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作者:yoyo
我们拥有的一切都使自己惊骇,
我们怪异的阴影,我们灵魂的慌悚。
—— t.s. 艾略特
第1章
我认识李蒙纯属偶然邂逅。事实上我只跟李蒙见过四次面,其中有三次,都是李蒙在喋喋不休地向我讲述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无非是他的经历或者说是成长过程中的支离破碎的某些片断。有些心理学家声称,一个成年人,他身上所能够体现出来的各种行为特征都可以,也应该在其童年即发育时期找到遥遥相呼应的解释或答案。就好象你在深土里埋了一粒种子,至于它能开出什么样的花来——香还是不香,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子来——甜还是不甜,除了看它到底是一颗怎样的种子——属于哪科哪系以外,还得看它生活在什么样的土壤环境之中,是酸性的,是碱性的,还是酸碱适中的。我想就是这个道理。我疑心李蒙是受了这种学说的盅惑,才开始扎回头来漫漫无边地搜捕自己的影子。但我们都知道,回忆本身就是靠不住的,想在回忆里寻找故事就好象在流沙地上建筑房屋,基础脆弱,所以随时都有轰然倒地的危险。于是我有理由说,建立在回忆之上的任何故事都是一种添油加醋的夸张与虚构,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与单相思的感觉类似。
跟李蒙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为李蒙那种异常执着而饶舌的姿态感到奇怪,如果你见过李蒙的话我想你同样也会感到奇怪,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李蒙都不是一个喜欢并习惯宣扬自己生活隐私的人,这一点跟某些人大相径庭,比如克林顿,他会告诉全世界说他只穿性感的三角小内裤而不穿保守古板的四角裤,结论是他是一位永远年轻而性感的大男孩;我还知道大陆有一位非常非常有名的作家撰写了一篇洋洋大作,内容就是说自己得了痔疮,他“揽镜自照”,发觉艳红若樱桃,甚是美观,因此要与众读者共享之。我告诉你,李蒙绝对不是这样的人。我保证。我对我的第六感有绝对的自信。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狂热地向我讲故事呢?
难道是对自己的,……,一个总结?
这一点对我来说终于成了一个迷。我说过我只见过李蒙四次面,其中有三次是在听李蒙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中国中央电视台有个叫《东方时空》的节目,里边有个单元叫“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专门拍一些平常凡人鸡零狗碎的小事,但这跟李蒙所讲的故事还是非常地不一样,前者是别人在讲替主人公讲,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好象还客观一些;但李蒙是自己在说,而且说起来没完没了,于是你不能断定到底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但这对我来说这无足轻重,我是一个只凭自已好恶来判断事情真假的人,因为我喜欢李蒙,所以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这就是我一贯的思维逻辑。并且,李蒙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有那种把故事讲得栩栩如生的本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际上李蒙既是个叙述者又是个演员,非常优秀的演员,能够令听众沉溺其中而确信其有。你有没有看过电影?你有没有过这种情况——明明知道电影上的人物不过是在做戏但你还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如果你有的话,你就能明白当时我的心情。
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与李蒙相见,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然后我们的关系就象是一出比较拙劣的戏剧,仿佛不曾准备好似地就草草地收场了。我能告诉你的只是:这是一宗猝然发生的意外。至于是怎样的意外,我暂时不能对你说。请你,耐心地,耐心地,听下去。我们马上就要跌入回忆这个神秘的,没有尽头的,又令人万分苦恼的黑洞中去了。
第2章
事情得从头说起,毫无疑问这非常繁琐,而且千头万绪,可我们也没办法。首先我得介绍一下我自个,我是个文科大学生,蛰伏在京城一所不甚出名的学校里得过且过地混日子,这点我可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说穿了全世界的人们都在混日子,当然有些人混得很精彩,有些人就混得很不精彩,但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没什么大不了的。同时,我必须得说——尽管这很不谦虚,我热爱艺术。
一个混日子的人却热爱艺术,这听上去好象有点滑稽,但请你仔细一想你就会发现这里边颇富有某种哲理性,只有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才会热爱艺术,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于国于民毫无益处甚至颇有害处的东西,换句话说艺术是一种让一群游手好闲之徙能够在其里面发泄体力精力以及欲望的无用东西。
但无论怎么说,我热爱艺术。我每星期都要去美术馆看画展,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无论是死了的还是尚在苟且偷生的,我都统统地全不放过。我还看芭蕾舞剧,每当男演员穿着紧身裤在舞台上表演小跳的动作时我都觉得无比悲惨,大家都知道男性出于某种生理方面的特长两腿之间总要凸出来那么一块,无论质量多么好的,甚至内含莱卡纤维的紧身裤都不能将那块凸起的地方凹下去,我坐在廉价的最后边的座位上,透过望远镜,在某部位颤动地时候我都不由自主地感到手心里仿佛攥着一只小鸽子,悸动地令人心碎。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于艺术的热爱无非是种叶公好龙似的喜欢罢了,并且出于一种小人心理做崇,我估计绝大多数热爱艺术及正在从事艺术工作的人们,他们的情况也跟我差不多。可我没有办法,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欲望,
用个学术点的词就是“力比多”需要转移,可转向何处呢,我认为去热爱艺术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向,它冠冕堂皇,温文雅尔,虽然不切实际,但好在费不了多少精力。于是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趣味高雅热爱艺术的人,到了后来连我自己都相信了这一点。
那天晚上我在宿舍哆哆嗦嗦的微弱灯光下一本正经,实际是装模作样地看《艺术哲学》,一个叫丹纳的十九世纪的法国史学家和批评家所写的关于艺术批评的书。无疑这本书写得非常之好,因为我无论从前往后看或是从后往前看都是一样的稀里糊涂,后来我深思熟虑地叹了一口长气,这时同屋的小仨忍无可忍地冲了过来,他一把扯掉了我手上的《艺术哲学》,痛心疾首义愤填膺地对我说:瞧瞧,瞧瞧,你都堕落成什么样子了?!你热爱艺术我们大家伙儿都很赞成,可你也得找对路子看准了方向呀!如今现代派都不再是现代派了,连后现代主义也他娘得快要滚蛋了,你还抱着十九世纪的古典主义不放……毛主席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呀同志!你要到生活中去寻找艺术你要跟群众打成一片……为了能让小仨的嘴及时地闭上,我只好抛下书跟他一块去深入生活。于是我们去了“夜男”迪斯科舞厅。
那阵子北京好象在一夜之间就冒出无数个迪斯科舞厅来,“蹦迪”成为一种时尚,连行走不便但身残志坚的人士都叫道:蹦迪去!蹦迪去!于是大伙一块蹦迪去。不过我们中国人一向如此,所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仨一到迪厅就如鱼得水似地挤进舞池,开始挺胸撅腚地跟着人群大扭起来,这点很是让我羡慕,因为我只有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后才有可能毫无顾忌地彻底放轻松,否则我只能很温柔很温柔地在人群的边缘抬抬胳膊举举腿,但就是没有那种狂热投入的感觉,这就好象表错了情会错了意驴腿接在马脚上,总之,古怪地令人难过。你知道我已习惯了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我的情感,虽然身体的行为动作也是种语言,可我并不擅长。
我坐在墙角高高的吧椅上喝啤酒。啤酒在冷柜里时间放长了,满口是冰渣子,虽然迪斯科的音乐象二战时德国鬼子的飞机一样黑压压在我的头脑上空盘旋,嗡,嗡,嗡,然后扔下来一枚枚具有流线型美感的炮弹,弹弹都毫不虚发地在我的头顶开花,炸得我皮飞肉绽鲜血横流,但我依然能听见我嘴里咀嚼冰渣子发出来的咯吱咯吱的声音,虽然轻微,可清晰可辨,一时间我觉得非常非常寂寞。这种寂寞就象蜘蛛吐出来的一根丝,非常细,非常长,虽然在风中摇摇欲堕但也只是有惊无险,我的寂寞自始至终地亘古不变,最后成了我身上的某个器官,一碰就痛。
变幻不定的灯光明明灭灭,象极了一个妖冶华丽的女人,微张着涂满黑色的肉欲嘴唇,风情万种地朝你俯下身来。但在黑与明的短短间隙里,我还是看见了一张张闪闪烁烁的面孔,迪厅里有得是年轻新潮的孩子,清秀的,豪放的,单纯的,痞味十足的,……,一张张毫不留情地看过去,尽收眼里,尽管影影绰绰,但我觉得万分真切。
……舞池上方巨大的电视屏幕上一个穿着紧身皮裤的黑白混血男孩正不遗余力地向着镜头耸动他那瘦削结实的胯部,如鬼魅样深不可测的眼眸斜睨着我,飘忽而来,大力地骄傲地向我展示绷紧的一个三角形的小腹,然后一阵我熟悉的体味飘散开来,好象忽然之间刮起了风,一片树叶猛然贴上了我的眼。
就在这时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音乐也忽然嘎然而止。
四周象回到地球最初蒙昧的混沌状态,那时只有茫茫无际的水,白花花的天空紧贴着水面,没有光,水与天空相隔只是一道缝的距离,可它们不知道彼此有多远,只是死亡般——没有死亡,因为没有生命——只是一片怔忡不安的宁静。
我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我的啤酒,然后我握住了一个带着身体温热的玻璃杯子,还有,一只同样温热的手。我听见有人对我说:我想,你拿错了杯子。
李蒙对我说:我想,你拿错了杯子。他说这话时天旋地转的灯光又开始五彩缤纷地喧闹起来,密集的鼓点宛如雷声般大作。我不说话,因为在这种鼓乐齐天的环境里人没办法讲话。我抱歉地朝他微微一笑,在灯光亮起的刹那间,费力地端祥这个不知何时坐到我身边的人。
不知为什么,我感到心忽然很快很轻地抽搐了一下。
我觉得,他看上去非常……象我。
你们应该明白我说李蒙与我相象并不是指我们有着相近或相似的五官,而是一种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这是一种本质,好象果实的核。但我无法说得清楚。不知是哪位有名的人说过:与其说一个人在寻求爱情,不如说是这个人在寻找他自己。张爱玲好象有过更有诗意的表述,她说,每只蝴蝶都是花的前生,回来寻它自己的魂。我知
道用这来形容我与李蒙实际上是非常不恰当的,只我想不出更好的例子来。
我与李蒙碰碰杯子,啤酒流在我手上,我觉得很冷。这时舞池里忽然人声鼎沸,我望过去,一个拖着长发的女人
站在舞池一侧的高台上疯狂劲舞,一束冷冷清清的白光打在她身上,照着她一张浓妆艳抹也涂不去风霜憔悴的脸。只穿乳罩和紧身的短裤,俱是黑颜色,身材非常非常的肥,一段一段圆滚滚白腻腻的肉呈现出来,象条看似笨
拙实则无比灵活的莽蛇。她在台上旁若无人地肆意扭动,很夸张地抚摸自己的胸部,手一直向下伸,慢慢地拉开
短裤的拉链,然后迅速将身一转,把短裤一撸,留给众人半边硕大的肥臀,接着跳下高台,在舞池之间四处游走,灯光如影相随,所到之处人们自动地闪开,却又紧紧地包围在她左右,我听见有人在打榧子,吹口哨,还有人在口无遮拦地骂着脏话。
后来她一路扭了过来,跳到我们桌前的高台上,叉着腿蹲下来,双手象海葵的叶子,腻滑地在胸部和阴部摸来摸去,把脸直直地压过来,我看见她粉底下面粗糙涨大的毛孔,很宽很厚的嘴唇,李子色的唇膏抹到嘴唇外面,愈显得嘴大得惊人。满脸是嗳昧的热哄哄的微笑,似乎都将五官熔化掉了,只剩下一种欲火难禁的痛楚表情。
围着很多人,象缠绕在一起的蛇群,披着各色的外衣在灯光中象触着电的树枝。噢噢地叫着。又象群饥饿多时的狼。
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之时,李蒙忽然举起杯子来,一直送到那女人的嘴边,那女人借着李蒙的手喝着,白色的泡沫从她的嘴角流淌下来,一直流到她那大的不合乎比例的乳房沟里。后来她含义不明地扫射了我们一眼,调转身子径自扬长舞去。
人群和灯光象傍晚时节的潮水,一泻千里地退回去。海滩上只有星星点点的几盏灯几块卵石,只有我与李蒙两个人。遥远地传来狂放不羁的涛声。
我说:这个女人够疯的。
李蒙大声说:不是女人。是男人。
我转过头去,李蒙盯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透射出一种类似于惨忍的凛然表情。
是男人。女扮男装的男人。
他又一次非常认真地纠正我的错误,口气很严肃,没有一点戏谑的成份。我实在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于是我打了个哈哈,并且提议到迪厅外面透透气。
门厅里很凉快,遭受了这么长时间噪音的轰炸之后,来到这安静的,只有人的窃窃私语声的地方,我感到一阵由衷的轻松。而这时候我才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李蒙的样子。
我很难用语言或文字来形容李蒙的模样,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在这里附上他的一张“玉照”,可惜竟没有。我喜欢爱尔兰的音乐,经常会听到用木琴弹奏的旋律,那是一种忧伤的声音——适可而止的忧伤。沁凉,清冽,好象在霁春时分,结着冰的白色河面猝然裂开,一个男孩站在河边对着湛蓝色的水波看他自己的影子。
这是幅很早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的画面,只是我一直不知道那个男孩该长着什么样的脸。直到我将李蒙一览无余地看过之后,我想,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那天李蒙穿着leecooper的淡蓝色仔裤,纯白色的t恤,一根挂着刻有浮雕图案的古铜色小圆牌链子,短短地系在颈间。忽然之间我发觉自己竟变得笨口拙腮起来,这在我并不是常有的事。我向来都是以口尖舌利著称的,但那时我很沉默寡言,因为我深知言多必失的道理,那样就会破坏我的形象,但我并不想,我希望能在某些素昧平生的人面前保持一个良好的,或者说完美的形象,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
因此我讲话很少,而且很慢,很认真,内容包括:我的姓名,学校,专业,爱好是听音乐和看画展。我想就是这些。而李蒙同样也说地很少,我只知道他是个学画画的学生,别的……好象一片空白。
大多数时间我们都靠着墙,脸上带着毫无意义的微笑,看着门厅里三三两两的人群。忽然有个男孩子,很高,很瘦,从存衣处的一角,踏着京剧舞台上花旦的小碎花步,一溜小跑地朝我们奔过来,嘴里念念叨叨地哼唧着:咣踩咣踩——锵——,然后飞快地抱住站在我身后的一个男孩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经过我身边时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我,眼角斜斜地掠了我一眼。我听见背后传来欢天喜地的笑声,然后两个人勾肩搭背地走掉了。
我看看李蒙,他也看看我,一时间,我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这时候从迪厅里出来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指着李蒙说:到处找不着你,跑这儿来了!说着,亲昵地打了两下李蒙的头。于是李蒙笑起来——不再是那种若有若无毫无意义的笑,而是很爽朗,清脆,童稚,还带着点撒赖皮的味道。李蒙对我说:我要走了。我说:好。再见。
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应该是胃空荡荡的才对,我想这是因为晚饭时我吃得太少。
那大男孩用手臂弯着李蒙的脖颈,李蒙拿手推他,这个动作看上去非常天真,简直不象是在拒绝,而是另一种形式的邀请。他们走到门口,李蒙忽然扭过身来朝我笑了一笑,他站在白而刺眼的吊灯底下,脸色隐隐发青,在光昏里显得模糊而不真实。他微微咧开嘴,露着小而细密的牙齿,反映出淡蓝色的弱光,他的笑容定格了有十秒钟,然后才从他的脸上消失掉,我直觉地以为,那个笑,带有强烈的表演意味。
第3章
我没想到李蒙会来找我,这是一件很突然的事,对我来说。我承认,李蒙的确留给我颇深的印象,比如有时候我戴上耳机,听到某些熟悉的旧曲子,比如恩雅的“the suream”,我会想起,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见到的一个叫李蒙的男孩,他站在一条白色的河流旁边,目不转睛地对着迷离的蓝色河水,窥视自己的影子。
但我想我最终会忘记他,就象忘记很多其他别的什么人一样。这种情形在我身上发生过多次,因此我已经习惯。
并且我每天都能见到很多标心立异不同凡响的人,比如流浪画家,羁旅诗人,急需成名的小歌星小演员,那种浓得化不开的冲击力与震慑力任谁见了也得目瞪口呆。就在昨天的傍晚,我还在学校角落的小树林看到一个有露阴爱好的男生,一边把玩着阴茎一边大踏步地从我身边走过去,口中念念有词,并且,目中无人地连看我一眼都没有,毫无疑问我不是他的性感偶象,对此我感到很惭愧。
但事实是李蒙的确找我来了。那是个周末的晚上,同宿舍的群众有女朋友的与女朋友鹊桥相会去了;没女朋友的也费脑思神地众里寻她千百度去了。只剩下我这个既没有女朋友又懒得去追的孤独青年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后来我想起一个叫“张力宏”的人名。
张、力、宏,就好象白色的幕布上突然啪啪啪地打出三个黑色的大字,这是一出电影的片名,接下去自然有很多精彩或不精彩的内容。但“张力宏”三个字后面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人曾经一度在我的生活中非常贴近,贴近到差点令我窒息的程度。要不然,在我刚刚收到的信里,这个人也不会用非常推心置腹的语气对我讲他的浪漫史,并且说,他快要结婚了。
但现在这个人对我已经是陌生地紧。我绞尽脑汁地使劲想也不能记起他的模样。但无论如何,一个优秀的大好青年要结婚,这意味着又一个幸福、安稳,体现了人类美好追求的家庭诞生了,自然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于是
我很高兴。但同时又联想到自身孑然独处的现状,而未来也似乎是漆黑一团,所以又变得很不高兴,甚至说,变得很凄凄切切起来,伴随着这种惨淡感受而来的是一种非常古怪而强大的性欲,咆哮而来,我无法遏制,只能毫无条件地向它妥协。
我的手开始下滑,下滑,……,这时响起了轻微却持久的敲门声。我悲愤地感到这敲门声是多么的不合适宜不够人道。等我手忙脚乱收拾得象个正人君子一样,拉开门,我看见李蒙站在我面前,脸上露出上次临走时带着的那种表演性质的微笑。
第4章
我想那天李蒙肯定只是抱着向我讲述故事的目的来的。开始时他坐着很少说话,而我却在一旁滔滔不绝的搬弄口舌,而且说得都是一些高深莫测,稀里糊涂的所谓艺术话题。不知为什么,我希望李蒙认为我是一个情趣高雅谈吐幽默的人,但问题是,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关李蒙何干?
回想起我那天晚上的表现实在令人感到厌烦。我象个真正的行家里手那样地评论音乐、绘画、戏剧和文学,以此来证明我的见识和学问确是深刻和渊博。我说:我喜欢卢梭的画。因为他总是把老虎画成了软绵绵的温驯之极的猫。尽管他把老虎画成猫也不妨碍他是个伟大的画家。这一点就非常了不起。我小时候也曾经把老虎画成了猫,于是别人就说我没有绘画的天赋,生生地断绝了我成为一名伟大画家的可能。现在想想他们怎么可以如此庸俗浅薄,简直是一种犯罪行为。我说:有了现代舞之后别的舞就可以统统取缔。当务之极先把那些既不是民族舞又不是芭蕾舞横三竖四别别扭扭却又整日出现在我们电视荧屏尤其是文艺晚会比如春节联欢晚会上的歌曲伴舞,统统拉出去毙掉算了。我说:艾略特是个了不起的大诗人。他的诗佶屈聱牙十分难以消化。因为佶屈聱牙所以特别的耐读。尽管耐读你也别指望会读懂。虽然你读不懂你也不能怀疑艾略特的伟大性。后来我声情并貌抑扬顿挫地朗诵了艾略特《大教堂谋杀案》的某些篇章片断。
…… ……
和平,不是和平的吻
如果你问我的观点
无非是一件补过的衣衫
…… ……
我们拥有的一切都使自己惊骇
我们怪异的阴影,我们灵魂的慌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