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三国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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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三国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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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我意三国

    作者:易飘零

    男主角:李晟

    内容简介:

    兴亡谁人定,胜衰岂无凭,一夜风云散,烟没了时空。

    聚散皆是缘,离合总关情,担当身前事,何计身后评。

    上古十大神器有感于归入天界之后的无聊,用“抛绣球”方式选择一个现代人,回到古代去体验所谓的“金戈铁马”。

    三流的网络写手李晟十分幸运的成为了这个被选择的人。然而由于十大神器的思虑不周,使得时空的转移发生了一些偏差——李晟的身体竟也倒回了他十三岁时候的模样。

    没有惊人的武艺,没有重新投胎的可能,甚至降落的地方也只是一座“无名”小城的郊外。天杀的初平三年年冬可是寒冷的紧,更重要的是明年他就将遭遇徐州大屠杀的来临。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如何度过自己成长前的数年,如何在群雄并立的环境中崛起呢?或成为谋士,或成为武将,抑或开辟自己的万世霸业!

    正文

    初临序章传说起缘

    传说,天上有神仙。神仙居于三十三天界。传说,在三十三天界之上还有一个天外天的地方,那里有十件最强的神器。传说,那是从神之时代开始就被用来守护九洲的神器,是为了阻止魔界入侵的。传说,这些神器在下界修满了千亿功德,未经天劫,未历苦难,直接就由那下界飞升到天外天。传说,这些神器拥有着连天帝都畏惧万分的力量,即使天帝自己也不敢自承是他们的主人,他只能用天界的天条天规来约束他们。传说,这也是一个传说,这些日子天外天并不平静……

    云,带着金色边际的黄铯流云轻轻的飘在着灰色的虚空中。这里,是一个比较怪异的世界:那些云,无风也微微的浮动着。没有太阳,整个天也是亮的。与一般人所知的大陆不同,这里的大陆并非被蔚蓝色的海水所包围而凭空漂浮在虚空之中。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的香味,却不是令人感到清爽的幽香,而是淡淡的略略带着些许凝重的檀香。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外天,所谓十大神器存在的地方。

    传说中的上古十大神器,乃是:天界之门——东皇钟、最强力量——轩辕剑、穿梭太虚——盘古斧、炼化万物——炼妖壶、吸星换月——昊天塔、操纵心灵——伏羲琴、熬炼仙药——神龙鼎、不老源泉——崆峒印、时光穿梭——昆仑镜、复活再生——女娲石。这十大神器在人间早已经历千年,所执拿之人均是各朝各代之精英。虽说以其之实力,早可以飞升天界,但他们似乎更喜欢人间百态。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就在那人间留下了不少生死传说。

    他们实在不愿意离开人界的,因为他们本就是为了守护人界而存在的。但作为天界主宰的天帝,却不希望有这么一种可以与自己对抗的力量遗留在人界。于是,他将他们都收了上来,直接将他们送到了天外天。

    “……许不奉帝命,但须得留于天界。若非帝许,不可枉自下界尔……”一纸由天界所有神仙们加持的天界令,将他们封锁在了天外天,让他们从此与人界无缘。

    仙、神皆由人而成。然人成了神仙,却落了个无情的个性。人生如梦,弹指百年为一生。这对早已有了千万年生命的神仙来说却只是那短短的一瞬。

    因为害怕人间神器的力量威胁到自己而将神器回收,而从来没有考虑过失去神器庇护的九洲会遇上什么,枉自修行了千万年的神仙也是如此的自私。他们除了力量大些,寿命长些似乎与一般的人类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在情感方面他们还不如一般的人类。

    对于这样的神仙,神器们总是非常的鄙视他们。认为他们非但比不上第一代大神,甚至还比不上他们所认可的人类。

    虽然他们有反抗天界的力量,但他们最终还是遵从了天界的命令。他们不想让九洲在成为魔界目标的同时,在成为天界厌恶的对象。于是,他们在看到了张居正努力的将国家归于富强之后,离去了。

    他们与天界约定,从此刻开始天神不得枉自干涉九洲的事情,只能以防止魔界为目标。因为,他们手上有连天帝都害怕的力量,所以这个约定天界也不能不遵从。

    没有了魔界的威胁,九洲上的帝国又是那么的富强,他们便以为这样就差不多了。毕竟在他们看来一个富强的国家是根本没有人敢招惹的。那无疑是一头巨龙了,一条盘据在东方的巨龙,既是轻轻的晃晃身子也能让世界震惊的。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们所想象的那般发展:张居正所扶持的明帝国,在他死后的几十年间就土崩瓦解了。关外,那本事同属的女真人再次入关,又一次建立了由少数统治多数的清王朝。

    原本开放的大海,被人为的封锁起来。巨龙闭起眼睛,任由身边的鲨鱼肆意的吞噬它周边的空间。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不曾看到世界的人,总是很容易变的目光短浅、狂妄自大。而不曾看到世界的国家,那就更容易变得落后、愚昧、无知。

    即使他们是龙、即使他们曾经笑傲四海,但他们现在却是闭上了眼睛,在昏睡中虚弱下去。对于这么一条虚弱的巨龙,身边鲨鱼总是不怀好意的。它们张开了嘴狠狠朝龙的身上咬去。终于,龙血长流。

    上天方百数十日的光景,便看到九洲人民遭受如此大难。众神器心中不禁皆有些懊悔。然而此刻与天界约定既成,讲究信义的他们自然不好就这样随随便便的违反。可是不违反,看到下界的凄惨,它们却又心痛。如此恶性循环之下,他们越发郁闷起来,只好终日打闹度过。毕竟他们都是居于天外天的高界,又是听调不听宣的角色,即使强如天帝者也无法支派事情于他们。当时的他们真是无聊的紧。

    无聊之下总得找些事情做吧!否则,大家伙的心都会冷了,将变得与那些无情的神仙一样。

    于是,十大神器们决定来一场友谊比赛。无论愿意参与的还是不愿意参与的都分成两边三组:以轩辕剑、盘古斧、昊天塔、崆峒印为一边;以炼妖壶、伏羲琴、神农鼎、昆仑镜为一派;再让东皇钟、女娲石为裁判,立马想要分出高下来。

    虽说只是一场友谊比赛,表面上说“输赢无所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大家都是神器啊,身为神器的高傲自然也不愿意随随便便的认输了。只是由于大家的力量都十分强大,为了避免整个天界的毁灭,也就不敢出十分的力道来拼比。于是双方约定好,最多只能用三分力。

    然而神器就是神器,一比试起来却是斗得天昏地暗,万物成灰。先不说那天外天上的花花草草了,就连艰苦的天外天大陆都给他们闹得抖了三抖,使得三十三天界的神仙们纷纷不安的张望着,怀疑天外天是不是出了什么天大的祸事。对于神器们的力量,他们始终有几分不放心。

    且看天外天的比斗,几十日下来大家一一的交过手了。虽不是你使我活的决命,但倒也是分出了几分高下。眼下正轮到轩辕剑对昆仑镜这一对。

    只听东皇钟一声令下,比试开始。

    双方迅速的漂浮起来,分两边而立,幻化出自己的身形。轩辕剑这边幻出却是一老者,白发白须红光满面,气势如渊持一般凝重,颇有几分剑术宗师的模样。而昆仑镜这边幻出的这是一名身着青衫的英俊男子,其身材挺拔,气势浩然,双目是左右不同的金眼妖瞳,眉间则点着一笔鲜红的天目。

    轩辕剑见此昆仑镜则模样轻轻的笑了起来:“若论十大神器中相交最厚纠缠最深的人物非你我与壶兄了。我有多少的力量你应该会清楚,我看这比试还是就此算了吧。你的力量是用来改变因果的,这与人争斗可是非你所长啊。”

    这话虽是正确,但既然已经站到了这比试场上,又怎么能轻易的认输。昆仑镜可不想自己成为十大神器中第一个不战而逃的人啊。当下他便十分淡然的说道:“壶兄的力量不如你,犹是屡败屡战,其志已然如此。更何况你我并未真正的交手,你又怎么能轻易的断定你能赢呢?我虽非擅长于战斗,但保命的绝活也是有的。剑兄,我们还是好好的赛上一局吧。”

    “如此也好!”轩辕剑看昆仑镜不想放弃,便也点头应许下来。只见他手中一阵光芒闪烁,却是将其一成的力量自行幻化出一把剑来。眼下的战斗并非生死之局,双方打得巧,打得好看才是最重要的。轩辕剑记忆中有的是剑法,他自身也早就到了以身为剑的境地,但在此刻对付一个并不擅长战斗的镜子,却并不需要那么高段的东西。他自然得化出一把剑来打了。

    剑已成形,轩辕剑后退一步,扎腿错开,人微微的线前一倾,整个身子顿时弓了起来。他将剑斜斜的高举过头,却是间不弄发的向前一撩,人手一剑的如炮弹一般直朝昆仑镜刺去。以他对昆仑镜的熟识,自然知道这个镜子是不用幻化武器的,是以他也没有给其留下准备的功夫。他说打就打,只是转眼间呢,便将剑刺到了昆仑镜的面前。

    好快的剑!这对别人来说似乎是如此。但对能够控制时间的昆仑镜来说这剑虽快,却也只是一般的快。他微微的一侧身就闪避开来。

    然而这闪避似乎早就在轩辕剑的预料之中,只见其剑锋轨迹一变竟以一种莫玄难测的角度迎上了昆仑镜的身形,纠缠着笼罩住他身后的要害。

    对于这样变换莫测的剑,昆仑镜并不拿手。他感受到了背后的刺芒,却也只能再次晃动身形回避而已。一时间两人的身影陡然加快。轩辕剑拼命的在身后刺击着想要追上昆仑镜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两点。虽然他轩辕剑的速度也算快,但和十大神器中速度排名第二的昆仑镜相比却还是差了那么一些。

    如此这般的追赶,渐渐的变成了一金一青的两道光芒围绕着整个天外天大陆奔跑。他们这边奔跑的有趣,却让下边看着的人觉得无聊。

    “喂!这是比武啊!不是赛跑,你们两个转的那么快不觉得头晕么。”幻化成女性模样的女娲石大声的质问他们。虽然这话绝对是一个门外汉才会发出的,也确实大大扫了上头两人的面子,但对于女娲石他们却始终不敢有丝毫的反对。毕竟她是他们中间的小妹妹,也是他们的开心果。他们个不想引起其他人的公愤啊。

    “哦……”两人只能偌偌而应,放缓了身子再次拉起一段距离对立起来。

    “要出绝招了!一场的时间就那么三天,我们可不能打得太久了。”轩辕剑笑了起来,长及胸腹的白胡子微微的抖动,一股足以令天下之人拜服的气势从他的身上挥发出来。

    “破千军!?”昆仑镜惊讶的叫出声来,英俊而年轻的脸上隐隐有些抽蓄。这样的气势,他昆仑镜怎能不熟悉,想当初还在下界的时候就有一次是由他昆仑镜执拿着剑发出这一招。

    破千军,当真是疯狂的一招。其招如名,一剑而下何止千军可灭,即使万军,亿军也是不再话下啊。那是将轩辕剑自身强大的力量在短时间里释放出来的一击,因为发挥的时间短,故而很难掌握这一击的力道。

    “你疯了么?”昆仑镜的神情有些异样了,“这只是一场普通的比赛啊。”

    “也许吧!但在此刻,我却有种想发泄一方的冲动。”轩辕剑大喝道:“一想起这天界的鸟规矩我就愤怒啊。”他咆哮着,奋力的将这一剑劈出。

    对于这一招,他轩辕剑自己也是有苦难言的,谁都晓得这一招是他轩辕剑的绝活,但谁也不知道这一招实际上是轩辕剑发泄自身剩余力量的途径。轩辕剑之所以会有最强力量的称呼,其关键就在于最初被炼化出来的时候由轩辕皇帝给他加上了一个聚灵阵。因为聚灵阵的存在使得轩辕剑随时随地都能吸收天地元气于已身,从而早就了他作为最强力量存在的资格。但是满则盈,力量聚集多了也是需要挥发的,否则太多太大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很容易让自己的身体损坏。这是轩辕剑自己也不愿意看见的。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的在战斗中使用类似于破千军这样的招法好让自己多余的力量能够挥发出去,重归于天地之间。

    这是轩辕剑自己的秘密,除了轩辕皇帝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知晓。就连与同为十大神器的数人也不明白。他们只晓得轩辕剑有那么一个名为“破千军”的绝招,其力量之大到了轩辕剑自己也不太容易控制的地步。

    此刻,剑招发出。顿时见一金黄铯月牙之芒朝昆仑镜极速而去。那实在太快,昆仑镜自己估算了一下竟是抵挡不了。于是,他只好也用自己的绝招拼斗了。

    青色的光芒从昆仑镜的身上泛起,在他意念之下竟凝聚成一面带有朦胧青雾的镜子。那是昆仑镜用自身力量凝聚之物,也是他绝招发挥的必要之品。随着“水月心镜”四个字从他口中凝重的发出。那青镜的登时变得澄亮无比,就如一面盾牌一般死死的护在了昆仑镜的身前。看样子昆仑镜是想硬挡。

    可就凭这么一件薄薄的镜子就能挡住无坚不摧的破千军么?这事不要说轩辕剑不相信了,就连周围观战的其他人也不相信。在他们看来昆仑镜是输定了,他所摆出的架式,也仅仅是做最后的徒劳的抵抗而已。

    然而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触及到那青镜的金色力量并没有成功的将青镜击个粉碎,反而当真像是被人拨了一个回旋似的掉转了一个方向重新朝轩辕剑那边挥去。

    “是反射?”看到这样的变化,众人惊疑不已。他们似乎明白为什么昆仑镜刚刚是那样的有恃无恐了。

    对一般人来说镜里镜外是两个世界,但对于拥有莫大神通的神仙们而言,镜里的虚和镜外的实真的有那么严格的区分么?他们是完全可以将虚变为实,实变为虚的。虽说那可能要消耗极大的仙力,但这样的仙力对昆仑镜这样的神器而言又算得上是什么呢?

    轩辕剑用破千军攻击昆仑镜,却不想昆仑镜自有着反射的绝技,将轩辕剑击出的大半力道反射了回去。当下不由得大为吃惊,毕竟这样的变故以前可是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啊。不过,意外归是意外,眼下还须先想出应对的方法才是。

    闪避,绝对是不可能了。轩辕剑自认自己的速度在昆仑镜之下,连昆仑镜都无法闪避,那他又怎么能够呢。为今之计只有强行抵挡了。虽说从没有遭遇过相类似的事情,但用自己的力量来抵挡自己的力量,还是可以做的到吧。想到这里,轩辕剑再次挥击,一同样一招破千军赢了上去。

    “隆……隆……”两道金色的月牙相交的出击在一起于整个天外天四周惊起了如霹雳一般的巨响。它们互相的交错纠缠在一起,一时间倒是拼了一个势均力敌。

    眼见此法似乎可行,轩辕剑顿时放下心来。对他而言的最大危机已经暂时消失,眼下似乎只要将面前的这个这个东西从这儿弄没就可以了。

    可是问题在这里又出来了。怎么解决面前的这个东西。让它们在互相的撞击中消失吗?这似乎不太可能。否则,刚刚的对撞就应该能做到才是。然而眼前的对峙事实却明白的出现在这儿,显然撞击是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轩辕剑的心思一动,顿时想出一个主意。他找来在一边观战的盘古斧,略略有些卑下的拜托道:“斧兄,能不能请您施展一下破碎虚空的绝技,开一个口子把我这玩意往异空间里扔扔?这东西现在可是棘手的很哪。”

    “你这是什么想法?你当这异空间是垃圾场可以随便乱扔东西的啊?”翻了翻白眼,幻化成一个虬须汉字的盘古斧操着自己那低沉的声音就要拒绝。毕竟,他盘古斧清楚的很所谓的异空间也就是一个个人类存在的宇宙,只是时间经度与空间纬度与眼下的这儿不同罢了。他害怕由自己这边造成的变化会影响到其他空间。

    “等一等!”同样幻化成一个老者的炼妖壶开口。他是十大神器中最有计谋的人。眼下看他的眼睛不断的转悠着,众人便明白他又由面前的这个联想到了什么。

    “嘿嘿!对于这个我可有一个更好的意见呢!”他古怪的笑了笑,却仿佛发现呢一件好玩的事情。

    “说重点!”众人的目光全部投射在他的身上。

    “别急,别急嘛!”炼妖壶倒是显得老神在在:“你们晓得这下界现在发明了一种名为‘网络’的东西么?”

    “不明白。那是好吃的么?还是好玩的?”众人摇着头面面而视。自从天外天的空灵探镜中得到了下界九州之民遭受滔天大难的消息之后,他们一心痛,便也极少理会这个,哪里晓得下界现在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此刻突然听这一直关注下届的炼妖壶说起,顿时有些不知所云了。

    “真是一群乡巴佬。”自以为时髦的炼妖壶小声的嘀咕着,却依旧不得不对自己的这些兄弟好生的解释起来:“那是一种传播交流信息的载体,因其所传信息巨大,且方便,故而在下界的百姓中颇有几分影响力。当然这不是重点,真正的重点是,有些人在网络上些得一些故事蛮有些新鲜——他们说是一个人回到得过去便能立马改变落后国家的一切呢。”

    “哪有那么容易啊?这些凡人还真是异想天开呵。因果的关系早已有了头绪,他们怎么闹,也闹不起什么大风浪啊。”对穿梭时空有着十足经验的昆仑镜不以为然的反驳道。

    “如果是不同时间不同空间所存在的一个完全与现在无关光的因果呢?”炼妖壶闪着眼中的精芒说道:“我倒是很想看看那些现代的精英究竟是如何在古代发挥他最大的能力呢。”

    “不会吧?随随便便把现在的一个人送回去?”昆仑镜显得颇有些苦恼:“老兄,你也知道我们走了以后,灵气丧失的事情。须知天地万物皆因灵气才能强壮,如今下界的百十年过去了,残存的灵气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你不说我们都能想到现在的那些人身体是多么差。不要说做你讲的那种穿梭几百年时空的长距离转换了,只怕用一点点的力量把那人传到一个小时前,他的身体都会因为承受不了能量的摩擦而烧毁。你让我拿什么传啊。”

    “嘿嘿!干嘛担心这个呢。眼下正好有这么一个良好的防御仓啊。”炼妖壶很有精神的笑着说出了自己想法:“所谓时空穿梭最怕的就是能量的消耗吧。穿梭一千多年的时间,不要说普通的人类了,就连你昆仑镜也不是说办到就能办到的,毕竟那样消耗的能量非常巨大。不过如果有了上面那两个能量的帮助呢?那两道能量都是剑兄发出的。虽然眼下离体于外,无法自行消除,但是以剑兄的能力要将它转的不是那么锐利富有攻击性却是可以办到的。然后在让琴兄在这其中注入一点清灵之气,让它能够自动保护所认可的主人便可以了。”

    “然后就随便从下界人海中挑选一个幸运儿,让他却承担这样的责任?”盘古斧、轩辕剑、昆仑镜三人对视一眼径自接下炼妖壶将要说出的话头。

    “看,你们不是都知道嘛。”炼妖壶得意的扬了扬眉头。

    “若是害了那人的性命如何?”女娲石显得有些谨慎。

    “有你在,害怕会死人吗?再说了我们可以用空灵探镜跟着他嘛。”炼妖壶不以为然的说道:“选一个在现实中不怎么能干的家伙吧。神经最好大条一些,这样才不至于在巨大的变化中发疯。”

    “恩,这也是挺有趣的事情。”既然炼妖壶想出了这么一个完美的点子,众人哪里有不感兴趣的。他们现在可是无聊惯了啊。

    于是,说做就做。轩辕剑当真用自己强大的力量将那两道月牙能量化为了一套全身战甲的模样。伏羲琴则运用自己操控心灵的能力灭去了其中暴戾,并稍稍的塑造了一个微弱的神识给它。女娲石则在上头刻好了一个人形,准备让被选择好的倒霉者做好备份。备份,也就是克隆。作为有高尚品德的神器,可不愿意自己选择的人在现世的人界上有什么亲情关系上的遗憾哦。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是他们不愿意看见的。而最后的昆仑镜则把穿梭时空法则写了一遍在上头。他没有硬性的规定返回的时间,而是让被选择的人自己去选择一切。

    当这一切都完成了之后,盘古斧便抡圆了斧头,往天外天下方的虚空一批,迅速的将那件刚刚打造完成的金甲丢了下去。

    这一丢,自然说明十大神器所预想游戏的开始,同时也引发了另一段原来并不存在的传说,一段关于九洲的新历史。

    初临第一章被选择的……

    冬日周末的早上六点大都还是一个令人好眠的时间。虽然小区的公园里以很有一些老太太、老爷爷的在那儿不畏寒冷的锻炼着,为这原本该是寂静的社区凭添了一份生气,但这倒底还算是少数的。在这个颇显得有些冷气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偎依在自己火热的被窝中,继续享受那一觉中最后温暖的安眠。这样在小区稍尾的那几栋楼中更是如此,即便那些楼中住的都是青壮之人。

    很少年轻人会在这样的时候起床了。越来越追求享受的他们似乎重要在深夜闹到很迟。尽管他们自觉的精力旺盛,但在事实上他们也会出现睡眠不足的情况。再加上现在某些公司上班时间推迟到早上九点,甚至更迟,他们也就越加习惯于早上晚起了。

    当然凡是都有以外的,就如位于小区五座六楼的的这一位。虽然他也很想继续安睡下去,但长久以来养成的生理习惯,由挂在耳中的耳机所传来一阵阵布谷鸟的叫声却让他不由自主的睁开略带迷茫的眼睛。

    “六点了啊……。”他意犹未尽的发出呢喃,略微显得有些“强壮”的身子却以远超过一般人的敏捷从被窝里钻出,迅速的穿上了今天准备出门的衣服。一分钟后一位有着一张分不清是方形还是圆形大脸的青年睁着偏偏只能看见一条缝的细眼架着一副占据了四分之一脸形的无边近视镜出现在了卧床旁的电脑桌边。当下也不见他手中如何的动作,只听得“嘀!”的一个短音,原本漆黑的十七寸纯平显示器顿时亮了起来,一行行计算机自检提示符出显现在屏幕之上。显然,他已经启动的电脑。

    他叫李晟,是一个居住于福州的普通人。既没有十分英俊的相貌,也没有非常显赫的家身,有的只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所拥有的一切罢了。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丢在人群里就被淹没的家伙。虽然现在这社会人口太多,可是凡是见过他的人想要在一群人里找到他却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他的体形,一百七十三厘米的正常身高,一百五十斤的标准体重却由于主人的偷懒而微微显得横了。人家都说这叫胖,叫他要减肥,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的说这是“强壮”。

    他是一个斯文人。学历不高,却好歹也挂了一个大学中文本科毕业的头衔,还顶着一个网络工程师的帽子。虽然着年头什么都有一些水分可掺,但他头上的这两个号,却是颇有些真实的。因为他出过书,因为他帮小区里的人还有他的亲戚朋友们摆弄过电脑,尽管他出的书只属于那种流传在网络上的小说,尽管他所解决的问题只是那些凡是懂点装机的人都能解决的问题,但作为一个多少还是有些水平的人,他在他的小区,他的亲友间还是有些名气的。

    当然,作为一个斯文人,他在武的那方面就颇有些不如了。虽然身为一个喜欢读武侠书的年轻人来说,他也向往这书中大侠的种种,但喜好吃肉的饮食习惯和不喜运动性情,却让他的身子一天一天的横了起来。看着今天的他,你决然想不到六七年前,他还在初中的时候竟然会有一个“瘦猴”的外号。时间会使人变化这句果然是正确的。因为身体已经是这个样子了,那么强健的体魄,矫捷的身手就只能成为他梦里,键盘下所梦想的事情了。若说起,他最不愿意提及的事情,有关体育的种种绝对是榜上有名。毕竟,他在中学,尤其是高中,那体育成绩只能面前挂上女生那边的及格线罢了。

    那真是一见很没面子的事情,但他除了被人提起之时有些不好意思之外,却也是泰然的接受了。因为心宽所以体胖的话用在他身上似乎是没错了。常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从来会为一件事情找到最好开脱理由的思想,让他总给人以无忧无虑的感觉。在外人的眼里他确实是一个快乐的人,虽然他的父母总是嫌他太没有危机感了。

    然而,你绝对想不到他竟也是一个爱哭的人。虽然他自己也不愿意这样,也认为男子汉哭泣是不好的,但只要他怒急了,气急了,伤心了,他的泪水便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直到两眼通红为止。这是不是有些娘娘腔的表现呢?可他自己也没有任何办法啊。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了——爱国,不冷血,有点小智慧,个性比较急,待人不喜欢拐弯抹角的,很有些懒,喜好安定的生活,对未来总看得十分乐天,却偏偏爱流泪。总体来说,算是一个既平凡又有些古怪的普通人了。

    坐在电脑的前头,隐约听见下边公园那儿传来的悠扬音乐声,李晟总是感受到了一日之晨的美好。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人儿有副好身体,早起的我却只能坐在电脑前赶紧接下昨天的工作。唉!人生之事果然不如意者十有八九啊。”他摇头晃脑的叹息着,自言自语间却没有多少沮丧。或许平时经常是一个相处着打发时间的缘故,他偶尔一两下也是会像刚刚那般自言自语一般的。不过这自言自语却是不怎么经常,绝对没有所谓的精神分裂存在。

    在电脑前等待了大约有两分钟之久,机子终于启动完毕。随着一阵熟悉的启动音乐由音箱中发出,他便顺利的点击了用户名,进入了桌面。因为只是一台自己专用的个人电脑,里头除了他写的书稿稍稍还有些价值之外,并没有其他特别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很懒的就设成了没有任何密码的格式。虽然在这网络上游荡了三四年,他也并非不知道计算机安全的重要性,但他却不相信有黑客会动他机子的。

    开始,所有程序,office,word,灵活的鼠标依次在屏幕显示出的桌面上点了这么几项,李晟便进入了熟悉的打字界面。他让电脑从一边的优盘中读取昨夜编辑到了一半的文档,然后迅速的切换好最拿手的“紫光拼音输入法”,便一边浏览着昨日的部分一边开始构思新的内容了。

    “……待袁兵上前看时,却是一白袍银甲的小将驾一骑白马飞奔而来,手中长枪耀着太阳的光点刺出直如闪电一般接连戳死数员袁军将校,杀出一条前进的血路,领着另一员白马大将飞奔出重围而去,无人敢阻其锋缨……”随着手指在键盘上轻灵的点击所产生的清脆之音,屏幕上的字飞快的被添加上去。看着这似曾相识的描写场景,让人很容易认出这是一个有关三国的故事。

    这是他所写的第二部作品,是最近才开始的。虽然他原来的第一部并没有结束,但现实的要求却迫使他不得不相暂时将第一部“冻结”一番,草草的开始了新的征程。

    今年对他来说是一个要花钱的年份。在年初,他于一片“就业困难”声中找到了,一生里第一份正职——一个公司的网管,算是踏上了社会的道路。本想总算是脱离了“苦难”的学习生活,可以好好的玩耍了,但紧接下来家中的二老却不肯停息计议起购房的事情来。那是为他今后结婚生子考虑的。因为房子是一个大项目,以现在每平方三千多元的计价兑算,想要过得舒心一点绝对得买一套一百平左右三十几万的房子,于是家里的钱财就很显得有些紧张了。家中需要所有的成员都为之而努力,当然也包括他自己,在这样的要求下所以他便不得不暂停原来那并不好卖的一部,而选择重新开始了。

    这是不是很无奈?也许吧。只是,一向乐观的他在他在唉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同时,也十分逆来顺受的承接了这份新的挑战。他早已决定要将新的故事描写的比原来还要精彩。

    他并不是一个有着刚强个性的人,和大多数最普通的人一样,能过则过是他所追求的。对于原则,他的底线实在是低得很。

    写着写着便有些忘了时间。在文字不断的演化中,他的心思似乎已经全然回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热血厮杀的年代,而根本忘记了眼下正处于家中的现实。

    “嘀……嘀……!”突然而起的鸣叫声将他一下子从金戈铁马的梦想中唤醒,他微微的俯视了一下屏幕的右下角,却发现一个彩色的头像在那儿闪动着。显然有人用qq给他发来信息。

    鼠标轻轻的点击一下,一个窗口跳了出来:“小说,记得八点半出发哦!”

    小说,是他高中时候所有的外号。因为他时常在上课上偷看小说,看得速度又快,一日下来总能看得六七本,所以便有了这个称呼。

    “明白了,gb!”他突然忆起今日与朋友的约定,便也迅速的回了一条讯息过去。

    gb是gaboy的简称。因为他的这位朋友喜好玩掌机故而他也便如此的给他冠以别号。

    注意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八点三分。离相约的时间已经不足半个小时,而他却连却连脸都没有抹一把不由得心里略略慌张起来。他并不愿意出现迟到的情况。迅速的点击保存,然后果断的按下关机的按钮,他在短短的几秒中里关闭了自己的电脑。虽然这样的动作按照书上说得很容易损坏电脑,但根据他实际几百上千次的操作经验来看,却实在没有任何问题。当然,有时间的时候,他也是会按正常的步骤一步一步的执行,但是此刻急啊,他却是顾不得许多了。

    拉开自己卧室的房门,步入客厅打量了一下,家里空荡荡的,显然父母都已经出去了。虽然不清楚他们什么时候出去的,出去做什么,但他们还是将他食用的早餐准备好了。一块核枣蛋糕,一壶绿茶,一碗酸奶,这就是他早上的食物。这东西自然不是很多,可对他李晟来说却是足够了。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他中午可以吃的很多,晚上可以吃得很多,但是早餐,他却是不吃也无所谓,基本上都是能怎么少就怎么少吧。

    三两下洗漱完毕,七八口吞尽那蛋糕,在一咕噜十足长吸的将酸奶干尽,他终于解决完了这份早餐。摸着自己那很有些饱意的肚皮,再抬眼一看客厅里挂钟显示的时间,八点三十五。这已是有些迟了。不过他早已穿好了衣服,却是可以出发,只要路上再走快一些,也未比约定的时候会晚多少到地头。

    他今天是和gb约去电脑城的。因为gb所用的那台电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早已经不合时代的潮流,要退役,所以他这位gb的好友就得帮他参考参考,另外组装一台新的机子了。也许有人说现在买品牌机也与组装差不了多少价格,但看在李晟的眼里那些品牌机简直都是一堆没用的。内存太小,显卡太差,这是李晟最不满意的地方。因此,他总是劝说自己的好友,直接买回零件装上一台。

    “那绝对比品牌机玩得爽,尤其在游戏上!”李晟如是认为。

    兴致勃勃的出了家门,下了楼道,来到这小区的外头,李晟心里直有些后悔:“怎么在家里的时候没多穿一些衣服下来呢?”他跺了跺脚,微微的有些发抖了。这天也实在太冷了些,天上竟有那些许雪花飘落,洋洋洒洒的落在了他身上。这可是一件挺稀奇的事情啊。对于福州这样地属南方的城市来说,雪花十年也未必能见到一回,当真是难得的很。

    “或许可以赶紧把事情解决完了,好好的在这雪中嬉闹一回呢?”看着飘落下来的白色,感受了寒冷的痛苦之后,他的心一下子活了起来,一个玩耍的念头迅速的占据了他的脑海。作为经历并不怎么丰富的年轻人,二十四岁的他还是单纯的很,心中的许多事情大多还停留在而是的那一套。与周围那些已工作了一年多的同学相比,他还是有些幼稚的。

    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忍受着寒冷的感觉,他狼狈的向前奔跑而去。他实在有些懒。因为寒冷的感觉在他家的楼下就已经有了,但他却不想回身到家里再去取一件衣服,他觉得那很麻烦。

    拒绝了麻烦,便选择了忍受,但忍受总有一个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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