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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尼斯仍呆愣愣的模样,护在怀里的是明月一样的那个人,是惧是怕,是惶惶恐恐不安。放在心里很多年,也遇到过很多不一样的奇奇怪怪的人,有一心想杀死他的兄长,不曾见过面的家人,那个性情古怪总喜欢招惹他的人说:你和我是同一类人,一个人行走在暗无天日的深渊里,见到一束光,就迫不及待地想抓住。孰知,抓住了光,当一切暴露在阳光下,才发现自己的面孔,自己的心是奇丑无比的。

    那个人还说:好不容易遇见同类,我喜欢你,以后你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一同坠落到深渊里,叫作“喜欢”么?

    可是,凌霄说:你跟谁在一起觉得高兴,心里欢喜,想和那个人一直在一起的感觉,就是喜欢。爱,就是比喜欢更喜欢的喜欢。

    他没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不知道高兴是什么感觉,甚至于,也感觉不到愤怒、悲伤、快乐,如苏长青所愿,去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看不同的风景,认识不同的人。

    ——世界是很大的,总有一天,你会找到想要守护的想要拥有的,不再独自一人,风尘仆仆但心有期待。

    后来,不同的风景,他都见到了,也遇到很多的人,可于他而言,那些都是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记不清楚的面孔,一个都记不住。

    凌霄是他唯一的朋友。因为凌霄总能读懂他的心思,理解他的意思,所以他喜欢跟凌霄在一起。

    直到遇到了莫清玄——那个他从没想到会再次看到,近在眼前,触手可及的面孔,微笑着,一如记忆中的模样,在他耳边轻轻说:

    你好

    近在咫尺,如此真实。即便过了好多年,再次遇到,仍然知道:莫清玄是你,苏长青也是你。

    战战兢兢,飞蛾扑火一样靠近,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我不这么丑陋就好了

    ……只是心里,仍羞怯的,怀着一点点、一点点,很小很小的一点期待,或许某一天,不遥远的将来,不再鄙陋如斯。

    伸出手,能够回应那一束月光。

    不知何时,房门推开,好几个人冲进来,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他们在眼前晃来晃去,虚影重叠,好似看不清面目的鬼魅,唯独怀里的这张脸是清晰的。

    他不敢使力,低头蹭了蹭莫清玄的额头,连呼吸都放得很轻,缓缓说:

    “……我想回到你的身边,只在一旁看着你,远远看一眼,就觉得很好。”

    这一刻,所有人的目光皆望向他们。其中凌霄的目光沉甸甸的,竟直直落在菲尼斯的身上,而不分他怀里的莫清玄分毫。仿佛在他眼里,只有菲尼斯,沉重无比哀伤无比。

    亲疏之别,高下立判。

    ——这一瞬间,他竟然不知道要替慕慕高兴,还是为自己感到悲哀。

    因为苏长青滴酒不沾,所以他们也不知道莫清玄的酒量如何,耍起酒疯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看到呼呼大睡,睡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的那张面孔,南国不禁冷汗涔涔:

    “我还真不知道他这么能睡?!都吵不醒的。嗳,沈荼呢?”

    “喏——”

    秦歌指另一张床。床上沈荼正抱着枕头睡得很香,嘴角带笑,似乎做了个好梦。

    “哈~我也困了,明天我不值班,别喊我啊~~”

    这是秦歌上大学时姑父送他的一套小公寓,空间不大,一个人住刚刚好。南国把沈荼挤走,自己占了一半床,捞一片被角盖肚子,秦歌背起莫清玄也去床上睡。一张床足足挤了四个成年人。

    秦歌实在受不了南国的臭脚,突然心头火起,一脚将他踹下,冷笑:“怎么一个两个三个的都要我管,我又不是你家的老婆子。出去——右拐!走到头就是浴室,冲个澡再上床!”

    南国委委屈屈:“他俩一身酒气你都不管。”

    不过,见秦歌脸色确实不好看,他极有眼色,飞快地溜了。

    秦歌留在床上,左右皆是酒气,脸色忽青忽白,忍无可忍之下,狠狠瞪他们两眼,磨着牙挤出声音说:

    “等你们醒来再算账!”

    ……

    夜深之后,楼下,菲尼斯站在树影里,身后是不停绞着手指,脸色涨红显得十分愧疚的凌霄。

    凌霄一边叹气,一边说:“……怪我,连累你了。你要不是为了管我的那摊子事,又怎么会离开他。还露出这么寂寞的表情……”

    菲尼斯回头,露出一个微微疑惑的表情,反问:“我是你的朋友,朋友就要相互帮助,这是你告诉我的,难道你忘记了吗?”

    “你明明舍不得他……”

    “没关系的。”菲尼斯继续抬头看着那扇亮灯的窗户,声音低沉地说,“在以前,还没有遇到他的时候,我也是一个人,这么生存过的。我跟他的关系没有到离开对方就活不下去的程度,就是有时候,会有一种寂寞的心情。这种心情很奇怪,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他迷茫地问凌霄:

    “这种心情,是什么啊?……为什么,我觉得很讨厌。”

    第60章 思念

    一朝醒来,左搂右抱。

    ——这简直是个噩梦!!要知道,任谁喝了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跟其他衣衫不整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还是三个!——三个男人!都会吓破胆的好么!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酒后乱|性”、“酒后失德”、“晚节不保”!!

    莫清玄顿时一副天塌地陷的表情,直到身旁鼓囊囊的被团突然掀开,一个少年娃娃脸的男人跳起来,眼睛困得睁不开,嘴里大声嚷嚷:

    “完了完了怎么睡到了这个点儿要迟到了!”

    一个枕头飞出去,直直砸到娃娃脸上,清冷的声线犹带着睡意呵斥:“大清早的吵什么吵,周末还让不让人睡好觉了!”

    娃娃脸恍然大悟状:“周末啊~休息!那我再睡会儿。”

    立即偃旗息鼓,又躺回床上,安安静静不吵不闹,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莫清玄还在一脸懵

    之后,李停打来电话,焦急地询问:“哥哥你在哪里呀,一晚上没有回家,又打不通电话,是不是跟那位……嗯,追求你的先生出去过夜了?”

    莫清玄看着一床狼藉,斟酌片刻,回答:“跟朋友聚会,喝了一点儿小酒,睡在朋友家……”的床上。

    “嗯,好的。那你早点儿回来。”

    李停话音稍顿了顿,似乎有种小心翼翼的意味在里面,又问:“哥哥,小花又跑走了……它走路还有点儿跛,就往外跑,会不会被别的猫欺负啊?”

    那只狸花猫,大名豪气冲天:第一猫,小名儿则应景地取为:小花、花花、花儿,猫如其名,扑蝶翻土野性未脱,向往墙外面的世界,一有机会就刨土钻洞企图“越狱”,甚至翻坏了刚出苗的菜地,上窜下跳从不安生,还不让人摸。

    总而言之,是个顽皮的野孩子。莫清玄已经习惯了它的洒脱,但李停像个老婆子一样操心,生怕它忘了回家的路,又担心幼小的它受欺负,所以每天晚上必检查一遍第一猫的皮毛,再嫌弃地丢进大盆里搓洗一番。

    邻居家白清明养的哈士奇实在是一条蠢狗,看上去凶神恶煞不好惹的模样,喜欢找小花打架,但实际上怂得可怜弱得渺小,那么壮实的个头,被小花的爪子一拨,就吓得满地乱窜,或躲在白清明的身后一副“狗仗人势”的嚣张气焰嗷嗷叫唤,嚎声奇大。

    这不打紧,主要是哈士奇太活泼,啃沙发挠门撞墙,没事儿就冲着花瓶、盘子碗碟扒拉一爪子,碍于白清明在又不方便直说,很让莫清玄头疼。

    还有一点,第一猫跑走了,那条哈士奇必要待在他家等第一猫回来,冲第一猫嚎两嗓子,才肯走的。想到这里,他不禁更加头疼了。

    床上三人还在睡着

    他轻手轻脚下床,留下纸条才走。刚走出公寓楼,迎面一阵冰冷刺骨的寒风吹来,脸皮一紧,登时打了个冷颤。

    公交站牌很近,49路终点站是黎阳大学,苏长青、沈荼、南国、秦歌四人的母校。莫清玄突发奇想:闲来无事,走去看看?

    ……还是改天吧,回家要紧。

    铺青砖的路落满了黄叶,一夜秋雨转凉。气温骤降,李停很不能适应,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等候莫清玄。见莫清玄踩着黄叶走进家门,立即雀跃地跳起来,又觉得好不意思,矜持地笑了笑,说:“哥哥,你可回来了。我煮了粥,拌了凉菜。”

    然后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走!快进去,外边儿冷。我正想喝热乎乎的粥呢,你吃早饭了没有,还是等我回来一起吃?”

    他顺手牵起李停的手,果然冰凉。进了屋,迎面一阵寒气从头扑到脚,潮冷空荡的气息令人不寒而栗,他这才明白李停为什么不愿意在屋里等,没有活物的房子冷清到让人只感觉到害怕。

    填饱了肚子,莫清玄才有脑子思考:“去逛商场吧!”

    李停从粥碗里抬头:“嗯?”

    “买衣服”

    这时候李停的心理活动:可是,你那么抠……

    换季上新,商场里的衣服……呃,嗯,莫清玄站在橱窗前,盯着里面崭新潮流时尚青春的运动服上标的价格,小心翼翼地问道:

    “打折么?”

    寒酸中透露出卑微

    李停无声叹了口气,赶紧把人拉走:“我知道有条步行街卖的衣服很实惠,我们去那里看看吧。我正在长身体的阶段,买太贵的穿一季,明年就穿不了了,浪费钱是不是。哥,走吧走吧~听我的!”

    莫清玄囊中羞涩,面对这么懂事的孩子,突然很觉得愧疚。他要是有份正经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李停也能跟隔壁家的白清明一样穿得青春洋溢,意气风发。忽然这时,耳边听到李停惊呼声:

    “呀那菲尼斯——”

    顿时拉回思绪,笑容有些勉强,问:“你喊谁?”

    李停指着前方:“哥——你看呐,是菲尼斯!快走,咱们快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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