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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拽着我站起来,“走了,去听狂人们演讲。”

    海德公园的东南角有一座雕镂精致的威灵顿拱门,那里是著名的“演讲者之角”,也称“自由论坛”。

    十九世纪以来,每个星期天下午,都有人站在装肥皂的木箱上高谈阔论,因此也有“肥皂箱上的”之说。

    现在,演讲者大多站在自备梯架上慷慨陈词,演说内容除了不准攻击英国王室,不准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外,什么都是允许的。

    插花——听许先生讲许太太(二)

    从我十八岁出国留学到二十二岁在希思罗机场熙熙攘攘的候机大厅再见到年年,不长不短,时间恰好够一个梳着羊角辫的毛丫头,成长为青涩的少女。

    我有些不敢认了,这还是那个鼓着小圆肚皮,圆滚滚的小丫头么?

    偶尔会听到云北提起她,可没有切实的影像见证她的变化。

    小丫头像个面人一样,所有的肉肉都用来纵向发展,长身高了。

    她的五官更精致了些,只是依旧带着童稚时期的清灵,浑身都透着灵气。

    只是,那眉宇间的郁郁是谁添上去的?

    她有些拘谨,显然还不能调试没有云北只有我的现状,可她只能接受啊。而我能做得就是尽量的轻松态度,让她放松。

    她显然有心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他们独有的处理方式。

    我能为她做些什么?以成丨人的思维引导,还是等她的小脑袋被异国风情填满,无心自扰?

    希望假期结束,她还是过去那个狡黠倔强的小丫头。

    年年不喜欢运动,她喜欢睡懒觉,即便是成年后也没能戒掉。

    她好不容易起床,还要发呆半小时,防御值降至零。

    那时为所欲为是最容易的,咳咳……

    我把她从床上拽起来,她穿着kiy猫的睡衣,像个粉嘟嘟的球蜷在那里装消失。

    运动多好,能分泌出让人愉快的物质,心态会更积极,她需要的。

    我们拿牛角面包也能玩上好半天,和年年在一起我不知不觉就会变成孩子,尽管作为许家长男,我似乎从没有做个孩子的闲情逸致。

    许是伦敦难得的艳阳天气氛太好,年年愿意把她的烦恼将给我听,只是单纯的讲述,那样子并非想要寻求帮助。

    如果对象不是我,是其他人也是可以的态度,让我有些不舒服,可为什么?

    她喜欢陈叔叔的孩子,那个漂亮到不似真人的男孩儿。

    可比起“失恋”,来自朋友的打击似乎更严重了些,唔……还是不懂爱的孩子啊。

    年年问过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该怎么说?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阳光倾洒在她躬起的后背,她柔软的发丝搭在肩头,不是纯然的黑,像巧克力的颜色。

    空气中也涌起一丝甜腻的气息。

    她一动不动和我生着闷气,只因为我逗她说不许吃面包,呵呵,可爱的孩子气。

    我突然很想摸摸她的头发,手臂抬起又落下,反复了两次,纠结着,生怕打扰了什么。

    她身上有我想要触及也想要毁灭的东西,我所没有的东西。

    可能,从那一刻起,我就把小丫头放在心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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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演讲者之角

    远远的就听得到叫喊声,像是有人在争吵,有不少人聚集在一起围成好几圈。

    我大致数了数,有十几个小集团,多的有二十多多人,少的只有两三个人。演讲者大多站在自带的小梯子上,离地面不到一米。

    有的自言自语,既没有讲台,也没有听众;一个小伙子声情并茂地讲演着,愤怒的声讨着什么;一个中年人时而抑扬顿挫地陈述,时而停下沉思;两个牧师模样的人打扮严肃,似乎在讲和上帝有关的话题;有个人披着一头乱发,手拿空矿泉水瓶,边说边挥舞瓶子,想吸引行人的注意;有几位像是流浪汉,或是疯子,在那里目中无人地唠叨着;几个年轻人在一个长者的带领下唱着宗教歌曲,闹中取静。

    每个演说的人都很动情,但听的人多是听两句就走了,长时间逗留的少,而且多数没有反应,几乎听不到附和声或掌声,其他人也不会特意跑来看热闹。

    只有一处,一个听众与演说者吵了起来,围观的人及时把他们拉开,否则他们一定会扭打起来。

    许南川告诉我,到这儿演讲的都是常客,他们讲得投入,也希望有人听。

    有些人会当他们是疯子,无端端胡说八道。可他们有一个目的是共同的,也是无私的那就是——分享。

    有个人装扮成马戏团小丑的模样,红绿相间的服装上围着一圈硬纱衣领,帽子上的小球随风摇摇晃晃。

    他站在木箱上,胸前挂着硬纸壳,上书:上帝说……

    许南川摸了摸下巴,作思考状喃喃:“小丫头,你说他要表达的是哪句呢?”

    “去翻圣经喽,必有一句适合他。”

    他轻笑,走过去和那人交谈。他讲得标准的伦敦音,音色醇厚,像一个浪漫主义时期的贵族,一身观之舒爽的优雅。

    他看着我,眼珠转了一圈,眨了眨眼睛,“我们走了,小丫头。”

    单手放在裤兜里,单手搂着我的后脖颈,同“小丑”道别。

    我贴着他年轻强健的身体,比午时的阳光更暖,距离如此接近,我要更费力的扬起脖子才看得到他的眼睛。

    光线从睫毛间的缝隙穿越,交织出浅金的色泽,灿然间,像是挂着细小的水星,闪烁。

    “他说了些什么?”

    英音比起美音,其实更容易听懂些,那些刻板遵循,使得逐个单词更易分辨,可我刚才居然一个词也没听到一样。

    这个世界上若是真有海妖的存在,定是如此吧。以天籁之声魅惑,不识魔鬼的邀请函,只是单纯的,全然的黑暗中仅闻此声。

    他说小丫头你还挺聪明的,他就是推销圣经的。

    ()

    第二十二章 从此,我喜欢如此认真成就一件事的人

    傍晚的泰晤士河像一面吸纳夜色的镜子,渐渐的释放着青色的染料,涂抹了夜空。

    河对岸蜡染似的层层铺开的天空下,宏伟的西敏寺在桔黄的射灯间沐浴静思,它如斯静默,恨不能封存在最初的岁月里,像大漠最深层的沙。

    我的声音染上了轮渡悲伤的汽笛嗡鸣,陡然浮起淡淡的伤感。

    我说喜欢欧洲,因为没有通天的摩天大楼,没有那逼仄的窒息感,没有那傲然的俯视。

    许南川说看对面的教堂,它嶙峋的雕塑、怪异的尖顶,它是精神的通天,真正的对人类的俯视,其实更是逼仄。

    他带我去酒吧,只是不许,当然也不能喝含酒精的饮料。

    “在英国,下班后先到酒吧喝一杯,聊聊天然后回家,再平常不过。可是在美国,或许就该到戒除酒瘾中心,和大家谈谈心了。”

    我们随意聊着天,我还会好奇地猜猜其他人的年龄,西方人总是别他们外表年龄要小,就像他们总是猜错东方人的年龄一样。

    “好像他们很多人二十岁大学毕业,工作,或是读硕士一点也不稀奇。可为什么我们就要超高智商,跳级的尖子生才可以做到?”

    “唔~你可以这样想,他们的身体要早熟些,所以思想也要配合着早熟。而且,他们的教育制度也和我们有许多不同。对了,小丫头有没有什么爱好,将来会变成理想的,愿意读大学时拿它作为专业?”

    这是我第一次想要思考这个课题,要学习好,考班级前十,学年前十充斥了我全部的思想。理想吗……?

    我喜欢上了陪许南川做建筑模型,看着原本毫无章法的木板,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的手指间累积成一座迷你建筑。

    只有在这样的时间,他才再次恢复往昔的淡漠,他沉浸在最深层的自我世界中。

    可那时,我仅知那是一种忘我的认真诚挚,我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我想,从此我会喜欢如此认真成就一件事的人。

    他给我看一幅手绘蓝图,淡粉色的天际,蓝绿色的海岸边,一幢纯白色的别墅。波纹状的屋顶,全通透落地窗。

    他说那是根据迈阿密——大西洋海风规律设计,是他想要的最理想的家。

    能把理想当作事业来经营,顺便以权谋私,生活不要太美好哦~

    “大川哥,你好梦幻!”我打断他陷入美好向往的温柔情绪。

    “怎么?你觉得我实现不了?”他哼哼着,威胁我。眼睛一眯,随时准备惩治我的表情。

    “怎么会?我是指你把天空绘成粉红色,实在是很梦幻。”

    ()

    第二十三章 别了,伦敦

    什么是沉浸?什么又是沉溺?

    在这界限模糊地带徘徊的我,早已说不出答案。

    我想我是乐不思蜀,可这并不能概括我的心情,毕竟我没有欢腾到直待繁花落尽,我只是平静中带一点点欣喜,忘记了原本逃离的初衷。

    伦敦阴霾的日子很可爱,只要心的一角在发光,哪里又有什么关系。

    探险归来的贺云北兴奋的展示着他拍的照片,深幽葱茂的原始森林、流传着神秘传说的城堡、血性自由的爱尔兰人……

    几天后他和我一起回国,我站在许南川迎向我的机场大厅同他道别,这是我们第二次的长久分别。

    那时,我还没有听过,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所以有些伤感。

    他抱了抱我,很快便退开了,他说小丫头再见。

    我把烦恼丢在了日不落帝国,撇在了这个许南川居住的土地,我想我们拥有了只属于我们的回忆,我第一次真心当他是大川哥,一个我可以信赖的人。

    他笑弯的眼睛,洁白的牙齿,定格成为我身在异乡的最后画面。

    昏天暗地的睡了二十几个小时,醒来就听到我妈大惊小怪的声音,“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真把妈妈吓坏了,你这是但愿长睡不愿醒啊。”

    “我……”这一张口,我这嗓子哑得,嘴巴干得,话也说不完整了,喝了一大杯水才稍稍缓解。

    “墨砚在客厅等着呢,你刚回来他就过来了,我说你睡觉呢,他等到晚上才走,这不早上就又过来了。你赶紧收拾收拾去见见人家。”

    我趴在床上不肯起,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瓮声瓮气地说我不去让他哪来哪去。

    我妈毫不手软的拍我的屁股,说穆西年你架子挺大啊,墨砚好心好意来看你,你还挺能摆谱的,我是这么教育你的么?被帝国主义腐蚀思想了啊?

    不是我小心眼啊,我睡得太多了,意识混混沌沌的,没力气武装自己面对他啊。

    “我就知道你们闹矛盾了,这都多长时间了,尽快调整啊。还有,你同学邢端也来过两次电话找你,你也不用跟我说什么事儿,妈妈相信你能处理好。”

    我“嗷呜”就向我妈扑去,就差摇尾巴了,我说妈你真了解我真体谅我真相信我我真感动啊云云~

    要知道什么时候也不能低估陈墨砚的魅力,我是我妈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她再游离也还是偏向我的,可我爸和奶奶,就是那引狼入室无视我的叛徒!

    我这比空还空的胃亟需填补,缓过劲儿来就是下楼找东西吃,嘿~猜我在饭桌上看着谁了?

    奶奶她老人家留陈墨砚饭了,这不正跟我爸在客厅沙发上聊着呢!

    ——()

    第二十四章 这样真的好么?

    佛曰:戒贪、嗔、痴。

    砚台的美貌太高端,我够不着还妄想,贪了。

    人家有更好的选择,我赌气不理他,嗔了。

    为这段臆想的暗恋走不出来,痴了。

    这么个招蜂引蝶的祸水,搁谁身边谁倒霉,总怕别人惦记,这样真的好么?

    莫妮卡贝鲁奇有句话说得好:爱自己比什么都重要。

    我站在木制楼梯上,脚步声引起了陈墨砚的注意,他抬眼与我遥遥相望,这一刻,我涅磐了。

    “嗨~陈墨砚,我回来了!”

    我绽开毫不勉强的舒心笑容向着他走过去,我爸和奶奶都在一旁说他等了我好久。

    我想我等他的时间远比他等我的时间要长啊,他等一下能怎么样?

    饭桌上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我跟大伙讲假期的见闻,讲大川哥对我的照顾,顺便把贺云北的趣事也倒给他们听。

    我不停的说啊说,忘记谁说过,我一紧张话就特别多。

    陈墨砚就坐在我对面,不时瞄我一眼,浓黑的眉拧起,往我的碗里夹菜。

    “先好好吃饭,吃完再说,你看你连累墨砚都吃不好。”我爸发话了。

    “他吃他的呗~”咦?这态度可不好呀。

    “怎么说话呢?”我爸果真不乐意了。

    “好久没见到南川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对你这么照顾,真该好好谢谢人家。”是我妈在打圆场呢,气氛缓和了下来。

    我晓得爸爸的意思,他对我从不是特严厉,但是在外人面前总是要求多多,关起门倒是怎样也可以的。

    陈墨砚打算回家的时候,他让我送送,我也就送送了。

    我们一前一后走在小径上,凉风习习,夏末夜色里的沁凉。

    他叹了口气,微弱的,却也伴着风吹拂到我的耳畔,似无奈。

    “到那里坐坐吧。”

    他指着院子里的葡萄架,我说好,那下面有一条长凳。

    我对葡萄的兴趣不大,倒是喜欢砚台家的樱桃树,比我们大一些的年纪,青年期的樱桃树。

    为什么喜欢吃樱桃?不是进口的大樱桃,是小小的、微酸的小樱桃,有时还要伴着糖,才不会被酸倒了牙。

    那天,一个闷热而潮湿得午后,我几乎是被蝉鸣闹醒,揉了揉眼睛,小小的手上沾了些墨汁,宣纸上“国”字的点染开一片。

    坐起伸个懒腰,桌子上有一碗红彤彤泛着晶亮光泽的樱桃。

    砚台蹦蹦跳跳跑进来,笑眯眯的对我说:“穆西年,你个睡神!我跟爷爷摘的,挺甜的你快尝尝!”

    “没有星星啊,明天可能会下雨。”

    无声的各怀心事了半天,是他率先打破了僵局,确是和“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的蹩脚。

    ——

    第二十五章 没有什么人会永远为另一个人守候在原地

    没有什么人会永远为另一个人守候在原地,无论那里是天堂抑或地狱。

    莫怪那人变心,定力不够,想法太多。

    每一份付出总有枯竭的一点,到了那个点上,只剩毅然决然。

    “那我们就晒晒月亮就好。”我说。月华之下,翩翩公子,岂不美哉!

    他轻笑了声说好,接着半是叹息着说:“年年,我跟她不是你想的样子。”

    我说无论是什么样子我已经不想了,所以不用跟我解释什么的,真不用。

    他怔愣着,飞薄的唇紧抿,我知道我的态度是他不能接受,甚至是从未想象过的。

    “那好,我为那天的态度向你道歉。”他咬着牙说。

    很不诚恳嘛~

    “什么态度?为什么道歉?”

    唔~我当然记得,我的记性非常好,只是不美好的过往没必要再翻出来了。

    “你喜欢和什么人交往,甚至是谈~恋爱,为了维护什么人,都不必向我交代什么,真的!”

    “你!年年~人生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么清明,非此即彼。我说不好自己是为了什么,可不是该死的和谈恋爱有关的什么,你要相信我!”

    他的眼睛不是黑白分明,浅棕色,却是一直清亮澄澈的。

    灼灼望向我的时候,很有说服力。

    不是不相信啊,只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让我不舒服。

    多年后我才将这感受抽丝剥茧的理了出来,也许我是那个“最”,却不是唯一。

    是劣根性么?虚荣?情难自禁?

    我明白,却不能理解。

    退后一步,避开他伸向我的手,几乎是下意识的,待反应过来才发现他的尴尬。

    不仅是动作吧,我想我的表情才是伤害他的元凶,我只是蹙眉撇唇,那是不屑吧。

    他握起了拳,愤愤地收回,甩手跑开了。

    我说了陈墨砚是我亲人一样的存在,我们前后脚来到这个世界,一个春一个秋。

    那晚的事我们绝口不提,以及之前的事,像是没发生过一样。

    只是后来砚台开始跳级了,没两年又出国读书了,不过我们的联系依旧频繁,因为那时互联网飞速发展,科技的发展让沟通无极限!

    我做不到装模作样的去和邢端正常交往,如无必要绝不和她说一句话,看得出来她试图讲和,不是我不给她机会,其实也是我的原因啦~做不到全然的信任,充满猜忌的友谊对他人也是折磨。

    升入高中后她依然是我的校友,不在同一个班级,点头之交吧。

    倒是夏宇语,我们真的挺有同学缘,在分班名单里看到他的时候,高兴了好一阵。

    第二十六章 爽朗阮宁清

    生命的重量是相当的,或增或减总有补偿。

    所以,我渐渐学会了顺其自然。

    所以,当陈墨砚告诉我她要去北京一段时间,之后去美国的时候,我觉得突然,却也做得到笑着祝福他,等他发达了回国增光。

    当陈墨砚深入祖国心脏的时候,我的身边坐着一个从“心脏”而来的北京妞——阮宁清。

    要知道自此从听说阮玲玉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我对姓阮的,尤其是女生的印象就是根深蒂固的温柔若水。

    此妞不同,甚是爽朗,深得我心。我怕了,水当当的美人。

    她埋汰人都不带拐歪的,我穿着一条绿裙子蹦蹦嗒嗒,她形容我是一条菜青虫。

    我联想到的是邢端无条件的赞美,真假可见。于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是自虐的。

    我就读的高中是省重点,从我们那所重点初中升上来的校友不少,和我关系最好的当数夏宇语。

    小的时候,很幼稚又肤浅仅把男生划分为比陈墨砚好看的,或是比他难看的。

    除了肤浅,也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我更深层的思想:在我眼里,只有陈墨砚一个异性是与众不同的。

    我和夏宇语走得太近了,有人茶余饭后八卦我们早恋,我都只是一笑置之。

    某天,生物实验课解剖青蛙,我怕的什么什么似的。

    这样的机会,阮宁清怎么能够放过,她意味深长的说:“你怕啊~”

    我说不怕谁信!?我手心全是汗,身子还哆嗦,我看它绿油油横在操作台上,我就想吐!

    我妈妈的妈妈,也就是我姥姥,祖上是南方的大户人家,对女孩子的教育自然是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为根本。

    我妈的手艺自不必说,把我爸收得服服帖帖,就喜欢在家吃饭,出外面吃还不乐意呢~

    她倒是没教育我“要想拴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拴住他的胃”,她只是语重心长的告诉我说什么要有一技之长在手,最不济还能做厨师。

    嘿!这话怎么说得,厨师多伟大,保不齐还是我第一志愿呢!

    这话也就说说而已,因为我发现我不能切肉,那软趴趴滑腻腻的一刀下去,我就抓心挠肝的难受。

    我妈说我那表情扭曲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连一块肉我都动不得,别说是一整只青蛙,我铁定晕过去。

    阮宁清这个死丫头骗子,她说我动刀切她就做观察记录,她切的话就要我观察。

    观察!?扒开肚皮看吗?我的眼眶湿湿的,我想我可真够跌份的,失恋都没哭,这可好,给只青蛙治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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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王子与骑士

    从来王子只是配公主,他们双方都是彼此的唯一选择。

    他于万千丑小鸭能发现那个白天鹅,而她于万千青蛙能找到那个王子。

    噢,青蛙!

    王子只有一个,而我不是公主。

    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身边总有那么一两个骑士。算起来这个世界上的骑士岂止千千万,有幸夏宇语就是我的黑骑士,他距离我尽有十米的距离,解救我于水火之中。

    他让他的同桌和我换位置,实验记录全部他一人搞定。

    我说同桌同桌,你真是太好了!你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买。

    他斜睨我一眼,无可奈何地笑着说都不是同桌了,乱叫什么。

    我想我一定笑得很是没心没肺,雪白的小虎牙一定在散发着刺目的白光,“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同桌!”

    要不要这么豪迈?我居然握起拳捶自己的左肩!

    他的笑仍维持在刚刚的幅度,僵住了一样,转身收拾起桌上的笔记本,一边说:“这样~啊......这样么......”

    到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东西的,很不幸与邢端狭路相逢,我想与她擦肩而过,奈何她有执念叫住了我。

    “有事吗?”我尽量语气轻松而诚恳,她不会没事来找我叙旧。

    邢端有些忸怩,仔细分辨还有些微的倨傲,像是迫不得已不得不跟我讲话一样。

    “这么为难啊~没事那就byebye吧。”

    “等一下!你能不能告诉我陈墨砚的联系方式?”

    终于说出来了啊,可我没想到竟是这样的事,“他没有留给你么?”

    我是真的有疑问啊,可她却像是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偏着头还咬着唇。

    其实我不应该多管闲事的,如果砚台没留给她,那应该就是他觉得没有留得必要,我很得色的表示开心。

    转念一想,若其实只是走的匆忙,一时忘记呢?

    又或者邢端洗尽铅华,所为只是真心呢?

    无论如何,结果是我把他在北京的联系方式给了她,如果砚台不喜欢,那自是不会搭理,退一步讲到美国又是全新的联系方式,想断也是好断的。

    后来我问陈墨砚是否介意,他的声音隔着电波有些凉凉的,说:“你都给了才问我,是不是有些晚啊?”

    没听到我的回答,他接着说:“唉~算了,你惹得事我就担着吧。”

    这话有学问着呢,听起来是宽慰我的,其实自己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吧。

    没劲,虚伪的男人!

    我买了两瓶绿茶,那时候它招募乖乖虎荧幕情侣的广告可火了。

    原本也是会带上阮宁清的,可她的所做所为实在太恶劣,我决定无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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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敢问是哪种喜欢

    男人和女人,火星与金星。

    站在不同的立场想要顺利沟通,恐怕不那么容易。

    除非一方愿意退让,可还有咄咄逼人这一说呢~

    我始终坚信阮宁清并不是讨厌我,她只是叛逆期太长了,尚不知要持续多久。

    也许是没受过挫折吧,什么事总要争一个高低。

    我觉着没意思,可她好像乐此不疲的。

    看她站在夏宇语的座位旁边耀武扬威的样子,看夏宇语蹙起墨黑的眉该干嘛干嘛的样子,我真是头痛。

    他抬起头,目光直直射向我,我亦回望他。

    我听得到他无奈的叹息声,同时向他传达着我的歉意,给他招来这么个麻烦精。

    其实阮宁清的眉眼鼻唇都是极漂亮的,差不多就是几年后的范爷那个类型吧,不算柔和,带着些凌厉。

    这样的样貌,还没怎么着呢,挑挑眉就容易被人误解成咄咄逼人了。

    可其实啊,和其他被宠坏的女孩儿都差不多,小性子点。

    “你说呀,你管什么闲事,喜欢人家,愿意当黑骑士也找些恰当的地方啊,你这样是害她呀~”

    什么害她、喜欢的,这话有些上升高度了吧?

    我拎着她的领子提醒注意,把她拽走了,顺便把绿茶往夏宇语桌子上一放,说声谢谢。

    “我说阮小姐,你是哪家的格格投胎吧,就不能不发这八旗的脾气?”

    “你懂什么!?”她瞥了我一眼,瞧不起我呀这是。

    “不懂?你说给我听不就懂了。”

    这总可以吧,不懂得东西可以学嘛,再不懂就算了嘛~

    她犹豫了,看着我斟酌着,长睫毛扑闪着,大眼睛里透着思量。

    嘿!这还有一犹豫的等着我呢,刚才还有一忸怩的。

    我有些佩服自己了,这犹豫和忸怩从表情上来说差不多少,可我竟然看出端倪了!

    等半天,上课铃都响了,她问我:“你喜欢夏宇语么?”

    “啥?”我的嘴张开,眼睛眨的频率特快,这从哪说起?

    “敢问你说的是哪种喜欢?”

    关于这个界限模糊又严谨的话题没进行完,化学老师尚文文已经傲娇的走进来了。

    她是全国优秀教师,教研组组长,很有江湖地位。

    尚老师的教学很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讲课的速度极快,这意味着课前不预习或是稍稍溜点号,你就甭想再跟上。

    课本后的练习题就只能自己预习时琢磨着做,人家是不把这种低级习题当玩艺的,课后自会有她精选的练习题和试卷发下来,下次上课上交。

    真是疯了,我快从早到晚眼里只有化学了!莫怪我学会了超作业,这样的高强度我是绝然接受不了的。

    ()

    第二十九章 我要和你决斗

    一个人在某些问题上一定要有原则,我说的是某些,真的不必是全部。

    作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自小被教导做人要诚实。

    后来我了解到这样的说法:白色谎言。

    比起交不上作业惹“铁腕”生气,我宁可打个小抄什么的。

    也是从这个时候我开始认真地思索前途问题,分班的时候我一定要选文科,我知道实用化学很有“钱途”,谁爱赚谁赚,反正我吃不了这碗饭。

    在全班同学被尚老师的铁腕政策压迫的怨声载道的时候,平时回答不上来问题被批的最惨的阮宁清却从不非议一句。

    后来她支支吾吾的高诉我,尚文文是她大姨,友邦惊诧了。

    想想尚老师的小眯缝眼儿,再看看她的水灵大眼,还真是,养女随家姑啊!

    阮宁清说话直来直去的,为人也挺直的,心里有事儿是装不了多久的,某节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她打算和我聊一聊。

    还是那个问题,我说我喜欢夏宇语,她一惊,我接着说是那种朋友之间的喜欢,我初中就和他同桌,四年了,就是养只耗子都有深厚的感情了。

    她柳叶眉一拧,拧出了英气的感觉,她说你怎么能拿夏宇语跟耗子比?

    我说不拘一格嘛~

    见多了她对诸事不满的样子,却从没见过她肯挺身维护一个人的,而且那人几乎就跟她没什么交集。

    不是我想得多啊,我说:“莫非,你,喜欢他?”

    她垂眸,不娇羞也不温柔,却是难得的沉静。

    已经得到答案了,所以她出声给我肯定答案的时候,我早已过了恍然大悟那个节骨眼儿,很深沉的点了点头。

    “我要和你决斗!”就知道她的沉静如昙花一现,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决、决斗!?你和我谁像普希金啊?我可没那么浪漫,搞什么为爱赴死......不对!我又不是要跟你抢他,关我什么事?”

    差点被她绕进去,我明明是打酱油的,搞什么像主角那么惨烈。

    她义愤填膺的说:“怎么不关你事!?你不要装无辜。他喜欢你,你是我竞争对手,我要扫清你这个障碍,输了你得答应我永远退出,永远不能接受他!”

    喜欢、喜欢、喜欢......夏宇语喜欢我?为毛我看不出来!?

    一阵旋风卷起操场的沙尘,擦蹭着我们的裤脚,凛冽而过。

    我真想跟她说“永远”我不能保证,这个词简直太邪恶了,它给了你希望,待你熬到白发苍苍,方知那纯属胡扯!

    可这么执拗的女孩儿,她铁定是不能接受吧。

    ——()

    第三十章 年少时,我们不说爱

    爱情,从生物学的角度讲是一种名为多巴胺的物质。

    年少时,我们不说爱,我们称之为——喜欢。

    所以,不能如此物质的解说它,爱的深浅,我们早早就学会分辨。

    所以,它是头脑的抑或灵魂的?

    “蓝色生死恋”教会我说不出一个人哪里好,只是谁都替代不了,才是真喜欢。

    元哥哥=夏宇语?

    阮宁清这矜贵的格格穿着晃眼的爱玛仕骑装凛然站在我的面前,她的手上牵着雪白的高头大马,一副势在必得的强硬气势。

    我摇了摇头,拍拍身边矮小的棕红蒙古马,有些惋惜。

    我承认她美得立刻就可以上《时尚》,可是要比赛得讲实惠。

    多次争辩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只好答应她到郊区马场赛马一决胜负。

    不可否认我想赢,所以选了善于奔跑的蒙古马,性子有些烈,带劲儿!

    不为别的,就是想粉碎“永远”这个词,答应了我就一定做得到,可我哪里知道未来究竟会不会喜欢夏宇语。

    我喜欢他这个朋友,我想他也一样,这同男女之情不同的,可谁也不能保证将来这份友谊会不会发酵,一切皆有可能。

    若我们两情相悦,难不成还要因为年少的一意孤行而饮恨天涯?太扯!

    “这么小的马,腿儿这么短,你要不要换一匹?”

    “不用了,宁清,咱们点到即止,别拼命啊,安全第一。”

    她是有些功底的,上马的姿势就看得出来,有技巧又潇洒。

    我们身处马背,她微微俯视我,我们很有默契的一点头,随即一声“驾!”直奔终点而去。

    大白马仗着身量优势,起步很快超过我一个马身。蒙古马也毫不示弱,四踢欢快的倒腾,好胜心战胜了一切。

    我和阮宁清交替领先,恍若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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