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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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级发的新书余蝶珍看了两页就塞进书包里了,大多都是在幼儿园学过的,但是看见同学们都好像对书里的内容很感兴趣,大抵是刚上学的兴奋与紧张在作怪吧。

    班主任是一个很年轻的女老师,扎着马尾,戴着黑框眼镜,穿着运动衫运动裤,一副青春活力的样子,书也是她一个人搬进来一个人发的,她似乎对这群小孩子们很感兴趣。

    后来,在学校拆迁之前,余蝶珍回到这里,遇见了她,她问她,为什么一个大学生来到乡村还会那么开心,甚至很多事都亲力亲为,她教的学生一半年轻有为努力去了城里,一半当了不学无术的社会青年,她也称不上是什么最好的老师。

    四十多岁的她推了推眼镜,说道:〃我小学时也是乡村里的毛孩子,直到后来遇见了我的恩师--也是一个大学生,教语文的,我是他的课代表。有次闲聊,他对我说,看着一个孩子长大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我问他,能不能看着我长大?他只是笑笑。后来在我五年级的时候,他问我们大家的理想,我举手发言,说长大后我想嫁给他,当时的我真的不是说笑的,我很喜欢他,也许他只是当一个小女孩的青春萌动吧,他也可能根本没有在意过。后来他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孩子断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那时还未明白死亡是什么。后来,我考上了师范学院,再后来,就是来这里看着你们长大了。”

    余蝶珍的同桌是乔爱雯,扎着两条小辫子,很文静,笑起来有两个酒窝,长得也很秀气,穿着米色的衬衫,衬衫的边边有很可爱的绣花纹,余蝶珍很喜欢,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凌少杰坐在她的前面。最熟悉的人还在身边,这真是太好了。余蝶珍想。

    第一天上课总是同学们互相认识的时候,余蝶珍却不是很喜欢他们,她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所以到最后也只有凌少杰和乔爱雯是玩得比较好的。

    乔爱雯却是全班都打了一次交道,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很好,文静,友好,所以后来竞选班长的时候乔爱雯完胜,余蝶珍做了个语文课代表,她对这个年轻的班主任很是喜欢。

    乔爱雯和余蝶珍的字都很工整,凌少杰的像是蟹爬一样,余蝶珍总是忍不住嘲笑他,每次都是给乔爱雯打断,似乎乔爱雯就很喜欢帮着凌少杰。余蝶珍因为这个很不满,却不敢对凌少杰说,她有次和外婆一起放学回家,竟然看见他们一起走。但是凌少杰每天上学时都会牵着自己跳过荷花池,所以就原谅他了。

    年少时总是很自私,不愿自己的朋友把友谊分给其他人,长大了才懂得,那时的自己已经会〃吃醋〃了。

    每天早晨余蝶珍唯一要做的就是收昨天班主任布置的作业,也就是将某个字抄一页,她抱着一小沓作业本,每一个同学都催促一遍,不交的就登上名字。当然,余蝶珍还不会写他们的名字,只会写几个拼音代替,但是班主任每次都能看懂,所以她也乐此不疲的写。

    余蝶珍走到自己的那一组,凌少杰正扭着头和乔爱雯有说有笑。

    余蝶珍沉默了一下,拿一本作业本敲了一下凌少杰的头:〃交作业啦!”

    凌少杰在自己的抽屉里翻了翻,发现没有,然后不好意思的抬起头,对余蝶珍说:〃我没带。”

    余蝶珍气愤的说道:〃那好,我写上你的名字交给老师。”

    凌少杰一听,立刻央求道:〃小蝴蝶,就不要写我了好不好?”

    余蝶珍把头一扭:〃不行!”

    乔爱雯说:〃蝶珍你就通融一下呗。”

    余蝶珍瞪了她一眼,大喊道:〃我就不就不!你是班长我是课代表,你管我干什么!”

    乔爱雯被她吓到了,没有说话,凌少杰也没有说话,他们都没有见过余蝶珍生气的样子。余蝶珍气得不轻,后面交的同学都是把作业本甩给她就跑得远远的。

    谁也不知道余蝶珍并没有写凌少杰的名字交给老师。

    但是余蝶珍真是倔脾气,她每天起得很早,和外婆一起过荷花池到学校,凌少杰到她家时她早就走了。她坐在课室里自己看语文书,背课文,见到他们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收作业。

    乔爱雯悄悄对凌少杰说:〃凌少杰,你就跟她道歉吧。”

    凌少杰默默地点点头。

    那一天是星期六,余蝶珍在家里,和大猫一起睡在竹席上,自己气了好几天了,凌少杰还没有道歉的意思,真是让人越来越生气!

    她摸着大猫,大猫慵懒的打了个哈欠。她对大猫说道:〃大猫,大猫,你有一个这样讨厌的朋友吗?他现在要乔爱雯不要我了!我好生气!”

    大猫抬眼看了她一眼,又闭上了。余蝶珍自讨没趣,也不摸它了,翻了一个身,睡起午觉。

    睡梦中隐约听见有人叫唤着自己,她疲倦的睁开眼,转个身,大猫不见了,但是她真真切切的听到从院子外面传来的一声声呼唤,不停歇。

    她翻身而起,拖鞋也没穿,打开门,发现凌少杰就站在自己院子的门外,喊着自己的名字,满头大汗,汗水浸湿了他的白色短袖衫,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贴在头上,很狼狈的模样。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6

    奋斗了三日,如释重负般,大家相邀去ktv,因为江秀贤因为准备旅行不去了,余蝶珍也就没有去了。父母难得甩开医院的工作来帮她收拾东西,依依不舍对着昔日生活四年的母校,默默道别。

    坐上车内,她透过窗在众多私家车群内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郑哲希一手抱着被子,一手是一个水桶,狼狈的将它们放进一辆白色的轿车的后备箱内,身后是他的父亲,抱着书箱,以及母亲,没穿高跟鞋,拿着一些杂物,都是很干练的样子。

    爸爸说:〃蝶珍,这个夏天你想回外婆家吗?”

    余蝶珍愣了愣,犹豫起来--外婆去世,去那里只会伤心满溢,随即摇头。

    妈妈说道:〃江秀贤独自去了鼓浪屿,我听她妈妈说了,但是爸爸和我不大放心你独自一人,但是如果是回乡下--你熟悉的地方,我们也比较放心。”

    爸爸抱歉地说道:〃而且今天是我和你妈请假才能回来的,是端午的假期,作为医生我们可一刻都不能放松。”

    余蝶珍沉默。父母十年前被调去省城的医院,将她送到外婆家,她知道他们很忙,因为病人络绎不绝,还要经常为重患担忧,三人聚在一起的时间很少,除了溺水回来以后他们陪了她一个星期,可那一个星期又有多少人进出了医院?父母的欢乐就是哪个孩子出院了,担忧的就是哪位老人又生病进来了。他们正义感很强,以至于一留就是十年。

    余蝶珍能理解的。

    寂静的屋子里她曾忍受寂寞,克服黑暗,埋怨与憎恨,都可以化解了,她能理解的。

    余蝶珍说道:〃端午过后就把我送回去吧,四年了,不知变了多少。”

    爸妈都为女儿的懂事而欣慰的笑了,说道:〃报志愿的事情就让江秀贤代填,我们相信女儿的实力,肯定能上重点高中。”

    6月24日。端午节过后余蝶珍回到小村,荷花池繁盛,青绿的叶挺拔,只是石头已变成能过小车的水泥路了。

    外婆的家萧条了很多,东西让邻居帮忙看着才没有被人偷去。门前依旧贴着虎年的窗花,红纸黯然,三年来的无人居住使这里变得了无生气。向邻居拿了钥匙,父母把罩在木家具上的报纸掀开,用抹布擦拭,打扫了屋内,铺好床,检查了水龙头,洗干净厨房里剩余的碗碟与烧水洗澡的大锅,细节则是在他们离开以后余蝶珍独自完成。

    不知道第几次洗抹布了,余蝶珍擦拭大门,将窗花撕下,将窗上的尘埃拭去,只是院子里的空旷让她感到很落寞,没有杂草,犹如全世界只剩她一般。

    耳畔突然响出一声猫娇嗔的鸣叫,余蝶珍先是发现一只灰色毛的小猫,然后它的身后跟着一只黄加灰色毛的小猫,随后是一只大猫,身边也围绕着两三只小猫。

    小猫打打闹闹,大猫舔舐它们。余蝶珍认出那只大猫就是外婆的大猫。小猫似乎知道了大猫与余蝶珍的熟识,不怕人地跑到她的脚边,咬住她帆布鞋的鞋带,她则蹲下,摸它们的头,被它们逗乐了。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吓跑了小猫,大猫看了她一眼,就带着猫崽子们不知道要上哪儿去,她按下接听键,是江秀贤,余蝶珍道:〃喂?您老可有空打电话给我?”

    江秀贤笑道:〃你还真以为我独自一人去鼓浪屿呢?我和方铭一起去的。你呢?你和郑哲希有什么打算?”

    余蝶珍道:〃我现在在乡下了,你知道的那个地方,我说过的。刚刚打扫完屋子。还有郑哲希是什么?能吃吗?”

    江秀贤假装疑惑道:〃小两口又吵架啦?你们就不能消停一天啊?”

    余蝶珍静静地说:〃我这次回来,是找他。”

    冷静得可怕,认真得可怕。

    江秀贤咂咂嘴,道:〃那好,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青梅竹马!记得常联系啊!”

    草草说了再见,余蝶珍走出院子,一路的走,与记忆中已有了差别,多了许多卖杂货的小卖部,菜市场卖的东西种类也多了,也有了更多农民住的复式楼。

    四年也可以令一个村庄变得丰富了,之前待久了,没有发现它缓缓地在变化。

    小学已经修补了很多次,也新修了一个操场,200米的跑道,秋千早已不见了,只剩下麻绳,预示着童年早已离开。一转眼,便是准备做高中生的年纪,不知到时,还要多少个四年,才能再回到这里。

    她去了草坡,那边没有大变化,只是草变高了,仿佛可以埋没了她,将她吞噬,腿上给虫子咬了,疼痛难忍,但她还是上了草坡,坐下,眺望,整个村庄变了多少?田地愈发变少,大家只是闲暇时种种菜自给自足,只有几户人家还在犁田。

    不再见炊烟袅袅。

    她忽然发现一株草上,有一只黑色的毛毛虫,一动不动,她欣喜若狂,此时的虫子尚未破蛹!于是她每一天都会往山坡上跑,观察虫子的举动,即使不知道它长成以后会是怎样,是蝴蝶还是蛾子,但她没有看过,所以还是满心期待的。

    7月3日那天余蝶珍接到了江秀贤的电话,她被市一级重点高中录取,而江秀贤报的是原来那个私立中学新创建的高中,有钱就能进。余蝶珍编辑了短信告诉父母,向着草坡去了。

    蝴蝶从蛹中钻出,一整个早晨,余蝶珍都趴在扎人的草中看着,忘了吃午饭,待到蝴蝶完全爬出蛹,已经快到下午两点了。它抖动着它的翅膀,阳光温柔着抚摸它,使它翅膀变得坚硬。后来,蝴蝶飞了起来,又落在余蝶珍身上。

    〃你看,蝴蝶喜欢你呢。”

    她猛地抬头,却只见漫漫花草。但这对她来说才是真正的夏天到了。

    余蝶珍永远没有想到,四年之后的相遇会是这样。

    那日早晨她走到荷花池的桥上,吸着荷的清香,那荷含苞待放,已能看见粉粉的瓣,清风带来少年少女的悦耳笑声。余蝶珍闻声转头,只见白衣少年牵着长发翩翩的少女,掀起的裙摆像是撩人的手,勾出她的记忆,余蝶珍惊讶,就这样见到了他。她怎么可能忘记他的容貌?四年了,他变成意气风发的少年。

    他们欢笑着,从余蝶珍身旁掠过。

    余蝶珍慌忙叫道:〃凌少杰!”

    男生回头,柔软的头发被微风吹动,被阳光折射出金黄丨色,一如那年,他身边的女生也转过头疑惑的看着她,那莫名的熟悉感让他们不敢置信。

    凌少杰问道:〃你是余蝶珍?”

    余蝶珍点点头,然后认出那个女生是乔爱雯。本应是她站的地方--他的身边却站了另一个人,心里有些不甘,难道小时候说的诺言他已经忘了吗?难道她一走,他牵上另一个女孩的手。

    乔爱雯惊呼:〃你不是死了吗?”

    余蝶珍愣了愣,扯着嘴角说道:〃你们都以为我死了吗?”

    见他们不约而同地点点头,一股莫大的委屈漫出来,湿润眼睛。余蝶珍努力憋住,咬住嘴唇,凌少杰看见她渐红的眼慌张得看向乔爱雯,而乔爱雯也看着他,也是惊慌。也许,大家都不知道该要怎么处理小时候留下的祸根。

    凌少杰问道:〃你为什么要回来?”

    你为什么要回来,而不是你终于回来了。

    想过多少次再次相遇的相拥与欢笑,但是一切都变成这样了,不如人意的变了。现在就似一个外人,介入了别人安宁的生活。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1

    9月1日。

    余蝶珍12岁,为某私立中学初一学生。

    从此只能在星期六回一趟口无一人的家--父母继续奔赴在工作上,她自己必须独立。

    六年级已经是在这里读书了,但是因为外面考进来的人还是挺多了,原来就认识的人只有一两个,还都是不太熟的,余蝶珍很无奈,但是也没办法,对她而言怎么都是一样,她还是很骄傲,永远都想得第一,就像当年与乔爱雯比一样,她逼迫自己要做得最好。

    但是她却不是全班第一进来的,她的学号是2,前面还有一个人。她在班主任那儿拿到入学成绩表,她前面的人是一个男生,名字叫郑哲希。

    然后她开始注意他。

    那是一个挺高蜓瘦的男生,喜欢违反学校规定穿白色衬衫,勾勒出纤瘦的轮廓,搭配着校服裤,留着清爽的短发,光洁的额头露出来,很少笑,想问题时候抿着嘴,然后想出来后又会轻轻一笑,大胆的和同桌在上课聊天,然后被老师点名,调皮的吐吐舌头。余蝶珍坐在他的身后,经常会给他挡住黑板,却又不想调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体育课,男生们在篮球场上尽显风采,大家也是因为运动而熟络起来,自然也是因为运动而成为朋友,余蝶珍对运动没什么爱好,她喜欢的是在自由活动后坐在一旁的草地上,有时候会有几只蚂蚁给她观察一整节课,有时候会有几个女生来和她扯扯八卦,其中就是有她认为是一见如故的挚友,江秀贤。

    她是自己的上铺兼同桌,很是高调的女生,不喜欢绑头发,所以头发会乱七八糟,但是能和男生混成一片,奇怪的是该文静学习的时候她又会安静的3个小时不吭声,余蝶珍真是拿她没办法,但是江秀贤就是喜欢和余蝶珍在一块,她们也说不清楚,后来才清楚对方就是自己一旦在一起就会是一生的挚友。

    余蝶珍坐在草坪上,江秀贤靠在她身上,也只有她会陪着自己静坐。江秀贤看着那边那些打篮球的男生,调侃道:〃我说蝶珍,你是不是喜欢郑哲希啊?”

    余蝶珍一惊,叱道:〃胡说!他可是我敌人!”

    江秀贤笑了起来,悦耳动听:〃反应可真大,还说不是呢?我见你经常盯着他,像是老虎的猎物一样呢。”

    余蝶珍不说话了,但是对她来说他可是个头号敌人,自己写不出的题目他能一下子就能解出来,而且也没见他用功学习的样子,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也不遵守学校规定,班主任都叫他进办公室好多次了。

    体育课结束后,余蝶珍和江秀贤一块走着,然后忽然身后有人拍拍余蝶珍的背,余蝶珍吓得往前走了一大步,然后才转过身,见到竟然是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的郑哲希,他身边围着一堆所谓的兄弟,他明媚的眼睛里充满笑意,笑着说:〃余蝶珍,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余蝶珍露出惊恐厌恶的表情,江秀贤倒是笑得很大声,然后余蝶珍抬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要自恋。〃江秀贤听了以后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郑哲希身边的男生也笑,郑哲希看着面前这个骄傲的女生,头发扎得高高的,齐刘海,灵动的大眼睛,白希的脸以及小巧玲珑的唇,这总可以吸引到少年们的眼球的,郑哲希也不例外。

    他发现身后的她总会在晚修时空出一点时间拿着一本精致的小本写字,男生们都知道小女生买精致的本子就是为了写日记,他立即萌生出一些坏念头。于是在某天中午他没有回宿舍,在教室里留下了,偷偷摸摸的坐在她的位置上,掏出那本日记本,从第一页开始翻阅,第一页的时间为2008年的小学毕业时间开始,看来她也没有写多久,但是每一篇都会有两三页纸那么多,娟秀的小字,不知道练了多少年。

    第一篇写了她似乎有整个童年的记忆,填满了整整的三页,郑哲希轻抚纸张,有三个字是被水化开的,斑驳模糊,但是郑哲希还是看出来了,那是一个男生的名字,凌少杰。

    从此之后的日记就是回忆与凌少杰的童年往事,他知道她是边写边哭的,许多地方都化开了,直到今年开学的时候凌少杰这个名字才彻底消失在日记里,他竟然看到自己的名字,但是前后包围的不是甜言蜜语,而是狠狠的谩骂与不甘心的愤懑,完全将他视为敌人。

    他愤愤地说道:〃怎么这样,原来不是喜欢我啊。”

    这本日记完全不像少女青春懵懂时期好笑的暗恋日记,更像是对他的挑战书。而他怎么会服气?郑哲希将日记本塞回去,坐回自己的座位拿出数学书,又开始钻研难题。

    郑哲希写着写着竟然笑了起来:〃既然你这么不满我的成绩,我怎么还会让你赢?余蝶珍真可爱。”

    然后郑哲希也开始注意余蝶珍了。他时不时转过头,发现余蝶珍像一个狩猎者一般看着自己,两人同时惊慌的一个低下头一个转回头。江秀贤每一次看见都会在下课后调侃余蝶珍,余蝶珍却总是会厉声反驳,连江秀贤都不知道该不该信她好。

    后来月考,郑哲希竟然高出余蝶珍十多分成为全班第一,全级第二,余蝶珍抱着江秀贤磨叽了一宿,无不是诉苦,江秀贤无所谓的拍拍她肩,发间传来一阵沐浴露的蔷薇花香味,她说道:〃余蝶珍啊余蝶珍,你可就是要生活在郑哲希的阴影之下了。〃可是余蝶珍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努力还是超越不了他。

    她又修订了自己的学习计划,决定早起背书。她六点多就吃完了早餐,而这时是大多数懒虫们刚起床的时间。走在刚有秋日微凉的清晨,却在这么安静的教学楼楼道内听见了背英语单词的声音,那个声音刚经历过了变声期,是身边为变声男生少有的清澈的男声,而这么成熟的声音,也是她最熟悉的,那是郑哲希。

    她看到他趴在走道边栏上,手里拿着一本英语书,那些都是还没学到的单词,他的声音清晰能变,仿佛有魔法,吸引着少女的注意力,她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穿着白衬衫出神,他似乎发现了身后有人,转过头,余蝶珍立即跑回了班级,坐回自己的位置,拿出书,可是却无法静下心来背下一个单词。

    郑哲希好笑的走了进来,反身坐在位置上,看着她,她被他盯得发毛,皱眉问道:〃你看着我干什么!〃但是他戏谑的笑了:〃我记得之前可是只有我自己起早来背书的。”

    余蝶珍嗔道:〃你还不给别人起早了!”

    郑哲希其实不喜欢她嘴硬的时候,被她的语气惹恼了,道:〃对人家冰激凌就这么好,对我就这样的臭脾气。”

    余蝶珍愣了愣,惊讶的看着他,他似乎也意识到什么,脸都红了,转回身去默写英语单词,但是余蝶珍不会就这么放过他,她站起身去攥他的后领,怒道:〃什么冰激凌?!你知道了什么?”

    郑哲希被攥得难受,解开了自己一个扣子,没好气的说:〃不就是在后山坡遇见了一个什么男生么,放手啦。”

    余蝶珍羞红了脸,她放开郑哲希,摸索自己的抽屉,摸出了日记本,捂在自己胸前,她自己内心的秘密竟然给他发现了,这可怎么办呢。

    郑哲希转过身,看着她紧盯着自己,双臂将日记本抱在胸前,他撇撇嘴,说道:〃还把我当作敌人,你是臆想症还是被害妄想症?”

    随着少女的一声尖叫,郑哲希的脸被一本书砸中,而余蝶珍正是将自己怀里的日记本向他砸了过去,她全身都在颤抖,抽泣换成了大哭,郑哲希慌了手脚,揉揉自己的脸,走到她身边,束手无策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纸巾给她擦眼泪,一边吟着不哭不哭,但是余蝶珍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最后他也恼了,将自己的手臂伸过去,大声说道:〃难受就咬我啊!〃余蝶珍见到一只纤瘦的手臂伸到自己面前,随即抓住狠狠的咬下去,郑哲希倒吸一口气,但也忍住了,他想,或许,她的心里也是这么痛的。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2

    上课时郑哲希时不时看自己被她咬了的手臂,她可是丝毫没有留情,牙印到现在还没有消,摸起来还有些疼。

    而放学时他看见她将自己的日记本扔了,但是他捡了回来,收到了自己拖箱的最底层。

    余蝶珍整整一个学期不再和他说话,连江秀贤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发现余蝶珍不再写日记,她倒也识相,啥也不问。余蝶珍也没有经常盯着郑哲希了,郑哲希也没有回头了,江秀贤甚至没有笑料可以大笑,她总是觉得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难道宣战了么?

    但是余蝶珍依旧是超越不了郑哲希,期末仅与他相差一分。

    郑哲希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上帝总是会帮自己的,即使余蝶珍不再和自己说话,上帝也会创造让自己和她说话的机会,那可是到了第二个学期,余蝶珍依旧是余蝶珍,扎着高高的马尾,齐刘海,大眼睛,小唇,一个假期以来并没有让她变了多少,江秀贤反而变得淑女了,不再和男生们不分彼此的打闹,连笑的时候也斯斯文文的,不知是不是受了余蝶珍的影响。

    位置没有变化。余蝶珍看着面前套了白色毛衣的郑哲希,可是里面依旧是白色衬衫,她以为他终于有些变化了,结果还是一样,一样让自己能将自己最深的秘密埋葬,重新做自己,从此没有冰激凌,没有小蝴蝶,只有余蝶珍。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注定对她不公平,她在班主任老师那儿接到妈妈的电话,这样紧急的电话注定会是个噩耗,外婆去世了。

    她那天完全是没有听课,回到宿舍熄了灯,眼泪才舍得落下,像是下大雨一样不会停,枕头湿透了,纸巾擦完了,她看着上铺的木板发呆,多希望外婆回来找自己见自己最后一面,只可惜她一整晚失眠睁着眼,也没有见到外婆,直到第二天见到天开始微亮了,才敢起了床,草草吃了早餐,回了课室,什么也看不下,头痛难忍,但是教室却是空无一人,她甚至连可怜的一面都没人看到。

    当郑哲希到的时候余蝶珍已经是趴在桌上欲死了,他看见她这副模样决定不要招惹的好之际,余蝶珍抓住他的手臂,说道:〃我很难受。”

    郑哲希没有想到这么久以来第一句话是她先说出,他抽上自己的衣服,让手臂暴露在冰冷的空气中,余蝶珍对他微微一笑,然后便是狠狠地一口,郑哲希依旧忍住了,他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心疼起她。

    那红肿的眼睛是一宿没睡么?

    余蝶珍松开口,一脸歉意,郑哲希做回位置,问道:〃你怎么了?”

    余蝶珍无力的回答:〃我外婆走了。”

    郑哲希微微一愣,他记得她的日记里除了那个〃冰激凌〃,最常提起的就是外婆。他的家庭都是城里人,没有什么亲人在乡下,他不能想象乡下的生活,也不能理解到余蝶珍对外婆的感情,因为他父母都在这个城市工作,他也只是安心读书便好,至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在同城,只不过住在旧城罢了,时常都能见面的。

    余蝶珍见他不说话,继续说道:〃我想跟她一起走。”

    郑哲希沉默了一会儿,转过身说道:〃你累了,你需要休息。”

    余蝶珍默认了这个说法,郑哲希承诺会帮她请假,她安心补眠,如果她担心功课跟不上,他愿意与她中午留下来将没有听到的课补回来。

    余蝶珍回宿舍之前对他露出了一个舒心的笑容,他第一次看她笑,对他笑。

    从那天起他与余蝶珍的关系好转,江秀贤惊讶极了,她抱怨道:〃你们这小两口,怎么闹几个月又好了?”

    余蝶珍依旧是厉声的反驳她,郑哲希只是笑。

    他看着手臂上新添的咬痕,不知为何心情会那么好,看着看着也会笑起来,仿佛看见了余蝶珍对自己笑一样。

    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郑哲希感觉一阵不好的预感,自己总是注意她的存在,还不是那种将对方视为敌人充满敌意的注视,打球时会因为场外出现她的身影而分心,上课总会感觉身后有什么,总是想转过头看一看,只可惜永远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

    他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余蝶珍也发现了异样。

    初二一开学,科代表就去了搬书,作为语文课代表的她被叫去搬书了,如山的书本挡住了她的视野,多了很多盲点。郑哲希自己也搬了很多书,但是走到余蝶珍的身边抢了起码一半的语文书走,余蝶珍刚要开口骂人,他就没好脾气的说道:〃男生的力气比你们这些瘦女人的力气大多了。”

    余蝶珍见他走的步伐都是歪歪扭扭的,笑了起来:〃郑哲希你是傻蛋吗,你自己还不是瘦,剩个排骨。”

    郑哲希不服气:〃我可是有肌肉的!”

    余蝶珍笑着说:〃没有你还是男人吗?”

    郑哲希不理她,将书搬到班里,回到座位,余蝶珍将他那些书上的语文书放回自己的那一沓,江秀贤对余蝶珍说:〃哎哟,我说你们小两口感情这么好,你家男人多爱惜你。”

    这次余蝶珍没有反驳,反而笑了起来,郑哲希也没有转回头,但是心里乐开了花,他喜欢江秀贤说他们是小两口,或许这就是暗恋里最开心的事情了。

    班主任走进来说了说新学期要努力之类的话,然后环顾一周,推了推眼镜,说道:〃我看好多同学都长个头了嘛,是时候调整位置了。”

    郑哲希一愣,他今年比去年整整长高了5厘米,已经飙到了167,视线都能越过余蝶珍头顶了,他暗自懊恼为什么一下子长那么高。

    男女从高到矮各一排站在走廊外,江秀贤和余蝶珍身高差不多,双数时依旧是轮到她们,她们依旧是同桌。余蝶珍看着前面陌生的男生圆圆的背影,赶紧回头张望,发现郑哲希在距离自己两个小组的倒数第二排,他也在看着她,只是对她无奈的笑笑。

    江秀贤说道:〃要不我们要班主任给咱调过去?就说他是咱们补习的。”

    余蝶珍摇摇头。

    江秀贤感觉他们又是有排折腾的了。

    江秀贤被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告白了。

    说起来余蝶珍也觉得好搞笑。中午放学她和江秀贤一起走在小卖部的路上,准备买一瓶维他奶明早喝,然后给钱的时候有一个男生将钱摔在她们面前,说替她们给了,江秀贤大喝道:〃你当我们乞丐啊?两块半还给不起!”

    那个男生皮肤黝黑,白色的夏装校服衬托得他更黑了,只是样子长得很俊,手臂上满是强壮的肌肉,一看就是以后会做体特生的男生。只见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怯弱的拿回自己的钱的时候手被江秀贤一拍,说:〃既然你要请我们,我们也不客气了。〃说罢就把他的钱给了小卖部的阿姨。

    余蝶珍哭笑不得之际那个男生追到她们面前,说:〃我是你们隔壁班的方铭,我喜欢你!”

    江秀贤和余蝶珍互相看看,不知道他喜欢的是谁。

    那黝黑的脸也给尴尬红了,他说道:〃江秀贤,我喜欢你。”

    江秀贤杏眼圆瞪,不解道:〃我又不认识你。”

    方铭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说:〃我说了我叫方铭啊,嗯,江秀贤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江秀贤这么高傲的女人自然是不会这么容易就答应的,按她的话来说就是〃要你去悬崖摘那棵狗尾巴草,摘了你可能会摔死,不摘就没有女人要你,这就要看看你有没有勇气。现在我就是叫你摘狗尾巴草的女人,你摘不摘?”

    方铭从此奔走在追江秀贤的路上,这可比他体特训练辛苦多了。

    四年不忘 只道是年少 3

    晚修,余蝶珍正写着生物练习册,忽然间有东西砸中了她,随即掉到了地上,她捡起那个纸团,里面写着一句英语:to the only girl i have ever loved in my whole life.

    她转过头,发现郑哲希正低头写作业。她认得出郑哲希的中文字,他坐前面的时候也有扔过纸条下来,无非就是无聊找骂的,但是这次这么整齐的英文她是第一次见。

    难道不是他?

    她翻译出了这句话,却不知道是谁,默默地折好,放进自己的笔袋。

    即使郑哲希调位离得她比较远,但是他们的关系没有归于平淡,只因为他总会在她难受的时候伸出手臂给她做出气筒,因此对他好感增加了许多,只是成绩上依旧是超越不了他,江秀贤说对了,她注定生活在郑哲希的阴影里,成绩也是,身高也是。

    只是她不再视他为敌人,因为她发现他是真的很多地方都给自己用功很多,例如早上总是会起得给她早,晚上晚修放学也会留下来直到教室熄灯,他追着老师问问题的次数也比她多很多次。或许他不可以成为敌人,只能成为榜样。每次郑哲希都以高出她十几分的成绩稳拿全班第一,而余蝶珍每一次出成绩后都是一副丧尸模样盯着郑哲希老半天,晚修过后在操场拦住他生气得跳起来还抓住他的脖子作势要掐死这个人,然后郑哲希手臂上都要添新的牙齿印。

    她骂道:〃郑哲希你怎么每次都要考这么好!”

    郑哲希无奈地说道:〃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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