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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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他了。

    “还是告诉你吧,林喆和我一样,在那个时候。”他揉揉太阳丨穴,一脸头痛的表情,“嗯,虽然他没有和我们说过,但是我们都心知肚明。”

    “这样啊。”余蝶珍插上一嘴,然后让郑哲希继续说,

    “那个时候的我知道他喜欢你,所以一直没有让他有接近你的机会,所以你们的交集很少吧?而且他比较害羞,唔,至少那个时候是,我和你在一起说话,他也会在你身后看着我,就这么看着我,后来高中之后我们去了不同学校,但我和你一个学校,高一还在一个班,有次一班兄弟一起出去吃宵夜,他看我的眼神还是怪怪的,其实我真对不起他,如果当时占有欲别那么强就好了,我们应该好好的公平竞争。”

    余蝶珍没有说话,抿着嘴,心里有些乱。

    “那是因为我认为他不适合你!”他话锋一转,急忙想要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落下的罪孽辩护,“他品行不太好,你肯定不会喜欢他,他在喜欢你的同时会和其他女生暧昧不清,所以你才会觉得他不喜欢你对不对?如果他追上了你,你这种脾气,肯定每天都要为他和其他女孩子的关系发脾气,到时候被咬的是我啊。”

    余蝶珍听罢,有些恼怒,不是因为郑哲希说做的事情,而是他说的那一句“我认为他不适合你”,她道:“说得好像你很适合我一样。”

    她内心里都是郑哲希所坦白的那些年少的时候的事情,她还真没有在意过郑哲希身边的那个男孩子,她真的被郑哲希弄得眼里只有他一人,容不得一粒沙子。

    “因为我自认很优秀吧。”郑哲希苦笑道,“那时候的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被允许靠近你,喜欢你吧。”

    这种少年的霸道,轻狂,在郑哲希身上都化为细水长流,他就像是掉进大海中的一滴水,变得那么淡,所以,她一开始才会不适应。

    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回忆有什么用?现在,有决定权的是我。”她假装不屑,郑哲希有些不满,站起身,发出很大的声音,余蝶珍被吓到了,郑哲希居高临下地看着余蝶珍,“我说过,如果你不要嫁给我,我威逼利诱,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把你写到我家户口簿。”

    他转身离开,打开门,说道:“我去买一份馄饨回来给你,不要到处走。”

    门被用力地关上,余蝶珍就呆坐在椅子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但郑哲希的语气,就像是要说到做到,她内心里满是恐慌。

    郑哲希给余蝶珍买好了馄饨,回到店里看着她吃完,余蝶珍让他就在这里休息,他上了咖啡馆三楼的住所小憩,然后没有告诉余蝶珍就回到了中医院,继续上下午的班。

    晚上他找到了林喆的联系方式,打了他的电话。

    林喆好像是喝醉了,和他说的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甚至没有问他是谁就开始聊起来,当然是也不清楚郑哲希和他说了什么,郑哲希无奈只能挂了他的电话,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什么时候能兄弟聚一聚,希望林喆清醒的时候能看到。

    第二日林喆就回了他的电话,告诉他他愿意空出这个星期六的时间来和他一聚,林喆自己心里也有七八分明了郑哲希为什么会无端端找他,他也正好想和郑哲希谈谈话,郑哲希告诉他说别喝太多酒,会伤身体,林喆笑着说:“喝酒虽然会伤身,但是不会伤心。”

    郑哲希就沉默了,好像身边的人,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江秀贤也是,余蝶珍也是,郑哲希也是。

    最后他们约在了初中——一所封闭的私立中学见面,在门口,郑哲希等到了林喆的车。

    林喆一下车就朝他笑,说道:“叙旧的话,看来,我们俩才最多旧叙啊。”

    郑哲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明白了他去找余蝶珍的原因,林喆虽然总是表现得漫不经心,但是头脑很好,出游的时候他出的点子总是受大家欢迎的,正因为他头脑太好,郑哲希才觉得不妙。

    林喆,他是在报复自己。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3

    “江秀贤说你又去找余蝶珍了。”郑哲希不太擅长兜圈子,特别是面对旧日好友,面对面的对峙也许比笑脸相迎来得更好,他并不想与他叙旧,对于现在的林喆,郑哲希心里只有不安。

    “啊啊,我已经猜到她会这么做了,江秀贤似乎不喜欢我。”林喆和郑哲希一起走进校园,保安询问他们来干嘛,郑哲希向他说明来这里的原因。然后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们进去,林喆从始至终都摆着笑脸,郑哲希有些恼怒,因为这样看起来林喆十分假,他感觉无论他问什么,林喆都会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么?”他尽量沉住气,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用余光瞥着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笔尖上的汗,语气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吗?你一直都知道。”

    他们走到种满紫荆树的湖边,一阵一阵的风吹来,水纹波动,他们在这里的时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来这十几年来学校对它进行了整治,里面的小鱼也能看见了,那时候吹来的风是污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现在只有不知道哪里来的草香。

    学校在大学城里,是城区郊外,全封闭,但是郑哲希当时就逃了很多次学,晚上偷偷和几个朋友请假出去看电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发现就要被记大过,但是他还是桀骜不驯的去违反规定,也不会有人去举报这样一个人人都喜欢的阳光少年。他做得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贤合谋把余蝶珍带了出去,看了一场3d的铁达尼号;(泰坦尼克号;),第一次很认真地对她说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认真很认真地去告白,可惜余蝶珍那时候的表现,真不令人满意。

    现在大学城也搬进了许多职业院校和高级中学,这边的环境很适合学生们读书,大多数不会像郑哲希这样大胆不断往外跑,虽然购物囤货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静不会有人来打扰。郑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学校杀鸡儆猴记大过,有一个原本就不太爱学习的被抓之后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那时候干的那些事,现在想想也后怕,如果一个不小心给学校发现,他们可就完蛋了,何况他还带着一个女孩子?余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来找你。”郑哲希说,靠在边栏上,林喆也靠在那儿,说道:“为什么我们会这样?”

    “因为女人。”他笑起来,林喆愣了愣,也跟着他干笑起来。的确是的,因为女人,所有大气的男人都变得小气无比,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视的威力,他们的关系很好,曾经很好,在余蝶珍正式走进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在郑哲希发现林喆也同样喜欢余蝶珍的时候,就开始发生变化了,林喆的不满会在打篮球的时候和郑哲希冲撞表现出来,郑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脚踝红肿,他本应该了解林喆的不满,可偏偏更变本加厉,最后,林喆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日的谈笑风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长久的静默。

    林喆说:“我以为那样的你会追上余蝶珍,可是你没有,但是你在我在场的时候才告诉我你和余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时候恨不得一罐酒扔过去砸死你,但是你拉着余蝶珍走了,走得很远很远,我尾随你们,你们却在那里拥吻,我逃跑了,真没有骨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冲上前去把你们拉开,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

    “不应该,因为那样我和她就没有很美好的记忆了。”郑哲希只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过,我说郑哲希,好像那之后没有多久你们就分手了吧?”林喆说,同时在向郑哲希求证,郑哲希点点头,他懊恼地摸了摸后脑,“我真应该继续关注你们的事情,如果那时候的我上前去安慰余蝶珍,她一定会和我在一起的。”

    “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郑哲希补上一句话,江秀贤告诉他的关于林喆的事情,他还真不太爽,林喆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这是他最唾弃的事情,也许他自我太过正义,不懂得给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处,所以知道现在才开始出人头地吧。

    林喆大声道:“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脸上。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4

    林喆挨了他一拳,向后退了两步才稳住脚,他捂着脸,诧异地看着郑哲希,左脸真是火辣辣地疼,他没有想过郑哲希会出手,而且,郑哲希他丝毫没有留情。

    “我警告你,如果你做出任何对余蝶珍不利的事情,我会杀了你。”郑哲希说,握成拳手的手上的青筋爆出,林喆听罢瞪住他,他也被惹怒了。郑哲希说的话他一直都会听,初中的时候,他就会听郑哲希不要去干什么事情,譬如不要上场,譬如把球给他,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卒,听着军座的话,不敢随意行事,现在郑哲希也是在说教,与其说在说教,不如说是威胁他。

    “是吗?你真的愿意为她杀了我?”林喆气势上毫不输于郑哲希,他把话顶了回去。郑哲希比他更痴迷余蝶珍,这是他唯一知道的事情,而且经过沧海桑田,这种痴迷还没有磨损减少。

    如果此刻在篮球场上和他互相厮打,那会太像小孩子了,郑哲希想,可是他更宁愿用小孩子解决矛盾的方法,或许打了一场,两个人身上都挂彩之后,矛盾就化解了,但是他离小孩子的年纪已经过了二十年,怎么也不可能再回去一次。

    年少多好,不用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去想方法,有什么不爽的挥动拳头就行了。郑哲希想起了在小村的那个时候,他和凌少杰打起来,那个时候凌少杰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会懵然而不会下太重手,郑哲希知道凌少杰,乔爱雯也告诉了他那些事情,所以他下手很重,那个时候他也想过自己应该打不过这个在山村里长大的孩子,他应该会比自己强壮很多,因为要干的活有很多,但是最后他们被村民拉开,凌少杰莫名奇妙地看着郑哲希,或许直到凌少杰捡到郑哲希的相机的时候,才知道郑哲希的身份。

    但是他绝不可能和林喆打一架。

    “就算你再怎样生气,你又不可能时时在我身边阻止我,即使我们彼此很了解,但是你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这十几年来我的成长?”林喆对他笑,很是轻蔑,在他眼里,郑哲希还是当年的郑哲希,从来就没有成长,而他自认成长得很好了,现在已经在止步阶段,“唔,用那些小女生的话怎么讲?好像是,你非我良人,怎知我情深?”

    郑哲希只是悄悄说了一句“我呸”,瞪着他,陷入静默。

    是另外一个人打破了这里的静默,他突然闯进来,本想问他们在做什么,但是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走到郑哲希面前,问道:“你是郑哲希吧?”

    郑哲希看着面前穿着休闲服好像是来这里运动的男人,平头,大概三十多岁,长得比较标准成熟,他觉得有些眼熟,林喆先认出他:“黎老师?”

    黎璟转了一个头看见林喆,说道:“真厉害,还记得老师。”

    黎璟是他们初三下学期的时候来的实习老师,教语文,按照女生的话来讲就是风姿儒雅,长相还不错,据说在省里一所有名的师范大学里读书,还只是大一,因为在学校里有关系,所以学校就让他来这里实习,很讨女孩子喜欢,不太讨男生喜欢,他跟着语文老师两个月之后上了两节评价课就走了,江秀贤也说过挺喜欢这个年轻的老师,因为现在的老师大都是三十多岁的。

    黎璟的出现缓解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或许是黎璟本身就比较敏感,看到郑哲希和林喆之后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林喆的左脸红肿着,凸起来,黎璟说:“我有篮球,不介意的话……”

    林喆和郑哲希对视,郑哲希朝黎璟点了点头。

    黎璟住在学校里的教师宿舍,他很快拿来了篮球,扔向郑哲希,郑哲希接过,很久没有碰过了,感觉很生疏。“一对一,我守你攻,一人五次。”林喆说,站在内线里,做好了防守姿势,郑哲希看见他脚下的皮鞋,然后庆幸自己每到休息日就会换上休闲的衣服和板鞋,他朝地上打了打,找了下手感。

    “真生疏。”郑哲希说道,然后开始运球,一个转身,超过了林喆,把球扔了上去,进了。

    “还不错嘛。”林喆笑着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笑有多么假。

    最后他只防住了两个,身上的名贵西装此时让他并不占上风,反而是他的拖累,皮鞋是真皮,他也不敢动作太大,所以说是他满身束缚,那两次是郑哲希跳投被他打下来的,如果郑哲希又是扣篮,他不一定防得住。

    林喆接过黎璟去捡回来的球,他看见郑哲希在面前死盯住他,好像是要看穿他得动作。虽说很久没有打球,但是一摸上篮球,感觉就来了,虽说不如当年痴迷到一放学就来占场的那些日子,但是他们是彼此的球友,最了解他们擅长些什么。林喆身高没有郑哲希高,如果去扣篮也许会被他盖下来,所以林喆决定靠技巧。

    林喆擅长假动作。郑哲希知道,可是不会那么快适应他的假动作,一连被他骗了三次他才盖下一个球,可是林喆已经进了三个球了。最后一球,林喆跑起来运着球,但是直到篮筐下也没有减速的意思,他跳起来,郑哲希也必须拦下来,可是他们两人却撞在了一起,林喆有初速度带来的力,把郑哲希撞倒在地上,他跳起来一勾手,球进了。林喆进了四个球,已经赢了他了,这不是分成两场四节的比赛,靠的是先发制人。

    “愿赌服输,我不拦你,但我会在余蝶珍那边拦住她。”郑哲希从地上爬起来,刚刚的相撞,如果是在比赛上,已经是带球撞人,是犯规的行为,因为地上是塑胶地他才得以没有擦伤。他捏紧拳头,嘴上说着愿赌服输,心里却还是不服气的,林喆报复自己他无所谓,因为这是他年少时候的旧帐,现在是在算帐时期,他无话可说,可是余蝶珍只是一个被喜欢的人,和他们之间的那些事无关,她是无辜的。

    “哎,其实我打算告诉余蝶珍的,她那么热心,大概会愿意帮助我。”林喆把球还给黎璟,随手擦了一把汗,“她虽然很有用途,可是我也喜欢她,我不会去伤害她。”

    郑哲希说:“她知道之后是绝对不会帮助你的,无论她多热心。”

    林喆耸耸肩:“谁知道呢?”

    黎璟站在一边听着他们的对话,他就明白了,他也知道那个叫余蝶珍的姑娘,学习很好很努力,经常过来问自己一些关于文学方面的问题,那时候他还是个大一学生,也不过比他们大五岁,但是他和余蝶珍挺聊得来的,所以他就对那些特别出众的女生感兴趣了。

    黎璟把他们叫去他的教师宿舍里,教师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已经是两房一厅的房子了,他开好空调,然后烧水泡茶,他说:“我实习的时候在你们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觉得自己还是在中学阶段呢,我去过很多学校实习,实习评价也很好,但是我能记住的学生很少,只有那些特别出众的我才能记住呀,你们两个,被我在操场上抓过很多次了吧?是你们班主任叫我去提醒你们该散场回宿舍洗澡的。”

    郑哲希和林喆对视了一下,黎璟当时的确是每天都有来叫他们回去洗澡,上晚修不要迟到什么的,郑哲希和林喆忽然很尴尬,他们是被抓到才会被黎璟记住的,“要不要听一下我这几年的经历?或者和我交换故事?”黎璟说,郑哲希勉强点点头,林喆在思索该怎么说。

    “我大学刚毕业,就去了一个高三毕业班教语文,我也不知道那些校领导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刚好那个班的语文老师怀孕了请假了吧,我补替上去了,哦,对了,老师还和一个女学生谈了会儿恋爱,她成绩也很好的,就像你们说的那个什么余蝶珍一样。”

    郑哲希和林喆惊讶得只能小口啄茶,黎璟真是无论去到哪都不收敛一点啊,他们想,黎璟在这里的时候,就和那些女生很要好,没想到会和女学生谈恋爱啊。

    “那感觉真是像琼瑶的窗外,我后来就离开那所学校了,之后就没有见过她了,我还怕如果她怀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但是她并没有去找我。”黎璟喝了一口茶,并没有充满悔意的表情,反倒是很怀念地笑,“之后我就到了这个学校,现在我被提拔成主任了,教这里高中部的语文。”

    黎璟说完,给林喆和郑哲希倒上茶,让他们两个也试试说一下,林喆说了很多关于郑哲希的事情,而且是在看着他来说,无非就是关于余蝶珍和郑哲希的事情他的感受,郑哲希也知道他当时的感受,所以在说自己的事情的时候避开了余蝶珍这个敏感的人。

    离开学校走出校门的时候,林喆告诉郑哲希,余蝶珍是他的沈佳宜,所以他们不会在一起。

    “她是你的谁呢?”林喆问。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5

    郑哲希思索一番,余蝶珍对于林喆来说是沈佳宜,也就是说林喆从未想过会和余蝶珍在一起,他顶多会和她说两三句话,但是他明白自己永远追不上她。那她是我的谁呢?郑哲希在想,随即摇摇头,是谁都好,但是余蝶珍不会是自己的沈佳宜。

    那种关系,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余蝶珍刻意与郑哲希避嫌,没有一些可以用上他的事情她不会去找他,通常是郑哲希自己跑去找余蝶珍,监督她的日常,他只知道余蝶珍不怎么讨厌自己了。江秀贤也是,她在余蝶珍会有危险的时候,第一个打电话给他,因为郑哲希对余蝶珍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个苹果。”郑哲希说。

    林喆笑起来:“you are the the apple of my eyes?”

    郑哲希点点头,林喆说:“你还是那么机智地去回答问题,每当碰到不好回答的,你总是是这样,哎呀,差点就忘记了你还有这技能,还想让你头疼的。”

    郑哲希只是勾起了嘴角,往自己的车走去,林喆在身后大声说:“在球场上,我们都是攻击型的球员,所以是合不来的,但是现在我赢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郑哲希停住脚,转回头问他为什么。

    “你太着急了。”林喆指指自己的左脸,肿起一块,红色到现在也散不了,他回家还要用冰敷一敷,“是你先恼怒,是你先出手的哦。”

    郑哲希明白了。

    在球场上,被对手激怒的话,有的不是斗志,有的只是偏激,他只会因为偏激而着急,从而失手,林喆正好将他激怒,他心里满是要赢他的想法,没有冷静去思考他的战术。

    郑哲希回到自己的车里,胸前被林喆撞到的地方还有些暗暗地疼,他想林喆不是为了脸上一记拳头报仇就是为了打醒他,他更宁愿相信林喆的动机是后者,其实就算对方多令人不齿,只要对方和自己有一段过往,就不可能厌恶到十分。

    林喆的车先走了,比郑哲希的车性能好很多的车,速度很快,刚开始不过相隔二十米,不一会儿林喆就距离自己一百多米了,到了直路的一个红绿灯的时候,郑哲希就发现他已经不见了,“现在反而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郑哲希叹息,林喆有时也让他琢磨不透。

    郑哲希发现自己如果不去找余蝶珍,他的休息日是根本没什么事情可做的,余蝶珍已经参与了进他的生命里,就像是呼吸一样,没有了呼吸,氧气存在的意义也没有了,就像那些无氧菌一样,氧气对它们来说,根本毫无意义,不需要氧气的它们一样能存活在世界里。

    他最后还是去了余蝶珍的宠物诊所,刚推开玻璃门,就看见了四五个女生架着素描用的木板站在里面,有一个还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她们的注意力还是在她们围着的东西身上,他走近,听到江秀贤的声音,她说:“这是我的好姐妹的店铺,你们还没有找到工作的话就可以来这里给那些宠物的主人或者是那些宠物们画肖像,速写也可以,画画赚到的钱我只拿百分之二十当作场地费,怎样?”

    “还不如去街上给路人画画啊。”有人抱怨道,江秀贤瞪她一眼说道:“街上的人有那么乐意给你画吗?你想给他们数落然后压榨你开头就定好的画画钱?我在这里明码标价一张多少钱,他们要就要不要就不要,难道不会好一点吗?”

    “秀贤你之前不是有开画馆吗?后来不是做了一个美术老师吗?怎么会在宠物诊所里帮工啊?”

    “你就别管那么多了,我们开工吧!”江秀贤把海报从桌下拿出来,看见了郑哲希,要他帮忙贴在一边被她空出来的墙上,郑哲希便贴边想,余蝶珍还真是放心把宠物诊所交给江秀贤啊,连布局都换了,有二分之一的地被那些女生占了,江秀贤从内房里把画架搬了出来,一人一个,她们也坐好,就等客人了。

    郑哲希才看清楚墙上的海报是那些女生的简介,郑哲希觉得真是妙啊,这样一来,如果有好心人,还会帮她们找工作呢,也许有哪一个家里需要美术老师的人会抱着狗狗走进诊所也不一定。

    “你找余蝶珍吗?她已经不在诊所这边了。”江秀贤才想起要告诉他,郑哲希点点头,离开诊所,驱车去咖啡馆。自从余蝶珍肩负起两边的事情之后,他总是不能猜到余蝶珍的去处,有时候到了宠物诊所,江秀贤会告诉他她在咖啡馆那边,有时候去了咖啡馆,那个收钱的服务员会告诉他余蝶珍刚刚很匆忙地离开了,他又要去宠物诊所。

    他来到咖啡馆之后就去开了办公室的门,每次他都会无视上面的闲人勿扰直接闯进去,对此余蝶珍既生气又无奈。他进去之后,余蝶珍撑着脸在写些什么,被郑哲希的突然闯进来吓了一跳,然后她恼怒地站起来朝郑哲希扔去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正中他的胸口,他吃痛,蹙眉。

    余蝶珍发现了这个细节,问他:“你怎么了?”然后坐下,转笔,“今天难得一个星期六你竟然没有早上就来骚扰我了,真难得。”

    郑哲希没有说话,只是朝她笑了笑,心里想着林喆这个王八蛋竟然把他撞得那么痛,现在被那本厚厚的笔记本砸到后那个地方发热起来。

    “很痛吗?”余蝶珍问道,郑哲希不算瘦,就算被砸到也不应该蹙眉那么久,就好像胸口暗暗作痛他一直在忍住一样,余蝶珍对他的隐忍不满,抬眼问他:“你怎么了?”

    “没事,你太大力了啦。”他摆摆手,示意自己没有事,余蝶珍半信半疑地坐下来,她又说:“我从宠物诊所过这里来的时候看见了林喆,他好像是要去诊所找我,但是没走两步就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拉住了,应该就是江秀贤口里的小名媛,叫做什么……李萌萌吧。”

    “看起来他还没有甩掉那个女生,他应该是想要利用我来摆脱那个李萌萌吧,一看就知道了,那个李萌萌年纪比较小,才二十岁,又是衣食无忧娇生惯养出来的,应该很固执才对,我觉得林喆已经说过很多要和她分手之类的话,但是她还是死抓住林喆不放,怕是林喆遇上麻烦了,回来的路上我都忍不住笑了好多次,别人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神经病。”余蝶珍笑起来,她确信江秀贤的话,所以更觉得这是他活该。

    郑哲希只是附和着笑,那个李萌萌倒是帮了他一个忙,要不是她出现在余蝶珍面前,也许无论自己对余蝶珍说再多余蝶珍也不会相信的,如果自己惹怒了余蝶珍,余蝶珍真的去帮助林喆甩掉那个李萌萌也不一定,现在李萌萌帮助他截住了林喆,他截住余蝶珍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郑哲希又坐在了她面前的那张椅子上,很认真地问她:“我不想你做我女朋友了。”余蝶珍听罢,惊讶地看着他:“你那么快就放弃了?”这一点也不像你的作风啊。

    “唔,我在想,跳过女朋友阶段吧,直接做老婆算了。”郑哲希说,假装只是在说平常的事情一样漫不经心。

    余蝶珍抬起头看着他,他避开她的眼睛,始终有些害羞,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余蝶珍到现在都没有真正说出她对他的想法,或许她经过凌少杰的事情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之后她对郑哲希的感情就模糊了,那个时候她真的想去好好地爱那一个人,哪怕他爱自己并没有自己爱他多,她苦心经营这段感情,宽容大量去对待任何可以惹得她跳脚的事情,她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可是凌少杰的死让她的努力全盘瓦解。

    也累了,没有那么多精力再继续下一段要她努力的感情。

    “我知道你不想颠沛流离继续过下去,所以我们就跳过男女朋友的阶段吧。”郑哲希说。

    “……”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就愣愣地看着他,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跳动,并且在不断加快,她觉得自己就像那些少女一样听到告白而面红耳赤,如果那样不浮夸,她觉得可以用小鹿乱撞形容此时她心里的悸动。

    第一次有这个感觉,是看完3d铁达尼号的第二天,他在车上对她说了很多,那时候她心中的感觉和现在是很相似的,只是他却说,权当他没有说过,那时候她为他这句话还难过了一天,怎么可能当成没发生过呢?她后悔把郑哲希写给她的那张纸条扔了,就在扔了没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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