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仇小猫
简介:
她恨透了所有世间食言的男人。
第一次造成害她差点死去的溺水之痛,第二次是将她所有的美梦都如玻璃般打碎的切肤之痛。
六年里,她忘不了年少时爱上的少年,这毁了她美好的大学,最终只是贪图安谧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过活。
她以为再相遇时会有更多的美好,只是世事时常不尽如人意。凌少杰变得重利益,郑哲希少了年少轻狂。
两个少年不断在她的生命中徘徊,她中了他们的毒,始终忘不掉那些年月在自己身边的白色,就像是巴黎铁塔上的红衣少女一般让她难以忘怀。
疲惫不堪的她轻笑:“若你早日归来,我定将一辈子托给你,只是我的心,过时不候。”
走过一座又一座崭新的城市,才知道,旧时的少年最不可忘,旧时的地方在最让人感伤。
两个温暖的少年,都惊艳了自己的时光。
作者标签:校园 爱情 专情 励志
作品类型:都市高干
情节系列:励志言情
作品风格:正剧
男主类型:聪明睿智型
女主类型:才女型
人物:余蝶珍,郑哲希,凌少杰
引子 谁惊艳了你的时光 1
一只美国短毛猫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余蝶珍捏了捏它的手掌里的肉,抚摸它的毛,对面前大波浪的白色上衣红色长裙的江秀贤说:〃肯定又是你画得太入迷,让它饿得舔颜料了吧?”
江秀贤不好意思地点点头,干笑道:〃真是什么都躲不过蝶珍。”
余蝶珍在柜台下面翻出了一包药,递给她,埋怨道:〃下次还敢这样让它拉到脚软,我就把小明送人了!”
江秀贤接过药,把钱放到柜台上,余蝶珍一把抓起来扔了回去。江秀贤拿回钱,抱着小明离开,波浪长发在身后一摆一摆,余蝶珍这才看见她长发的发尾沾了绿色的颜料,只能无奈地叹气。
余蝶珍读大学那年选了兽医学,读了四年的书本知识后又跟着教授实习,见过了大猩猩狮子老虎海豚之后她终于顺利拿到兽医师的资格证,现在开了一家宠物诊所,专门为猫狗鼠等日常宠物看病打疫苗。
诊所不大,一律橘黄令人放松的暖色格调,有一个大笼子里躺了一只大型金毛,有些年老了,但主人最近出差,无暇照看,就放在这里寄养了。一边的墙上挂着几种样式的项圈,旁边则挂着绳索,另一边,即大笼子旁边,放着各种宠物窝。
柜台上放着几本定制宠物专用品的书,柜台里面则是个种药品,而余蝶珍身后是壁柜,一层一层地放各种药品和猫砂鼠木屑等。
有时候会有初高中乃至大学朋友前来光顾,总是会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哎!高材生也会喜欢开这种诊所!之前比不过你的都已经出国了!〃这是初高中朋友的话。
只是余蝶珍不会为此动容,她爱这种自由的生活,不用朝九晚五,想开门就开门,想休息就休息,虽然这样并不比年薪百万的公司老总赚钱,但也可以稳定生活。
江秀贤自从大学时候一幅画被人看上卖到十万后就开了一家画馆,里面全展示了她自己的画,墙上大大小小的画框中有风景有静物,最可笑的事柜台后挂着一副长两米宽一米的〃镇馆之宝〃,画的是小明。
她每日都窝在出租屋里埋头调色,以至于小明饿到去舔颜料充饥导致拉肚子。每一次它被江秀贤抱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拉到脚软了,余蝶珍恨不得将小明送给别人养也不要江秀贤害得它一天到晚的难受。
午后,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了门口,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抱着玫瑰走过来,余蝶珍苦恼地在他进玻璃门之前跑了出去到他面前。
〃林喆,我说过多少次了,里面的金毛有点花粉过敏!〃余蝶珍生气道。
林喆无辜地看着那些花,又看看她,干笑着道:〃这花不是我送的,是我的兄弟送的。”
余蝶珍瞪他一眼,道:〃兄弟?不会是你那大腹便便的上司送的吧?〃林喆最近上位做了经理,自然要对提拔自己的上司做好事。
林喆干笑,一副说谎之后被拆穿的样子,〃当然不是,跟我去喝杯咖啡吧。”
余蝶珍点点头,将狗粮给金毛添好,摸摸它的头,将铁卷帘门拉了下来,跟随林喆坐到他的小轿车中。
窗外景致被炎热烫得扭曲,反光刺得眼睛不住疼痛。林喆是她的初中同学,很喜欢和一群男生跑到篮球场疯狂角逐,还记得刚开学那时候的他信心满满地在大家面前说:〃i have a dream,我会做一个nba球星!我喜欢kobe!〃结果现在做到了公司的经理。
余蝶珍想起那个时候她自己只说了想见外婆什么的。
一个红灯,林喆稳停了车,笑道:〃我以为全部同学都会离开这里,没想到你和江秀贤还在这里。”
余蝶珍笑着说道:〃我更没想过nba球星当上了经理。”
林喆沉默了,看着方向盘上自己的手,而后反驳她:〃我才是没想到高材生会当兽医,也没想到全班公认的一对居然没有走到一起。”
余蝶珍的笑僵住了,随即便走了。
林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闭了嘴。
余蝶珍眼前浮现那些年月的白衣少年,他令自己快乐过,却又令自己心如刀割。她埋怨自己的小气,却又不能原谅他对她的隐瞒,最后相隔了千里。
他住长江尾,她却连长江水都触不了。
林喆载她去了一家咖啡馆,静谧得自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余蝶珍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林喆只是要了普通的咖啡,他托腮望着余蝶珍的面容,道:〃从前的你像只凤凰,光彩迷人,成绩又好,能配得上你的人真的不多,而你总是专注在郑哲希身上……”
他眼里露出无可奈何,〃初一的那会儿是我怂恿他去问你是否喜欢他,你的回答令我满意,只是后来还是不尽如人意,在海南的那个时候,你们就公开了关系。”
余蝶珍啄了一口咖啡,低眸不语,动作轻得似名媛淑女。林喆有些失望,又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你,即使后来交过了好几个女朋友,也不如你。”
余蝶珍只感到黑咖啡的苦涩。林喆缠着自己好几个月了,刚开始是替女朋友的狗治病,病好后就变成正大光明地追,害她被那个女生骂成小三。
〃林喆,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你吗?〃余蝶珍一口将黑咖啡喝完,苦到酸,而她边说边从手袋中拿出钱包,〃因为你永远比不过郑哲希。〃钱放在了桌上。
无论是才德,抑或是勇气。
余蝶珍快步走出咖啡馆,刚开门的一刹那热气让她模糊了双眼,林喆在身后追着她,她也加快了脚步在人行道上快走,方向不知。林喆没有跑过来拉自己,而是在身后大声说道:〃对!郑哲希知道我喜欢你,但他还是去追你,而且一追就是六年!”
声音如同一只野兽,疯狂地将你收好埋入深处的回忆挖出来,犹如掏出血淋淋的心脏,暴露于现实,让它氧化。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与郑哲希已经没有见过面五年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没有来过一次同学聚会,没有再出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切一切的信誓旦旦,都只比泡沫更易破裂。
回忆可以致死,誓言只是折言。
引子 谁惊艳了你的时光 2
走过一座又一座对自己而言崭新的城市,才愕然发现找不见旧时的少年。青春从遇见他们之时就已经开始。草坡,蝶舞,街灯,海蓝。她庆幸自己曾拥有过那么美的年少时光,两个少年,两段不一样的美好。
不知他们是否还爱着白色。
出租车停在了诊所前,她前去开锁。进去后,又拉下了卷帘门。金毛被惊醒,发出了疑惑地呜咽声。余蝶珍没有开灯,一路跌跌撞撞摸索着进到了诊所的内房,那里是她居住的地方,布置简单,但应有尽有。
空调被打开,她换了一件宽松的衣服,跌入床中,抱住枕头,呆滞地望着天花板。眼泪无声,滑进耳中,痒了。
越思念一个人,便越记不清他的模样。她甚至连他的声音都忘却了,只等待又重新见他让他的声音把记忆唤醒。
她梦见自己变成一直蝶,跟在一个衣沾有淡绿草汁的少年身后,她看见不清他的脸,只知道他在笑着,少年在草坡上奔跑,惊起漫山的蝴蝶,她跟随着他,忽然,她看不见了少年的身影,身上很冷,无力起飞,她感到自己从高空跌落,加速加速加速,最终落入一双温暖的手中。
惊艳了时光。
余蝶珍又来到昨日林喆带她去的咖啡馆,那里的安静让她感到舒心。
直到他看见穿着休闲服的他,才对这里产生了恐惧。
凌少杰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上次见面是余蝶珍与江秀贤去发廊洗头。他窘迫地为余蝶珍揉搓着长发,连泡沫都进了眼。
她骂他,外出打工这么多年,竟连一些成就都没有。他苦苦向她借钱,之后便消失不见,钱也没有还。
凌少杰坐在了她的对面,稚气的脸早已在浅浅的胡渣中离去,那微笑更是习惯性的官方微笑,他看着余蝶珍,道:〃借的钱我会还,一会儿让人打到你的卡里,还有三年来的利息也补回去。”
那种千帆过尽老成的语气,余蝶珍不知他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只是她对他没有一点的好感可言了。这样安谧的咖啡馆的主人是他,所以没有刺鼻的各种花香味,而是浓郁纯朴的咖啡香。
可那已不是她回忆中身上有青草香的少年了,取而代之,是刺鼻的烟味。他清澈得黑眸变成了浑浊的棕色。余蝶珍道:〃我不需要你还钱,因为那是让你愧疚一辈子的东西。”
〃哦,是吗?〃凌少杰轻笑,勾起轻蔑的嘴角,〃我可听说你当着宠物医生。”
余蝶珍有些恼怒,说:〃可我也不缺钱。”
凌少杰看着她生气的表情,轻笑着从上衣胸前那个口袋中拿出一个红色的心形,打开,里面是银闪闪的戒指,〃我是来履行诺言的。昨天你的出现真令我震惊,所以我临时准备了这个没什么价值的银戒指。”
余蝶珍冷笑道:〃我已经不需要了。我死过一次,是因为太信你说的。”
水浸之痛似乎还折磨着她,之后的她只要闭起眼就感觉不能呼吸,医生说过是强迫症,可以医好,只是她发现自己好不了了,她害怕满满的水,害怕水哪一天又会把自己吞噬。
凌少杰皱起眉头表示不满,站起身来,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使她抬头望着自己,余蝶珍一惊,向后缩,却被他更用力捏住了。
〃以前我没钱,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敢做,后来我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到。现在我有钱了,你为什么不留在我身边?”
余蝶珍死命摇头。她哭了,不是他说得不对,而是她发现凌少杰已经不是她喜欢过的少年。
利益把他的双眼蒙蔽了,侵蚀他的心,麻痹他的魂。如果他换一个容貌,或许余蝶珍也认不出来是他了。
凌少杰见到她的眼泪,突然将她抱起来,吻她,即使余蝶珍反抗的时候咬出了血,满嘴都是血腥味,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吻她,余蝶珍跪在桌上,打翻了咖啡,周围满是唏嘘,耳边只有聒噪,她反抗不得,他力气太大。
凌少杰忘我地吻着,脸蹭到她的泪水也不顾。因为这也是少时的他所不敢做的一件事,是金钱给了他勇气。
余蝶珍累了。她恨自己的力量不够,不足以给他一巴掌。
或许是那张脸让她下不了手。
凌少杰终于松开了她,抓住她的手臂。滚烫的咖啡浸湿了裙摆,此刻再烫的咖啡也被心中的寒冷冰冷了。
〃我还喜欢你。〃凌少杰看着她微红的眼睛,满眼深情。
余蝶珍却甩开他的手臂,跳下桌子,跑步离去。
椅子上留下了她的手提包,凌少杰拿了起来,没有立即追上去还她。他知道她会因为手提包而回来找他。
回到办公室,他点燃了烟,烟雾缭绕。他已经忘了是何时开始吸烟的了,只是在不如意的时候才会吸上一两口,烟圈从鼻嘴中漫出,包围了整个人,竟开始怀念刚才的唇齿相碰的触感。他经历得太多了,最喜欢的女孩却从未接过他的一个电话。
凌少杰从她的手提包中拿出她的手机打算存号码,九宫格锁屏后的壁纸却是一个男生与她亲昵的自拍,凌少杰看着他,仔细看着,发现有些面熟。
〃是……他。”
有过一面之见。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1
余蝶珍五岁,幼儿园毕业。
父母因工作的变动离开了原来的城市,只能将余蝶珍送到外婆居住的陌生乡村。余蝶珍不哭不闹,外婆也很开心有一个人陪,一切看起来都很融洽。
父母说,她将会在这个村子里生活,直到他们工作调回。
余蝶珍乖巧的点点头,她对陌生的地方充满好奇。
外婆家已经有些残旧,她甚至能看见老鼠在厨房乱窜,然后会被外婆的大猫抓住,然后就不见了。她可是第一次看过猫捉老鼠,和图画书上的一样。
老鼠是被大猫吃了吧?她坐在木凳上,吃着外婆给切的西瓜。
外婆有一个大院子,但是荒废了很久了,外婆说,她老了,种不动也养不了鸡,唯一陪着自己的只有那只大猫。
余蝶珍因此对大猫充满好感。
夏天的到来让她有些烦躁,裙子每天换三条,很想吃冰棍,但是人生地不熟,又不好意思让外婆去买,况且每晚外婆会给自己扇风,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来自葵扇的清凉。
这种虽然不方便但是很古朴的生活她还是能忍受下的。
因为有更大的空间给自己玩。
她看着远处一个大山坡,又看了看身边熟睡的外婆。
怎么可以一个暑假都呆在家里呢?
她趁外婆去买菜的空档跑了出去,向着那个山坡跑去。
那个山坡总有什么魔力吸引着小朋友上去一探究竟,即使大人一再强调那儿有专吃小孩子的怪兽,余蝶珍也不例外。
夏天的风凉凉的,吹拂女孩的长发。
面前的狗尾巴草竟然有她这么高,但是她发现了有一个地方被人走过,留下了痕迹,如果从天上看,会是像麦田怪圈一样的吗?她看了看湛蓝的天,抹了一把汗,走进去,避开会划伤的的野草,一直走到出口,竟然是一片草坡。
那是她在城里从未见过的。
长满柔软的草,也有些许低矮的小花盛开,仿佛外面的那些伤人的高大叶草是为了保护这片人间天堂而生,这儿也不见杂草肆意生长。
她跑了几步,然后任意摔在草地上,一点也不疼,只有草尖扎人的痒。
天空上有一片云,被夏风吹着走动。
她闭上眼睛,感受着大自然下的宁静。
〃嘿。〃感觉有人说话,她张开眼,发现一只蝴蝶被一只手抓着翅膀,它不断挣扎,始终不能挣开人类的手。
怎么会有人残害这种美丽的小生物?
她抬手狠狠地拍向那只手,那只手的主人显然受到了惊吓,松开手,蝴蝶在了她的身上,但是立马飞走了。
〃你怎么这样!〃他凑到了她的上面,她看见了他。
那是一个长得很白的男孩,和她坐车来这里的时候看到那些浑身是泥的顽皮孩子不一样。他们有的都是黑黑的皮肤,是不节制的玩被太阳晒出来的,而自己面前的这个男孩……很不一样呢。此时他恼怒的表情却没得到余蝶珍多少好感。
她并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有的老师甚至怀疑过她有自闭症,但是都给妈妈骂了回去。
〃你叫什么?〃他见余蝶珍不说话,便不好意思的开始问她,〃我叫凌少杰,是冰激凌的凌哦!”
余蝶珍坐起身,转过头去看他。
男孩的白衣上沾了些许淡淡的草汁,但也不显得脏,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青草香,仿佛他生于这片草坡,是一个精灵。毛茸茸的头发还能被阳光晒成淡淡的金黄丨色。
〃我叫余蝶珍,蝴蝶的蝶。〃她也学起他的自我介绍方法。
而凌少杰拔了两根狗尾巴草,互相缠绕竟成了一只小狗,余蝶珍看得吃惊极了,凌少杰将手中的〃小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算回家之后让外婆教自己做,但是凌少杰坐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她,一直在微笑。
〃以前没见过你呢。”
〃嗯,我是最近才到这里的,我爸爸妈妈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所以我就留在这里了。〃余蝶珍依旧看着手里的〃小狗〃,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竟然对一个陌生的男孩说了这么长的话,甚至是自己留在这里的原因。
〃很远?有多远?〃他眺望着远方,余蝶珍才注意到他的眼角有些湿润。
〃你爸爸妈妈也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吗?”
凌少杰点点头,他多希望自己坐在这个草坡--他认为自己能抵达的最高的地方,能看到自己的父母。
年幼的余蝶珍对他充满了同情,因为自己与他同病相怜。
而她也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凌少杰也算是留守儿童。
〃你几岁了?〃凌少杰对面前这个穿着漂亮花裙子的长发女孩充满好奇,因为村子里真的没有像她一样的女孩,他至今没见到过。
〃六岁,暑假一过,我就要在这里读一年级了。”
凌少杰很惊奇:〃我七岁了,也是和你一样呢。”
余蝶珍很开心:〃那我们会在一个学校吗?”
〃当然!〃他回答,转头之际,发现一只蝴蝶停在一朵紫色小花的上面,趁蝴蝶不注意,他连忙扑了过去,余蝶珍惊讶的看着面前的男孩扑向草堆,她走到他身边,看着趴在地上的他:〃你在做什么啊?”
凌少杰伸起手,手指之间抓着蝴蝶的翅膀。
〃啊,快点放手!〃余蝶珍又狠狠的拍他的手,但是他没有松手,而是一脸无辜:〃我只是想送给你。”
〃我不需要!快点放手!〃她大喊,声音细细的,凌少杰无奈的松开手,但是蝴蝶却飞到了她的头上。
〃你看蝴蝶喜欢你呢。〃凌少杰笑道。
余蝶珍虽然看不到蝴蝶,但是她能感受到蝴蝶友好的停在自己的头上,而凌少杰的笑容很好看,眼睛弯得像月牙儿,她被他笑得有些脸红。
蝴蝶们在草坡上自由的飞着,美丽的翅膀扑闪,面前这个有着海芋花般纯白笑容的少年,余蝶珍觉得自己这个暑假不会只是在外婆家抱西瓜了。
她和他都从未想过,自己与对方竟然可以有长达二十多年的羁绊,或许那将会是永远。
不可逃避。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2
村里有一个池塘,里面满是含苞待放的荷花,走过池塘的那边是村的小学,余蝶珍和凌少杰约好一起去看小学长什么样子,他们走在荷花池上大人铺的石头上,余蝶珍颤颤巍巍的走着,而凌少杰早已习惯了这些石头,甚至可以跳着蹦着走过去。
〃冰激凌……我害怕。〃她站在一颗会动的石头上,小脚颤抖着,不敢动了。
凌少杰回过头,看着余蝶珍眼圈微红。他有些不知所措,但是还是跳到余蝶珍前面的那个石头上去,对她伸出手。
〃拉着我的手。”
余蝶珍犹豫了一下,自己正在池塘的中间呢,回去也不是,过去又不行。所以她还是握住了他的手,他能真切感到她手心里的汗,以及她的害怕,这个城里来的姑娘,看来是从没有这么疯狂过呢。在城里的她肯定是文静得不到处跑也不会乱叫的。
凌少杰向前跳了一步,稳稳当当的站住了,而身后余蝶珍也随着自己的步伐向前一跳,自己拉着她的手向上伸,她落到石头上时的力就减少了。
〃小心哦。”
他拉着余蝶珍的手,一步一步跳过了石头,在她时不时的惊呼中穿过了荷花池,凉鞋踏在了草地上,他们同时转过头,荷叶翠绿,似舞女飘逸的裙摆,花苞粉纷嫩嫩的,仿佛一眨眼便开放,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神态。多年后,当余蝶珍学习到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时,总是忍不住的回忆起这个地方,美丽的荷塘,只是最终躲不过时代的变迁,随着交通建设,也只能存在在世人回忆里。
她甚至来不及在夜晚似朱自清般漫步荷塘边,也来不及闻到似渺茫歌声般的荷香。
〃小蝴蝶,以后我们每天都要跳过这里去上学呢。〃他对着身边这个白希的女孩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村里的孩子很少有糖吃,都没有蛀牙,据说这里的山泉水把乡亲们的牙齿都养的很白,余蝶珍倒是一点都不相信,这没有科学依据。
〃以后你能都拉着我过吗?〃余蝶珍还有点害怕,她看着凌少杰,然后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却惹来凌少杰的笑。
〃好啊。〃他发现自己依旧牵着她的手,甚至想着她会永远留在这里,这个小村,永远不会离开他的身边,〃走吧,我记得小学里有秋千呢,你要玩吗?”
余蝶珍疑惑道:〃秋千?是公园里的那些吗?”
在她的记忆海里满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带着她进到公园里,有着许多和自己一样大的小孩子,然后爸爸将她放在一个铁椅子上,妈妈让她抓稳两边的铁索,然后爸爸在身后轻轻一推,她以为自己飞起来了,不住的笑,那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回忆。只是没想到,自己现在就已经离开了父母了,和慈祥的外婆以及大猫老鼠生活在一起,以及……
她悄悄的瞥了凌少杰一眼,那个净白的少年,偷偷地笑。
小学并不大,校门破旧,右边有一个警卫室,然后是开着的大铁门,不知道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呢?余蝶珍不知道,但皱起了眉头。凌少杰却一副老成的样子,拉着余蝶珍走了进去。里面是偌大的操场,没有跑道,但有很多大榕树,地面甚至不是水泥的,而是跑几步就黄沙漫天飞的泥地,在操场的一角有两个篮球筐,也残破不堪,连网也没有,球筐有些生锈且扭曲变形。
余蝶珍在一棵不起眼的榕树下看到了凌少杰所说的秋千。
是用两根粗麻绳绑着一个汽车轮胎做的简陋秋千,甚至不知道麻绳是否会断掉。
〃你觉得是不是很漂亮?〃他饶有趣味的拉着余蝶珍慢慢走。
教学楼只有三层,而且显得很破旧,教学楼旁边还有一个公共厕所,长满了青苔,而在教学楼最前面立了一个不锈钢旗杆,上面挂着五星红旗,幼儿园老师们都说这面旗是因为革命烈士用自己的鲜血染红的,余蝶珍不住肃然起敬。
凌少杰看着余蝶珍,余蝶珍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但是他立马转过眼,抬头望着五星红旗:〃小蝴蝶,你知道吗,我没有上过你们城里人的幼儿园,所以这是我第一次上学。”
余蝶珍惊讶的张了张嘴:〃你还不会写字吗?”
凌少杰假装生气的弹了弹她额头:〃怎么可能,我爷爷可是很严格的。”
余蝶珍想着他爷爷应该是戴着老花镜倚在太师椅上翻看旧书的那些人,夏天也会手拿着蒲扇轻摇在椅上睡着,小鸟甚至也会轻轻落在他肩上,不说话,生怕打扰他。
也许有这样的爷爷才会有凌少杰。
余蝶珍面对着这个少年,她愈发的喜欢他了。或许是因为他身上的青草香,或许是他喜欢的白色衣衫,还是他被阳光照得金黄的绒发。
还是他给人温暖的感觉呢。
凌少杰看着她,披散着头发,汗珠把刘海都浸湿了,〃小蝴蝶,你一直都是散着头发的吗?”
余蝶珍惊讶他会问这个问题:〃不是啊,我爸爸以前会给我绑的呢。”
凌少杰道:〃现在是夏天呢,你不热吗?”
余蝶珍摇摇头,她没有将自己家那些漂亮的橡皮筋带来,因为她在家就不绑头发,家里有空调,没有这么热呢。
凌少杰走到她身后,抓起她的头发,余蝶珍立即感到凉爽,但是自己还不会绑头发,以前都是爸爸每天给自己变换着绑的方式,自己有着比别的小朋友更多的造型。
凌少杰把头发放下,笑道:〃等下我给你买橡皮筋吧。”
余蝶珍摇摇头:〃不用了,我可以问外婆拿。〃即使外婆是短发的。
凌少杰不满了:〃你不要我送你的蝴蝶,你还不要我给你的橡皮筋?”
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笑笑。
他的固执很可爱。
他认为她是默认了,便很开心的笑起来,拉着余蝶珍朝秋千跑去。
战战兢兢坐在秋千上,后背被人轻推,一会儿脚便离地,抓着麻绳的手心满是紧张的汗,但是荡向空中那种飞翔的感觉宛如父亲当年同样给予自己的,那种自由的向往。
越来越高,直至身后没有人推她。
余蝶珍惊慌的回头,发现凌少杰在身后正微笑着看着她,一上一落一上,飞翔在空中了,风呼呼在耳边,像是……
她想到的是草坡上的蝴蝶,扑闪着美丽的翅膀。
乌黑亮丽的长发在自己身边随着自己荡漾,她真的觉得自己是一只蝴蝶,生活在白衣少年的身边,感受他的温暖,与他的悉心照料,他会给自己最爱的花浇水,也不会残害自己的毛毛虫宝宝们。
凌少杰见余蝶珍那么欢快的笑着,忍不住叫道:〃小蝴蝶,我愿意以后每天陪你荡秋千哦!”
余蝶珍笑着大喊道:〃这是你说的!骗人的是小狗!”
多年后,这所小学消失了,教学楼也成了一堆砖头,校门那扇铁门也没有了,若不是榕树依旧葱茂,麻绳依旧挂在这棵树上,只是轮胎被人拆去卖了,余蝶珍会以为这段情景只是幼年做的一场梦罢了。
然后她开始相信,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尤其,是身边的事。
村里卖菜的市场里有一个老奶奶,她坐在一张小木板凳上,面前是用蛇皮袋铺着的地毯,上面是各式各样的女孩子的头绳,别人问她都是哪儿来的,她满脸忧伤布满皱纹的脸上闪出一个微笑,〃是我女儿的。”
大家都知道她的女儿嫁到村外面去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余蝶珍也听凌少杰说这个事。她在地摊边蹲下,看着面前的橡皮筋,都是很可爱的小樱桃,小花一类的小装饰俯在上面,怪不得讨女生们喜欢,而且价钱每一个都是五毛钱,很多女孩子都是来这里买的,她们只知道老奶奶有卖不完的橡皮筋。
怪不得凌少杰也知道呢。
凌少杰也蹲了下来,问道:〃小蝴蝶,你喜欢哪一个?”
余蝶珍有些难以选择,忽然她看到有一个蝴蝶装饰的橡皮筋,指着说:〃我要那个。”
凌少杰点点头,在兜里掏出五毛钱,递给了老奶奶,老奶奶开心的接下,将蝴蝶橡皮筋给了余蝶珍,她将五毛钱收到自己的一个钱包里,凌少杰看到里面都是五毛钱,老奶奶原来是靠这个维生的,如果有一天她没有了橡皮筋可以卖,或者是没人买了,怎么办呢?
年少时总有许多的疑问,却总也没有时间去解答,直到明了的那一天,你发现,这些问题已经成了过去式,而且是无法补救的。
蝴蝶翩迁 浮生应为梦 3
9月1日。
暑假过去,小学开学。
余蝶珍站在外婆房间的一个木制梳妆台前,对着面前披散头发的自己不太满意。
外婆进来了,看见她望着镜子,手里攥着一个橡皮筋,疑惑道:〃蝶珍,你是想绑起头发吗?”
余蝶珍见外婆来了,将橡皮筋递给外婆,外婆笑米米的接过,在梳妆台上拿了一把木梳,替她将头发梳整齐,她看着镜中慈祥的外婆,她一直没有问外婆外公去哪了,因为在她印象里她只有外婆。
外婆替余蝶珍梳好头发,整整齐齐清爽的马尾,齐刘海也没遮眼,倒把眼睛凸显得很有灵气,整个清秀的女孩子,讨人喜欢。
外婆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的作品,转身从衣柜里拿出一个崭新的书包,还未拆透明包装袋,余蝶珍很是惊讶,外婆拆开包装袋,将书包撑开,递给了余蝶珍,〃这是你爸爸让我在你上学的时候给你的。”
余蝶珍抱着书包,是粉粉的,印着橙色小花那种普通的小学生书包。
外婆给她背上了书包,笑米米的说:〃终于上小学了,外婆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你结婚呢!”
余蝶珍的手被外婆粗糙的手握住了,她问外婆:〃外婆,什么是结婚?”
外婆依旧是慈祥的笑着,若有所思的说道:〃那就是和自己最爱的男人在一起,一直到像外婆这么老。”
年幼的余蝶珍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和外婆一起去学校。
乡村的小学,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老师都是来支教的大学生,校长是胖胖的大妈。
余蝶珍和外婆站在人群中,环顾四周,都是只有比较小的学生才会和大人一起来,比较大的都是自己独自一个人站在那里,或者是见到自己的朋友完全不顾校长在说话而大声谈笑。余蝶珍看到有些可能是五六年级的竟然是被家长压着来的。
校长站在旗杆前,拿着扩音器,手里有一张纸,她浑厚的声音响彻操场,她让老学生自己回到自己本来的班级再升上的一个年级,而一年级的新生被留了下来。余蝶珍看见了自己一个人站在那里的凌少杰,拉拉外婆,外婆也看到了那个经常来找余蝶珍玩的男孩子,带着余蝶珍朝他走去。
余蝶珍戳了戳他笔直的背,喊道:〃冰激凌!”
凌少杰转过身,看见余蝶珍的外婆,叫了一声〃婆婆好〃,又对着余蝶珍叫了一声〃小蝴蝶〃。
校长在念分班名册,然后站成两排,余蝶珍和凌少杰被分在了同一个班,两人欣喜的手拉手跳起来,然后在老师的带领下进入班级。外婆对余蝶珍说,〃中午放学外婆来接你哦。”
余蝶珍点点头,和跟在凌少杰身后有说有笑的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