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来,是你》
第一章 回国
茫茫人海,无意中的一次回眸,让我开始了孤单的思念···
感谢你的到来,指引我的生命···
再次站在首都机场已经是四年后。舒骺豞匫嘈杂的人群,中英文交替播放的登机延误广播,悲欢离合的接机送机的人们, 杜云依推着行李车站在熙熙攘攘人群中,恍惚的微笑着,脑海中想起一周前美国a校毕业导师的挽留。
“ivy,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我已经帮你申请了研究生全额的奖学金,而且你也知道,你留在这儿的发展会更宽广,为什么一定要回去中国?当然,我也知道你报考的那所中国大学也是很优秀的。”
面对本科四年来对自己有过诸多帮助的老教授,云依实在说不出真实的理由,想了良久,终于憋出了一句。
“因为···我热爱我的祖国。”
胖胖的教授盯了云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拍拍她的肩膀“好吧,无论如何,我不勉强你。你是一个很理性的女孩子,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理由,但是记住,无论何时,你想继续深造设计,我研究生的名额都给你留一个。”
因为热爱祖国吗?当初这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是借口的理由,在她站在首都机场,听着久别的乡音,突然让她觉得成了真正的理由。原来,四年了,无论怎么逃避,还是热爱着这片土地啊!
“啊···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云依不用想都知道,除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顾晓蛮,再不会有第二个人。云依是个极冷情的人,朋友不多,很多人对她望而却步,从小到大数下来除了在美国的室友和几个同学,在国内,似乎只剩下小蛮这一个人。望着那气喘吁吁跑向自己的好友,小依终于相信告诉教授的至少是自己真实的理由了。
四年前的首都机场,只有父母和小蛮来送行。原本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小蛮终于在她准备进安检的时候忍不住抱着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小依,你走了,呜···呜···我怎么办啊?呜···我跟谁玩啊?”刚出国的第一年,因为特意的想要忘记国内的一切,所以与国内的联系并不频繁,除了父母,一年与小蛮的联系十个手指都能数过来。后来心伤好了,却因为学业繁忙,也没有太多的联系。
“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都忘了中国话怎么说了呢!!你还会写中国字儿吗你!!四年啊,你四年都不知道回国看看我,你怎么好意思啊!你这个忘恩负义,见色忘友的家伙,是不是外国帅哥太多,都想不起我了!”还没站稳脚跟,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通骂。碎碎的短发,圆圆的眼睛,22岁的人依旧带着点点婴儿肥,一喋喋不休就有些涨红的小脸,小依忽然间眼睛笑的眯成了月牙,真好,即使时间再久,有些东西变了,但有些东西依然没有改变。即使四年没有常联系,小蛮依然还是小蛮。
看着依然在数落自己的小蛮,云依突然紧紧地抱了一下她,“小蛮,我很想你。”云依的举动让顾晓蛮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云依知道,小蛮这个丫头便是这样,有时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在熟人面前就会一直说话,在陌生人面前就一句不说了。毕竟四年前逃跑似的出国,是自己对不住原本约好要一起考首都c大的好友,于是,小依讨好似的摇摇小蛮的袖子,“哪有不想你,你看,我这不将功补过,回c大来念研究生了嘛。您老消消气,消消气。等我倒好了时差,您慢慢收拾我成不?”
“哼,你等着的。这次不能轻饶了你。再说,谁知道你为什么回来,我才不信你是为了我才回来呢!”
“小蛮,你怎么还是这样,总喜欢把实话说出来捏···你明知道我是想我妈做的桂花糕了。”
“杜云依···你···你行,出去一趟回来,还不忘气我。哼先存档,等你收拾好了的···东西放我那,然后出去吃饭···”
小蛮还在说些什么,小依的目光却被停在马路对面那辆黑色轿车吸引了,确切的说,是车上下来的那个男子。怎么会?!怎么会在回来的第一天就看见这个人了呢?他旁边的女孩子?换人了呢。也是,四年的时间,便是真正相爱的情侣也有可能分手,更何况是他们那样的。四年在国外呆着,早已想明白了好些事情,如今,在看到这个当初的始作俑者,小依有些嘲讽的笑着自己,怎么会就那样为了这个人跑到国外去了呢。换成如今的自己,只怕摇摇头就过去了呢。
四年的时间,他也变了不少呢,似乎更成熟了一些。认真的品味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来,如今的他,虽然比四年前更前卫,比当初还会让女孩子疯狂,不过,已经无法再动摇小依的内心了。总算对得起这四年的离家之苦。可是没有了当初的冲动,心里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毕竟自己长这么大第一次动心的男子呢。撇撇嘴,收回了目光。
“···我租了车,就在那边停车场。那,先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叔叔阿姨着急了呢,刚来了好几个电话。”收回心思,只听小蛮还在那里碎碎念着。
微笑着,小依点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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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国 (2)
小蛮的单身公寓只有不到40平方,但19楼的高楼层,不但景色极好,对于小依来说,最好的还是即使不用拉窗帘,也不会被外面看到。舒骺豞匫淡粉色的墙壁,碧绿色的床罩,40寸的电视挂在墙上,窗边的茶几上摆了一束百合,鹅黄铯的台灯看上去很温暖,床右手边的墙上,搭了一层简单的木板,上边放着电脑和几本金融的书。床头上方是一幅欧洲乡村的晚景图,电脑上方的墙上是小依去美国前给她写的一副字,最通俗的“友谊长存”四个字。却不想小蛮竟把这幅字带到了京城。看着这个公寓,实在是没法把这样温馨的布置和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因为这层公寓是在这个区的中心位置,所以周边的小吃应有尽有。即使天天不做饭,一个月也不会吃重样的。
简单的洗过澡,便从公寓中出来,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8月的京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午后三点的阳光,像450度的烤炉,让人想把自己关到冰箱里。可是对于在美国弗罗里达住了四年又加上体质偏寒的杜云依来说,这样的天气只是让人感觉温暖。与身旁打着太阳伞匆匆而过的女人们不同,在国外养成的习惯,出门只薄薄的擦一层防晒,可即使这样,四年也依旧没有把她白皙的皮肤晒成小麦色,反而因为当地空气的洁净,并且沐浴了阳光,皮肤健康的白皙中透着光泽,看上去像要滴出水来。
“小依,我们去吃必胜客的下午茶吧,我看广告他们又出了新的披萨啊···”
呃···虽说当年他们确实都很喜欢吃披萨,但是吃了四年同样的东西,云依实在是有些压力。“小蛮啊,你要是想吃,我回家可以给你做啊。不如,我们吃点传统的东西吧,就油条豆浆,怎么样?!”
“小依,你竟然会做饭,还会做披萨,你这越发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了这回来不是便宜了我们中国的青年才俊们?哎,遥想小依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下方便面,就是泡方便面啊。造化弄人啊!!”
云依不说话,只似笑非笑的悠悠的看着小蛮,“成成成,油条豆浆,油条豆浆,怕了你了。”
是啊,当年18岁,刚出国的时候去超市,看到货架上各种没有见过的菜,竟只认识小葱和大蒜。外国人连洋葱都分了5、6个品种。吃了一星期的速食,云依决定开始学做饭。从切两个土豆要半个小时,到现在两分钟切出均匀的细丝;从留学生最经典的菜目土豆丝,到如今无论南方北方,东方西方,各种菜品。留学真是很锻炼人啊。或许当年出国读书的动机并不成熟,但是云依依旧不曾后悔出去走了一趟。若是没有走出去,也不会有如今这般宠辱不惊的心态了吧。
“小依,你这四年,都没有剪过头发吗?我记得你走的时候才刚过肩哎,现在都快到腰了呢。”因为洗过澡后,头发没有干,于是小依只是用卡子简单的把前边的头发夹到了后边,披散下来,乌黑亮泽,在阳光下反着光亮。当初决定出国,曾想着换一种发型,换一种心情,小蛮曾建议她把头发烫了大卷然后染成外国人那种黄褐色。她想了又想,终究是不舍得把那么好的发质糟蹋了,所以只是简单的剪短了好方便打理。
“是呢,国外剪头发太贵,而且总觉得外国人剪不好我们亚洲人的头发。太长了,同学之间互相剪剪就好了。过两天,出去修修型。”
“也是,你这发质这么好,烫了怪可惜的。不过···”,小蛮上下打量了一下云依,“你这出去一趟,越发的矛盾了啊。”
“哈哈。”小依好笑的看着小蛮。“有吗?”小蛮原来就说过,云依是个矛盾集合体。文静的外表下有着对朋友火热的热情,古典的样貌下说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法文,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g情,却透着让人战栗的冷静与理智。用小蛮的原话说就是“小依你就是个大矛盾。”如今出了趟国,越发的把那传统与西方的文化在她身上融合。“你不说你在银行实习吗,怎么样啊,定下来要在银行做了啊?”
“啊~~~不要跟我提工作,我跟你说,我现在是一提工作我就郁闷,一郁闷我就上火,一上火我就烦,一烦我就心情不爽,一不爽我就想发泄,一发泄我就想骂人,一骂人我就不淑女,一不淑女我就爷们了~~原来上学的时候天天想着挣钱啊,现在天天巴不得休假啊。”小蛮一脸的愤世嫉俗。
“哈,你什么时候淑女过啊?不过,说真的,若是真不爱干,那就换一个好了,反正你是学经济的,好多工作都可以试试,何必一定要在银行。”因为在国外呆过的原因,云依思想中已经没有了一份工作要做到老的概念。就像虽然她是学了设计的,但从没想过以后是不是一定要做个设计师。只是因为喜欢,所以就学了。
“哎,我妈说了,银行工作稳定,这样方便以后找对象。再说了,就业难啊。先抓着一个再说吧。快吃吧,吃完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倒完了时差,我好找你算账呢。”
“好,难为你陪我吃这个了。我刚跟我爸妈说了,一周之后回云隐镇,反正再有一个月才开学,就在家待一段时间。你要不要给你爸妈带些什么回去?”
“好啊,倒真有些东西···哎,你回去看看也好,那时候你跑的那么匆忙,这都四年了,差不多了吧。你这人有的时候就是太钻牛角尖,说实话,多大的事啊,还让你当初跑了。丢人都!这次你还来京城上学,保不准碰上,你可准备好了。”
是有些丢人啊···不过,就当是祭奠一下青春的自己好了。人不疯狂枉少年吗。从出国后第一年那人不断地出现在梦里,到后来再也不曾入梦,到如今几乎连样子都变得模糊了,脑海中只残留着断格的画面。不是说,16岁是爱做梦的年纪,每一个花季少女都有一个青涩的梦,当梦醒时分,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生命都失去了意义,可随着年纪的增长,才发现,梦境太过完美,反而变得虚幻,就好像为什么断臂的维纳斯是最美的。而当初死死抓住不放的东西,以为是全天下最好的,后来,才知道,抓住不放的其实只是自己的想象出来的幻觉。怪不得旁人,只怨自己自作多情,多愁善感。
云依歪着头,透过饭店的彩色玻璃窗看着外面匆匆走过,忙忙碌碌的人们,抿嘴微笑,“放心,不会给你丢人了。”这个世界谁缺了谁都可以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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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归乡
云隐镇是一个极小的小镇,被众山环绕,之所以叫这个名字,相传是因为,从空中看去,只能看到常年云雾缭绕的山顶,而这个小镇便隐藏在云雾之下,不是住在那里的人们一般都不会知道这个名字。舒骺豞匫
从q城的机场下飞机还要再有2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那里。与京城的繁华和喧嚣截然不同,那是一个还未被开发的古老小镇。古朴的木质二层小楼悠悠的立在街道的两旁,挨家挨户的院子里晒着自家腌制的咸菜,有些做着小生意的人家,门脸依旧是古老的木质门板,只在一侧开个小门供人出入。黄昏的小镇有着一丝慵懒的宁静,雨水刚冲洗过的石板路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不规则的街道蜿蜒到很远的尽头消失不见。
云依慢慢的拖着行李箱走在坑坑洼洼不平的石板路上,四年未归,小镇依旧还是那样,似乎几十,几百年间它从未曾改变,只是,有了好多新面孔,也有好多老面孔消失不见。置身其中,宛如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古代。
小镇并不像中国其他的那些古镇对外开放,所以没有许多的游人,因此小依这一身t恤,短裤,运动鞋,和那大大的行李箱格外的引人注目。有些胆子大的小孩子嘻嘻哈哈的跟在她身后,想离她近一些,却在她偶然回头向他们微笑时尖叫着转身跑掉。小依忽然想到小时候父亲一句一句叫她背的那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没有少小离家,也没有鬓毛衰,可是真的被当做客人了。朴实的小镇居民热情的向她介绍着小镇特色的小吃和风景,还有哪家旅店干净便宜。云依轻轻的向他们点头致谢,慢慢的回道:“我回家”。
有人忽然认出了她,惊呼的对周围的人说道:“呀,她是杜家的千金哎。听说出了国,这都好多年了。”
“哪个杜家?”
“哎呀,还有哪个,就是里弄的那位杜先生的千金呗,别人家也出不了这么水灵的姑娘。”
“啊,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她当年是高考之后出去的,原是说去京城的,后来不知怎地出了国,不过,都是好去处,都是好去处啊。如今这才20出头吧,可是更好看了,也不知有对象了没有。”
“啊哈,老李家的,别想了,这样的姑娘,咱们镇上是没人能娶得起的,也就杜家那小子还行,不过那不也去京城了。”
“哎,是啊,可惜了···”
云依的父母都不是当地人,但也搬来了二十几年,左邻右舍都极为相熟。父亲是北方人,家中独子,如今也只有父亲一人了,而母亲是蜀中人氏,出身大族,只有云依算是土生土长的云隐镇人了。父母那一辈的事情小依并不清楚,只知道当年母亲是和父亲私奔出来的,说是私奔,倒并不是和外族家没有联系,每年过年都会回蜀中一趟。不过那也是小依长大之后的事情了。
父母都等在门口,远远地望见云依拖着箱子走进,母亲急忙迎了出来。“依依···”话音未落泪先流,“你可算是到家了。”接过她的箱子,另一只手轻轻地搂着小依。母亲的声音依旧是柔柔的,带着些地方的乡音,小依记得,小时候每天晚上只有听到母亲这种柔柔的声音才能睡得着觉。如今更是久违了。不自禁的,“刷”的一下眼泪流了下来,似乎想把这四年的委屈都流出来。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坚强,才发现原来依旧在父母面前还是个孩子啊。
“好了,到家就好了。不在电话里一直嚷嚷着长大了嘛,怎么回来还掉金豆子了。进家,进家去”
“爸···你笑话我,还不快哄妈妈”。在云依的印象中,父亲除了在教她国画和毛笔字时严肃了些,其他时候都是朋友一般,而对母亲更是从没有大声说过话。用父亲自己的话说,“你母亲跟我一辈子,我怎么忍心让她难过。”因为从小受到父母之间的影响,所以即使在匆匆逃离这片地方之后,云依依然相信爱情,依然感谢生命的美好。
前院中的桂花开得正浓,没有浓郁的香气,却淡淡的萦绕在身旁挥之不去。葡萄藤上一串串的紫丁香,好看的让人不忍采摘。竹编的藤椅,清凉的水井。一切还是与她四年前走时一样。
楼上是三间卧房,书房和客厅在楼下。父亲的书房大家都可以进,哥哥云峰和小依经常躲在里边拿上本书一看看一天。父亲藏书极多,出了书房的两大排经常看的,后院的小仓库的墙上也排着满满的书籍。父亲在前边,把箱子提到二楼的房间,母亲则陪着云依在后边慢慢的上楼。
小依极喜欢这个古老的楼梯,那固定的几节楼梯依旧“吱吱咯咯”的响。小时候父亲看着练大字,每每偷懒的时候,听到楼梯的咯吱声,就赶紧跑回座位重新拿起笔。而那些写好的大字和抄录的小楷也会整整齐齐的晾在楼梯把手上。房间的门框上依旧贴着高二时心血来潮用并不熟练的篆写的“闺阁”二字。还记得当时父亲把她这两个字挑剔的一无是处,哥哥则是配合着爸爸狠狠地笑话了她一顿,而母亲则是无奈的摇头任她胡闹。
真好,终于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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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归乡 (2)
房间早已被母亲打扫的一尘不染,床上的青纱帐轻轻地撩起来,母亲亲手绣的两个靠垫随意的搭在墙边,纯白色的碎花床罩,小依贪婪的坐在床上不愿起来。舒骺豞匫
母亲因为是和父亲私奔,所以没有陪嫁,家中的所有家具都是后来两个人一点点的攒下来的。小依的房间里有一个小的梳妆台。枣红色的实木雕刻着古典的繁花,没用一颗钉子,一钻一凿之间透着沉着与质朴,配着梳妆台的原木凳子。
因为四年不在家,梳妆台上干净的很,只有两把木梳和几个简单的银饰。靠近阳台的地方是一张大大的书桌台,上边依旧摆着文房四宝,不知是母亲最近才放上的还是一直没有拿走过。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换了身衣服,小依站在房间的阳台上看着下边的天井小院。
“依依,收拾好了下来吃饭。”妈妈在楼下喊话,“叫上你爸,他在书房。”
“哎。”小依极喜欢自己房间中的这个阳台,站在上边,右边可以看到父母房间的阳台,往下可以看到整个院子的景象,那时候父亲在院子中打太极,她也会忍不住兴匆匆的跑下楼去和父亲推推云手。
晚饭有云依做梦都怀念的母亲炒的豆角和西红柿汤,这些年在国外虽然也学着母亲做饭,朋友也都说好吃,可小依却怎么都做不出母亲的味道。父亲给每个人倒上一小杯葡萄酒,是去年秋天母亲摘了家里的葡萄自己酿的。放了一年多,度数已经是不低了。
“你爸因为你回来,今天特地在小学请了假。”妈妈笑吟吟的一边盛饭一边跟云依说着话。
“啊,现在没放假吗?爸爸还在那教画画?”
“嗯,”爸爸接口道,“镇上的小学没那么多资金,也请不到绘画的老师,反正没事,你哥也去京城发展了,我就当去选选有没有好苗子。”
从云依读小学开始,父亲就在云隐小学教绘画课和写字课。镇上小学老师的工资很低,但云依的印象中,家里从不缺钱,虽然母亲和她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但是凡是想买的东西,却也没有因为没钱而不得实现的。
后来,慢慢长大,知道“著名”的意思,知道了“泰山北斗”的意思,才知道原来自己的父亲,这个会把剥好的虾仁放到她碗里,会帮母亲梳头绾青丝的男人,杜葵,杜半山,竟是当代人人追捧的国画大师和书法大师。好吧,小依承认,她是真的没觉得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泰斗,因为当年她选不到好看的图纸来做包书纸,所以不知道拿了多少父亲的画作来包书,那些画作现在少说一副也可以卖到几十万,而多少人是想买却没有门路。小依曾不解的问父亲,既然那么有名为什么偏偏住在这样的一个小镇上,几乎无人知道,也从没有什么人来探访,只偶尔几个老朋友。父亲当时躺在院中的藤椅上,摇着蒲扇微微笑道:“你母亲不喜欢,再说人们只是欣赏我的画,关乎我这人做什么?”所以父亲对她和哥哥的教育就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哥哥怎么去了京城,您老舍得放他离开了?”小依说笑着问父亲,父亲对哥哥严厉的很,一直觉得没学好,所以不许他出去“显摆”,若不是从小到大哥哥的画作屡屡获奖的,只怕他会以为自己一无是处。
“你走第二年吧,他一幅画获了奖,不知怎么c大知道他是我教的,请我去当教授,我不爱动了,他也老大不小了,就推荐他去。哎,你这次考的就是c大吧,正好有个照应,你妈也放心。”小依一直觉得,若是在古代,父亲母亲一定是个地地道道的隐士。早年卖卖画,带带学生,教教书,如今年纪大了,连画作都难求一副,学生虽然算是桃李满天下,但真正收进门的也只哥哥杜云峰一人。杜云峰并不是小依的亲生哥哥,在小依还没出生的时候,杜父杜母从孤儿院抱养回来的,比云依大了四岁,起名杜云峰。后来慢慢的显露出绘画的天赋,父亲便正式的收做了徒弟。小依也只有在父母面前才会偶尔喊云峰哥哥,其他大多时间更愿意叫师兄或是直呼其名。
吃完晚饭,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还没有全黑,家家户户都掌上了灯,没有霓虹灯的绚丽,却自带着乡下的安宁。鸟儿归巢的鸣叫,和母鸡回窝的“咯咯”声,更映衬着小镇与世隔绝。
云隐镇老老少少的休闲娱乐不是中国的国粹麻将,而是极传统的象棋和围棋,不分老少,支个台便可以为战。观棋不语真君子,所以只在一盘棋下好之后才会响起人们的点评声和探讨声。女人们的活动,必备的是东加长李家短的八卦,只是手上也不会闲着,用草编着各种小玩儿意。赶集用的竹筐,带孩子用的竹篓,给孩子们玩的小兔子小鸟。小依的父母不常参加这些活动,只偶尔的父亲会和大爷们杀上一局,而母亲则只是在旁边静静的看着,可小镇上的人只知道父亲的棋艺堪称国手,却不知母亲的棋艺与父亲平分秀色。
按照惯例,晚饭后,父亲帮母亲洗了碗,泡上一壶普洱坐在葡萄藤下边的摇椅上。父亲喝的茶很杂,只说不同的心情要和不同的茶来陪,但是因为母亲睡眠不好,所以每天晚上只喝普洱。母亲喜欢在父亲喝茶的时候弹上一曲五弦琴,美名其曰有助于消化。父亲常跟小依说,当年,母亲就是在蜀中的泸沽湖边的一曲,让去采风的父亲怦然心动到如今。
母亲出身于蜀中的百年世家,家传悠久,不但整个家族自己聘请的启蒙老师,而且很多孩子不去公立学校,只在家族中的私学学习,直到高中或大学才会回去公立学校。母亲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大家闺秀,琴棋书画都有涉猎,而其中尤以琴棋居了首位。小依的棋艺是母亲启蒙的,但后来受到父亲的影响,渐渐地也有了些大开大合的气势在里边。而古典乐器是母亲手把手教的,小依不喜五弦琴的忧郁,倒是独爱古筝的风雅与琵琶的妖娆。而吉他却是美国舍友四年来潜移默化教的。
小依陪父亲在藤椅上坐着喝茶,母亲宁静的侧脸,松散的盘起的长发,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拨弄着琴弦,怪不得父亲总喜欢把母亲入画。小依一直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然后找一个父亲这样的丈夫,四年前以为找到了,后来才发现竟连点边儿都不沾。
“小依,明天要不要去小蛮家看看?”一曲作罢,母亲走过来喝茶,微笑着问她。
“要去的,那丫头还托我带了东西回来,我也有东西要给叔叔阿姨。”
“好,那你明儿一早去了她家,回来我们一起去依云观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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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巧遇
小镇的清晨云雾缭绕,微凉的空气让整个人精神为之一振。舒骺豞匫早上起床,陪父亲推了十几分钟的云手,简单的吃了早饭,小依背起云隐镇特色的竹背篓往小蛮家走去。背篓中是小蛮给她父母带的北京特产和小依买的北美西洋参及一些小纪念品。年纪大了的人,总是更在意自己的身体。
小镇的居民都已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母亲们的殷殷叮嘱,男人们的相约出去做农活,孩子们碰到熟识的小伙伴叽叽喳喳的吵闹着的欢笑声。在美国的时候,小依无数次的想念这样的场景。出了蜿蜿蜒蜒的里弄,还要再走上两个十字路口才能到小蛮的家。不自禁的又一次往右边转头,看向那间紧闭着大门的小院子。如今已经没有人租了,只是四年前···
小依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个周六,因为是高三,她正要去小蛮家找她一起复习功课。
“喂,小姑娘,就是你,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没有?”
小依转了转头,周围的小姑娘好像只有她一个。
“就是你,不用看了。”
终于确定说的是自己,只是,张婶家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住进了人?
“您来这旅游?”对于陌生人,小依没有自来熟的热情,只有礼貌性的笑容,轻轻的抿了抿嘴。一个瘦高的男孩子交叉着两腿斜倚在漆红的大门上,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竟在他周围形成了一圈的光晕。眯了眯眼,这男孩子的肤色不是云隐镇男生那种黝黑的健康,而是白皙的让女生都会嫉妒。小依对人的穿着从没有那么的讲究,只是那天,可能是太阳的错吧,她不记得自己穿的什么衣服,却一直记得那米色的格子衬衫和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
“嗯,昨儿刚来,听说你们这风景不错啊。这地儿可真难找。”一口地道的京城口音。
“往北走,到尽头往左拐,过了忘忧桥,顺着小路就可以往山上去了。山上有个依云寺,风景不错,求签也挺灵的,据说。”说完这些,小依客气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夕阳的映照下,一个女孩梳着两个长长的麻花辫,背着布包,微微仰头看着被阳光照射着的男孩。刚去美国学西洋画的时候,小依经常想起这幅场景,想来应该是极美的。可惜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黑暗,那样的人竟有一天会说出那样的话。在他这儿彻底的贯彻了那句经典的“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哎呀,小依来了。快进来,快进来。给阿姨好好瞧瞧,哎呦,可想死阿姨了。快把东西放下。”小蛮的性格中百分之八十的乐观开朗随了顾妈妈,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感觉大大咧咧的乡下女子,力排顾家家长们的众议,顾小蛮,这个乡下人不重视的女孩子去京城念了大学。
“顾妈妈,顾爸爸好。小蛮让我给你们稍一些京城的特产。顾爸爸嗓子不好,所以就带了些西洋参回来给顾爸爸喝,那些蜂蜜也极为滋养,您两位常用点。”
“你这孩子,一个穷学生,回来就好,带什么东西。”顾爸爸为人憨厚,没有乡下男人的大男子主义,与顾妈妈是青梅竹马,长大后水到渠成的就走到了一起。
“嘿嘿,别人我不管的,可你俩和小蛮是必须的。小蛮让我跟你俩再三保证,她在京城真的挺好的。虽说工作累些,但天天过的充实,让你俩放心。我过些日子也去京城了,我俩又能凑一堆了···”
“哎,那就好,那就好。”顾爸爸搓了搓手。“听你爸说你要去c大念研究生了,好,好,读书有出息啊。能在家呆几天啊?”
“二十多天吧,9月开学,总得早去个一周准备准备。”
在顾家坐了一会便到了中午,顾妈妈留小依吃了中饭之后,还要拉着她说话。小依不得不告诉顾妈妈下午答应了妈妈要一起去依云寺还愿。顾妈妈才依依不舍的放了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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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巧遇 (2)
依云寺,依云峰,是云隐镇的标志。舒骺豞匫这个小镇便是背靠着依云山建的。了空大师是依云寺的主持,寺中还有三五个小沙弥。因为云隐镇并不是个旅游城,也不是经济城,所以也只有小镇的居民会经常上山去祈祷,许愿。因为外人极难找到这个小小的,隐藏在依云山峰顶云雾缭绕的寺院,所以,更使得依云寺有了点点的仙气。
云依的名字便是从这依云山,依云寺而来。从山脚下到山顶只有一半的路程简单的铺了木栈道,而再往上走,因为湿气太重,便铺不了木栈道了,只有人们经常走出来的一条土路。小依还记得,当年,父亲还曾指着那曲折的小路跟小依说:“鲁迅先生有句话说的对啊,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此时的小依便挽着母亲慢慢的走在这条被人走得多了走出来的山路上。母亲说,当年,小依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