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久。余蝶珍皱眉,说道,那时候我还没有和你在一起吧。”
郑哲希干笑,那个时候他对orange说余蝶珍是他的女朋友,只不过是满足一下自己的私心罢了,他一直盼望有名分的那一天的到来,余蝶珍真的给了他机会,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忘不了海南岛的那个日子,时常在梦里出现让他开心,醒来后又是长久的难过。
原来生过死过,深爱也是不会变的。
余蝶珍拿起那些还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问道:为什么没有寄完它?”
郑哲希答道:好像是高三刚开始的那个八月她说她家那边有台风把她家吹走了,她住到内陆的叔叔家,所以就不能寄明信片了,对了,她父母都死于海难,她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所以没有那个房子,她就没有家了吧。”
她最后怎样了?”
我不知道了,她的e-mail一直没有反应,发给她的也没有回复,估计是她忘记了吧,因为高三到了她还颠沛流离着。郑哲希挺失落的,因为他和余蝶珍去海南岛已经是一年后,他不知道orange曾经住在哪里,但是他也有暗暗期盼遇见orange,真真正正的把余蝶珍带给她看,然而说被台风袭击之后的地方,一切都是平静的,像大海深处一样很少波澜,少了她之后我以为我只要有你我就不会孤单,可惜我们就分手了。”
余蝶珍看着郑哲希,他一直都有在强调那时候他们分手的可惜,那天回到诊所之后,江秀贤把郑哲希那时候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包括郑哲希的妈妈在那时候死了,余蝶珍误会了他,冲动是魔鬼什么的,还有郑哲希和江秀贤的微信记录,她全部都看了,才决定接受他的一片好心好意。
她一张一张地看郑哲希印出来的那些她的明信片,都是她,都是很稚嫩的她,她看到那条江秀贤送她的裙子,现在在哪里她也不知道了,她好久好久没有回家,没有打开自己的旧衣柜,或许说她好久好久,没有打开过她尘封的那些过去的回忆,那些明信片像是钥匙,将生锈的铁锁打开,让回忆全部涌了出来。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1
在明信片掩盖的下面,她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她再一次的生气了,那是她的日记本,那本被郑哲希偷看过的日记本,她一度扔掉的日记本,初三毕业的暑假,在小山村的荷花池上,她就想扔下水去,可是郑哲希保住了它。
“它怎么还在!”她怒视郑哲希,这本日记本曾让她面红耳赤,让她最初对凌少杰的思念被郑哲希知晓,也让那么聪明的郑哲希明白她的习性,每一次的温柔都命中她的心底,她才会慢慢地爱上他。
日记本有些旧了,就像是翻看过很多次一样,余蝶珍咬住唇,那种被人窥探内心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她不愿,因为她太骄傲了,骄傲得想让自己完全封闭,心里想的也不愿被人看见,更何况那时候的她那么软弱,所有坚强的外表都是她的伪装,偏偏被郑哲希窥视,就那样侵入她的内心。
“我希望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因为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郑哲希拿出来,随手翻了几页,“其实我挺内疚的,因为我看过之后你就再也没有写过日记,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更不能记下每一天发生的事情了,也许吧,你认为憋在心里更好,毕竟没有人可以真正地窥探人心。”
余蝶珍这一次没有抢过日记本扔掉它,是郑哲希把它递给余蝶珍,余蝶珍本来不想拿,硬是给郑哲希扔到怀中,他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想拿走就拿走吧,保护它不是我的责任,但是它的去向是你的权利。”
余蝶珍把日记本放进装明信片的箱子里,说:“可是这么多年了它都跟着你,它早属于你的了,就像那时候的我的心里的想法一样。”
“如果没有它,你恐怕一辈子也走不进我的心吧。”余蝶珍用明信片和信把日记本埋起来。过去的回忆终究是不敢抛弃的,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忘记呢,恐怕除了死亡,就没有可以忘记的方法了。
那么说,凌少杰已经将过去的记忆全部忘记了。
余蝶珍忽然很羡慕他,死亡,是唯一可以对任何事都可以不闻不问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忘记过去所有事的方法。
可是她已经没有刚刚醒来的时候那种绝望的勇气去死亡,比起凌少杰,她对这个世上的牵挂太多,而凌少杰恐怕只有他真的爱过的苏婉吧。
真的爱过,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也没有利益的驱使,也没有害怕寂寞与对未来的恐惧,看得出来,他对苏婉还是耿耿于怀,听到她的死讯的那一刻,他一定是想追随她而去的。
余蝶珍曾经这样想过,却没有胆敢与凌少杰说,那时候婚期将近,没有人愿意因为一场旧爱而破坏准备好的一切。余蝶珍爱凌少杰,也仅仅因为年少时期对他的眷恋罢了,她从他那里得到的快乐与幸福她也会像那些眷恋一样因为他的死去而埋藏在心里永远不挖出来。
再怎么熟悉的长久,也敌不过在困难的时候朝夕相伴的短暂。
所以,余蝶珍凌少杰爱苏婉,多于爱她,可能凌少杰对于自己,也是因为年少的羁绊,她甚至想成是造成她溺水在荷花池的一种愧疚。
他们终究不能在一起,她的大难不死并没有换来后福。
“如果没有你。”
她记得,那是在日记本上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郑哲希和她一起把东西重新封好,他搬起来准备离开,忽然看见床边的桌上有一本书,他愣了愣,发现封面是那么熟悉,问道:“那本书是你的吗?”
“哪本。”余蝶珍问道。
“就是那本。”郑哲希双手抱着箱子,只能用眼神示意位置,余蝶珍随着他的眼神看到了“书”的位置,那本书叫做纳兰容若,余蝶珍之前在郑哲希的公寓的时候偷偷进入了他的房间,在他的书柜里偷来的一本书,因为那本书的封面和其它医术比起来太过显眼,而里面正好写有郑哲希曾经写给余蝶珍的一句话,所以她拿走了。
因为事情过得太久,她也忘记藏起来了,上一次她在收拾凌少杰遗物的时候郑哲希来帮忙,所以他也没在意,可是这次他看见了。
“太好了。”郑哲希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尹佳珏喜欢这本书就偷偷地拿走了,还想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这里的话,就放心多了。”
“这本书……很重要吗?”余蝶珍问。
郑哲希点点头,没有说原因,抱着两个大箱子离开,原因恐怕他不说,余蝶珍也是明白的。
谨献给他最爱的女孩呢。
余蝶珍跟着他下去关上了铁门,回来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书。
可能吧,郑哲希也像纳兰性德一样,在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余蝶珍将书盖在脸上,是一股很陈旧的书的味道。
初见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呢?在凌少杰眼里,在郑哲希眼里。
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余蝶珍决定回一趟外婆的旧居。
初三之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去,因为那时候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如此相衬,相衬得她都无法接近,即使凌少杰说他并不爱乔爱雯,只是无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说还记挂着她,还是那么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无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她原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只是她暂时的家,暂时得比较长时间罢了。
外婆的坟墓并不在那里,而是迁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园收留他,他的身边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没有在那个小山村里,而是在外公的身边。余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欢那个用水泥砌成的墓园,可是她内心还是感觉得到外婆和外公都应该葬身于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续生命。
那个小山村就这样于余蝶珍切断了联系,外婆的旧居没有卖出去,谁会要一个破破烂烂的砖房呢?所以也就弃置在那里,可当余蝶珍想起时,她就会想起和郑哲希的那个初吻,然后就心里烦闷。
旧居是她对父母说要回去看看的一个藉口,父母同意了,让余蝶珍看看也好,因为有传闻说那一片土地即将要被开发成高速公路,到时候那里的村民都将迁移到城里,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是传闻,可是她还是心存惋惜与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个星期六,余蝶珍就让郑哲希载自己去小山村。
“为什么想去?”郑哲希是这样问她的。
“我想去看看凌少杰。”余蝶珍这样答。
郑哲希之后就没有说话了,小山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梗,因为那个地方是属于余蝶珍和凌少杰,不属于他,他使是外来的人,永远都不属于那个地方,就算那个地方有神明,也不会保佑他的那种外来的人,他浑身散发的,不是凌少杰的青草香。
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2
“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让保管钥匙的邻居把钥匙给我了。”余蝶珍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里面每一条都是她经常使用的,唯独只有外婆旧居的这一条,很久没有使用过,看起来表面锈迹斑斑,“幸好当时我拿走了。”余蝶珍指着邻居的家,已经没有人在了,窗户的玻璃碎了,从里面贴着的报纸也破了,看起来应该是没有人要了,可是门是半掩着,余蝶珍猜想应该是那些流浪汉把这里当作住所了。
她又看了看外婆的旧居,幸好没有人看上这里,里面的家具还在的呀。
她打开门,一阵霉味扑鼻而来,她赶紧掩鼻,用另外一只手挥起来,里面的桌椅被她用报纸遮盖住,报纸被老鼠啃舐得惨不忍睹,上面积了很厚很厚的一层灰,郑哲希走了进来,问她:“你打算怎么办?”
余蝶珍说:“清理一下吧,你车上有报纸吗?”
“用来擦车窗的报纸还是有的,不知道够不够。”
“我想在这里待两天。”余蝶珍转过身,看着郑哲希,“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候我叫你来接我吧。”
“还不如我也在这里待两天,你忘记了我星期六日都是宝贵的假期呀。”郑哲希说道,余蝶珍不是一周五天的工作,而是自主经营,从来就没有假期可言,或许因为来这里,她又让那个管帐本的服务员加班了。
“在这里的时候,不想看见你。”余蝶珍说。
郑哲希扯下沙发上的报纸,尘满天飞扬,余蝶珍赶紧掩鼻,眼睛也被尘得出泪水,她怒道:“你有病啊!”
郑哲希说:“在那个时候,我的确是有病,还病得不轻。”
余蝶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在这间屋子里他和她发生过的最让她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他趁着发烧夺取她的初吻,她至今想起来都面红耳赤。
“随便你了!”她瞪他一眼,去轻轻地拉开报纸避免尘满天飞扬,即使是用报纸盖住了,那些桌椅还是沾上了尘,余蝶珍去房间找到了一条抹布,又去后院找到了水龙头,水龙头很久没有用过了,扭转的头已经生锈,她扭了很久都没有扭动,手也发痛,郑哲希过来帮她扭开,然后刚喷出来的水还是黄丨色的泥水,过了一会儿才清澈起来。
“幸好还有水。”余蝶珍想起来,她之前就是在这个后院里,用着这个水龙头里出的水,外婆替她洗头,那时候是夏天,她又不喜欢被外婆压着来洗头,因为那样总是很累,但是外婆很固执,所以她只能从命,外婆给她洗头的时候是没有用洗发水的,用的是山里摘来的皂角,所以她的头发才那么发黑发亮,发质很好。
有时候有路过的村民看到余蝶珍就会说如果我家妹子有那么听话好好用皂角洗头,肯定能嫁到城里去。余蝶珍总是很害羞别人看着自己洗头,有些村民还会拉着自己家的女孩过来看她洗头,她真不能理解他们,在那之前,她都是用花洒还有香喷喷的洗发水来给自己的头发增添香味,似乎妈妈喜欢那个味道。
如今皂角何处寻?她不知道外婆是从哪里找到的那些皂角,但是似乎村里的老人都知道皂角在哪里,她这一代的都淡忘了那个地方。
擦拭着那些木制的桌椅,都要被老鼠吃烂了呀,桌脚奥凸不平,余蝶珍拿了一张报纸垫着,说道:“如果一直没有人回来,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过一辑关于如果人类消失的纪录片,估计到最后桌子被吃光,屋子倒塌杂草横长,风化后就什么也不留下了。”郑哲希说,桌椅已经擦干净了,他在擦着那些房间的门,门角也被咬出了一个洞,老鼠真是猖狂得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
他推开门,里面没有变化,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个窗。窗被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但是报纸上破了几个洞,光透过那几个洞照射进来,郑哲希看见了漂浮在空中的尘,似乎是因为他的开门而造成的四处飞舞。
“要你一起搞卫生,真不好意思。”余蝶珍说,拿了一把扫把进来,把拖把递给了他让他去弄湿,她闯进房间,撕下窗上的报纸,阳光全部都跑了进来,晒在她的身上,窗其实是没有玻璃的,只有个形状在,平日只不过是将塑料薄膜贴在一条一条当作防盗网的铁棍上,现在没有了薄膜,只留下锈迹斑斑的铁棍。
余蝶珍也把包在梳妆台镜子上的报纸撕去,镜子比较干净,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衣角沾了一点灰,她给梳妆台擦去灰尘,在梳妆台下的空隙拿出里面的一张椅子,擦了擦,就坐了上去,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因为要搞卫生而绑起来,她想起了那时候笨手笨脚地给自己绑头发的情景,她出了神,坐在这的感觉仿佛外婆还在身后给她梳着头。
“你很喜欢这里吧。”郑哲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后,在她看着自己的时候也同样看着她,“真想看看那时候的你,可惜呀你真的不太喜欢照相。”郑哲希没有见过小时候的余蝶珍,她也从来没有拿照片出来分享,以前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让大家都拿一张自己的小时候的照片回来,郑哲希有一张骑马的照片,被全班女生笑了一个遍,当他想去看余蝶珍的照片的时候,余蝶珍告诉他她只拿了一张小学毕业照。
“所以现在我记不清外婆的长相了。”余蝶珍说,苦笑着,满满的懊悔,“我连可悲的拿着照片哭的权利都没有,如今再怎么睹物思人,也思不出她的模样了。”
“更好不是吗,至少思念的时候不用太痛。”
余蝶珍鼻子酸酸的,郑哲希叹了一口气,把拖把放在一边,拿起余蝶珍的扫把开始扫掉地上的灰尘。
等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基本上搞完了整个旧居的卫生,虽然并没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但是这又能让房子保存得久一些,余蝶珍洗了个脸,出门把准备好的背包拿了进来,一脸早有准备地看着郑哲希,想着他肯定是没有准备的,所以他一定会回去。
“原来你有准备的呀,”郑哲希假装惊讶,“我还为你没有准备,所以收拾衣服的时候多拿了几件衣服,本来你提出要来的时候我就打算在这里睡两天的了。”
余蝶珍惊得合不拢嘴,看着郑哲希从车厢后面拿出一个旅行包,里面都应该装有了衣服。
的确,郑哲希又看穿了她。
余蝶珍从床底拿出竹席,摊到厅里,擦干净之后抢过郑哲希的旅行包扔到上面,说:“你就在这里睡。”
郑哲希一脸的不愿意,那个时候他睡觉长度就勉勉强强,现在可是要大半只腿要再竹席的外面,“一起睡会死?”
“会死!”余蝶珍瞪他一眼,可是郑哲希的眼神很是奇怪,对视过不多久,她就想起了在上海的那个夜晚,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给面前的男人过。
“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其实我还是不能了解你啊。”他苦笑道,“为什么你和我那样之后,你还要回去找凌少杰结婚?”
余蝶珍看着他,他很高,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逼近她,她别过脸,不愿告诉他原因。
“不说吗?不说也好。”郑哲希笑了起来,“我也害怕听到原因啊。”
余蝶珍蹲下身拿起他的旅行包,走进房里扔到床上,然后折回身抬头对郑哲希说:“那就你睡里面,我在外面。”
郑哲希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泪水在里面打转,可她还要假装什么事情也什么,她就是那么擅长假装什么事也没有,他想那件事恐怕她都没有告诉过凌少杰。
“我也是那句话,你随便吧。”郑哲希坐在凳子上,用手背遮住眼,他不想看见那双眼睛,他心疼。
“我想一个人出去转转。”余蝶珍在手提袋里翻了一翻,拿出手机,然后就把手提袋放在桌上,郑哲希侧头看她,余蝶珍没有再继续说话就匆匆离开了,她是大步地走,就像是逃走一般。
“早点回来……”他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因为她的离开,就像是当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时候,之后他就见到跌跌撞撞躲凌少杰的乔爱雯,之后就和凌少杰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走出门去。
他跑出去立即寻余蝶珍的身影,这里的村道变了很多,他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走了那么多路,最后他在一间没有人住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余蝶珍就站在那里,看了好一会儿,郑哲希认出来那个地方是他曾经躲雨的地方,那时候真不争气啊,吹吹风淋淋雨就发了个高烧,可是也因为那个高烧他才有勇气吻她。
余蝶珍离开了,他尾随她,一路上都看着她走走停停地,她好像也不太认得地方了,只顾着找路认路。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3
她终于找到了进去的路口,狗尾巴草还是很高,比她还高,她低着头似乎在寻找什么,郑哲希躲在一间平房后面,看着她找到什么后欣喜地拍掌,他见到她走进去了。
余蝶珍早乱草丛之间看到了被踩踏过的痕迹,她就知道那里是安全的,那些被踩踏出来的地方是一些孩子做的,因为杂草太多又很少人走,痕迹很快就不会不见,孩子们会一到周末就来踩踏,这条路就总是在杂草中若隐若现,她以前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摸索到草坡上的路,就是跟着这些痕迹走。
她走了进去,草丛埋没了她,有一些锐利的叶子顺势割伤她的手臂,还有一些草上布满小虫,她加快了脚步,耳边除了鸟鸣声就是拨开草丛的沙沙声,鼻翼边徘徊的是泥土香味和草叶的香味,这里的味道,比凌少杰身上的,浓郁多了。
“他以前就是在这些地方出出入入,才会沾上这些味道吧。”余蝶珍自言自语,深吸一口气,味道充斥了她的鼻子,她还记得,他白色t-shirt上的淡绿色的青草汁。
余蝶珍的衣服被树枝勾住了,她扯了好一会儿,又被伸出地面的树根办了好几次,所幸都是有惊无险,她感觉到离出口很近了,伸出手拨开最后一丛杂草,她看到了她的草坡。
草坡的草比那些杂草低很多,也柔软很多,好像外面那层杂草就是给这个天堂做的保卫圈,余蝶珍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坐下这才听到有不属于她的踩踏干树叶树枝的声音,并且伴随着被锐利杂草叶子割伤手臂而发出的低声骂音。
“你怎么跟过来了?”余蝶珍坐在树荫下,托腮,看着郑哲希被树根一绊,然后摔到她面前,她笑了起来,郑哲希别过脸,但是她看到他的耳根都红了。
“我只是……担心你一个人来这里会有狼吃你。”郑哲希爬起来,然后背对着余蝶珍坐了下来。
“这里没有狼。”余蝶珍笑得更大声了,“这里真的不是原始森林,虽然少人来,但是不会有狼的。”她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小动物,连兔子都没有一只。
郑哲希没有说话了,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说得太可笑。
他也听说过,不久之后,这个草坡就要被铲平,最后变成四处通的高速公路,村也将消失,村民迁到前面那个县的政aa府给他们搭建的新房子。
可能过多几年,这里就会彻底地被人遗忘吧。
余蝶珍坐到他身边,转头看着他,郑哲希瞥了她一样,只留了后脑给她。“你一路跟着来吧,不然怎么知道我来这里,而且,你又不认识路。”
“说得好像你认得路一样。”郑哲希说。风吹过来,凉凉的,很热的天,他出了汗,白色衬衫里若隐若现的他的肌肤,余蝶珍听到他说,然后就沉默了,连她也忘了路,这个地方真的是要变成回忆了。
“如果这里消失了,我就没有牵挂了。”余蝶珍站起来,向后走,郑哲希转过头看她越走越远,也站起身跟着她走,“以前凌少杰一直都不让我去草坡的后面,为此我们还吵过架,但是最后是我妥协了,所以我就没有来过这后面,一步也没有。”她一步一步地走,变成下坡路了,但是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是不久以前,她看到一边的杂草有被砍掉的痕迹,一路都是,还有用锄头开的路。
“郑哲希!”她转过头,对郑哲希挥挥手,示意她要下去了,郑哲希喊道让她等等他,然后他就慢慢地挪到她的身边,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山一样,但是这附近都是比较平坦的山路,余蝶珍站的地方是下坡路的开头。
余蝶珍对他说:“这里有人走过的痕迹,是安全的。”然后就开始一步一步按着锄头挖出来的“阶梯”走下去,郑哲希脸色一青,拉住了她的手。
余蝶珍转过头看他,他稳稳地站着,看着她,余蝶珍刚想问“你干嘛”,郑哲希就说:“怕你摔了,这里可不是荷花池。”她听罢,只对他微微笑了。
她和他沿着那条崎岖的路一路下去,然后下面就没有路了,她看到路开在了左边,她拉着郑哲希走进去,直到她看见三个坟头。
“我们……好像来错地方了,这里是别人的坟墓啊。”郑哲希吓到了,看见那些东西,他总觉得这样贸然闯入似乎不好。
余蝶珍本来想走,但是突然再次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坟上石头有刻着凌字,附近的草丛里,也隐隐约约有着好几个不同的老旧坟,她看到那最明显的三个坟,有一个坟面前的祭品还是比较新的,她跌跌撞撞地跑到那个墓前,眼泪喷涌而出。
她突然就明白了。
凌少杰不让她来这后山坡,是因为这里是属于他家的土地,是他的祖坟,这里有很多很多他的亲戚。比起自己的外公外婆那样的公墓,他更像是乱葬,连像样的墓碑都没有,余蝶珍恨不得将骨灰挖出来放到更好的地方,他生于此,又葬于此,他一生都想摆脱的贫苦,此时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里是寂静的,杂草乱生,他用尽力量换来的繁华终究不能属于他,他最后只剩下寂寞。
“这个……这个是凌少杰呀……”她对郑哲希喊,涕泪纵横,郑哲希愣了愣,看着余蝶珍面前的坟墓,只是简简单单的,应该说是简陋的,和他生前所拥有的,并不成正比。
人死了也就被烧成灰,然后变成小小的一罐,埋在地里,变成丨人人都害怕的坟墓,你生前有的,并不能带着一起,他走到余蝶珍身边,蹲着扶余蝶珍,余蝶珍失声痛哭,她想起了出车祸的那一天,明明早上还那么的开心,她还穿着婚纱,化着最美丽的妆,拍了最甜蜜的婚纱照,下午就与他阴阳相隔。
每一次想到他为了她把方向盘转向死神的那一边,她内心就痛苦不已,她宁愿两人一起重伤在icu还能一起扶持,可如今他却留下她一人平安无事没有任何波澜地苟活。
“郑哲希,你不知道我多希望死的是我,我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比他还要努力过,我衣食无忧,他还要养活家人,他明明那么努力,为什么死的还是他?”她哭,抓住郑哲希的衣领索性坐到了地上,她很用力地抓住,好像那样郑哲希会告诉他答案一样。
郑哲希躲开了她的眼睛,没有看她,他不想再谈这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凌少杰把自己深深地刻在了她的心上,他有怨恨,他也很难才把她拉了出来,他不希望她再去想一个死人,或许这样很自私,可是他无可奈何。
“郑哲希你说啊!?”她把他的脸扳到自己面前,让他看着自己,郑哲希没有抬眼,什么也不说,余蝶珍就不停地摇晃他,郑哲希依旧不回答,余蝶珍将他推开,背对他用手背抹眼泪,口齿不清的说着话。
郑哲希伸出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余蝶珍甩开他的手,他又搭上去,欲言又止,余蝶珍也甩开了他,最后他忍无可忍,走到余蝶珍面前蹲下双手钳住她的肩膀,他说:“凌少杰对你来说那么重要?”
余蝶珍点点头。
“那我呢?”郑哲希看着她,余蝶珍愣了一下,然后看向右边,低着头,不去看他,她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是吧,我在你心里,从来没有地位。”他似乎有些失望,然后松开她,站起身,“你自己一个人回去吧,如果你想在这里待旧一点的话,我想凌少杰不想看见我吧,我先回去了。”
余蝶珍一愣拉住他的一角。
“不要……像他一样抛下我。”余蝶珍的声音小小的。
郑哲希把她拉了起来,看向凌少杰的墓。
“你希望余蝶珍幸福吗?”他对墓说,他第一次那么迷信,迷信着凌少杰就在那里看着他们,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发出询问。
没有人回答他。
余蝶珍站在他面前,还在擦眼泪,“对不起,我只是……”
“没关系。”郑哲希伸出手碰到她的眼泪,然后抹开她的泪水,她哭到眼睛红红的,脸也红红的,“我不该那么冷漠的。”他说完就拉住她的手,离开后山坡。
余蝶珍和他又回到了前山坡,她发现只有这里才会有阳光的降临。
或许凌少杰从来就不想让余蝶珍知道他未来的归宿,或许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有一日回来到这里。
郑哲希从山坡上看到了小村的样子,余蝶珍说:“变了好多。”她还在擦源源不断的眼泪,郑哲希感觉到她的手很冰冷,即使在这炎炎夏日,他想,余蝶珍应该就在这样的夏天遇见凌少杰的吧,可是此刻陪在她身边的,不能再是那个夏日遇见的白衣少年。
他松开她的手,捧起她的脸,强迫她看着自己,“你要知道,这世界上,不只是有凌少杰愿意给你未来的。”
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4
“还有我,还有我愿意给你未来的。”他抱住了她,害怕她因为逃避而逃跑,他把她圈在自己怀里,绝不放走她。
余蝶珍挣了一下就不动了,任他抱着自己,她不想回应任何的话,她曾经如此相信他,相信他会给自己好的未来,她那么憧憬过,却换来杳无音讯的五年,那五年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对她来说,没有他的那段日子她毫无任何深刻的记忆。
齿轮新的转动,或许就是从那一日开始,那她随林喆那么偶然地来到凌少杰的咖啡厅,凌少杰拿了她的手机,询问她桌面壁纸上的人是谁的那一日开始。
“忘了他,我求你。”郑哲希抱她的力度加大了,余蝶珍快喘不过气,“我求你,给我一次走进你心的机会。”
余蝶珍轻轻地摇了摇头。
“为什么!”郑哲希握住她的肩膀去看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躲躲闪闪的,他不能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可是他想知道原因,他用力太大了,余蝶珍的肩膀太瘦弱,被他捏得生疼,她蹙了眉,却又躲不过郑哲希,“为什么啊!你告诉我!难道你还想跟着他?跟着他死?你说,你说完之后,我就不拦你,随你生,随你死。”
余蝶珍握住他的手腕,她的手心是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