翘了起来,余蝶珍很想给他拨一拨,可是还是没有伸出手,她不知道该是喜还是忧。
“下午就回去吧。”郑哲希说,挠挠头,看到梳妆台的镜子,倒映着他和余蝶珍,他多想得到一片安静的地方,只有他们二人,不用数着时间流逝,随心随意就好了,饿就吃困就睡,他苦苦盼了那么多年,奋斗了那么多年,却给自己最爱的那个女人造成了伤害,造成了深深的误会,他恐惧自己会和凌少杰一样,多年辛苦最终化为尘土,葬在荒野。
“嗯。”余蝶珍有些失望,这个小村带给她的欢乐随着这的人的离去而离去,无论她走过多少的老屋小道,也感受不到年少时候和凌少杰一起被他送着回家,牵着过荷花池的那种快乐。
郑哲希心里塞了很多话,可是余蝶珍是不能理解的。
他一个从小在城市里生活衣食无忧的孩子,看完她的日记之后,会是那么的羡慕他们的生活。
同时也觉得那么可笑,凌少杰拼死拼活想要离开的村,却是他向往的天堂。
“如果他没有死,现在我应该也不会在这里的。”余蝶珍看着镜子里的他,他看着镜子里的余蝶珍,“我应该和他度蜜月,然后为孩子的未来做打算,然后打算要孩子的我会戒掉很多不好的习惯,半年后我会怀孕,十月怀胎我会生下孩子。这是多好的一个计划不是吗?操控人生的永远不是自己,是我们看不见的神明,对于死亡,我们都无能为力。”
“是啊,对于死亡,都无能为力。”郑哲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比父亲哭得还要厉害,比姑姑哭得还要厉害,只有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不够成熟,自己不够成功,成绩优秀,却对于母亲的死无能为力。
人生被死亡破坏得残缺不全,却从来都是无能为力。
“你说,你妈妈已经死了是吧?”余蝶珍坐到他身边,看着镜子里他的表情,“所以,你能感受我失去外婆,失去凌少杰的痛的吧?”
郑哲希点点头,她外婆是病死,凌少杰是车祸,而他的妈妈却是他最不能想象的自杀。
“我妈妈,还真是够傲的。”
“我见过你妈妈,好多次了,第一次是在初中毕业搬行李的时候,我在车上看见你们了,你们一家人看起来挺好,你妈妈很干练呀,一定是个很努力很坚持的人。”
“干练……词语用得真好,”他笑起来。
“那时候还在想,如果嫁到了你们家,我和她的关系会怎么样呢。”余蝶珍说着,为自己年少可笑的想法笑了起来。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5
“你这么乖,这么听话,有那么孝顺,如果我妈妈没有死,如果我不一时意气用事,你可能已经在恋爱长跑了,我的家人,一定会喜欢你的。”郑哲希想着想着,就笑着起来,他以为余蝶珍这样现实的人不会去幻想未来,可是她说出来的,和他心里想的,都不约而同。
余蝶珍轻轻地从后面抱住了他,把头贴在他的背上,心脏的跳动传入她的耳朵,她感到安心,无论几次,似乎只要他在身边,她就觉得安心。
她想起来凌少杰和乔爱雯发生的那件事,比起那件事她更愿意原谅郑哲希和尹佳珏,当她看见方铭跑来,当她听到方铭所说的话,当她真的看见方铭所说的那个录像碟,她的整个世界都崩溃了,即使她假装得如此镇定,即使她不断劝自己要去宽容大量,可是之后,无论她怎么地去安慰自己,也只能爱到七分。
“你和尹佳珏的故事,我想听一听。”她害怕自己对她一无所知,就像对苏婉一无所知一样,她不希望他瞒着她,瞒着那些还存留的感情。
“我说过了,她只是利用我,我也只是配合她,她真正喜欢的人并不是我。”郑哲希无奈地叹气,“这会被你误会一辈子的,我连亲也没有亲过她。”
“真的?”余蝶珍努力去听他心脏的律动,希望听到他不是在说谎,可是那颗心脏的速率没有增加,也没有减慢,她觉得那就是他的心最好的答复,至少证明了,他并没有在说谎。
“我绝不会对你说谎。”郑哲希说。
“但我不会和你在一起。”余蝶珍说。
郑哲希听罢,苦笑道:“你还是想说,你的学业要紧,你不想耽误学习,要我等到高中毕业?”
“那倒不会。”她把下巴抵在他的颈窝,他有些痒,“冬天吧,我想冬天再想这件事情,目前我需要忙的事情有很多,你知道的吧,我根本空不出来时间,有时候挺羡慕秀贤的,她自由,可是却不愿意找个好人家嫁了。我们估计就是相反的存在。”
“那我等你,只要你有时间,我就有时间,我不会在你之前死的。”郑哲希说。
他想在她之后死,他见不得她为别人的死的时候那种悲伤至极几乎昏厥,他宁愿自己伤心欲绝,也不愿她痛苦。
他心疼她,想让她活得好好的。
“那,谢谢你等我了。”余蝶珍笑了。
郑哲希也微微弯起了嘴角。
他觉得自己好久好久,都没有看过真正笑起来的她。
她笑起来的时候,真美啊。
“以后你不要再来了。”乔爱雯站在门前用手抵住门,她的左脸红肿着,右手拿着冰毛巾藏在身后,方铭顶住门,想要进来,看到乔爱雯的左脸,质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那个王八蛋……”
“你别来了!”她没让他说下去,“我让他们打得还多吗?本来还好好的,因为有人和他说你经常出入这里,他就对我发脾气,你不是要我好好活下去吗?为什么来打扰我本来的生活?方铭,我求求你滚好吗?我真的不想再看到你,你会破坏了我这些年来的所有努力的!”她快哭了,她真的想好好活下去,那个男人已经答应了她会和他老婆离婚,只要一离婚,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他身边,她完全不爱他,可为了生活她无可奈何,无论是什么,都不能拯救她。
方铭看见她这样,更加偏激:“我说了,别和他在一起,你明明不爱他,他明明配不上你!你为什么那么傻?啊?跟我走不行吗?只要跟我走,你就会好了。”
“你满足不了我的,我就算离开了他,我也不能和你在一起,我配不上你知道吗?方铭,我已经走了那么远了,我停不下来了你知道吗?我就像是一个戏子,锣声一响,就必须演下去,停不下来的……”
“戏总有演完的那一天,乔爱雯,你离开他,你只要等一等,再等一等,我会努力让你过上你想要的那种生活的。”方铭闯进房里,乔爱雯向后推了一步,方铭拉过她,抢过她手里的毛巾,敷在她左脸上,“好好过的意思是希望你不要再这样伤害自己。”
乔爱雯摇摇头,方铭把她抱在怀里,乔爱雯伏在他肩上哭,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凌少杰抛弃了她,她就觉得自己一定要靠自己走下去,可偏偏方铭闯进她的生活,第一次相见是因为她和教授的吵闹,第二次相见是他厚颜无耻地和自己一起回到这个城,她知道他喜欢自己,也曾利用他给余蝶珍放消息,无论她怎样对他坏,他都丝毫不介意。
“乔爱雯,你不要那么傻,他怎么可能爱你?他不过贪图你的年轻!他也有四十多岁了吧?就算他离了婚,你觉得你就会幸福吗?等你人老珠黄,他也一样会包二奶,你也会像他现在的老婆一样被他的谎言蒙蔽,最后得到的只能是一张纸!”
乔爱雯哭得更大声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方铭的确说到让她动过心,可是那个老男人那边,她该怎么解释呢?
她摸到自己的脸,已经肿得不像样了,下手可真狠啊,为什么每一个她想要攀附的男人都对他下手那么狠呢?因为她从来没有重要过吧,她只是他们的玩物,他们只是贪图她的年轻。
想起了余蝶珍给自己的那一巴掌,也许是余蝶珍还残留着恻隐之心,没有真的下手,她应该把她打醒才对的。
命运为什么对她那么残忍,她年少时的努力,十年寒窗苦读,根本毫无用处,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要找到社会里的光明,可是她已经瞎了,心已经瞎了,她像一个瞎子一样行走在这条路上,停不下来了,方铭就像是闯进她监狱里的一丝光明,带给她暖意,带给她希望,她多希望就这样紧紧地抓住那一丝光,让他做自己的导盲犬,安全地走下去,可是如果越狱不成,她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那么怯弱,因为本来就是一个懦夫。
“乔爱雯!”门前的声音让她收到了惊吓,这才看见,那个老男人此时就站在门口,而方铭并没有打算松开她的意思,她慌了,想要推开他,方铭看着她的眼睛,她知道他想要干什么,方铭想要替自己把她不敢做的事情做出来。
“臭三八,你真不要脸啊,吃着我的钱来养小白脸!”那个老男人气疯了,作势要去桌上拿东西砸他们,方铭大声说:“我是爱雯的青梅竹马,我这次来是要把她带走。”
“要走?没门!乔爱雯吃了我那么多钱,我起码也要拿回本!我告诉你,我要把她带到酒吧去做小姐,把我给她的那些钱全部还回来!”老男人恶毒地看着乔爱雯,乔爱雯听到脸色铁青,她从来没想过,那个老男人只是把她当小姐。
“你不过是想要分手费?我给你就是了!”方铭也以为那个老男人宠她,听到这句话,他气不打一处来,也不顾自己说出了什么,他只想让她自由,跟在自己身边好好地活着。
“乔爱雯,你说,我在你身上投入了多少钱?嗯?你告诉他,让他还给我。”老男人不怀好意地一笑,乔爱雯抿住嘴,低下头。
要说真的去还,方铭是不能帮她还上的。
“方铭,你还是走吧。”她挣开他,然后看着老男人,“我不走,我留下来,行了吗?”
老男人满意地点点头。
方铭瞪着乔爱雯,他紧握住她的手臂,害怕她离开自己,他不希望因为自己,乔爱雯少了自己的自由,他不想要乔爱雯的自由来换自己无能犯下的过错。
“我还,我贷款都要还,乔爱雯,你告诉我,多少钱?我卖肾我都还!”
乔爱雯哭了起来,“方铭你走吧,你不要对我那么好,我不值得啊!我说了,我停不下来,你还不起的!”
方铭面对抽泣的乔爱雯没辙,他慌了,特别是看见老男人的洋洋得意,他很生气,他跑到桌边,迅速拿起遥控器,向老男人砸去,老男人一惊,朝他脸上就是一拳,他们扭打在一起,方铭年轻力壮,把他按倒在地,用尽力气去揍他,乔爱雯尖叫地叫他们别打了,他们撞开了门,乔爱雯看到,门外是最近来跟她实习的翻译。
那个翻译对乔爱雯一笑,她全身都感到不安。
原来,告诉老男人方铭最近出出入入别墅的人,是她。
她想利用这件事上位。
乔爱雯知道了真相,她拉住方铭,让他停下,对老男人说:“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你会为我离婚,因为在我之前,肯定还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女孩子,你至今没有给她们一个家的原因,就是你怕老婆。”
老男人一惊,乔爱雯接着说:“最多我告诉你老婆我们的事情,我们同归于尽。”她脱下自己身上的裙子,扔到他脸上,方铭脱下自己的外套给乔爱雯,他在乔爱雯眼里看到自由的渴望,他拉住乔爱雯,十指相扣,跑离了别墅区。
十里红妆 待长发及腰 1
余蝶珍离开前,又上了一趟草坡。
她在前坡摘了很多那些夏天才能看见的花,她叫不出名字,有点像雏菊,她把花好好的用一条干草绑了起来,打了一个结。她沿着昨日那条路来到他的坟前,蹲下,把花放在那儿,她说:“凌少杰,这样你的身上就还是我最喜欢的青草香了。”
一阵风吹过来,杂草发出沙沙的声音,掠过她的脖颈,汗水蒸发,留下阵阵凉意,她托腮,看着那个坟头,里面就是凌少杰的骨灰,凌少杰唯一留在这个世上的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她想把他带走,她曾经这样想过,她想用他留在咖啡馆的钱给他在公墓买一块地,立一块体面一点的碑,刻上他的生平,可她觉得,这个地方最适合他不过了。
周遭都是年少时候熟悉的地方,都是属于他的味道,在这里,是最安逸的。
“如果真的要铲平这个山坡,我就带你走,好吗?”余蝶珍说,“在这里能过多久就过多久吧,你要知道,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地方,你也要像以前那样去喜欢这里,虽然因为生在这里而导致的贫穷让你受尽了苦难,但是,一切都会好的不是吗?”
她真心希望凌少杰能听见,然后能抛弃对铜臭味的渴望。
苏婉会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苏婉也向往着摆脱父母所给的财产自己努力吧。
从白手起家到腰缠万贯,所有的父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过上那些白手起家的生活,因此苏婉才会被父母看得如此之紧,她和凌少杰生活过,因此比余蝶珍更懂凌少杰吧。
也好。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余蝶珍的脑海里浮现出梁静茹的这首歌,她忽而就笑了,“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还能感受,他的白t-shirt上淡淡的绿色青草汁,还能感受,白衣少年的温暖美好。
还能那么清晰地回忆起,凌少杰牵着她过荷花池的时候,手心的温度。
足够了。
江秀贤惊讶地看着余蝶珍递给自己一叠钱,她虽然外表平静不屑,其实内心早就风起云涌了。
“这是我住院开始到现在你的工资,我不知道怎么发工资也没有记诊所这边的帐,所以就随便了,应该有一千块,我总不能让你白看店白干活啊。”余蝶珍无奈地说,她只顾着咖啡馆那边的事情了,诊所因为自己不在而被冷落下来,江秀贤帮她看店,实在是她无能为力的事情她才会打电话给余蝶珍叫她赶紧过来这边,余蝶珍光是两头跑就累得要命,还要在咖啡馆记一大笔的帐,还要做预算,她想不到凌少杰平日看起来那么轻松,实际却如此累人,他陪自己去选婚纱游玩的那些日子落下来的任务,他都是趁自己熟睡了才熬夜补上的。
“明明是老板,却比谁都忙!”余蝶珍忍不住抱怨,江秀贤把钱抱在怀里,她看到钱的那一瞬间就很想去旅行,可是听到余蝶珍的抱怨,她又不忍心离开。
在自我与朋友之间,她选择了朋友。
她打算中午就把钱存了,存多一点,再去旅行,因为这个时刻,最累的都是余蝶珍。
“秀贤,有了钱你就会继续旅行吧?”余蝶珍说,“做你想做的,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啊。”
江秀贤摇摇头,“其实我还在犹豫去哪里呢,不急,除非你想赶我走。”
“当然不会赶你走。”余蝶珍笑起来,“你要一直留在我身边,除非你嫁人了,嫁人了我才放走你。”
“嫁了人我也不走,我不留存款做嫁妆,我要把你当嫁妆。”江秀贤也笑起来。
有一个人推开门进了来,一身笔挺的西装,他大步走到余蝶珍面前,江秀贤看见他之后皱起了眉,瞪着他,余蝶珍看见他也诧异了一下,林喆站在江秀贤身边,对余蝶珍说:“余蝶珍,你现在还是单身吗?”
余蝶珍一愣,点点头,江秀贤质问他:“你不是还和你那个名媛小女朋友好着嘛?怎么来问三问四的?”因为林喆上一年追余蝶珍追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就没有坚持和一个小名媛谈起恋爱来,江秀贤看了就讨厌他,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初中同学未来会是这个样子的,为了追名逐利而去和小名媛攀关系,那小名媛也太天真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男人是想利用她,还有她家的钱,江秀贤不喜欢这样的人接近自己的生活,这次来找余蝶珍,准没有好事情。
“那太好了,愿意做我女朋友吗?”林喆笑着说,舒了一口气。
“你又想做什么?”余蝶珍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听说过他和小名媛的事情,但是没听说他和小名媛分手了。
“其实,到最后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你的,郑哲希追不到你是不是?换我行不行?听说他回来了,你还是没有和他在一起,所以……我能试一试吗?给我一个机会。”
余蝶珍尴尬地对他笑着,没有说话,江秀贤已经按耐不住了,对他大吼大叫:“你乱说些什么东西?余蝶珍可不会看上你,”她上下打量林喆,“虽然你做上了经理,可是就你这性子,会喜欢你才怪。”
“秀贤。”她喊了一声江秀贤,想要她不要说得太过分,随即对林喆说:“林喆,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林喆走到她身边拉起她的手,说:“当然知道。”
余蝶珍忽然想起了郑哲希,她还想起了自己曾经躺在床上说绝不会和郑哲希在一起,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又不想那么轻易就和郑哲希和好,林喆见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笑着说道:“我等你回复,ok?”他说,“明天之前给我回复吧!”
余蝶珍看了江秀贤一眼,江秀贤狠狠地瞪着他,却又插不上话,林喆走后,她才对余蝶珍说:“你干嘛不当场就拒绝他?难不成这还需要考虑?瞎子才看得上他,那身西装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名媛送的,他想要当入赘女婿啊。”
余蝶珍听罢,皱起了眉:“他竟然这样?”
“你不知道?”江秀贤惊叫起来,忽然想起余蝶珍出了车祸,还躺了那么久,住院了那么久,不知道是必然的,况且她和林喆也没有交集,反倒是江秀贤才和他有交集,江秀贤的一个大学室友是他公司的设计顾问,那个顾问被林喆骚扰过,所以时不时来和江秀贤抱怨林喆。
“我今晚发条短信给他拒绝他吧。”余蝶珍说,拿起面前的本子,上面是下个月的预算,有些艰苦,交租的钱似乎也只是刚刚好,这样下去根本赚不了钱,也许还可能赔本,“日子真是越过越辛苦了。”
江秀贤夺过她手里的本子,说道:“我觉得干脆就改成宠物美容院,那些我都能干,医疗那些我就不行了,如果是美容院,我还可以通过我的大学同学找一些专业的来干,毕竟一起总比一个人好。”
“但是……如果改成美容院,那得多花多少买美容道具?还有改装店面的事情,最主要是,你那几个关系过来的员工,赚的钱不能支持她们能吃饭一个月的工资啊。”
“好像……也对。”江秀贤失望地说,她一直没有办法帮余蝶珍料理好这个宠物诊所的事情,自己的建议又被余蝶珍推翻,她真的愁到头痛了。
“先过这个月吧,我们再想想。”余蝶珍撑着脸,叹了口气,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要回咖啡馆。
林喆走出余蝶珍的宠物诊所之后快笑出声来。
他林喆,从初中认识郑哲希开始,就活在他的阴影下,无论是打球,还是学习,他还记得,在高中毕业的那次去海南的旅行上,他对大家供认他和余蝶珍的关系,随后还损了一下自己,那时候的他就觉得这场朋友是做不成了,郑哲希一开始就知道他喜欢余蝶珍,却一直都在公开追她,他却没有勇气告诉过余蝶珍,他喜欢她,所以,郑哲希就如此捷足先登了。
他听闻郑哲希至今没有追上余蝶珍,如今总算是有机会了,先前郑哲希回来了,他又想要工作比较顺利,便去和那个在聚会上认识的小名媛的搭讪,有了她之后,工作都十分顺利,可如今小名媛要和他结婚,他不爱她,也不想误终身,所以,他还是回头找回了余蝶珍。
现在看起来,余蝶珍和郑哲希闹翻了,也没有他们在一起的消息,余蝶珍也不小了,家里一定会催婚的,所以他看中了这一点,决定继续追她。
余蝶珍当年在他眼里,就像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的沈佳宜,虽然沉默,但是有很多人喜欢她,他对郑哲希的不仗义怀恨在心,一直到现在,只要他想起来,都要咬牙切齿。
这是他最后一个机会了,他想。
他一定要狠狠地报复郑哲希。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2
江秀贤不想余蝶珍被林喆蛊惑,她咬咬牙,还是打了那个她认为很糟糕的人的手机,告诉林喆的事情,还有林喆来找余蝶珍的事情,她语气就像是在下命令,她命令郑哲希,一定一定不要让林喆那个人渣靠近余蝶珍,不然她就和郑哲希绝交。
郑哲希听到江秀贤说的林喆的“故事”半信半疑,但是听到和余蝶珍有关,他就有些恼怒了,如果江秀贤说的全是真的,那么余蝶珍有什么可以给他利用的呢?他想不明白,林喆以前还是很仗义的,很喜欢篮球,还说过什么nba球星,但是上大学之后就很少交集,所以他最近一次知道他在这个城市,也是一年前,他知道林喆追余蝶珍,他很惊讶他还不死心,就像自己一样,还不死心,就像一个情种。
“我去找余蝶珍谈谈。”他说,江秀贤生气道:“你也不是个好东西,要不是余蝶珍和你看起来现在关系还不错,我不会找你的。”
“知道啦,知道啦。”郑哲希不知道为什么江秀贤还那么生自己的气,也许是因为在医院守夜的那个时候他把凌少杰死了的消息告诉了余蝶珍,余蝶珍的心里濒临崩溃,她太过关心余蝶珍,才会生他的气,他知道她们两个人从认识之后就形影不离,倒给他接近余蝶珍造成了阻碍,有时候江秀贤也会调侃他们调侃得正好合他心意,她对余蝶珍真的很好,连酒也为余蝶珍挡去,她们的关系也令他羡慕,如果江秀贤是个男的,他就多了一个永远战不胜的死敌,而自己永远是败者。
他立即收拾好台面,脱下白大褂挂在衣架上,离开中医院。
他打电话给余蝶珍,想约她出来吃饭,她是自主营业,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有时候觉得不想吃饭就不吃饭了,他受她父母的嘱托,要好好照顾她,虽然余蝶珍的父母只是让他在余蝶珍住院期间照顾她,但是他自己延长了时间,所以他在监督她吃饭的事情。
余蝶珍没有接他电话,他打了很多次,依旧没人接听,他立即去停车场取车,驱车到她的诊所前,她不在,是江秀贤看着店,她说余蝶珍应该在咖啡馆,郑哲希又去了咖啡馆,里面的人气很高,特别是余蝶珍又推陈出新推出盆栽咖啡,就是咖啡加上沙冰,加上奶,再加上薄荷叶子,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在模仿盆栽奶昔,但是也是很喜欢在炎炎夏日来这里享受空调,享受吃冰的清凉感觉。余蝶珍其实是个好的继承者,因为她没有改过这里的风格,也不会因为不会而不去询问那些有经验的员工,她对员工很好,员工自然会为她效力,况且当初凌少杰挑选员工的时候就选了一些高素质的姑娘,余蝶珍的麻烦又少了一个。
余蝶珍在办公室里睡着了。
他闯进去的时候就惊醒了她,余蝶珍揉揉眼睛,看见郑哲希,问他他来干嘛,郑哲希关上门,走到她面前的椅子上坐下,余蝶珍的椅子很大,就好像一个老板招新一样,只是面前的老板太纤瘦了,扛不住那么大的担子才会累得睡着。
“林喆是不是找了你?”郑哲希问道。
“……啊。”余蝶珍还在揉眼睛,“是来找我了,怎么了?”
郑哲希对她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不满,他道:“难不成你看上他了?”他是故意挖苦余蝶珍的,他对每一件事都很认真,他不希望被余蝶珍当傻子。
“胡说个什么劲儿!”余蝶珍叫嚷起来,怒瞪郑哲希,“我没答应他!”
随后她反应过来,质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江秀贤告诉你的?”
郑哲希没有理会她的这个问题,说道:“林喆的话你想都别想,知不知道?”
余蝶珍不满地说:“你是我的谁?凭什么管着我?我只是在想如果他愿意为了我而变得不一样,那我就应该去试一试。”
“试一试?林喆他不适合你,他一点也不适合!所以我才……”
“你才什么?”余蝶珍对他的欲言又止很感兴趣,看着他的眼睛,郑哲希的眼睛有些躲闪,她靠近桌子,用手撑着脸,对他不怀好意地笑,郑哲希一声谈叹气,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有关于林喆和自己的事情,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初中的时候,他们一伙人常常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时候太过开心激动打了很久,他还因此晚修迟到过。他们那一群人都太过了解彼此,所以一个眼神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当然清楚,那时候的林喆有多喜欢余蝶珍,但是当时他的喜欢不比他少,他就一直利用自己的优势而不让林喆接近余蝶珍,因此,余蝶珍的眼里,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