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低级勇者_1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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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低级勇者_1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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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级勇者

    作者:不详字数:万

    第1话约翰·乔

    这是我第六次光临这家酒吧。

    我坐在酒店偏僻一角,独自喝着闷酒。

    四周喧闹吵杂,酒店是城市里最杂乱的地方。

    方桌上,一瓶一杯,装着仍微微荡漾的深褐色液体酒瓶上的反光,让我见到映射在玻璃上的模糊脸孔。

    身为一位二十出头的大好青年,正当应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时,我却一个人窝在这家低俗的酒吧里,喝着像马尿般的廉价酒,连碟小菜都吃不起,身旁没美女陪伴,一边打算着前途一片黑暗的未来,一边自哀自怜自己的命运。

    我名字叫约翰·乔。一个非常菜市场的名字。

    光是在街上,随便抓几个人来,十个人就有两个叫约翰,就连罗亚武士馆的那只讨人厌的看门狗,它的名字也叫约翰。这样,你应该知道,我名字有多大众化了吧。

    人如其名,我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平凡的人,相貌跟在市场上那些摆地摊的贩夫走卒一样,生得一副张三李四的脸孔,就是那种就算你j滛掳掠、杀人放火之后,维护「诺克朗城」治安的骑士团,从你面前经过,也难把你认出来,这样的平凡。我常暗怪我妈把自己儿子生了个这副鸟样,不过后来想想,天生我材必我用,这张平凡朴实的脸,也许就是为了引开大家的注意力,让我以后更方便作j犯科吧。不过,我宁愿长得帅点,被国家通缉也无所谓。

    我望着酒店里形形色色的客人,战士、魔法师、武道家、商人、卖春的妓女,这里真是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地方。虽然大家职业不同,性别不同,长相不同,但却有个共同点,就是同样粗鲁低俗。

    什么样的地方,聚集什么样的人。好比垃圾场,就是专门收集垃圾。

    几个低等级的魔法师,不时卖弄他们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小法术,用风系魔法来掀酒店女侍的裙子,过过变态的干瘾。

    几个已上了年纪,秃了头的中年战士,怀里抱着几个被人操个几千百遍的卖滛脿子调笑着。

    几个高大粗壮的武道家聚在一起,不知在聊些什么,动不动就拍桌大骂,问候某某人家的女性家属。

    几个铜臭味满身、长得獐头鼠目的j商,不时拿着算盘在桌上打来打去,算计着如何吸干顾客的钱,来发笔大财。

    唉!说到这个商人,我就想起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就是我有一个没出息的老爸。

    也许,是因为我身体有他的基因的关系,让我变得跟他一样没出息。家父的名字与我相同,也叫约翰·乔,所以人们为了区别称呼我们,大家都叫这没用的老爸——老约翰。必然的,小约翰这种低级的称号就要落在我这独子身上了。

    我们乔氏一族,累世经商,由于要四处贸易的关系,可以说是几乎踏遍这块「布鲁布罗」大陆了。也因为历经列祖列宗的打拼,以我们家累积的不义之财,可以算是「夏特」王国内数一数二大富人家。

    不幸的是,自从我爷爷去世之后,我那没路用老爸接管家务和事业,乔氏一族的产业以落石般的速度,跌到谷底。夏特王国的人们,则把这项令人咋舌的败家奇迹,列入传说中「不可思议事件」之内,真不该是要感到荣耀还是羞耻。

    我想,我老爸这败家子下地狱后,必定会被我的祖父、曾祖父、曾曾祖父、曾曾曾祖父……等,三百多位先人打个半死,能在几年间把累积几百代以来的家产,败得一干二净,不被打到永世不能超生才怪。

    所以,在我四岁那年,我结束了公子哥儿的少爷命,在我还不懂得享受的孩提时代,我们乔家的豪华宅院、土地、产业、工厂通通都被政府充公。而我家老头子则牵妻带子地跑到乡下去放牛种田,以图将来东山再起,另一方面也生怕死后入阴间被祖先们以家法处置。

    于是,他把希望都放在我这独生子身上,从小到大,把我当作敛财工具般的栽培,希望将来可以成一棵乔家的摇钱树,硬是对我灌输经商之道。可惜的是,他忘了我身上有他的遗传基因,自己窝囊到这种地步,生的儿子又能好到哪去,根本就是希望母鸡下金蛋的非份之想。

    学商我是不行的,被我家老头开了个经商失败的先例,这种东西我碰也不想碰。

    学魔法我更不行。

    第一,我不够聪明。

    第二,我懒。

    要成为一位成功魔法师,除了天资外,还要经过一番苦修苦练,不然成就只会像这几位正在用空气魔法掀裙子的仁兄一样,不是放个小火球来点灯,不然就只能用冰冻术来冷却热咖啡,能力只限如此。而且魔法师很少活过四十岁的,光是这点打死我也不会去学。

    魔法师好像都特别短命,可能是常期接触和使用超越人力的法术,所以遭到天谴,或许是神要平衡这世界的缘故吧,不然让魔法师个个活得长命百岁,魔法越修越强,那其它职业的人也不用混了。

    黑魔法是主攻击,破坏性法术。

    另外,还有一种是主治愈的神术。

    修练回复术的人,非常痛恨损人利己的黑魔法,因为这些人,就是教堂里那帮诅咒自己永世不碰男人的修女和不动女人的神父,他们最喜欢修炼这种能够济人救世的东西了。学习神术,最好是处子之身,纯净的心灵和身体越能够发挥神术的威力。

    当然,神术也并不是万能,它只能治疗外伤、中毒,或解除魔法诅咒,但对于疾病方面的问题,这什么劳子的神术就没辄了。不然为何到目前为止,我还未听说有妓女去拜托神父使用神术来为自己治梅毒的。这种出家人才学的东西,我半点兴趣也没有。

    学商不行,学魔法和神术也不行,那就剩下一条路给我走——学武。

    学武又分两种,一种是成为赤手空拳的武道家,另一种是拥有武器的战士。

    据说,某些武道家是禁欲的,为了怕纵于酒色让自己身体内的精气神泄走流失,所以都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虽然日子很乏味,不过这些武道家的成就都很高。听说练到最后可以空手把巨熊撕裂,虽然有点道听途说,却是很令人响往。

    不过呢,我也注定没有武道家的命,因为我一星期就要打四次手枪,哪有本钱还去练精转气、练气转神、练神合道的,所以这条路我也是走不成了。

    再来就是战士,身为一个标准的战士,就是要拥有一副健壮的体格,蛮牛般的力气,能够把武器耍得虎虎生风。如果说,武道家是练内功的,那战士就是练外功,这就是这两种职业的差别。

    战士并不像武道家一样,企图把人类的潜能全部发挥出来,也没必要练得铜皮铁骨的,更不用保持着赤手空拳才与人格斗的鸟原则,只要挥挥武器,把敌人的脑袋劈烂就算赢,哪管你什么游戏规则。

    所以呢,战士在这时代是最多人从事的行业,而且大都数都是无赖。

    不过,很多的战士不是混不下去而去当卖猪肉的屠夫,不然就是去从军看看能不能立下一些汗马功劳,让自己将来可以升官发财,可是大多数都是战死沙场来收尾。

    相对的,战士的水平也是有高有低,像现任诺克朗城的骑士团团长—鲁巴?格达,他就是战士出身的,靠着彪煌的战功一路爬到这个位置,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不管你现在扮演着何种角色,不管你现在从事何种职业,都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练武亦然,就算你天生力大,要成为一位武功高强,勇猛无比的战士,除了一步一步踏实地锻炼自己,是没有别条路可以走了。

    讲白一点,就是若要像他这么强,自己慢慢练吧。

    也因为这番话,让许多好逸勿劳的年青人打消以战士行业一步登天的痴心妄想。

    各位看官读到这边,是不是认定我也不可能选择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业。假如是这样,那你们就错了。

    我现在正是一位,已经有二十二年没有女友,孤苦零丁寂寞过日子,长相平凡的处男,身高一米七的矮子,打手枪为乐的乔氏第三百七十二代优秀后裔——战士,约翰·乔。

    不要感到纳闷,为何像我这种懒鬼竟然会去当战士。其实,原因无他,如果你当年在场看见我老爸把刀子架在我脖子的情景,相信你会谅解我的。

    没错,我是被逼的,逼狗跳墙。

    我家老头逼我出外从商,不给我第二条路走。于是,我装作一副慷慨就义,誓死挽回乔氏一族的荣耀,让在堂的二老感觉我们家族还有救,夸口十年内必有成果,要光宗耀祖地回来接他们二老享清福。当然,假如我还有命的话。

    就这样哄得他们老怀心慰,老爸放下手中的菜刀,眉开眼笑,大力拍着我的肩膀,催我赶快出门奋斗,他好像从未担心过我会客死异乡。隔天一大早,妈妈就整理了个包袱,老爸随便塞几枚铜币给我,然后就把我踢出门去自生自灭。

    就这样,我从夏特王国的某个不知名的小村落,一路流浪到诺克朗城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很庆幸地自己没死在半路。

    我家老头常说:在家靠自己,出外靠朋友。

    那我现在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要靠谁呢?

    一个月前,我进入诺克朗城时,经一个好心又患了点失忆症的老婆婆介绍,让我走错了好几条街,才找到那间专门收留旅行中武人和培训武道人才的武馆—罗亚武士馆。

    也因为如此,我自然而然地就走上战士的这条行业。原因并不是我好斗,也不是我魁梧有力,而是只有成为战士或武道家,才能留宿这食宿一律免费的武士馆。

    武士馆的形成,是夏特王国最大的特色,原因是夏特王国的老国王—凯门?夏特,非常好武,年轻时的他也是一名战士,后来怎么当上国王我就不知了。

    诺克朗城内的武士馆都是国立的,因为除了国家以外,没人会想花钱去养一大票整天混吃等死的东西,故此馆主都是由国家委派。而居住在此的人们,不是战士就是武道家,除了本馆弟子外,大半以上是窝在这里吃免费,住免费,只有少数才是真的路过此地借住几天的旅行武者。

    由于在这时代是男女平等,立志当一名女战士或女武道家的女性大有人在,所以同一间武士馆里,也有分男宿舍和女宿舍,虽然是别立隔开,嘿嘿……但终究还是多少会出乱子。

    而国家当然不会花冤枉钱啰,若在馆内发现能力不错的武人,会被馆主往上推荐,幸运的,若通过种种的体能战技测试,将会被编入骑士团,或是被送入权贵富豪府里当保镖,那时候可真是鱼跃龙门,身价百倍。

    所以为了鼓励大家习武向上的心,馆内时常举办武术大会,让大家打得头破血流、脸青嘴肿、不亦乐乎的。而这群白痴不过为了得到国家的赏识,每天努力锻炼,不外乎是为了将来可以去当贵族的哈巴狗,帮他们舔屁眼。

    所以像我这种胸无大志、明哲保身的青年,是从不参加这种无谓的斗争,我只求能安安稳稳过一生就好,什么人往高处爬的道理全部抛一边,人生在世最重要就是能活得好、活得爽、活得快乐。看来,我家老头对我的期待要落空了,因为我才不会帮他收拾烂摊子。

    由于……

    「哎呦,这可不是约翰小兄弟吗,怎么今天有空来喝酒呢?」一个讨厌又刺耳的女声,传进耳膜里,打断我的思绪,让在下无法继续为大家介绍武士馆的特色。

    我抬头一望,一个臃肿肥胖的恶心身影出现在视线里,因为她的到来,让我产生有轻微地震的错觉。也由于她的到来,四周吵杂的声音,突然像被消了音一样。

    战士不再调笑,魔法师显得惆怅,武道家满脸不安,商人微微颤抖,妓女也变得端庄。本来吵闹有如菜市场的酒吧,转变成教堂办葬礼时默哀死者的片刻宁静。

    她是这家烂酒吧的老板娘——路西达伯母。

    我之所以尊称她一声伯母,不是因为她的年纪,而是她体型和面貌。我不是这里的常客,但却也见过她几次。跟上次一样,她依然化着恐怖的浓妆,穿着与她年纪不搭配的穿着,晃着大奶子,扭着大屁股,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约翰,你已经好久没来我店里,最近在干什么大事业呢?」没经过我的同意,她已走到我背后,用肥大有力,涂满丹红的手,在我肩头上按摩着。况且,我两天前才来过一次,也没什么大事业可干,这个肥婆娘满口胡言乱语。

    我忍着肩胛骨传来的剧痛,勉强笑道:「再怎么忙,也没路西达阿姨你忙,我只是来喝杯酒,待会就要走了。嘿!」心中同时纳闷为何她知道我这陌生人的名字。

    路西达这只老母猪似乎不知道她按摩的力量大到可以捏死一条狗,仍娇嗲嗲地说道:「哎呦!怎么叫起阿姨来了,把人家叫得好老喔,讨厌死了,我才三十出头而已呢。」

    鬼才相信你三十出头,你的脸看起来至少有五十高龄。

    我发现四周的客人,包括战士、武道家、魔法师们、甚至是妓女,个个都向我投以同情的眼光,像在看一场即将上演的惨剧,这时,我这才想起一件非常要不得的事………

    三天前,我在武士馆里认识的其中一个猪朋狗友—休克奇,他曾告诫我说:「尽量少去路西达开的酒店流连,特别是像你这种年青人,因为她有一个很恐怖的癖好……」

    当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比他整整高两颗头的武道家女友给暴力拖走了,不知又作错了什么事,要惨遭教训。

    越想心越毛,渐渐的,一个不该有的恐怖念头浮现在我脑海里。

    果然,路西达这只母大象,低头在我耳边轻声说道:「约翰,想不想尝尝姐姐的温柔乡?事后我给你一个银币,这样够你花好一阵子了,这么优厚的报酬你不会想错过吧。」

    「布鲁布罗」大陆里,为了方便经济交易,在八十年前,四大王国的国王们开了一个国际性的会议,在这长达两天两夜的开会时间,他们作下了历史性的决定,就是统一了大陆里各王国的币值和面额。

    为何我会知道的这么详细?

    因为至从币制统一后,解决币额换算的麻烦,如四大王国所期望的,促进了贸易商业发展,而我们乔氏家族的事业也在那一代攀爬到最高峰,一直传到我老爸这一代,家族的威势才从天堂跌落地狱。

    以上这些,都是我那没出息的败家老爸整天津津乐道,似乎还幻想着能回到过往的风光,用这些已逝的家族荣光鼓励我学商,当然,我是不可能步上他的后尘。

    话说回来,依现在的法定,币值是以十进位的换算。一枚金币可换成十枚银币,一枚银币可换成十枚铜币,而五枚铜币大约是一家四口每天基本的消费。也就是说,如果我为一枚银币出卖贞操的话,可以让我这个单身汉快活好一阵子。

    「你还在想什么,约翰,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喔。」路西达这肥脿子用着几乎跟我y具一样粗的手指刮着我的脸颊,在我耳朵吹着热气。

    我颤抖着声调,微微恐惧的说道:「阿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一来我不是帅哥,二来身体从小不好,可能会有负阿姨的重托,阿姨还是另找高明吧……」

    我正欲站起,路西达已用她那对肥大的奶子压住我的后颈,让我动弹不得,同时把手伸进我的裤裆里,这个可怕的动作差点让我尖叫起来。

    「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吃童子鸡了吗,像你这种处男我怎么可以轻易放过,好吧,干脆一点,两枚银币,这样你可能不怪姐姐对你不好啰。咯咯咯。」

    我已下定决心,再多钱也不出卖自己宝贵的贞操,否则我的竃头一辈子也不会原谅我。

    「路西达阿姨,我还有事,要先走了……」

    「住口!」

    刹那间,她变得凶神恶煞,好似几百年没有过男人。她的另一只大手抓住我的下巴,硬把我脸扯转望向她的肉饼脸,只见她阴恻恻地呲牙一笑:「嘿嘿嘿……今天你是无法逃出我的五指山的。你这只童子鸡我路西达是吃定了,认命吧!」

    她的「五指山」开始在我裤子里进行惨无人道的攻势,我的老二被她拼命的上下套弄,差点被粗暴地连根拔起。

    「老大救救我。」我心里听到身体另外一名弟兄的呼救。

    「老二,老大自身难保,你先撑着点。」

    我青着脸皮,艰难嘶哑地叫道:「救……命……啊……」

    四周的客人个个却装作没看到,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像已习惯这类惨事,没人向我伸出援手,这真是个人情冷淡的社会。

    人不救,就要自救。这是我们家族的至理名言。

    但路西达那对至少有h罩杯的巨|乳|,像两颗软棉绵但却沉重的大椰子,紧紧夹着我的脑袋瓜,像在压犯人似的制得我动弹不得。

    这只发了春的母大象,接近半吨的身子已有一半压在我背上,手里毫不留力的继续猛套:「很舒服吧,小宝贝,如果你乖一点,姐姐会对你很温柔的。」

    嚓嚓嚓……

    裤裆里的磨擦声,像一首摧命魔曲一样,敲醒二十二岁处男的丧钟。我的老二在路西达魔爪的带动下,连皮带肉地一伸一缩,像根玩具一样任人摆布。

    路西达一面玩,一面邪恶地笑道:「嘻嘻……好好玩,好软好有弹性的小香肠,还不快点变成大r棒让姐姐我玩个够。」

    我已失去呼喊的能力,正当我的小弟快要被操到七孔喷血的紧张时刻,异状发生了。低级勇者第2话

    第2话踢馆

    路西达的碌山之爪像挤奶似的紧抓着我老二不放,企图以暴力让我屈服。

    而跟随我已二十二年之久的弟兄,受到如此对待,竟然也能盎然葧起,真是丢尽乔家祖宗的脸。

    我心中暗骂:「你这不争气的东西,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光了,马上给我软下去。」

    但这吃里爬外的东西,丝毫没有下垂的意向,反而奋然充血而立,一副顶撞不屈的模样。这印证了,男人下半身的意识,是不受大脑控制。

    就在我差点要拔出配剑,自断男根的时候,救星突然到来。

    一队轻甲黑铠,褐色披风上绣着一个睁眼怒目的狮头,腰配华丽长剑的骑士团员捉j似的冲了进来。

    看这身打扮,是骑士团中的执法部骑士,负责维持城市治安和追捕罪犯,披风上的怒目狮头,是象征法律的铁面无私和嫉恶如仇。

    诺克朗城的骑士团总共分为三个部门,一是执法部,二是防护部,三是亲卫部。

    驻守城门和负责防护工作的骑士团,红色披风上绣的是怒吼中的狮头,象征着雄壮和勇敢。至于守卫城主行宫、等级是最高阶的亲卫骑士,地位比其他两部的骑士团还要高等,只受城主——西德?夏特和骑士团团长——鲁巴?格达直接统辖,他们披风是黑色的,绣的是毫无表情的冷酷狮头,象征沉稳和忠诚。

    我和正残虐我老二的路西达同时愕然一愣,正不知发生何事时,我们俩这对j夫滛妇已被七、八个虎背熊腰的执法骑士给包围住。

    此时路西达的肥手还呆在我裤子里作活塞运动,一副欲罢不能的模样。

    可能是被这队不速之客干扰玩乐的情绪,路西达有点发火,只见她恶狠狠的瞪着这些煞风景的骑士们,语气不善地说道:「各位长官,如此光临小店,不知有何贵干?」她说话中,手边的动作却没停下。

    我想路西达是嫌命活太长了,用这种口气跟执法骑士们说话,他们随便就能找个污辱国家官员罪名,请你入狱吃牢饭,陪狱中那些同性恋同床共眠数个月。

    此时,其他的十多名执法骑士已经把店里的客人全赶了出去,团团把我们围住,形成瓮中捉鳖之势。

    我就这样被二十几位的骑士像看戏般围绕着。

    一位右胸前贴有一个小勋章的骑队长,板着一副像刚死了老爸的死人嘴脸,严肃地开口了:「路西达,你已经被捕了……」

    嚓嚓嚓……

    「罪名是j杀少男……」

    嚓嚓嚓嚓嚓……

    「你现在所说的话………」

    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你听到了没!」

    由于这位执法骑士队长说话时,一直被我裤裆里肉贴肉的磨擦声打断,让他火气也跟着大了起来,最后一句是用怒吼的。

    路西达用忿怒的声音在我耳边大叫,差点让我耳聋:「废话!什么叫j杀少男,你们有证据吗,少含血喷人了。」随着她怒气的提升,她手部活塞运动也跟着剧烈起来,我感觉懒吊的皮已经被磨破了,整支就像燃烧中的火棒,痛楚和爽快的双重快感直冲脑门,虽然知道现在不是享受的时候,但生理上的变化却令人矛盾。

    身为受害者的我,到此时此刻仍没有开口讲话的份,有时我真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主角。一边忍着下部传来的快感,一边还得咬紧牙关不让自己爽快的表情流露于外。

    见到主角受此虐待,配角骑士又说话了:「路西达,我以执法骑士的身份郑重向你警告一遍,放开你手里那位先生。」

    「我手里这位先生?哈哈………」路西达像听到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狂笑起来。

    我有个很不祥的预兆。

    果然,路西达魔爪的动作瞬间加速,以接近一秒钟五十下频率的高速,磨擦着手中像标枪般挺直的老二。

    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嚓……

    「呜——啊——!」我惨叫一声,在路西达独特的摧情手法的蹂躏下,一堆精虫没脑地钻出尿道最后一道关口,爆浆在我裤裆里,不知是自己射出来的,还是被硬挤出来。因为这肥脿子的摧残,我创下有史以来最快射出的记录,一分十二秒,让我背上布鲁布罗大陆快枪手的臭名。

    巧妙的是,二十多位的执法骑士,在我爆精的那一刹那同时拔出配剑,配合得就像我们排练过几十遍一样的整齐,二十几支长剑发出一阵破风声,齐往路西达这只大逆不道的母大象身上刺来。

    忽然,我老二只感压力一松,一只沾满白浊液体的肥手从我裤子抽出,旋风般抽出我腰边的配剑,然后一股大力从我屁眼上传来。一连串的动作快到令我无法作出任何反应,我人已被踢飞在半空。

    正当我要被前面的剑林刺成刺猬时,长剑阵忽然撤开,让出一个空间容我穿过,使我毫发未伤的着地。

    「好耶!骑士团果然是真材实料!剑法高明,收发自如……呀啊—!」滚在地上的我,仍不忘发出几声拍马屁的赞美,等我那支仍硬邦邦的小兄弟撞在一张桌子的桌脚时,就变成哇哇大叫的惨嚎,痛得眼泪都快滴了出来。

    铿锵铛铛,金属交击声不断传出。我躺卧在地,抚着下体,忍着锥心之痛,咬牙切齿看这眼前这场本来只有在竞技场才看得到的人兽大战。

    人墙内,不时传来路西达的怒骂声和骑士们的吆喝。

    能被编入骑士团,都是武技相当不错的战士。至于杰出的武道家,则比较适合去当贵族政要的保镖,因为顾名思义,骑士若不拿武器那还算什么骑士,所以被武士馆馆主往上推荐的武道家们,大多数都自愿去当高官贵族的护院,而不是选择加入骑士团。

    只见这队进退有据,攻守有法的执法骑士,就可看见夏特王国重视骑士挑选的严格性,特别是由这诺克朗城的骑士团团长—鲁巴?格达,亲手训练出来的精英。也由此可知这家伙是个严肃的老古板,不然不会教出这种死人面孔的部下。

    「呀—!」一个尖锐的骇人叫声响起。

    抢走我那支只值四枚铜币的便宜铁剑的路西达,她披头散发,活像地狱来的恶鬼,疯狂地挥动手中的武器,准备要作困兽之斗可惜她忘记她所面对的是,夏特王国最引以为傲的骑士团员。

    一位不知姓名的英勇骑士,持剑猛挥,铛的一声就这么劈飞这肥婆手中的铁剑。接着一脚把她踹倒在地,几个执法骑士已扑了上去,十几只穿着硬皮长靴的脚,对着地上的肥肉团又踹又踢,演变成群殴的局面。

    霎时间,路西达的哀号惨叫呼恸连天,好像要被人虐杀而亡。

    没消几分钟,路西达已经被踢得像猪头似的,鼻青脸肿,满脸鲜血,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倒在地上呻吟不止。

    骑士队长冷然发下命令:「把她带走!」

    七、八名执法骑士七手八脚地把这笨重的女人架走,那个骑士小队长临走前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头也不回地率众离去。

    此时酒店内虽没半个人,但外面倒围着一群看热闹的老百姓,害我不能趁机洗劫酒吧的收银台。只有悻悻然取回配剑,走了出去。

    跟预料中的一样,外面的人开始对我的湿漉漉的下面指指点点。

    如果是普通人,早就恨不得挖个洞躲了进去。不过,像我这种从小到大,不得志的落魄青年,早就受惯人家的白眼,当初从村庄一路流落到诺克朗城,就是靠着乞讨要饭的方式自助旅行,若是怕没面子,早就饿死半路了。这点怪异的眼光,对我这经过大风大浪的人而言,又算得了什么还是老一句话,人生就是要活得好,活得爽,管别人怎么看你。

    不过,还真有点难为情,我赶紧钻过了人群,逃离这是非地。

    诺克朗城是隶属夏特王国一个大型城市,人口大约有八万多户,工商业都非常发达,处处可见繁华,走在这条可通往罗亚武士馆的大街上,武器防具店、道具店、杂货店、酒吧两旁林立,意味着经济的繁荣。

    但是,不管再怎么发达的地方,总是会有其落后黑暗的一角,通过这条热闹的街道,我转弯来到一条脏乱的巷子,路边几名躺卧的流浪汉,酒瓶垃圾四处推积,阵阵恶臭扑鼻而来,简直就像贫民窟。

    而那间我目前寄生的罗亚武士馆,既然会建在这种地段,那它本身当然也不会豪华到哪去。

    走没几步,几栋残喘凋零的高大建筑物出现在巷子尽头,别看它这副危楼欲倒的衰败像,里面的空间可大着呢。一个可容纳千人的练武厅兼比武会场,两栋男女宿舍,食堂、大浴堂、健身中心、医疗设施样样俱备,是诺克朗城里年代最久远的武士馆,比我老个七十岁有了。

    而罗亚武士馆馆主,阿巴戚夫?罗亚,就是第一代的馆主,也是现一代的馆主,算算也快一百岁了,对于这都七老八老还占着位子不放的武痴,大家都在背后称他——老不死。

    当我走入这老旧的武士馆的大门,那只跟我同名的看门狗约翰,正蹲坐在守卫室门口,对我汪汪乱吠。

    真是条令人讨厌的走狗,好歹大家也是同名,我出入武馆士上下不止二十次了,还把老子当作陌生人看待。

    若不是看同名的份上,我老早就拿老鼠药毒死这条笨狗了。

    「约翰,你在吵什么呐?」一个慵懒的声音从警卫室里传出,接着一颗中秃的脑袋从门内探了出来。

    这名脸上留着两撇小胡子,嘴边还长了颗带毛黑痣的中年人望见我,露出一排黄铯牙齿,裂嘴笑道:「喔!原来是约翰回来了,难怪约翰叫得这么大声。」

    「……」

    「约翰,今天武馆有事喔,还不去凑热闹」

    「喔,有什么大事,是不是又举办那个要帮达官贵人挑走狗的比武大会?」

    「去去去,怎么讲得这么难听,是比武大会没错,不过今天节目比较特别,是人家上门来踢馆了。」中年人暧昧地比了比停在空地上那辆豪华马车和二十来匹高大的骏马。

    我一眼就认出刻画在马车上的标志,上面写着——盖洛武士馆。

    武士馆的成立,就是为了要带起武风,鼓励人人学武。除了因为老国王好武之外,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的。

    八十年前,因为币制的改革,的确为各国的商业贸易带来庞大的利益。在当时,在经商便利的的利诱下,许多人改行转业,追着这股金融潮流想捞点油水,当时经济繁荣可以说是攀到最巅峰。

    但是,有一利必有一弊。

    到各国买卖交易的商人多了,一些强匪歹徒也组成了盗贼团,专门抢劫长途跋涉于国际间的商队。而那时的商人,还不懂得请保镖,遇到这种武装的盗贼团也只有待宰的份,让许多人一日之间倾家荡产,上吊自杀不计其数。

    此事惊动了四大王国,为了保护商旅和维持贸易利益,四大王国各派出军队频频扫荡,盗贼团嚣张的气焰才降幅下来。但军队并无法二十四小时保护商队,因此,夏特王国的上一任国王才想出一个方法,成立武士馆训练武道人才,供人聘请。

    所以初期的武士馆是以栽培保护商队的保镖为主,到后来才渐渐演变成国家招揽人才的管道。

    混在武士馆的战士和武道家们,最希望自己能被选入骑士团或是当富豪贵族的保镖,这两个都是前途无量的。

    相反的,当商队的保镖这种职业,在这个年头反而不受人们喜爱了。因为跟着商队在外长途跋涉,风尘仆仆,有时还要出生入死,薪资不高,也没有权位,武士们都不太愿意作这种吃力不讨好的饭碗,不过混这种行业也是大有人在,因为总比整天呆在武士馆里,连鸟都给闷病的好。

    诺克朗城内有三间武士馆,除了罗亚,另外两间就是盖洛武士馆和兰度武士馆。其中就以盖洛武士馆的人最富有但也最恶霸,手下弟子有很多是富豪之后,不是某某贵族的儿子,就是哪个大富翁的女儿,气焰非常嚣张猖狂,看不起罗亚的穷武士,时常在外与我们馆内的武士发生冲突。

    但,我却都没遇过这等事,每当有身穿华服的武士问起我是不是罗亚武士馆的,遇到这种情形,我都会矢口否认,然后装作一副很乡巴佬的样子,询问哪家妓院比较便宜,哪家酒吧酒比较廉价,遇到我这副低能相,火气再怎么大的武士也自讨个没趣。这就是我明哲保身的方法之一。

    如今,盖洛武士馆那群有钱的死狗欺上门来了,要拆罗亚的老招牌,身为标准混吃等死战士一员的我,当然要袖手旁观。我除了貌不惊人外,武技也毫不出众,力气也不大,速度嘛,我跑一百公尺全力冲刺也要花个二十五秒到达终点。这等实力,上擂台也只是任人宰割,我可不想这么早死,我还是个处男呢,要出风头就让那些不怕死、整天做着骑士梦的家伙去表现吧。

    这时,从练武厅那方向传来一阵喧哗声,不知发生什么事了。

    我挥手向守卫打声招呼:「大叔,你自己保重了,我要去看热闹啰。」

    「约翰,你看完之后,记得回来告诉我情形。」

    我不理他的嚷嚷,通过停车马的空地笔直朝练武厅走去,路上不见半个人,可见人们都挤到那里去看狗咬狗的打斗了。

    练武厅位于武士馆建地的中央,在它左右两方,距离约两百步远的二楼建筑物是男女宿舍,后方还有一栋建筑物,内有食堂,大浴室和医疗室。木制的建筑物虽然老旧,但里面的设备却相当齐全。阿帕戚夫这老不死的,美其名是要保留武士馆的历史和格局,其实可能早把国家补助武士馆的经费全独吞了,我真怀疑他怎么不去改作生意。

    一进练武厅,只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宽敞的练武厅内,六七百个男女老少疯狂地叫嚣着,每当一举办武斗会,练武厅内总会出现这种情形。

    不过,今天气氛显然比往常还热烈几分。

    练武厅中央有个一人高度、直径大约二十公尺的圆形比武擂台,擂台表面铺着整齐的石板,擂台东西两边各有上台的阶级。擂台四周站满为台上武士加油打气的人群,据我的观察,每个人的表情都好似唯恐天下不乱,好似都为比武者下了重注一样。

    场内大多是罗亚武士馆的弟子,只有少数是穿着较华丽黄衣的人,一眼就认出是盖洛武士馆这批衣冠禽兽了,也只有他们武馆才会穿着漂亮的黄衣制服,好似表示他们高人一等的地位。只见他们人人脸带不屑,微微冷笑,看着擂台上那正在撕杀的六人。

    反观某些罗亚武士馆的人,个个穿着邋里邋遢,活像个乞丐似的,跟盖洛他们比起,简直就像平民和贵族的差别。

    原来这场是以三对三进行比赛,我方是穿青衣的青一色战士,三个人拿着大剑、巨斧、长枪这三种不同的武器。至于盖洛这群杂碎,则派出一个赤手空拳但手上装有铁指虎的武道家,配合两名战士拿着一盾一锤进行战斗。

    这时,从人群冒出一个人来,勾着我的肩膀,嘻嘻笑道:「我的小约翰,你终于来了,我们刚才已经败了一场了,你知不知?」

    我最讨厌人家叫我小约翰了。在我的观念里,只要名称扯到一个「小」字,就代表有浓厚的污辱意味。被人叫小约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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