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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出此下策……”

    王妩心里隐隐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赵哥探知袁绍备下一千弓弩手,携铁盾长矛为阵,要破主公的白马义从三千精骑。他本想快马报知蓟侯,但袁绍于昨夜已然兵发磐河,快则三天,最迟不过五六天,便可与主公正面相踞……再快的马,到磐河也要两日一夜。赵哥言,主公若临阵获报,若信之,则必定要变阵应对,这就等于是不战而先自挫锋锐,若不信……”少年一口气说下来,停了一下,狠狠喘了口气,“所以,倒不如……”

    “倒不如他自己先拼一拼?”王妩面色铁青,心头莫名一把怒火冲天而起,咬牙切齿。

    拿三十人去拼一千?他赵云当他自己是神仙啊,还是当袁绍精心为公孙瓒准备的一千弓弩手都是黄巾军那样的软柿子可以随便捏!

    就算是黄巾军这样的无组织非正规散乱大军,一千人和三十人对阵,还是在对方的大本营中,最乐观的设想,即使被他成功地剿灭了这千人,那三十人也是必死无疑,根本没有一星半点全身而退的可能性!

    更何况,袁绍的兵马,还是在以后的官渡之战中逼得曹操几乎粮断撤退的兵马,又岂是黄巾军可比?

    王妩和赵云虽说相识不久,但就几次赵云的应变行事来看,深觉他不像她印象中传统意义上,动不动就只求出阵厮杀个痛快的武将。他虽然年纪不大,行事却是处处沉稳,谨慎思周,颇有几分谋定而后动的意味,再想到历史上他常胜不败的记录,自然而然一点也没想到赵云居然会有这种剑走偏锋,以命相搏的险招。

    她全然忘了,历史上,赵子龙纵然是常胜的五虎上将,却还有个一身是胆的美誉!

    敢仅凭三十人就冲进三百黄巾军中,又怎么不敢同样三十人和袁绍的一千弓弩手决一高下!

    不对,她面前这里还有一个,赵云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九个人,连三十人都没有!

    “什么一身是胆,什么常胜将军,我看分明是胆大妄为,任性冲动,贪功冒进,先斩后奏……”少年目瞪口呆地看着王妩面目狰狞地迸出一连串相关不相关的四字成语,有他理解的,也有他闻所未闻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他至少知道一点,这都是骂人的!

    少年从没听过人这样骂他心目中高大英雄一般的赵哥,更别说是出自一个女子口中。不知是被她的表情吓到了,还是王妩这样的“公孙瓒之女的形象”对他冲击力过盛,他连愤怒都忘了,微微张了嘴,怔怔地盯着王妩,一句话都接不上来。

    其实,赵云敢下决定带王妩先去甘陵又到信都,又何尝不是一时热血的冲动之举?就连三十骑闯黄巾救人,也是万分冒险。就算在后世的传说中他是个沉稳谨慎的常胜将军,现在也只是个方过弱冠的年轻人,若无热血武勇,又谈何乱世英雄?

    王妩努力放缓呼吸,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去想赵云做出这样的决定究竟是否要归咎于她这对太自以为是的蝴蝶翅膀,也不要想她这双翅膀会不会扇出个短命的常山赵子龙来。

    天已大亮,她离开信都也不知有多远,无论她如何生气,赵云也不会知道,也于事无补,现在,最重要的是想个应对的办法出来。

    “那我们现在这是要往哪里去?”

    “南边。”反正也都交代了,这回少年对这个问题回答得很迅速,“赵哥言,这一战事关主公和袁绍存亡,若主公胜,你再回去不迟,而若主公……你千万不可再归幽州,可待战事平息后,可投平原相刘玄德,刘使君素来仁义,定会以礼相待。”

    又是一个赵哥言,王妩差点又要抓狂暴走。

    刘备刘玄德?这个退路赵云倒是替她想得不错。作为这个三国最大作秀高手,刘备的仁义永远只在有用之时才会体现,公孙瓒一旦败亡,王妩的身份无疑会成为刘备召集残兵以自立的最好工具。岂止是以礼相待,简直一定会将她供起来好不好!

    但是赵云自己呢?公孙瓒无论胜败,他自己呢?

    王妩从地上捡起少年掉落的马鞭,往空气中一顿猛抽,气急败坏。

    长鞭破空的厉响惊得马群不安地嘶鸣踱步,马蹄乱踏踩起的烟尘扑面而来。

    王妩看着那滚滚而起的烟尘,突然愣了一下,想到了个不是主意的主意。

    她回头看了下那又露出看怪物眼神的少年,清了清不知吸进多少灰的嗓子:“你可知赵云此去有死无生?”

    少年许是被她急怒之后又强自镇定时扭曲的表情吓到了,瑟缩了一下:“赵哥言……”

    “我只问你知不知道?”王妩一听“赵哥言”就开始头疼,声音不由陡然拔高,勉强维持的镇定险些破功。

    少年浑身一抖,不敢再说话,只小心地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看到他点头,王妩心里莫名地一紧,掩在袖中的手不自觉地握紧。

    茫茫天地,于她而言,俱是陌生之地,赵云是她来到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个人,第一个救她,护着她,即使明知是有死无生的局面,也要再多分出一个人来,先将她送走……

    王妩轻轻一叹,气息微颤,仿佛要将蕴藏在心里的那点不安和悲伤全都叹出去,继续问道:“那你是否想他去死?”

    没想到,前一刻还面露怯色的少年听到这句话立刻跳起来:“当然不想!郡里谁不知道赵哥本事好,人也好,教我们认字,领着我们骑马。天下要打仗,赵哥言大丈夫与其坐等流离他乡,不如奋而投军,与其困于饥贫,不如闯出一番功名。生也罢,死也罢,一杆枪一匹马,保家扬名,闯他一闯。我们都不怕死,可……可如果能活,他……”少年的眼眶发红,狠狠用衣袖抹了把脸。

    “这回,你赵哥倒是说得有理。”想起那白衣银枪的身影,王妩的眼神里渐渐有了笑意,“既然这样,你还带着我逃做什么?他要挣功名,就要我们做逃兵么?你要逃也就算了,我可是白马将军公孙瓒的女儿,凭什么要逃?”

    “谁说我要逃了,”少年热血冲头,不服气地大喊,“走走走,我们回去,回去和赵哥一起……”

    “回去送死么?”见他梗着脖子的模样,王妩纵然心里郁郁,还是忍不住轻笑一声,在他额头上拍了一下,看着他一下子愣住,摇了摇头,又恢复了知心大姐姐的样子,徐徐吸一口气,言道:“不做逃兵,我们要做救兵!”

    第十一章

    “救兵?”少年被她浇了一头冷水,有些茫然。就靠他们俩?四下顾望一下,再加三十匹马?

    王妩此刻又紧张又激动,像是以前遇到了重大投诉,当面对峙谈判前设计措辞一样,脑海中早已控制不了的预演,好像一把火,将她全身的血脉都烫得沸腾起来。

    她好不容易从信都出来,若是头脑一热就冲回去,能不能再活着逃出来先不说,光看自己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冷兵器时代,连骑个马都磕碜,别说救人,估计还能顺势做一把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了赵云。

    从小到大,王妩从来就不是不自量力的人,也胆小得很,能做的就争取,不能做的远远让开。有拼的机会她才会去拼,对于显而易见的绝路,她从来都不会勉强自己去走,顶多绕点路而已。

    就像现在她要做的事一样。

    王妩将两只玉镯从腕上褪下,交到少年手里:“你带着这个,去磐水报讯。记着,就说我误陷信都,你赵哥正设法相救,请父亲遣将接应!”

    少年怔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王妩的意思:“那你呢?”

    “笨!”王妩又往他额头上拍了一下,“我要是随你一起去了,还要什么救兵。”

    赵云担心的自始至终就不是公孙瓒临战变阵会挫了军中锋锐,而是他言未所及,也不敢所及的一点——公孙瓒根本不会信!

    赵云冒险探知的消息,公孙瓒极有可能只会认为这是他为了抢夺功劳的信口胡言,危言耸听!王妩设想了一下,就算她现在立刻调转马头,直冲公孙瓒的军营,将消息亲口告诉公孙瓒,公孙瓒也未必会相信。

    毕竟,在这个年代,又有哪个坐拥重兵的一方诸侯,会在如此重大的军事战略上,不听身边有百战经验的老将,不信自己早就权衡过无数次的判断,而去轻信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和一个小女子所言?

    王妩扪心自问,换做她,她也不信。

    若非如此,就算动摇了公孙瓒对此战必胜的信心,有损士气,也总比白马义从中伏送死,甚至极有可能全军覆没来得强。

    而赵云显然正是料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就算将消息传了回去,也不会因此对这场战事有丝毫的影响,这才宁可用不到三十人的力量去拼一拼千人弓弩手!

    求的不是奇迹般的以少胜多,扭转战局。而是要用二十九条命,引起袁绍军中的马蚤乱,从而引起公孙瓒的注意。

    留在王妩记忆中的公孙瓒,是一个不苟言笑,专行独断的父亲,而他统领千军万马时是什么模样,王妩丝毫不了解,但她相信赵云的判断。

    王妩的玉镯,以及教给那少年的这套说辞,不过只是为了能给接下来出自那少年口中的军情消息寻一个可信的出处。

    赵云带的三十人是奉命寻她而来,那么她到了信都,赵云追到信都,这样查探出来的消息才名正言顺。

    而这样一来,公孙瓒势必要集中所有兵力再作部署。这也代表着,他绝不会再多花心力去考虑那已经身陷敌营的那二十九个人的性命……

    但至少,公孙瓒已经注意到了袁绍的意图,也相信这个消息确实属实,那赵云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那么拼命了……

    至于真正的救兵……

    “这里离平原县还有多远?”

    那二十九人为了行动方便,将随身的兵刃和佩刀都留在了马上。王妩将换下的皮甲拿出来,随手抽出一把刀,割了甲上用来固定的皮绳,系到马鞍上充作马镫。翻身上马,目光不知所在的落到远处,眯了眯眼。挺直的背脊,在宽大粗糙的短褐下仿若一幕清幽山水。

    “不到三百里……”

    听到这个回答,王妩皱了下眉。从甘陵往信都时,她记得赵云说是百余里,那时她驾马独自跑了差不多一天。那现在三百里的话,她差不多要三天的时间。

    “小姐要去向刘使君借兵救赵哥?”那少年没有被王妩吓愣的时候脑子转得极快,此刻已经完全明白王妩的意图。手脚飞快地将拉车的马从车辕上解开,拿了长鞭,身手利落地也跃了上去。

    见王妩面色含忧,少年拍了拍胸脯,昂首又道,“小姐放心,我只说小姐盼主公来救,铁盾长矛和弓弩,都是我半夜翻城墙溜出来时偷偷看到的。”

    没想到这少年如此机灵,王妩心头微松,面上露出些许笑意。少年策马走进几步,伸手要接过王妩手上的刀,王妩摇摇头,也不要刀鞘,只将一柄钢刀锋刃朝外挂到腰间。

    连赶三百里,她没把握自己不会在途中就脱力坠马。皮带也好,腰带也罢,这样简易的马镫用起来是方便,但一旦坠马,则极有可能扣住脚踝。若是不能及时将皮带斩断,就算不被马蹄踩死,也会将她生生拖死在马后。

    若真的运气如此不佳,王妩自问是没那个反应力能及时从悬于马腹边上的刀鞘中拔出刀来,倒不如随身带这么一把。

    三百里有多远?王妩全无概念,也不知道这时候的距离单位和公里怎么换算。她只觉得她以前一辈子骑的马加起来,也没那么远。

    天色暗了,她就勒马慢慢走,天光才显,就立刻策马而奔。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和眼前飞快倒掠而过的景物,她脑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暇再想其他。就算是停下来吃饭喝水,也不忘再跟人确认一下往平原县的方向,以免她走着走着就偏了方向。

    从甘陵到信都时,因为事先知道赵云一行人都是步行,所以王妩只身匹马,走得还算悠闲。而这一次,已经是她的极限,她不敢停下,只怕自己一旦停下她的身体将再不受理智的制止,就会立刻脱力跌下马背,再也爬不起来。

    冀州到底是韩馥让出来的地盘,除了少数县郡像甘陵那样被袁绍强行压制,大多地方的城镇还算是安稳。再加上袁绍这一次虽动大军,但他在冀州毕竟立足未稳,大部分冀州的本土势力都对此战持观望态度,压着手里的主力,保留自身的实力。因此,王妩一路行来,倒还算太平,也没见到什么兵荒马乱,烧杀掳掠的景象。

    偶尔有小股黄巾军打她的主意,她也仗着腰间明晃晃的钢刀和飞奔的马力毫不费力地脱了身。

    好在公孙妩到底也算是武将的女儿,身体素质还算不错,终于在第三天的清晨,王妩神志清醒地看到了平原县古旧的城墙。

    但是,遥遥远望,只见城门紧闭,望台高筑,一面面绣着巨大“刘”字的旌旗猎猎招展。城下,无数兵士手持铁铲硬锄,深壕蜿蜒于城门前,已初具形态,将大地豁然分割撕裂。再驰近,更能看到城楼上俨然强弓利箭,兵士往来,枪戈如林。

    王妩距离那深壕尚有百步之遥,已听到城楼上有人高喊喝问:“来者何人?速速下马!”

    王妩恍若未闻,眨眼间白马的前蹄已踏上了临时搭在壕沟上连接两地的木板之上。

    突然之间,一支利箭,自城门上射来,挟着一道劲风,夺地一声,正钉在那木板之上,马蹄之前。

    白马受惊,一声长嘶,往后猛退两步,退到壕沟之外。

    “城下之人,可是从曹营中来?速速下马,免为乱箭之鬼!”

    望台上军旗摇动,城楼中厉声呼喝,数十名兵士拉弓引弦,森冷的箭尖俱对准王妩马前,蓄势待发。

    “我父乃白马将军公孙瓒,何人敢放箭伤我?”王妩忍着正面的阳光抬眼上望,压住疾驰下急喘,死死扯紧缰绳,一面努力保持身体平衡,一面安抚受惊的马,朗声高喊。

    她的声音虽然因为体力透支而有些微微发颤,却清脆明亮,如一石投落水面,层层涟漪轻漾而开,悦耳明澈,一派骄傲凌人,将心底的慌张遮掩得严严实实。

    “平原县尚属我父所辖,刘玄德领我父之兵,胆敢放箭伤我么?”王妩的声音在城门口回响,兴师问罪之态,引得城楼之上顿时一片混乱。

    当先喊话那人连忙示意兵士放下弓箭,但他是底层将领,连公孙瓒也只在大军齐集之时远远看到过一次,又何曾认得出公孙瓒的女儿?

    只不过继续放箭是肯定不敢的了,却又做不得主将人放进城来,只能匆匆吩咐人前去通报平原相刘备。

    最先出来的却不是刘备。

    登上城楼的身影异常高大,众兵将纷纷让道,将他让到城墙边视线最好的位置。

    距离太远,又是向阳,王妩看不清那人面貌,却清晰地感觉到他的目光仿若实质,利箭般地落到自己身上。只能隐约看到他擎在身侧,足有一人多高的长刀侧影,刀锋侧转,在阳光中闪着青湛湛的冷光,威风凛凛,宛若神人。

    青龙偃月刀!

    王妩以前去成都旅游时,还在武侯庙里和这把大刀合过影。虽然那肯定是个赝品,但不知怎的,王妩脑海中就是突然冒出那把高出她许多的大刀样式来。刘备治下,能用此长刀者,除武圣关羽关云长外,还能有谁?

    果然,下一刻,城楼上那人很有大将风范地自报家门,声如暮鼓,气息绵长,中气极足,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送到她耳中:“某乃关羽关云长……”

    若是换一个时间,地点,王妩一定很激动地冲上去好好观摩一下这个将被供奉千年,被无数神化了的英雄人物,看看留着那一副美髯的骄傲将军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有饭粒沾到胡子上,偷偷摸一把真真切切的青龙偃月刀,没准甚至还会八卦地去和那个传说中的不嫁犬子的“虎女”套套交情。

    但现在她又渴又累,体力和精力都已经绷紧到了极点,喉咙口也火辣辣的发疼,别说是关羽,就算玉皇大帝站在她面前,她也未必有这个心情听他居高临下的一通废话,更没力气仰着头,一来一去地隔着几十米的高墙,扯着嗓子客套家常。

    所以王妩本着累死和被刀砍死都是死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精神,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关将军的话:“你不认得我,你结义兄长刘玄德自然认得!你传话给刘玄德,常山赵子龙身陷袁绍营中,命悬一线,你问他,救是不救?”

    第十二章

    关羽没有立刻答话,也没有再派人传讯给刘备,不知是在思忖王妩所言的真假,还是在考虑该如何应对。短短一刻的沉默,王妩却觉得长得仿佛空气都凝结起来,她甚至还能想象那高高的城墙之上,关羽捋须斜睨的模样。

    然而下一刻,城内军鼓乍响,如盛夏的狂风骤雨陡然砸下。紧闭的城门由内而外轰然打开,飞扬的尘土中,急切的马蹄声从城内疾奔而来。关羽的身形在城楼上一闪,即刻转身迎了上去。

    一行数十骑,从城门内冲出来。当先一人,在离王妩十步之处跃下马来,发束冠,腰佩剑,面如冠玉,神态祥和,身材颀长。随着关羽的身形从城头掠下,他身后的数骑霍然左右分开,护在他两侧,也跟着跃下马来。

    “备不知三娘到访,将士们多有冒犯,还望宽宥。”

    三娘?王妩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一声三娘指的是家中行三的公孙妩。

    传说中天生异象,生就有帝王贵胄之貌的刘备就站在她面前。然而王妩看着这个面色白净,眉宇淡然的男人,却看不出半点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来。

    三十来岁的年纪,眉骨略高,眼廓开阔,若非眼中的探究思虑之色太过明显,倒是一派沉稳冲和。

    王妩的目光特地扫过他的耳垂和双手,一点都没看到双耳垂肩盛景,就耳垂的轮廓看来,顶多也只能算是厚实饱满,不知道那鼎鼎大名的大耳贼之号是如何得来?

    而刘备的双手平举,作揖在前,看不出是不是垂下来后会真的过膝。

    而站在他身后的关羽方才距离尚远,看不分明。现在却是距离王妩不过三步之遥。

    面如赤枣,眉似卧蚕,狭长的丹凤眼中利芒如刃,颌下长须飘飘,手中长刀凛凛,名传千古的武圣关公一身青袍,身形高大,执刀而立,仿若自亘古以来他就是如此,不用举刀,不用言语,自有一股威仪逼人,令人不敢直视。

    若说赵云像一把出鞘的绝世宝剑,锋锐难挡,气势夺人,那关羽无疑则是一柄沉逾千斤的大刀,生人勿近,动辄足以震慑天地。

    王妩只向关羽望了一眼,只觉得肩头仿佛陡然压上一座大山,挟天带云,压得她仿佛瞬间心神失守,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呆了一瞬,挑挑眉,强自让自己镇定下来。事到如今,后退无路,只能试一试运气。王妩抿了抿干涩的唇,神色复转毅然。

    一声“三娘”固然没错,却也微妙地提醒王妩,刘备和她现在的父亲公孙瓒同辈相交,刘备礼数周全,她却不好再继续高坐于马上受全了这一礼。

    于是暗暗长舒一口气,王妩摸了摸掌心里被自己指甲掐出来的一个个月牙形印痕,抬腿下马。

    然而,她的体力消耗得太大,这三天来又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在赶路,全靠一股心气苦苦死撑,这时候终于到了目的地,心神略微一松,手脚不由发软发抖,身体不听使唤。一抬腿间,更是发现自己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痛,估计是已经被磨得破了皮。马背上一个踉跄,踩在皮带上的左脚脚底一滑,右脚还没落地,只觉得左脚踝处一紧。

    心心念念了三天要小心的情况终于发生,王妩已经不知在心里预演过多少遍应对的反应,暗叫了声不好,身子还在半空中,反手一把攀住马鞍,她的体重将马鞍生生扯得歪向一边,缚在马腹下的系绳陡然收紧,勒住马腹。

    白马不适地仰头打了个响鼻,原地转了个圈。王妩另一只手已经将挂在腰上的钢刀撤了下来。

    “你做什么!”刘备脸色突变,眉宇间的平和之态一扫而空,宽目一眯,向后退了一步,将关羽让了出来。

    青龙偃月刀如一泓秋水,斜指天际,纹丝不动。

    几乎与此同时,王妩手腕一转,举起的钢刀落在马腹之侧。钢刀刀刃锋利,充作马镫的皮带立断,王妩被扣住的左脚顿获自由。

    终于脚踏实地,王妩的脚步虽有些虚浮,但皮带之前就被她踩在脚底,现在又和马鞍在马腹上的系绳混到一起,在旁人看来,她也只是下马时被马鞍的系绳绊住了脚,多晃了一晃,姿势不怎么好看而已。

    钢刀哐的一声落到地上,王妩也懒得管。她也想在刘备面前漂漂亮亮地跃马而下,但终于是做不到了。

    “刘使君多礼了,是我来得冒昧。”王妩一手扶着马背,借力稳住身形,一手向着刘备虚托一下,腰直肩平,脸色肃然,言辞疏离而客气,仿佛全没意识到方才刘备一瞬间的防备之态。她刻意目不斜视,连眼角的余光都不去看那威震天下的武圣,那近在咫尺的大刀,刀锋霍霍,锋刃如霜。

    关羽面色不改,握刀的手稳定如山。

    刘备清咳了一声,摆摆手,示意关羽退后,自己上前替王妩牵马。

    王妩刚想拒绝,哪知刀过不惊,飞箭前也只是退了两步的白马突然一声长嘶,人立而起。两只前蹄高高举起,向着刘备的头脸就招呼下去。

    刘备和王妩都吓了一跳,刘备还有关羽在背后扶了一把,而王妩本就大半身子都倚在马背上,被这么一股巨力一掀,险些直接摔了出去,七手八脚地赶忙抓了一把马鞍,这才总算没当众将方才抖起来的威风都摔了个干净。

    刘备神色微妙,目光轻闪:“此乃子龙的玉狮子?”

    王妩被吓得不轻,然而看到刘备一脸挂不住的尴尬,心里突然莫名舒畅起来。她拍了拍白马的脖子,只差没夸一句“goodboy”。

    她没有直接回答刘备,却反问道:“我方才与关将军所言,刘使君不曾听到么?”

    王妩的指尖因脱力而轻轻颤抖,嗓子也因为之前抖威风时,冲着城墙的几句不自量力地嘶喊而黯哑不已,说话时声带刮擦,又干又痛,全不复之前的清脆明亮。

    刘备目中飞快掠过一丝狐疑之色,随即又是长长一揖:“伯珪与袁绍战,备原该倾力相助,然青州正值黄巾猖獗之秋,备奉青州刺史田楷田大人之命,固守平原,抗击黄巾……”

    王妩眉眼不动,右手微抬,直接阻了他的话头,强自清了清嗓子,提高了声音:“我一个弱女子,不知战事,不懂陈兵,只知敬忠义,敬英雄!赵子龙舍命救我于敌营,我还他三百里日夜疾驰。传到了话,也算尽了心,刘使君救与不救,俱决在你胸怀,无需与我交代。”

    一番话说得明明白白,豪气冲天,掷地有声。清晨骄阳初生,少女乌黑的长发在脑后高高束成一束,露出一张玉颜如画,苍白的脸颊笼罩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刺得人几乎睁不开眼,声音暗哑,眼神却倔强,明亮耀眼。

    城楼上下,常年难见女子的兵将们,怕是这辈子也再难忘记白马将军公孙瓒有女如此,短褐布衣,只身匹马,为二十九人的性命,以女子之身连赶三百里,只为尽力以全义气。

    东汉末年的乱世,固然是一个唯武力兵马说话的年代,但用千年之后的眼光看来,同样也是一个作秀横行的年代。

    光会领兵,只能是个阵上冲杀之将。能御人,方可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而所谓的御人之术,收服人心,说到底,不过就是一场又一场冠冕堂皇的作秀表演。

    王妩以前统管一家门店上下大小事宜,当然也会在处理投诉唱唱双簧,找店员谈话时导演下红脸白脸,向领导汇报时夸张业绩。作秀而已,她不但看过猪跑,猪肉也吃得不少!

    刘备的脸色一瞬间精彩纷呈,他不防王妩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就会将话说得如此漂亮,一时不查,倒将自己落在了个两处为难之地。

    赵云虽仍未出名,但刘备自问看人极准,赵子龙武勇过人,性格沉稳,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因此他早在年前就寻机刻意与之相交,本也从不畏人知。

    但他本身兵力不多,若出兵救人,以少击多,消耗粮草不说,还未必能成功,平白损兵折将。然若不出兵,岂不是平白动摇了他“仁义”二字的处事之方?更何况,王妩一句“俱决在你胸怀”又将话完全扣死……

    然而枭雄到底是枭雄,涵养极好,神色的僵硬不过一瞬,刘备的脸上随即又恢复了那真诚又不乏恭敬的笑容,好像全未察觉到王妩给他送来了个左右为难的处境。只不过若仔细看,那笑却始终未及眼底。

    他回身挥了挥手,又偏过半边身子让开一路,伸手在身前一引:“三娘一路辛苦,还请入城稍歇,子龙之事,备自会安置。”

    王妩看了一眼面前横架在深壕上,直通平原城门的木板,方才的那支冷箭已经被人拔去,大道坦途,还有人夹道列队。

    她只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站在原地,一步未动:“不敢叨扰使君,妩一女子只身在外,已是于理不合,奈何义之所至,不得不为。现信已传到,还请刘使君费心备车,送我回父亲营中。”

    见刘备眉峰一扬,要说话,王妩立刻拿缰绳在手腕上绕了一圈,拨转马头:“若使君有所不便,我即刻就走,他日父亲帐下再见之时,再执礼向使君谢过。”

    王妩强撑了股勇气,摆足了架势。三国演义再有偏向,她仍是不喜刘备此人。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身为帝胄皇族的一代“仁主”其实并不可信。

    她可以相信赵云,甚至赵云所辖的一个小小兵士,都不敢相信刘备。纵使心里万分期望刘备能断然挥军西去,救援赵云,却费尽心思将这念头藏得仔仔细细,半点都不敢将那渴切露出丝毫。

    她倒是没想到在曹操奇袭青州之时,刘备大可以反将她扣下,要公孙瓒阵前分兵解平原之威,甚至借她为由,再向公孙瓒要兵。她只是下意识里唯恐刘备借此漫天要价,向她和赵云两边讨好而已。

    好在刘备之前摆足了架子,此时城门内外,将士几多,她如此用言语逼他立刻决定,倒也无惧他立刻翻脸。

    而至于到底救与不救,却是确确实实都是刘备的决定,做到这一步,王妩已经别无他力了。

    刘备脸色一僵,额角的青筋隐隐跳动,又复打量王妩一眼,旋即回头朗声向关羽关照道:“云长,备车。”

    第十三章

    刘备派了二十人作为护送之队,到底是一郡之长,马车的规格自然不是赵云从黄巾军中劫来的牛板车可比,就连将王妩从信都载出来的那辆车,加缚马匹的车辕木也没那么粗。

    四方的车厢帷幕低垂,暗沉沉的车内虽说不得有多宽敞,她一个人坐却是足够了。

    王妩掀开帷幕上车之时,一眼瞥见车内角落里有一堆什么东西,只是外面亮里面暗,匆匆一瞥,看不清晰。

    坐下后再探手一摸,这才发现那是一套干净的衣物,凭着手感,从中衣到曲裾,甚至还有这个时代女子充作贴身内衣的心衣。

    即使再不喜欢刘备此人,王妩也不由感佩他面面俱到的处世之道。人情做到这份上,也难怪能收拢那么多人甘心为他卖命。

    套用一句千年之后的话来讲,情商极高!

    作秀王妩还能凭着现代人民层次不穷的宣传公关手段,仗着脑海中那一段刘赵相传千年的“君臣佳话”抢先占着道德制高点和他一拼,毕竟没吃过猪肉,大家都见过猪跑。

    但这情商……王妩摇摇头,自问实在做不到啊。

    那叠衣服下,有一个手掌心大小的小木盒。按照刘备准备衣物的心思来看,应该是看出了王妩长时间骑马后大腿内侧的磨伤,特意准备的伤药。

    再一次感叹了下刘备的心思,王妩将衣物扔到一边,摸索着打开了木盒。

    中裤没有合裆也有没有合裆的好处,至少王妩现在上药就很方便—解开牢牢绑在腰里的那块布就行。

    这马车似是专门为内眷准备,帷幕低垂,门帘和窗帘的下端都有细绳,车板上有铜扣,细绳系于铜扣之上,无论颠簸还是狂风,车厢内都被布帘挡得严严实实,完全没有丝毫春光乍泄的危险。王妩竖起耳朵听了听辚辚车行声,马蹄声都离得不近,于是解开衣带,小心地将裤子脱下来。

    车厢内昏暗沉闷,王妩看不清她的大腿内侧究竟伤到什么程度,但中裤脱下时那处细嫩的皮肉如同剥离般的剧痛,想来至少也是见了血的。血渍和裤筒黏在一处,又互相摩擦,让中裤的布料和伤口的血肉皮肤直接接触。

    好在还有自制的马镫借力,要不然,只怕这条中裤的裤筒边缘也会被磨破磨烂,变成细碎的布屑,嵌入伤口中。

    到时候,纵使有伤药,若不能及时将布屑从伤口中清洗干净,伤口也难以愈合。

    在这个年代,要是伤口感染,她这条小命,可不知道能不能再穿一回。

    王妩从小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打架淘气,几乎和男孩子没什么两样。直到上了大学,才稍微收敛了些,但却又喜欢上了背包徒步,对于处理类似的小伤口,还算是颇有经验。

    但就算这样,等她终于上完药,包扎好伤口时,也是额头汗落如雨,疼得也不知抽了多少口冷气。

    包好腿,王妩慢慢舒了口气。紧绷了太久的神经一旦彻底放松,连神智都渐渐开始涣散。她好不容易挣扎着将裤子穿了回去,就迷迷糊糊地昏睡了过去。

    王妩这一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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