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愿我嫁人,但一定要背景好、学历好、工作好,总之,就是那种绝对不会看中我的超优男人啦。”
“你似乎太看扁自己喽,副总裁。”路仰廷笑着将车子驶离住宅社区。
“如果你是我,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对自己没信心了。”晓扇也不瞒他,老老实实的全盘道出,“我哥台大法律系毕业,然后还留学美国,现在是有名的金牌律师,我姊是整形科的医生,现在整形风当道,她自己开诊所,收入高得吓人,而我爸呢,是银行的高阶主管,我妈虽然是全职家庭主妇,但她是音乐系毕业的,年轻时还在维也纳住过呢,你说他们神不神奇?”
路仰廷笑了笑。“所以你这颗小绿豆就自卑了?”
其实他早已看过她的人事资料,对她的家庭背景了然于胸,一般来说,有这么优秀的兄姊和不平凡的父母,她的性格应该很压抑、很不快乐才对,可是她却一点忧郁的倾向都没有。
“就算我不自卑也不行啊,有人天天在提醒我。”晓扇自我调侃地说:“你都不知道,我妈只要一看到我,就问我,什么时候要辞掉我那个没出息的工作,然后干脆去嫁人比较好,我都觉得我是家里最重要的小孩,因为我妈只有看到我才有话说──虽然是训话啦,但比起我那两个整天忙得不见踪影的哥哥姊姊,我妈应该更庆幸生了我吧?至少我天天在家给她念一念啊,哈~”
“你还真乐观。”他看了她一眼。
她是真的这么想吗?还是其实心里内伤一堆,等着有天爆发出来?
“不然能活到现在哦?”晓扇对他扮个鬼脸,然后叹口气。“其实人生没什么大不了啊,一眨眼就过去了,到时火一烧,什么也带不走,真不明白我爸妈干么老是跟自己过不去,他们恨铁不成钢,痛苦的是他们自己,我根本没影响啊,只要喝喝可乐我就很开心了。”
“你从来没有被家人的成就刺伤过吗?”一般在那种环境下成长,压力都会很大。
“那要看你怎么想喽。”她精神十足的说:“我哥当上律师的那一天,我刚好被个冒失鬼骑机车撞到,我就想,好家在,姑娘我哥是律师,如果他不赔我,我就叫我哥替我打官司,我姊诊所开业那天我更开心了,以后要是我想把鼻子整得漂亮一点,肯定不用付钱,至于我爸嘛,我老早想好了,哪天想创业或买我心目中的爱马时,一定要去向他工作的银行贷款。”
“你的鼻子已经很漂亮了。”他刻意转移了话题,因为他认为,就算她话讲得再开朗,心底也不免有些伤口是他所不知道的,算是他的一种体贴吧。
“是吗?”晓扇低头看看自己。“不然隆|乳|好了,现在不是很流行爆奶吗?这样应该比较好找对象吧?我姊说,现在的男人不知道怎么搞的,都喜欢波霸……啊,对不起,以上纯属自言自语,你当没听到好了,总裁。”
第三章
要命!
路仰廷强忍着微硬的下体,很辛苦的控制着油门和煞车。
他已经尽量不往她身上看了,她偏偏又把话题扯到那里去,让他不想入非非都难啊。
留学美国的时候,他谈过几段感情,当然也有些性经验,对女人的身材,他不会说自己很无知,他看得出来她的胸部很美,根本就不需要隆|乳|。
而且他也想告诉她,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一手无法掌握的波霸,他认为胸部大不大不是重点,形状优美比大重要多了,如果光是大而一点美感都没有,男人也是会倒胃口的。
“对了,我今天要去的地方是这里──”晓扇拿出一张地图来,她还收集了几张资料。“你知道怎么走吗?”
“我的车有导航系统。”他索性把车停在路边,照着她的资料在电脑里输入地址。“看来很远。”
“对啊,是很远。”她兴致不减地说:“但很多网友吃过都说不虚远行,而且他们说,餐厅老板人很亲切,有私酿的桂花酒和桂花糕会招待远道而去的客人,那滋味……光想就知道很棒!”
他想说的是,她这垂涎三尺的表情更棒,如果拍下来拿去比赛,一定得冠军。
“你吃早餐了吗?我买了早餐,要不要吃一点?”他把搁在车后座的纸盒递给她。
“难怪从一上车,我就觉得好香~”她喜孜孜的捧着纸盒。“感觉起来很好吃耶!”
“哦?怎么个感觉法?”路仰廷不禁兴味十足的泛笑,她连说话都十分有趣。
“就盒子的颜色啊。”她朝他笑了笑。“深咖啡色,还绘有刀叉、蛋糕和咖啡的涂鸦,看起来就很有质感,这在哪里买的啊?”
“饭店。”事实上,为了她这个未来的美食评论家,在去她家接她之前,他特地绕去五星级大饭店的早餐吧外带。
“饭店!”晓扇连忙打开纸盒,纸盒里的三明治令她十指大动。“看起来好好吃哦!”
不管是外型、配色和鲜度,看起来就是一百分!
“觉得好吃就多吃点,我还外带了红茶,那间饭店的红茶是用英国进口的阿萨姆红茶煮的,味道很不错。”看来他费事多走一趟是正确的,她的眼睛在发光,看起来更加动人。
“你呢?你不吃吗?”她的目光不自觉落到他漂亮薄唇上,现在才发现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也很帅,轻轻松松的米白色休闲服好像更适合他。
“我吃过了。”他笑了笑。“那些全归你,小绿豆。”
“总裁,你很细心哦,知道我的美食家心愿后,还会去大饭店外带餐盒给我吃,当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她心无城府的说。
路仰廷轻浅泛笑。“可惜我跟你一样,没有女朋友,也跟你一样,家里常在催促我结婚。”
他二十八岁,依现代人晚婚的趋势来看,根本不急着结婚,可是他是家中的独生子──只有他一个儿子,但他有四个姊姊。
所以了,可想而知,他背负着沉重的传宗接代压力,幸而他爸妈都在美国,不然他在台湾的日子肯定没办法这么逍遥。
“不会吧?你长得这么帅,居然没有女朋友?”晓扇打量他之后,直觉道:
“我知道了,一定是你眼光太高了,凡夫俗女你看不上对不对?我姊条件很不错哦,不但长得美又高,身高将近一百七,还有一份高尚的优差,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啊?”
路仰廷轻轻皱起了俊眉。
吐血了他,明明摆明了在泡她好吗?她竟要介绍她姊给他?是自己表示得不够清楚吗?
“不了。”他敬谢不敏地说:“我对那种三高的女生没兴趣,我比较喜欢乐观进取、身材不高但匀称、没有一份称头工作但怀抱着自我理想、不会随波逐流的女生。”
这样,点得够明了吧?
“你讲的是天瑜嘛!”晓扇很兴奋。“原来你也是‘王子’的粉丝啊,不早说,我也很爱那出耶。”
“谁是天鱼?”他一头雾水,明明形容的是她,她却给他冒出一只鱼来,这不对吧?
“你不知道?”她奇怪的看着他。
“我不知道。”怎么她的眼光好像他很孤陋寡闻一样。“那是什么人?”或者,那是什么鱼?
“你不知道‘王子变青蛙’?”她再问。
路仰廷摇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青蛙王子。”
她噗哧一笑。“‘王子变青蛙’是部偶像剧啦,很红哦,天瑜是女主角的名字,她就跟你形容的一样,乐观进取、活泼善良。”
他点点头。“原来如此。”
晨风集团是间创立不到十年的新公司,虽然成绩很不错,但截至去年为止,为了这间他的心血结晶,他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
刚开始,根本没有人看好他将募集来的资金投入健身器材这个行业,但他看准了全球健身风和瘦身潮吹起,所以不顾父母和姊姊、姊夫的反对,坚持回台湾投资设立工厂。
现在证明他的眼光是精准的,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有很多工作要完成,他的企图心不仅仅于此,他要拿下全球健身器材的龙头宝座,像他的座右铭一样──要做就做最好的!
“可是我觉得现在这种女孩子已经很少了耶,你要找对象恐怕有点难哦。”晓扇老实地说:“就拿我来说好了,我的同事里都没有这样的人,她们啊,每天为了比谁的名牌包包新、比上司比较宠谁,斗得你死我活,所以你还是早点改变择偶条件吧。”
“是吗?”他玩味地笑了笑。
所谓物以稀为贵啊,这就是他一开始就被她吸引的原因。
他见过的做作女人比她还要多,自然明白那些女人的真面目有多叫人不敢恭维,但也因此更显得在他身旁的晓扇是多么纯真可爱。
他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速战速决,拐她做老婆!
想到日后身边都有她陪伴,他不禁微笑起来。
已经过了中午,但显然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听到路仰廷肚子发出的咕咕抗议声,晓扇献宝地拿出保鲜餐盒。
“登登~”她还自己做音效配乐。“摇小扇日式寿司初登场!”
听到有吃的,任何一个肚子在唱空城计的人都会眼睛一亮,更何况保鲜盒里的东西看起来就不像买的,莫非是晓扇自己做的?
路仰廷惊喜地思忖着,他不会那么好运,碰到一个率真可爱又会下厨的女孩吧?
“这是我自己做的,不好吃也要捧捧场哦总裁!”晓扇见他在开车,索性把寿司拿到他嘴边。“啊~”
见到她的笑脸,还有凑到唇边的寿司,他的心好像有东西撞了一下,整颗飘了起来,她近在眼前的粉嫩的唇让人想一亲芳泽。
他张嘴咬下寿司,却产生一种怪异的错觉,好像咬的不是寿司,而是她甜美甘润的嘴唇。
他是疯了吗?
照理说,这种蜿蜒的山路应该更要用心驾驶才对,他却心猿意马的胡思乱想,整个人磁化,被她深深吸引……
“好吃吗?”晓扇充满期待的问。
对美食深有研究的她,厨艺自然也是不马虎啦,她很有信心,这是她最大的优点,可以弥补学业不佳啦、工作不算顶好等等缺点。
不过这也是她自己想的啦,她娘就十分不以为然,她的母亲大人认为只要自身的条件够好,将来嫁给一户好人家,自然有佣人替她做家务,空有一手厨艺但什么条件都没有有什么用?
可是民以食为天啊,不管!她就是觉得厨艺很重要!
“很好吃。”路仰廷努力让自己恢复正常,虽然那很难,因为第二个寿司又体贴的送到他唇边了。
“好吃就多吃点,我做了很多哦。”晓扇最喜欢人家把她做的东西都吃光光了,那种满足跟吃到美食的满足又不一样。
路仰廷努力以吃来令自己分心,直到他的胃再也撑不下为止。
“你真的很会吃耶,看不出来你瘦瘦的,食量却很大。”晓扇佩服地说。
他只能苦笑。
这纯真的小妞又怎会了解成年男子内心世界的情欲挣扎呢?他是吃得快吐了才压抑住想吻她的冲动啊。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总算找到传说中的山中美食小屋了。
“我没看错吗?”路仰廷弯进餐厅附设的停车场,发现不仅车满为患,而且很多都是进口名车。
“哈哈哈~你没看错啦。”晓扇神清气爽的跳下车。“你不知道现在台湾人很流行周休活动吗?只要有好吃的、好玩的,我们的同胞是很有探险的民族精神的哦,就跟我一样!”
路仰廷搓搓下巴。“是这样吗?这方面我倒是真的不太了解。”
他的假日除了补眠就是健身了,每月固定两次跟“总裁一号”的好友们聚聚,叫他花大把时间跑到这种地方只为了吃美食,老实说,如果不是晓扇,他不愿意。
可以品尝美食的地方何其多,任何一间五星级饭店的餐厅都有独特的美味,把时间花在这里真的值得吗?
但是,当他看着绿荫参天的幽径,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后,当下有点明白了。
或许人们爱的是这份悠闲的气氛和森林里的芬多精吧,带着闲适的心境,自然吃什么都好吃了。
“我们进去吧总裁!”晓扇已经迫不及待的拿出包包里的相机了。
“如果没位子怎么办?”看停车场已经停满车的阵仗,没有位子是极有可能的,除非那间美食小屋不小,很大。
“嘿嘿~”晓扇比了个胜利v的手势。“我已经事先预约了,而且是两个月前预约的哦,老板本来是不给客人预约的,看我这么诚心,他就被我打动啦,破例让我预约。”
“诚心?”路仰廷调侃道:“是贪吃吧。”
她对他扮个鬼脸。“等你吃到美味大餐后,看你还会不会这么说!”
晓扇如愿品尝到她心目中的美好野味,她半弯着纤腰,不停的把菜肴以各个角度入镜,模样倒挺像个专业摄影师。
当然,在路仰廷看来,哪个角度拍不是都一样,但她就是拍得津津有味,好像那些菜会对她笑,会有表情、动作一样。
“吃啊,你怎么不吃呢总裁?”她边拍也没忘记他的存在。
“寿司吃太多了,我还不太饿。”他啜着入口甘润的私酿桂花茶,眼底不自觉只有她一个了。
那些只有买到名牌包包才会开心的女人,永远无法像晓扇一样拥有单纯的快乐吧?
为了一盘菜,她可以尽心尽力,不但开了大老远的车来,刚刚还特地跑去厨房和掌厨的老板娘聊天,用力的给人家赞美菜很好吃。
“怎么样?这间餐厅有符合你心目中的期望吗?”上车后,他扣上安全带问她。
晓扇陶醉地说:“有啊!我觉得老板娘做菜很大器,虽然不细腻,但就是很符合野味的料理法,她说她在法国的乡村学过料理耶,我好惊讶哦,这么僻静的深山里,竟然藏了一位曾留法的厨师!”
“很像人生对不对?”他意味深长的朝她笑了笑。“你越想不到的事,往往越会发生,你计划了半天的事,结果老天一个拨弄就溜走了。”
“你讲的很对耶!”她一副找到知音的样子。“像昨天啊,我在洗头的时候,我就想说,我一定要赶快洗好出去看一部首播的电影,我等了好久说,电影五分钟后就要播了,结果偏偏在我身上都是泡泡时,没有热水了,真是计划了半天的事,一下子就泡汤了。”
呃……她的比喻很生动,但,感觉好像怪怪的,他觉得哭笑不得。
“对了,你赶时间吗?”她试探着。“现在还早,我还想去一个地方耶,不会太远,就只要再一直上山就行了,你方便陪我去吗?”
他的浓眉一扬。“也是吃美食?”
晓扇粲笑。“叮咚叮咚!答对!”
“明明就画的只有一点点距离啊,怎么找来找去都找不到啊?”晓扇懊恼地看着地图说。
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她资料里那间名叫“旷野传奇”的民宿餐厅不但找不到,他们还好像迷路了。
“我想那些发明卫星导航的人应该跟我们一块出来才对,这样他们才会了解,有多少深山路径他们没有规划进去。”路仰廷苦中作乐的说。
他担心的是,油已经快见底了,如果油料耗尽而他们还没找到人烟,那他们就会被困在山里,棘手的事还有,他们两个的手机也已经完全没有讯号了,想对外连络也没办法。
“都是我害你跟我一起困在这里,如果我没提议要找‘旷野传奇’就好了。”晓扇自责又后悔,脑中浮现一些不好的画面,比如山难啊,土石流啊,虽然现在没有下雨,但难保晚一点不会下。
她真是太粗心了,连地点都搞不清楚就贸贸然行动,如果发生什么事,她这糊涂蛋小命呜呼就算了,连累了路仰廷怎么办?他看起来可是大好青年耶,怎可断送在她手里咧?
“先不要绝望,搞不好待会儿就找到了。”路仰廷安慰着她,他没把握今晚是否会有地方可睡,但不想两个人都慌了手脚。
“你说的对,搞不好待会儿就找到了。”晓扇命令自己打起精神来,她是始作俑者,没有沮丧的权利!
“我绕回刚刚那条岔路再找一次。”路仰廷把车子掉头,按部就班的找。
晓扇看着他沉笃的模样,不安沮丧的心忽然安定了。
她想到有次全家去美国东部自助旅行,当时她才十二岁,开车的老爸迷路了,她哥一直冷言冷语的责怪她爸没把路看清楚,而她爸则恼羞成怒的叫她哥来开车──虽然当时她哥根本连驾照都没有,父子俩把气氛搞得很僵。
可是现在,看看路仰廷,原来处理事情可以有很多种方法,把自己气得扑扑跳并不会比较好啊,反而有脑中风的风险。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好像找对路了。”路仰廷转眸对她微微一笑,他不想告诉她,其实油箱已经接近见底了。
“……真的?”晓扇揉揉眼睛,不太敢相信。
他露出一记迷人的笑容。“真的。”
“哦!万岁!万岁!”她高举双手欢呼,高兴得好像在奥运比赛时看到台湾选手夺得跆拳道金牌时的喜悦一样。
三十分钟后,她真的看到“旷野传奇”这间民宿餐厅了,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半,除了虫鸣之外,只有萤火虫飞来飞去,她感动得好想朝民宿一拜哦。
“我们……真的找到了。”呜~老天还是眷顾她这个蠢蛋的。
“进去吧。”锁好车,路仰廷护着她的肩往民宿走。“既然是民宿,就有提供住宿,我们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回去。”
“好!一切你说了算。”晓扇吸吸鼻子,觉得自己可以解除待罪之身了,没连累他陷入危险之中,真好!
两人走进民宿大门,门廊前的灯光带给他们温暖的感觉,他们一走进去,柜台后的妇女马上抬起头,惊讶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请问还有房间吗?我们要住宿。”路仰廷趋前客气地询问,晓扇则像只小猫般的黏在他身后。
她一定被这一路的惊险吓坏了,有几段山路很曲折,还没有护栏,连他都驾驶得胆战心惊,但他什么也没说,以免加深她的恐惧。
“天啊,你们迷路了对不对?”民宿老板娘立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你们有没有吃饭?饿坏了吧?”
蓦地,晓扇的肚子发出巨大的咕噜声,三个人都看着她,她则看着自己的肚子,路仰廷忍俊不住地笑了。
晓扇羞红了脸,明显在找地洞钻。
老板娘噗哧一笑。“你们先在餐厅里随便找张桌子坐,洗手间在后面,我马上帮你们准备吃的。”
晓扇感动得直想哭。
哎哎~人情味。
这就是台湾人的人情味,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钱吃饭,也不怕他们是坏人,只看见他们疲惫的模样就把戒心都抛开了,她真的好感动啊。
“我们先去洗手间吧,根据卫生局的说法,憋尿是不健康的哦。”路仰廷看见她眼中闪闪的泪光了,所以故意让气氛轻松一点。
这个感性的小东西,他好想拥她入怀。
此刻她的模样虽然狼狈,但却深深打动他的心,他庆幸有这段冒险,让他更了解她是多么率真的女孩,也更加坚定要拐她当老婆的决心。
第四章
民宿老板娘为他们准备了丰盛大餐,晓扇把满满一碗白饭全吃光了,路仰廷更是一连吃了两碗,还把山苦瓜土鸡汤喝到见底。
“你们快去洗澡吧,浴室里有盥洗用品,还有浴袍,少什么再告诉我。”老板娘亲切的把钥匙交给他们。“二○二号,在二楼。”
“那个——”晓扇迟疑的看着那把钥匙,吞吞吐吐的说:“可不可以……给我们两间房啊?”
老板娘惊讶的看着他们。“你们不是情侣吗?”
“不是不是,您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她猛摇头。
老板娘为难道:“可是,客房只剩一间耶。”
“没关系,我可以打地铺。”路仰廷解围地说。
晓扇松了口气。“那……委屈你了。”
虽然暂时放下心来,可是一进到房里,那不大的空间,单独相处的两人,加上那张双人床,在在都令她心跳加速。
“你失联了,你的家人不会担心吗?”路仰廷看着她那脸红心跳、不知所措的模样,更加确定她毫无经验。
“对厚!”她这才想到她该向家里报备一下,他不提,她都忘了这回事哩。
“手机没讯号,你去向老板娘借电话吧。”
“你呢?”她关心地问:“你不必向家人报备吗?”
他淡淡一笑。“在台湾我一个人住,我家人都在美国。”
“原来是这样啊。”晓扇看着他,头点得有丝同情之意。
他平常寂不寂寞啊?只有一个人的房子,做什么都冷冷清清的,她好歹还有父母三不五时刺她一下,感觉没那么无聊,而他……
洗完澡后,因为也没电视,晓扇正不知道该马上倒下去睡觉还是跟路仰廷聊聊天时,有人敲门了。
“两位,我是民宿的主人,请出来参加星光晚会。”
星光晚会?
她眼睛一亮,兴奋的看着路仰廷。
他则走过去开门,一名微笑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外。“今天是我跟内人结婚三十年的日子,所以在前庭办了烧烤会,两位一起来吧!”
晓扇的疲惫一洗而空,现在她觉得不累了,烧烤会一定很好玩,而且可以见证一对结缟三十年的夫妇耶,她的运气可真好!
路仰廷没想到一间不起眼的民宿竟投宿了二十几个人,加上主人夫妇和一位老奶奶,据说是民宿主人的岳母,一伙人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度过了一晚,直到凌晨一点才结束烧烤会。
“我告诉你哦总裁,那个烤肉酱真的太好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那么棒的烤肉酱,我好想知道那是怎么做的哦……”
晓扇已经醉了,因为多喝了几瓶啤酒而醉,路仰廷则滴酒未沾,在陌生的地方,他有着生意人的敏锐,警觉性很高。
他把晓扇扶回房间,小姑娘她还在手舞足蹈,沉醉在欢乐的气氛中。
没想到一看到床,她就爬上床去,还立刻进入睡眠状态,完全把跟他同房的戒心抛到九霄云外。
“你还真放心我。”路仰廷苦笑着。
美好曲线在床上引诱着他,匀称的腿、因侧躺而微微外泄春光的酥胸,他深呼吸了几次,无奈的发现自己还是有了反应。
看来只有再冲个冷水澡才可以消除他的欲火了。
可是老天却不放过他,当他冲完冷水澡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她变换了姿势,t恤竟往上卷起,露出一小截白色的小可爱和玲珑的腹部曲线,以及干干净净的漂亮肚脐眼,他差点喷鼻血。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摸摸自己得额头。
照理,他不该对她有如此强烈的性反应才对,是太久没近女色了吗?
他回想自己这半年来的生活,赫然发现他上一次的性生活是在十一个月前!而且还不是稳定的性关系,他回美国探望父母,在高级会馆的钢琴俱乐部遇见了前前前前任女友,当时的气氛和感觉都不错,他们回到她的住处……仅只那一次而已。
难怪他对晓扇会有不当的非分之想,看来他是压抑太久了,忙禄的工作使他忽略了自己的生理欲望。
在这种情况下,他最好不要跟自己的自制力挑战。
他努力忽视床上那纤美动人的娇躯,拉起被子替她盖好,却还是在看见她粉嫩微噘的红唇后,忍不住亲了她额心一下。
睡吧!小姑娘,痛苦就让我自己来承受吧!
晓扇心满意足的睁开眼,这一觉睡得真舒眼,空气好好啊,以往刚睡醒,她都觉得冷气太强说,今天却一点都不会……
“啊——”她瞪着压在自己身上的人,失声大叫。
怎么回事?她身上怎么会压了个人?!
是……鬼吗?
“救命啊……爸妈……哥……姊……”她怕得快哭了啦,是不是在作梦?如果是的话,那她就是俗话说的“被鬼压”了啦!
“晓扇?”路仰廷蹙着眉,微微撑起身子,看着眼前那张惊惶失措、快哭的小脸。“是你在叫吗?”
“啊?”晓扇两手紧紧捏着被子边缘,茫然了。
总裁?
“要命,你忘了我们在外面过夜是不是?”他不必用脑子分析,光从她那一脸雾煞煞的表情就可以看出端倪。
“……”她眨了眨眼。
昨天他们在外面过夜?
ㄟ……
对厚,她想起来了,他们迷路迷了好久,找到民宿餐厅都已经很晚了,而且车子没油了,只好在民宿过夜,而她竟然一觉睡醒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真的粉离谱。
难怪,她还在想,怎么今天冷气的温度这么舒服,房间里根本没有冷气,是山里自然的新鲜空气让她心旷神怡的。
“抱歉,我不是有意冒犯你的。”路仰廷解释着,“我昨晚明明打地铺,可能是半夜水泥地太凉了,我才自有意识的爬上床。”
“那……现在可以让我起来吗?”晓扇又尴尬又羞赧地垂下眼睫。“那个我……内……内急……”真是害羞啊,要对他讲这种话。
“哦!”他如梦初醒。
压着她柔软身子的感觉太美妙了,他根本没想到要离开,如果不是她提醒,他可能会一直占据着他现在的“位置”。
“呵呵,年轻人,吃早餐喽!”有人忽然推门进来。
路仰廷正要从晓扇身上下来,两人同时错愕的看着门口那位笑呵呵的老奶奶。
那个……她没敲门对吧?晓扇用眼神询问他。
可是我有锁门啊!路仰廷同样用眼神回答她。
“哈哈哈,年轻人还真是热情啊,当我没来过,当我没来过。”老奶奶说着,笑着朝他们挥挥手,替他们带上门走了。
晓扇看着路仰廷,蓦然想到民宿主人说,老奶奶有一点点失智,可是门锁总没失智吧?怎么会……
路仰廷连忙冲过去按下喇叭锁,想想不对,他把自己反锁在门外,果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门打开。
“门锁坏了。”他无奈的告诉晓扇。
早餐出乎意外的美味,晓扇吃得心满意足,一直拿着相机拍呀拍的,完全忘记早上那令人尴尬到家的小插曲。
“你们到镇上买油吧!”民宿主人热心的把机车借给他们骑,替他们画了到镇上的简单地图。
一开始,路仰廷不太自在,毕竟他已经好几年不曾骑过这么迷你的机车了,他有一部重机,搁在父母位于比佛利山的度假别墅里,他只有去度假时才会狂野的骑上一天一夜。
但这几年为了搞好晨风,他已经不知道休假两个字怎么写了,当他跨坐上五十西西的小机车,真有种不知从何操控之感,但是,当晓扇的双手紧紧环住他的腰际时,他立即爱上了骑车。
山上的空气很新鲜,他们没有戴安全帽,微风吹拂着面颊很舒眼。
未来总很神秘
有暴风雨,也有好天气
你曾经可以选择轻易放弃……达啦……达啦……达啦啦啦……
达拉……达啦……达啦啦啦……
戚谢你没有忘记做你自己……
晓扇快乐的哼着歌,不必担心会吃到空气中的尘土,这里跟城市的空气真的差粉多耶。
“你唱歌很好听。”她柔软的娇躯紧紧贴着他的背,似乎把头也靠到了他背上,他的幸福升级中。
“呵呵呵,没什么啦。”她笑咪咪的。“换你唱一首啊,不要告诉我,你是音痴型的哦。”
“老实说,我不是音痴,但我对流行歌曲不太熟悉,我只会唱些老歌。”
“比如——”
他搓搓鼻子,有点糗的说:“可爱女人。”
“真的满老的耶。”晓扇笑了。“不过我要听。”
所谓的藉歌传情就是这个意思吧,他清清喉咙开始唱。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这样的甜蜜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感谢地心引力
让我碰到你……
天啊,他的心,被自己的歌声唱得柔软无比,他确定生命中的那个可爱女人就是晓扇!
“好好听哦!”晓扇完全被他轻快的歌声给折服,因为她哥是个标准的音痴,连一首流行歌都不会唱,只会他从小到大的校歌和国歌。
“安可!安可!再唱一首!”啪啪啪啪啪啪!她毫不犹豫的用力给他鼓掌。
她好像真的很喜欢听他唱歌,他又为她献唱一首,歌词不记得的地方就嗯嗯哼哼的带过。
说不上为什么
我变得很主动
若爱上一个人
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歌神!歌神!”晓扇拿出听演唱会的狂热,吹响一记长长的口哨。“安可!安可!再一首!”
载着你仿佛载着阳光
不管到哪里都是晴天
蝴蝶自在飞,花也布满天
一朵一朵因你而香。。:。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
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他决定了,回去后要恶补一些情歌,好在将来共度的美好日子里唱给她听。
“为什么都是周董的歌啊?”晓扇不解地问。
他搓搓下巴。“这个嘛……不知道,好像是家里有张他的cd吧,我外甥的。”
他大姊大他十五岁,外甥已经十七岁,是个小大人了。
“好好哦,我都没有外甥。”她羡慕的说:“你跟你外甥会一起玩吗?你们感情一定很好喽?”
“我们感情确实很好,会一起打篮球。”不是盖的,他可是外甥心目中的麦可乔丹啊!
“打篮球?”她眼睛一亮。“我也喜欢打篮球耶!”
“什……什么?”他有没有听错?第一次有女生跟他说喜欢打篮球,她们多半都说喜欢欣赏艺术或是练瑜伽什么的。
“改天我们也切磋一下球技嘛。”她遗憾地说:“自从高中毕业后,我都找不到可以跟我打球的人,我哥我姊对运动一点兴趣都没有,出了社会之后更别说了,同事们的运动就是上健身房,可是我不喜欢待在冷气房里对着一堆机器运动,而且还要应酬人。”
他的心咚地重重一跳。
要命!
跟他一样。
他也不喜欢待在健身房运动,可是他却是生产健身器材的大老板,所以他从不告诉别人,其实他讨厌健身房的味道。
“哈哈,你可千万不能出卖我哦。”晓扇嘻嘻哈哈地说:“在晨风上班却不喜欢健身房,被大头们知道可是会说我向心力不够哦。”
“老实说,我也不喜欢健身房。”他不知道怎么搞的,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真的?”她笑呵呵的道:“我们一个是晨风的总裁,一个是副总裁,却都不喜欢健身房,好好笑哦,如果在健身房里也能有在户外运动的感觉就好了,或许我会多喜欢它一点。”
他脑中灵光一现。“你说——如果在健身房也能有在户外运动的感觉就好了?”
“对啊!”晓扇异想天开的说:“有很多真的树木,最好是露天的,不要有冷气,就像打高尔夫一样,在真的林地上运动。”
他的脑筋飞陕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