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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落地跳上了这一千八百多年前的破旧交通工具。

    还不等她庆幸自己裙裾下多裹了一层,不至于活动不开的先见之明,王妩赫然发现一个瘦小的少年站在马车另一边,正睁大了眼,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楞楞地看着她,一只手僵在半空中,堪堪和赵云同时伸出来的一只手碰到一起。

    赵云只顿了一瞬,随即立刻翻身上马,伸出来的手顺势一侧一搭,将那发愣的少年一把提起,打断了他和王妩的大眼对小眼,两两相望,无语相顾。

    那少年只觉身体一轻,眼前一下翻转,定神时,已经是落到了车前的木板之上。少年想回头再看,犹豫了一下,终究是不敢,只得讪讪地拿起长缰,跟着其他人一起驱马前行。

    由于马车不能任由匹马飞驰,车声粼粼中,其实他们前行的速度并不算快。然而山路不平,即使这种速度,小小的马车还是仿佛巨浪中的一叶扁舟。

    王妩已经没工夫抱怨这一路她会吃进多少马蹄掀起的飞灰,闭着眼,死死地攀住车板和草篷相接之处,拽得还没塌下来的半边草篷簌簌地松落,草屑碎木横飞,才勉强稳住身形,不至于跟着在车里东倒西歪,却稳不住胃里的阵阵翻腾。

    等他们行速慢下来,准备停下来稍歇时,王妩顾不得别人的眼光,来不及从车中下来,就趴在车板上,将那一碗还不及消化的米粥通通吐了个干净。总算因为她这吐的姿势,随吐随走,自己身上倒是半点污物也没溅到。

    只是吓得那个赶车的少年手一松,缰绳马鞭的力道都用错了方向。拉车的白马一声长嘶,踢着腿抛下马车飞跑出去,马车被倒掀,失了支撑,轰然往后倒去。

    一夜未眠,又如此吐了一通,王妩浑身无力,一个手软,连惊叫都没出一声,整个人一个翻滚,跌到了毫无遮拦的车后。

    一直跟在马车旁的赵云眼疾手快,在马上一个翻身,飞跃下来,抢上两步,横枪架上车头高高翘起的辕木,用力向下一压。劲力到处,马车随即在木板吱吱呀呀的响声中又猛然向前倾。几乎与此同时,碰的一声闷响,却是王妩顺着翻进去时的惯性,正撞上车板的柴木,又随着前倾的车身滚了出来。

    赵云赶紧伸手扶了一把,以免她直接滚到地上。

    狼狈不堪的王妩攀着赵云的手站稳身子,陡然眼前金芒一片,被刺得睁不开眼来,不禁伸手在眼前挡了一下。还以为是眼冒金星,定下神来才发现原来已是阳光明媚,日上中天。

    好不容易适应了阳光,王妩眯了下眼,狠狠喘了几口,回头看来时的方向,问赵云:“程昱追不上来了么?”

    赵云目光微凛,扶着她的手紧了紧,有些吃惊。

    王妩牵了牵嘴角,她虽然被颠得头昏眼花,恨不得就地躺倒,刚才撞到的那一下也好像大锤在后脑勺上狠敲了一下,可还不至于就这么傻了。她从昏睡中醒来时,山下有人守夜,赵云还在煮粥,全无一丝急迫离开的征兆。然而她才将程昱撵走,白马义从换衣熄火,车马连夜出行,要说这和程昱没关系,那才是被撞坏了头。

    想来定是赵云担心他送礼挑拨之计不成,又见到王妩露面,会干脆引人将她扣为人质,用以威胁公孙瓒,这才出此下策,连夜而走。

    只是王妩想不到,她印象当中尊华贵气,安逸舒适的马车之行居然比过山车还刺激。胃部一下一下抽搐,她紧紧皱着眉头,压下喉管里一阵又一阵不那么令人愉快的气息。

    “此处距离山庙四十余里,若他们快马来追,约莫一个时辰之内可以赶上我们。”虽然没做解释,但赵云这句话,无疑说明王妩所料不差。

    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稍稍歇一歇,应该问题不大。王妩盘算了一下,心里一根弦放松下来,顿时觉得浑身酸痛之余,嘴里更是发苦。四下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水塘似的小湖泊,湖边青草疏疏落落,点点青翠。

    再喘口气,她向那里一指,说话的声音有气无力:“有水有草,让人和马都歇一会儿……稍歇一会儿再走。”

    累极之下,王妩也没再细究自己的措辞是不是古风盎然,文辞严谨,听得赵云一愣,她却是不管,自顾自摇摇晃晃地就向那湖泊走了过去。

    春寒料峭的上午,湖水冰面初开不久,清澈而冰寒。

    先捧起水来漱了口,虽说千年前的环境绝少污染,但王妩还是不敢将这湖水咽下去,只是任由清冽的湖水过了过口,再狠狠洗了把脸。

    手指和脸颊都冻得麻木刺痛,连牙齿根都有些发寒,激得她生生打了个冷战。然而,这么一刺激,精神总算好了些。

    层层微澜的湖面,阳光下碎金般闪烁,渐渐汇聚出一张清雅秀丽的少女面孔。这是王妩到这个时代以来,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脸。

    眉如柳丝,唇若菱,下颚尖尖,清婉娇柔,比起她记忆中北方女子的长相,反倒是更像弱不胜衣的江南女子。层层衣领下若隐若现的锁骨在颈下露出浅浅一窝,像一抹半遮半掩的笑靥,尚未长开的身体在那曲裾之下有了这点波折,仿若平白藏了一丝娇媚,倒也好看。

    赵云从白马义从中拨出昨晚休息过的五人率先飞马赶路,打探前途的消息,寻机回报公孙瓒王妩的下落,又安排剩余的人就地休息,洗净马匹身上的血渍。一众仔仔细细,周全的安排之余,他手里牵着的马缰一刻不曾放松,目光不时地扫向湖边。

    之前公孙妩不顾一切的逃婚还历历在目,白马将军的女儿,若是落入其他势力手中,先不说生死,对于行军的士气也是一大打击,现在万幸叫他找到了人,又岂敢有片刻放松?只备着王妩稍有逃跑的异响,他就立刻上马去追,追回来就一刻不停地继续赶路,直到赶回公孙瓒之处。

    透过水中的倒影,王妩没注意到赵云一身的警备,倒是在他徐徐而来的第一时间,看到他提在手里的一袋干粮。

    才有了米粥暖胃,就立刻又吐了干净,王妩看到干粮,眼睛一亮,顾不得再研究自己的长相,也将之前对赵云态度的忿然统统抛到一边,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站起身来,回头朝赵云展颜一笑。

    多少年后,赵云仍记得这一幕。

    王妩站在水边,窈窕纤瘦的身影后是铺满阳光闪耀的湖面。脸上尚未擦干的水珠不知是映着天上的阳光,还是足边的水光,灿然晶亮。漆黑发亮的眼眸似不经意地轻轻一弯,明澈通透,宛如出世的精灵,鲜活灵动。

    刹那之间,仿佛千山万水都被她踩在脚下,天地万物俱失却了颜色,耀然夺目,令他几乎睁不开眼。天地间,好像只剩下这一双笑眼,如皎皎明月。

    不知不觉,他也笑起来,身上沾满暗沉血色,还来不及换下的白袍随着笑声轻舞飘扬,明朗清逸。

    第五章

    那一年,公孙瓒以步骑两万,大破三十万黄巾军,斩首三万余,携大胜之余威直逼冀州。

    那一年,冀州牧韩馥连战连败,惊恐难定,终将冀州之地尽让于袁绍,以拒公孙瓒之兵。

    那一个月,公孙瓒屯兵磐河,与驻扎信都的袁绍两军对峙,战事将起。

    那一个月,袁绍急于收复冀州不服势力,连斩原冀州长史耿武,别驾闵纯,甘陵相姚贡。

    那一天,才来到这世上一天的王妩跟着赵云一路狂奔,暂歇于甘陵城外的一个小湖泊边。遇到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身穿绫罗,头发散乱,面污如土,力尽昏厥在荒郊。

    赵云紧锁着眉头,远远看着那少年狼吞虎咽地将一块干粮往嘴里塞,而王妩则蹲在那少年身侧,耐心极好地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本以为这少年只是哪家落魄的公子,但他清醒之后,却立刻惊恐地尖声大叫,尤其是见了赵云等人手里的兵刃,更是挣扎着在要往湖里跳。若非赵云耳力好,隐约听到他含糊的咒骂中似有袁绍的大名,顶多也就将他当做是个被乱世兵戈吓坏了的小孩子。

    而这年代,谁也不会将这么一个发疯似的少年放在心上。

    但被赵云从湖里拖起来扔到地上后,那少年反倒安静下来,瞪着一双受惊小鹿一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却无论他们问什么,都一言不发。

    王妩就是在这种场合下,才无奈扮演了一回知心大姐姐。

    “他叫姚奉,是甘陵相姚贡的独子,上个月,袁绍下令甘陵相一个月内制造弩机一千,铁盾一千,羽箭一万,另筹军粮万斛,准备和公孙……和父亲一战,姚贡抗命不从,被袁绍一刀斩了。”将从姚奉那里套得的消息告诉赵云,手足仍自发软的王妩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她这时却没在意身上的不适,微微皱眉,眼神飘向了远处。

    公孙瓒要和袁绍打仗了。

    王妩知道大名鼎鼎的官渡之战,袁绍最后会在曹操手里一败涂地,由盛转衰。无论公孙瓒现在声势多么浩大,他都最终没能存活到三国分立之时。灭亡袁绍的是曹操而不是公孙瓒,那目前这场一触即发的战事,结局可想而知——公孙瓒必败无疑。

    那她还要跟赵云回去么?虽不记得公孙瓒最后的结局如何,但公孙妩记忆中的公孙瓒,刚猛果敢,悍勇过人,却暴躁自负。这样的人,怕是不知投降这两个字怎么写的。那她是会作为败将家眷被袁绍当做战利品收入房中,为奴为妾,然后再因袁绍之败流转到曹操之处?还是会被公孙瓒在临败前一刀了结,来一个宁死不辱?

    那若是不回去呢?茫茫乱世,她又有何处可以安身?

    曹魏势力固然是三国时期最大,然而曹操现在还不知道正在哪里打拼基业,根基未稳,毫无安稳可言。

    西蜀虽为乐土,但山高水远,她要怎么一个人在乱世中横穿大半个国家?退一万步讲,就算让她到了西蜀,靠这个时代的交通速度,那至少也要经年之后。刘备又要夺西蜀之地,不还是要继续打仗?

    至于东吴,一想到那条阻拦了曹操多年的天险长江,在只有小舟战船的年代,王妩直接将那块地方从脑海中排除了出去。

    一天一夜以来,王妩头一次意识到,虽然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这个国度还是这个国度,但时空一变,她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外来者,无归属感,也无处可去。巨浪一般的历史滚滚而来,而她空有千年的时光,却全然不知下一个浪头究竟会在何时将她击得粉身碎骨。

    王妩的那句话将赵云的神思扯远,只不过他想的却是现下的时局。

    公孙瓒和袁绍之间必有一场倾尽全力的大战,他离开军营时,公孙瓒正在调集全部兵力,以至于只派出了三个三十人的骑队寻找离家出走的公孙妩。

    而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九十个人虽都是白衣白马,却都还不属于三千精骑白马义从之内,只是些仰慕公孙瓒白马将军风范而新近来投的零散乡士——比如,赵云。

    真正的精兵,全部都聚集到了磐河之畔。

    公孙瓒军中勇将众多,赵云受常山郡百姓推举,率领本郡乡民吏兵投靠公孙瓒,纵有一身武艺,一腔热血,却无人举荐,亦无从军资历,想成为真正的白马义从,成为真正精锐之师,若非大功而不能成。

    而眼前,赵云敏锐地意识到,这件大功的机会,极有可能就摆在他面前。

    甘陵位于公孙瓒和袁绍驻军之地的正中,左右接壤,如有所变,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战局的走向。他不知袁绍杀姚贡是否仅仅只是因为姚贡不满袁绍接管冀州,他只是隐隐觉得,两军交战,既非城池攻守,又非拉锯远战,何须这么多的弩机羽箭铁盾?

    “弩机铁盾,绝非寻常之物,甘陵之变,袁绍似别有用意,云欲往甘陵一探。”赵云的声音将王妩的神思拉了回来,一个晃神间,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非是她的到来,公孙妩被赵云所救后会出面打发走上门挖墙脚的程昱么?若非如此,赵云就不会带着她连夜赶路,自然也就不会在这里遇上姚奉,袁绍要弩机也好,铁盾也好,赵云自然也都不会知道。

    一环扣一环,王妩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传说中那对蝴蝶的翅膀……只不知道,她这对略显无知的翅膀,是不是会有传说中的力量。

    王妩觉得自己的心跳愈发快起来,不由深吸了口气定神,迫使自己尽快宁定下来。

    她抿了抿唇,目光回转,却见赵云一张年轻的脸上眉宇生辉,眼中精光湛然,兴奋之意,如那映着光的水波,别说一路薄尘,就算莽莽黄沙,都掩盖不住其中凛然的战意。

    王妩撇了撇嘴,横了他一眼:“去甘陵?就你们这样去,能探到什么?”

    赵云一愣,转而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是真正的白马义从,但身上这一股军中凌厉的杀伐之气却是无论如何都去除不掉的。若非如此,黄巾军也不会仅凭他们一身白衣白马的打扮就自乱阵脚,整整三百人在他们三十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更别提他们还都骑着白马,要在袁绍和公孙瓒如此敌对紧张的局面下堂而皇之地进入袁绍治下的郡县,别说打听消息,就连是否能安然进退,都成问题。

    “不如,我和你一起去,如何……”

    “不行!”

    赵云反应极快的拒绝成功地换来王妩又一个白眼。然而赵云在拒绝出声的下一刻也立刻意识到王妩说的是“我和你”,而不是“我和你们”。

    一男一女同行,没有人知道王妩的身份。就算是白衣白马,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会和公孙瓒的白马义从有什么关系,剩余众人则可在城外接应,必要的时候甚至还能拖住城门守军……这个提议的可行性其实极高。

    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却有些动摇,王妩不由自嘲地笑了笑。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实在有点像那些小说中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自以为为父出力,就像当初离家出走时那样,新鲜又痛快,却全不考虑自己很有可能落到别人手中,而她高贵的身份会成为敌人最大的利器工具。

    即使性情刚烈,宁死不辱,最终伤心的不还是自己的家人么?更别提其中还会累及多少人为她而丧命。

    虽然还没到那一步,王妩却轻声叹了口气。身在乱世之局,进退维谷,若她真变成了蝴蝶的翅膀,不使劲扇一扇,又怎能甘心?

    只她和赵云两人,若这双翅膀不管用,历史还是历史,赵云就还是那个百战百胜,绝不会死在战场上的常山赵子龙,那她跟着赵云,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若是管用,或许,还真能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将军于我有救命之恩,因而我信将军之能,纵危难万分,总能护我周全,如若事有万一,权当将军不曾去过那黄巾乱军之中,实天命也。”搜肠刮肚地拽文,王妩打定了主意,摆出一副非去不可,生死由命的架势。

    赵云眉峰一扬,整个人仿若利剑悄然出鞘。他虽年少热血,但素来心性沉稳,行事谨慎,极少有真正少年人浮躁冲动的时候。然而一身技艺未得青眼,也断不可能全无半点憾恨不甘,若非终是意难平,他也不会生出冒险一探甘陵的想法来。

    王妩虽只寥寥数语,想不出什么长篇大论,连那天命之说,也勉勉强强,听不出半点认命的柔顺之态,而她眼中却偏偏又有赵云从未在公孙瓒那里见过的信任,真真切切,激得他性子里那沉寂了许久了少年傲气翻涌起来,豪气顿生。

    明知此举很有可能大功未竟反赔上王妩的安危,但在那双清透明澈的眼眸注视之下,赵云忽地傲然一笑,若真有意外,大不了一杆银枪,拼却性命,定能护她周全!

    第六章

    见赵云跃跃欲试的眼神里仍有些微犹豫,王妩看着不远处正低头悠哉啃草的白马,忽然又想到个主意:“要不然,我也换身打扮,弃车同你一起骑马?”

    正好不要坐那辆破车,干粮下肚没多久,她实在没力气再在那马车上吐一遍了。

    “一起……骑马?”赵云一愣,神色有些不自然,“小姐岂可……与云共乘?这于礼不合……”

    “我有说要和你骑一匹马么?”明知赵云是会错了意,可他那牙根咬得死紧的模样,就像是王妩要占了他什么便宜一样。王妩不由心里郁闷,他赵云确实容颜英俊帅气,身材高大挺拔,连一袭脏兮兮的白袍在他身上,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可她也不差好不好,洗干净了脸,还很有几分水灵灵,清透透的动人,真要共乘一骑,还指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仗着她现在是公孙瓒的女儿,王妩大着胆子,狠狠瞪了这日后的常胜将军一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向那白马遥遥一指:“我看你那匹马性子好,不如让给了我,也免得我骑术不精,驭马不当从马背上摔下来,你自己另找一匹骑去。”

    赵云反应过来,俊面飞红,再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能尴尬地垂下目光,好似从牙根里咬出了一个字:“诺。”

    这一回合,王妩胜。王妩高兴地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好看得向从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心里突然觉得共乘一骑的主意似乎也不算太坏。

    然而,她也只是想想而已,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就撇过一边。赵云解下负在马背上的包裹,分出一套干净些的短褐衣,递给王妩:“小姐稍候。”

    粗布的短褐手感粗实,王妩可没有当众换衣的喜好,正在思索要到什么地方去换下身上累赘的曲裾,却见到赵云返身将散于水边的二十多匹马聚拢起来,慢慢围成一个圈。

    这些马通体雪白,身高腿长,王妩还未长足的身量站在马群里只能露出大半个头来,首尾相聚,好似连成了一道白色城墙,将王妩牢牢挡在其中。

    王妩身上这身衣裳,脱起来绝对要比穿起来方便得多。有过解开一次又重新系回去的经验,王妩三下两下就脱去外衫。中衣未脱,王妩下意识往外望了一眼,只见赵云带了二十多个人远远散着。这才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围过下/身,扎在腰间的那块充作临时“内裤”的白布,确定它不会在等会儿骑马时松脱。

    层层缠绕的曲裾变成了熟悉的上衣下裤样式,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讲,反而多了几分令人兴奋的自在。

    换好衣衫,王妩一手在面前那匹马的脖子上轻轻拍了拍,另一手牵了它的缰绳,轻车熟路地将马牵开几步,从“白马城墙”中走了出来。

    虽然衣袖长得遮住了手掌,裤脚拖在地上,肩膀也松松垮垮全无正形,她还是高兴地又是抬手又是抬脚,只觉得双手双腿不知被束缚了多久后终于又获自由。连捧在手里刚换下来的曲裾都没顾上折好收起来,眉飞色舞的神色又成功地引来避到一边的一众人诧异的侧目。

    然而,王妩脸上的兴奋之色在赵云将马牵到她面前时一下子垮了下来。

    这里距离甘陵县城并不远,骑马去甘陵,本是王妩自己的提议,最多也就个把时辰的时间。现代社会虽然不用马匹作为代步工具,但王妩大学里曾去过川藏一线支教半年,骑马山行,虽不熟练,至少自问也能凑活。

    但她显然忘了这个时期的马虽然和一千多年之后没什么不同,但马具却是差了一件最最紧要的部分——马镫。

    看着昂首立在面前,有鞍无镫的高头大马,刚才还在为与她脖颈齐高的高高马背而高兴,现在王妩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没有马镫,她连上马都束手无策,就算赵云将她提上去,没有马镫的支撑,不用等马跑起来,她就能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

    赵云见她面色古怪,自然而然地以为她是大话说过了头,现在才发觉不会骑马。不由皱了眉头,正要开口询问,王妩灵光突闪,扬手一抖,从裹在怀里的那一团衣物中,将系在曲裾外那条长长的腰带拎了出来。

    先将腰带两头打结,呈环状穿过马鞍前面的用来固定的铜扣。曲裾的腰带极长,两头打了结等于长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再平行穿过铜扣,等于又短了一半,然而最终垂在马腹两侧的位置和马镫的高度其实也差不了许多。

    王妩很满意这腰带的长短,左右省视了一下,又重新在打结处又多打了个死结,用力扯紧。

    然后,王妩双手攀住马鞍,一脚踩上腰带的两圈套环之处,另一脚猛然用力,在众人瞠目结舌中,以一种和好看潇洒全无关系的姿势跨上了马背。

    训练有素的白马极为镇定,虽然肯定从未有人用这种连拉带扯的力道上过它的背脊,但除了昂首晃了晃鬃毛外,白马不惊不怒,四蹄仿若牢牢钉在地上,一步未动。

    还有些紧张的王妩紧紧抓着缰绳,见马儿全无撒蹄子惊慌之意,这才放松下来,拍了拍马脖子,替它顺了顺毛。接着又解开扣在铜扣上腰带的一股,小心地从脚下脱出一圈,再对穿过另一侧的铜扣,垂到另一侧马腹边,套在另一只脚下,踩实。

    双腿用力,王妩试了试这纯手工制作的简易马镫牢固度。信手提缰,白马迈步,稳稳当当。

    包括赵云在内,方才还侧目等着看好戏的众人面面相觑,一张张年轻青涩的脸上,都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甚至肌肉扭曲。

    王妩或许还没意识到,她这副简易马镫对于他们这些骑术所长的骑手而言,是多么大的冲击。

    没有马镫的骑士,他们全靠自身腰腿的力量控制人在马上的平衡,能保证在飞马颠簸时不坠马已是不易。更何况,疆场之上,还要在马上舞枪射箭。除非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一点几乎是极难达到。

    正因为如此,纵使人人都知道骑兵速度快,冲阵力强,阵势多变,这个年代的战争却还大多以步兵为主,实在是因为一支真正精锐的骑兵既要良马,又要精兵,要求远高于招募一支人数众多的步兵,非数十年之功而不能练就。

    而也正因为如此,不断和游牧民族作战训练出来的白马义从可凭着区区三千之数,纵横幽州,威震天下。直下冀州,吓得韩馥让出冀州,令袁绍趁势接手这一中原腹地。

    而若是有了马镫,就算是向王妩这样的半吊子骑士也能稳稳坐于马上,甚至只要有不用臂力的弩机,她还能于马上射击,如此一来,天下还有何人不能纵马于疆场?募集骑兵,又有何难?

    王妩见众人清一色地盯着她脚下的这副临时“马镫”目瞪口呆,再想到他们那有鞍无镫的马具,顿时得意万分,坐在马上“咯咯”直笑。

    在这个女人地位无比卑微的年代,能获得这样的目光,纵使这只是一群没什么名气的小子,也值得她好好得意一番。

    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王妩跟赵云一路放马而行,赵云的这匹白马极通灵性,或快或慢,只要王妩稍加示意就能知晓,慢慢地,王妩找回了当年骑马山行的感觉,熟稔起来。不知不觉便行过成片荒芜了不知多久的田地,和赵云来到了甘陵城的城墙下。

    城门紧闭,高高城墙上泥色斑驳,疏疏落落几面大旗斜插在墙头最高处,大大的“袁”字赤红而显眼。

    一阵风过,紧邻城门的一段墙上,几张榜文不知是时日久了还是没黏牢,一起哗哗翻飞起来,仿佛和那墙头的大旗一唱一和。

    王妩和赵云对视了一眼,双双下马,牵着马徐徐走到那榜文前。

    不知是楷书还是隶书的竖排繁体字只短短数列就看得王妩眼花,还看串行了好几次。好在这榜文本就是写给当地的百姓所看,措辞倒用了些通俗易懂不艰涩的,连猜带蒙,她勉强还能看个大概意思。

    一张是原冀州牧韩馥将自己地盘让予袁绍的告示,一张是袁绍宣告甘陵相姚贡抗命怠战的罪状书,剩下的两张,一是征兵,一是召集匠人。

    “又要铁匠又要木匠,看来,袁绍是真要大量的弩箭铁盾,不像是要杀姚贡而找的借口。”只是王妩不免觉得奇怪,乱世之中随时随地都会要打仗,袁绍又不是那种不谙战争之道的良善之人,能最后和曹操一争长短的人,手下怎么说也是人才济济,怎么等到公孙瓒都打上门了,才想到要征召匠人打造弓弩盾牌?人家临阵磨枪,他倒像是临阵造枪的。

    “枪矛箭盾,乃战之利器,冀州地广物丰,不可能会连这点弓箭铁盾都拿不出来。”赵云皱着眉,他是常山人,对冀州的实力多少有些了解,是以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甘陵虽只是一个县城,甘陵相所辖曲部少说也要上千,不可能连……”

    赵云沉稳的声音突然被从城墙另一头传来的呼喝声打断。

    “你们两个,这马哪儿来的?”五六个穿着皮甲的兵士,好像蜜蜂寻到了花香一样,一阵疾跑,冲到他们面前,手里挥舞着马鞭和钢刀,在城墙的榜文上比划了两下,“告示征兵,筹集军备,这都贴了一个月了!大丈夫从军守土,保境安民,你们两个大男人,窝在这里要当小娘儿么?快,都跟军爷一起保境守土去……”

    征兵的兵士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好的收获了,几人都显得格外兴奋,一边唾沫横飞,一边就伸手要来拉人。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赵云的银枪远远留在后队,只是在外袍底下藏了把钢刀。他看了王妩一眼,公孙瓒之女,自然是受不得半点委屈的。尽管觉得这样会自惹麻烦,赵云还是做好了要为她出气的心理准备,慢慢握紧刀柄,只等她发话。

    但他却不知,此时王妩脑中突然闪过烂俗于各类桥段的“打草惊蛇”四个大字,一脸紧张地一把扯住他的手腕,压低了声音:“别给我惹事!”

    第七章

    这天,负责为磐水之战征兵的兵士们心情甚好。

    虽然早先在甘陵城门口走脱了两个壮丁连带两匹马,但就在他们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去挨军棍时,居然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流民!还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

    更叫他们心情愉悦的是,这些流民在一听说从军能有军粮吃饱时,居然纷纷表示要主动投军!

    领头的伍长心潮澎湃地数了数人数,整整三十人!

    甘陵城中已经寻不出一个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人来,老天就一下子将三十个二十多岁的青壮丁送到了他们面前,简直比天上直接掉个馅饼下来都让人激动!

    对于征兵小队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功劳。袁绍大军就盘踞在磐河之畔的信都城,这回回去,非但不用挨军棍,没准还能凭着这三十个壮丁,一队六人,个个都有提拔。

    伍长高兴万分,象征性地盘问了几句流民的来处,果断将他们统统收编。

    于是,原本崎岖遥远的路程仿佛也变得可爱起来,伍长得意洋洋地领着欢快的征兵小队,呼呼喝喝指挥那三十个流民排好队形,颇有几分大将军统帅千军万马于阵前布阵的凛凛威风。平时要慢吞吞走个三四天的路程,他们一路急行军似地两天一夜,几乎是毫不停歇,在第二天傍晚时分,一行人就走到了信都城门外。

    袁绍重军驻扎于信都,距离磐水的公孙瓒兵马不到三百里。战前屯军之地,守卫之森严,绝非宛若死城的甘陵可比。

    伍长大人在城门口被盘问了整整三遍,从军中任职,到出行军令,甚至征来的这三十个壮丁的姓名来处,都一一问到,等他们终于被放行进城时,威风煞尽,他的好心情已是荡然无存。

    拐过一个街口,那伍长仍自忿忿不平,他征来的三十个壮丁在他们身后互相交换了数个眼神,可他一个都没看到,只管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呸!不过是个毛还没长齐的守门兵,你爷爷赶了这许多路,还没领功,反倒被个小儿查问了十八代祖宗!”

    其余小兵赶忙七嘴八舌地过来安抚自家上官的心情,终于,在众多吹捧下,伍长又想起了自己此行的“大功”,想到等这回被提拔了,定要再走趟城门抖抖威风,这才慢慢平了心绪。

    但毕竟赶了这许多路,又受了一番盘问,他只觉得口干舌燥,疲累不堪。当下,也不急着回营,大手一挥:“走,兄弟们先喝口酒去。”

    “大人,那这些人……”一名兵士有些犹豫,一指那三十一个蓬头垢面的壮丁,想劝伍长还是先回营交了差再好好放松饮酒。

    没想到伍长大人在城门前受了气,思路却变得开阔豪迈起来:“一起去一起去,进了军营,也不知能不能再出来,喝口酒再去,就当我做东,为各位壮行,哪位要是以后出头做了将军,也好记得今日,相互提携提携。”

    既然伍长想做人情,自然没有人反对。一行人浩浩荡荡,一涌进了一家街边酒肆。好在大战将至,街旁住户大多房门紧闭,酒肆中人也不多,他们一进去,就将原本的两三个客人统统轰走,将整间酒肆都占了下来。

    “老赵,快来上酒。”

    熟识的兵士一声呼喝,酒肆堂后马上有人应了一声,须发皆白的一个老头颤着身板,捧了酒坛出来招呼:“军爷久不来小店了。”

    “这不要打仗了,保家守土……”伍长随口胡夸了一句,随即眼尖地瞥到堂后一道纤细窈窕的人影在门帘缝中站了一站,却马上又掉头跑了回去。

    “哎,老赵,你这里多了人啊。”

    老头放下酒坛,慢慢地取了一叠碗分放到众人面前,有些浑浊的眼睛眯了一下,赔笑着接话:“那是小老儿外侄女儿,家里被贼人抢了,无处可去,就先在这儿住着。”

    要是在城外,伍长和几个兵士灌了几碗黄汤,定要趁着酒性将那外侄女儿喊出来看看,长得什么模样,可人不可人,标致不标致。但现在袁绍亲驻于城内,上下戒严,他们几个小兵心中到底多有顾忌,躲个懒喝口酒是小事,再闹了什么出来却就说不准了。

    于是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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