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牛奶君的感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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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牛奶君的感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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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豆是个“爱憎分明”的人,至少,在豆豆眼中自己是这样的。

    小学时,在那个刚刚达到小康水平的年代里,豆豆每天都能享受到一袋鲜牛奶,是同班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且父母持有严重重男轻女观念的女同学梦寐以求的事。

    只可惜豆豆与牛奶无缘。她不爱喝鲜牛奶,是非常非常不爱的那一种。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哪怕牛奶君脱光躺在床上求喝求包养,豆豆也绝对会视而不见,连暖床的机会都不会给他。

    每每闻到那种鲜牛奶的“腥味”,豆豆就会忍不住想吐。懂心理学的人表示,那绝壁是心理作用。

    豆豆就是那种既挑食又有轻微强迫症的小孩,任何不想吃的东西在被强迫咽下时,身体都会很给力的拉响警种。几次干呕加真吐后,豆豆就会满意的收到父母无可奈何地摇头叹息画面。

    但不知为什么,父母似乎对牛奶特别执着……

    喝纯牛奶不行,那就换成特浓奶;特浓奶不给力就改为麦香奶……

    总之,就是一定得喝牛奶!

    在经历了几次“轮番牛奶轰炸”后,豆豆终于任命的接受了必须喝牛奶的现实,默默的接受了闻起来不那么“腥”还有股淡淡“麦香”的麦香奶。

    父母以为牛奶君终于俘虏了豆豆,慢慢放松了“严格监督豆豆喝牛奶全程”的政策。

    但是,豆豆不爱喝鲜奶,这是事实,不爱就不爱!

    于是在豆豆稍稍摆脱了父母的逼婚压力后,她开始筹划如何摆脱缠人的牛奶君,顺利逃婚。

    当豆豆连续一星期乖巧听话的按时喝牛奶且一滴不剩还一脸陶醉后,父母终于同意豆豆可以将牛奶带去学校喝的“合理要求”。

    于是小学校门外天天都上演了这样一幅画面:豆豆每天都会宝贝似的攥着牛奶君,在父母千叮咛万嘱咐后笑眯眯的和他们挥手说再见。

    等父母离开视线,豆豆立刻化为霸气的老板。转身就把身价3元的牛奶君以5角钱一袋的价格贱卖给同伴的女生小花。

    此举让豆豆一度成为麦香奶的最佳销售员。更有甚者,有两个要好的姐妹为豆豆这每日一袋的麦香奶大打出手,反目成仇。

    最后还是由豆豆出面,机智的以每人隔天一袋,轮换着来的完美方案圆满的解决了这次纠纷。

    原来生意这么好做,我果真有商业头脑,是当大老板的料子!豆豆如是想。

    因此,当父母发现豆豆每日都残忍的抛弃牛奶君,扭着豆豆耳朵痛斥时,豆豆很是委屈。不爱就是不爱嘛,再贵我也不爱啊。把不爱的东西换成爱的东西是很值得的嘛!

    当然,后来每当豆豆想起此事,都会后悔万分,恨不得把自己抽一顿再骂上几句“猪头脑子”都不解气啊!

    看到豆豆如此懊恼,父母反而安慰起豆豆来。“你看你现在后悔了吧,当时还神气的直顶嘴,说什么我不爱喝牛奶,卖了物超所值!”

    豆豆懊恼的直拍大腿,“诶,是啊,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年没学好‘物超所值’这个词,卖牛奶倒还是明智之举,但这么廉价的就卖了!诶呦呦,想想我的心就直抽抽啊。我的钱呐,银子呐!也难怪你们骂我,骂的应该,应该啊……”

    然后……安慰在一场暴喝中结束:“什么!明智之举?!你后悔的居然是钱卖少了!我们骂你是因为你卖的钱少吗?确实卖的也太少了……这是其次!我们还不是为了你长身体嘛!我和你爸省吃俭用就为了给你买牛奶喝,你居然卖了!还不知悔改!你!你!你(以下省略几千字……)”

    一脸“我错了”“我该打”“我混蛋”苦瓜相的豆豆默默的承受这老妈的河东狮吼,心中暗想:曾经有一次做奸商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却不懂得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对买牛奶的姑娘说:“美女,你看着牌子,国产大碗。这品质,光滑细腻,入口绵滑,怎么的也要3块5吧不是!”

    每每和死党包子谈及自己和牛奶君的纠缠爱情,包子都会忍不住翻个白眼鄙视道:“多幸福啊,喝牛奶超长个子的好不好,你看你现在的海拔,当初就怎么狠得下心来那么卖了呢?”

    “诶,我也不想啊!可我不爱喝啊,我也没办法啊。”豆豆一脸神伤。

    这个世界上最无奈的事不是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而是你明知道它好,却拿不爱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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