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言听见她的低吟,仿佛得到了肯定一般,右手熟练地滑下方晴睡裙细细的肩带,然后她已经滑落大半的睡衣
胸口突然暴露在空气之中,让方晴又一瞬间的不适应。连忙用胳膊挡住。
“关关灯好不好。”
金言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道:“不好,我想看清楚你身上的每一寸。”说完,方晴的双手就被金言扣住。方晴拗不过金言,不敢看他别过头连耳朵根子都跟着红了。
就这样,金言真不愧是正值年轻力壮精力旺盛的年纪,尝到鲜了一直把方晴折腾到快天亮。到后来方晴都有点失去意识了。
第二天,快到中午方晴才从疲惫中苏醒过来,想要张口,却发现自己嗓子沙哑的不像话身上酸疼不已还黏黏糊糊的,就好像是被车碾过一样。
金言早就不在旁边了,方晴一咬牙好不容易从下来,但这脚刚一碰地就差点腿软的倒在地上。她随意找了件衣服披上。然后颤颤悠悠的去了洗漱间。
这不照镜子还好,这一照镜子把方晴吓了一跳,她身上从脖子开始一直到都是红紫色的痕迹。这这还怎么出去见人。
飞快的洗了个澡,她怒气冲冲的去厨房找金言。一上来就责备道:“金言,你怎么回事,在我身上留下这么多痕迹,我还怎么出门,明天还有表演呢。让人家看去多丢人。”
金言正哼着小曲,心情大好的煎鸡蛋,显然一副神清气爽的轻松模样。
一听见方晴的声音赶紧放下手中的锅,三步并两步的朝方晴走过来。然后担心的问:“不用再睡一会儿吗,昨天你肯定累坏了。我有错,有点太不知节制了。”
方晴瞪了他一眼,肚子早就开始咕咕叫了,想睡也睡不着了。
“你说怎么办,其他地方还好说,脖子上被你留下这么多痕迹,我怎么穿衣服。”
金言摸了摸方晴的脖子,果然前面后面都一堆痕迹。很难掩盖的住。
金言的手触摸在方晴的脖子上,让方晴脑海中一下浮现出昨晚二人亲密的行为,脸一下子又红又烫,钱婆给她的东西完全多余根本没用上。待会儿得赶快把那图从枕头下面拿出来藏起来,要是被金言看见可就糟了。要是金言每天都像昨天那样,恐怕她得累死在。
“要不这样,明天你出门带个丝巾,然后用粉盖一盖。三五天应该就能消下去了。”
方晴嘟着嘴,打算今天都不理金言了,但是肚子却没出息的叫了起来。
“饭做好了吗,我饿了。”
第二天,方晴的身上终于不那么酸痛了,听了金言的意见在脖子上扑了粉又带了丝巾。虽然打扮是奇怪了一点儿,但马戏团的人应该也早就习惯她各种奇怪的打扮了。
转眼之间,三年过去了。方晴和金言离开江南已经三年多,两人从最初的不适应,到现在也是历经波折。
许是嫁了人,再加上真成了大姑娘,方晴的气质和在江南的时候比差了不少,若说以前浑身上下溢出的都会青春与活力,以及若有若无的成熟。那么现在就好似苹果成熟。
这三年方晴又长高了些,五官更加长开了些,吐露出一种女人的韵味来,身材比起从前更是好了不直一星半点,,穿上旗袍根本让人挪不开眼。
丢掉了稚气的方晴从曾经的小姑娘变成了金太太。
金言方晴两人结婚后半年,金言也外出找了份工作,是镇上学堂的教书先生。这换了从前,打死都不会有人相信不可一世的金大少爷,居然能有这份耐心去学堂教小孩子读书认字。
三年的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但这三年里金言无疑是改变了。虽然偶尔还是有着大少爷的脾性,但对待学堂的小孩子,对待镇上的人也都能做到笑脸相迎了。不少小孩子天天围在他身边,叫他哥哥。
方晴有表演的时候,两人就早上一起出发去镇上,然后晚上一起回家。方晴没有表演的时候,就在家里收拾屋子做饭。生活简单但又不失乏味。外地的喧嚣似乎都传不到这个小地方来。江南的消息他们也三年没有去打听过了。唐秋两年前去了海外,唯一带给他们消息的人也没了。
夏至,两人坐在湖畔边钓鱼,方晴穿着凉爽的天蓝色短旗袍,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平静的湖面道:“金言,今天魏姐竟然突然和我说她要嫁人了。还说以后戏班子就要托付给我了。”
“嫁人?好突然。”
“是啊,魏姐今年都三十五岁了,我本以为她是不想嫁人呢,没想到只是还没遇到良人。我真替她高兴。”
金言转头朝着方晴笑了笑,“怎么?觉得三十几岁很可怕?”
方晴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点点头诚实道:“是有点儿,我现在才二十二岁,有点无法想象自己三十二的时候。十年,真的太久了。”
“你这么说让为夫的不得不伤心,毕竟为夫已经是个三十二岁的老男人了。”
方晴从小上站起来,理了理皱褶的旗袍,捧起金言的脸对着他的额头亲了一口。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笑眯眯的。
“你一点儿都不老,要是不说三十二岁了,肯定都以为和我一样大。而且,我就喜欢你这种成熟的。”
金言坏笑,然后伸手一把拽住方晴的胳膊,让她跌坐在自己身上,对着她的嘴狠狠亲了一口。
“小晴,你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个孩子了。像你一样的男孩,者像我一样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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