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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轩夺过豆豆手里的洗脚盆,道:“天凉了,挽着裤脚出去容易着凉。我帮你倒。”倒洗脚水就是他力所能及的事情。

    现阶段的他别说改变历史了,他连参与进历史的资格都没有。眼前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属于他的真实。

    “哎,轩哥,你不用。”豆豆跟在身后追了出去。跑了两步,想到吴轩方才的叮嘱,又弯下腰把裤脚放了下来。这才又追了过去:“轩哥,我给你留了饭,在锅里温着。”

    第17章

    吴家村的学堂建在村子最南边,紧挨着吴氏宗祠。

    九月中旬,正是秋收开始的时节,农家的孩子大多要回家帮忙干农活,因此学堂里的学生比平时少了很多。学堂的先生王秀才也多了一些空闲。

    所以,村里的姑娘们会趁机来学堂偶遇王秀才。

    对于普通的农家女子来说,能嫁给一个有秀才功名的读书人,已经是她们最好的归宿了。尤其是,这个读书人不仅年纪轻轻,还长得十分俊秀。

    吴轩和豆豆过来的时候,正好就撞上了这桩农家女子偶遇俊俏书生的戏码。

    而这个农家女子,两人还都认识,正是于大妞。

    于大妞把王秀才拦在学堂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绣青竹的素色荷包,道:“这是我亲手绣的,手艺不精,还请先生不要笑话。”

    王秀才道:“姑娘过谦了,这荷包如此精致,可见姑娘绣工十分精湛。只是无功不受禄,王某不能收姑娘的荷包。”

    于大妞扭扭捏捏道:“那天先生来我家下聘,我,我对先生一见倾心——”

    “姑娘慎言!”王秀才打断了她,“我何时去过你家下聘?”

    “你,你竟然不记得我了!”于大妞用力捏着手里的荷包,原本挺漂亮的荷包被她捏的皱皱巴巴的,“那天我给你倒的茶,但是于豆豆拒绝你之后,你竟然直接追出去了。我给你倒的茶你一口都没喝!”

    提到于豆豆的名字,王秀才这才仔细看了看面前的女子,仿佛有了一些印象,他道:“抱歉,我没有认出姑娘,原来姑娘是豆豆的姐姐。”

    “什么姐姐,我是他妹妹!”于大妞大声吼道。她和于豆豆比起来,唯一的优势就是年龄了。现在竟然被爱慕的人说她比于豆豆老!

    “实在抱歉。”王秀才连连道歉,“我刚来吴家村两个月,对村里的人还不太熟悉。”

    “不熟悉你还跟于豆豆提亲!”于大妞愤然道,“你连我们家的人都认不全,一看就心不诚,怪不得于豆豆不同意嫁给你。”

    一句话戳中了王秀才的痛点。他黯然道:“是我的错,我应该做好准备再去的。”

    他第一次看到于豆豆,瞬间惊为天人,又向村里人打听了一下,知道豆豆患有心疾不能干活所以娶不到媳妇。他直接就上门提亲了。

    他想着自己是秀才,家境也不错,豆豆应该很乐意的。谁知竟被当场拒绝,连个考虑的机会也没给。

    “一见钟情,情难自禁。”王秀才叹息一声,“谁知却是落花流水,空余嗟叹!”

    ——

    “你那不叫一见钟情,叫一厢情愿。”吴轩听到这里,实在受不了了,这个王秀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敢觊觎他的豆豆。

    他揽着豆豆的肩膀道:“我们两个才是标准的两情相悦,天生一对!”

    “于豆豆,你们躲在背后偷听!”王秀才还没说话,于大妞先炸了。一想到她刚才告白的样子都被于豆豆看到了,于大妞就呕的要死。她用指甲狠狠地掐手里的荷包,仿佛这个荷包就是于豆豆。

    豆豆反驳道:“才没有偷听,我们一直正大光明地站在这里!是你们两个聊得太投入了,没发现我们。”他瞅了瞅于大妞手里的荷包,道:“你手里拿的荷包,跟我上个月丢的那个挺像的。”

    “这是我自己绣的!”于大妞大声强调,并把荷包胡乱塞进了袖子里。

    “算了,当送你了。”豆豆无所谓地摆摆手。那是他成亲前绣的,准备给吴家人当礼物的荷包。当时绣了好多,但直到现在也只给了大伯和大伯母两个,其他的都送不出去。

    王秀才看了看于豆豆,又看了看于大妞,问道:“姑娘,那荷包你还送我吗?”

    “你刚才不是说不要?”于大妞已经被气得抛弃了装出来的腼腆样子,恢复了泼辣蛮横的语气。刚才她好声好气地送,王秀才直接不要,现在知道是于豆豆绣的了,竟然又来找她要,想得美!

    “要不,我花钱买?”王秀才提议。

    “不卖!”于大妞怒气冲冲地甩袖子走人了。今天在于豆豆面前丢了这么大的面子,真是气死她了。哪里还有心情勾搭什么王秀才。

    王秀才掩下没得到荷包的失望,转头看向吴轩和豆豆。他已经知道了豆豆成亲的消息,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吴轩。看着好像和传言中不太一样。

    “豆豆,你是来找我的吗?”王秀才问道。

    “不是,豆豆只是陪我过来。”吴轩上前一步,挡住王秀才的视线,“是我来找你,我要进学堂读书。”本来吴轩打算和豆豆一起上学的,现在看来,只能他自己来了。

    “你要进学堂读书?”王秀才看着吴轩比他高出整整一个头的高大身躯,实在想象不出吴轩坐在教室里,和一群孩子一起诵读《弟子规》的场景。

    吴轩点头,一副我就是要上学的表情。

    “这是束脩。”豆豆递上荷包,里面装着一百文钱。

    这个荷包跟刚才于大妞手里的款式差不多,上面绣的兰花。王秀才接过来揣进袖子里,对豆豆笑道:“你们随我到学堂里来。”既然吴轩这么好学,那他只好勉为其难收下这个学生了。

    而且吴轩来了学堂,豆豆以后肯定也免不了会过来。

    吴轩重新上前一步,挡在了王秀才的视线,“我跟你去就行了,豆豆需要回家休息。”

    豆豆也道:“我先回去了。”豆豆压根不知道吴轩曾经打算过,拉他一起来学堂读书。他小时候和村里同龄的孩子一起上的学堂,虽然因为身体原因总是缺课,但该学的也都学过了。

    王秀才望着豆豆的背影,满脸依依不舍,被吴轩一巴掌拍在了肩膀上:“夫子,我们去学堂吧!”

    “嘶——”王秀才疼得缩了一下肩膀。

    ——

    王秀才简单问了问吴轩的情况,知道他从来没上过学之后,直接把他安排在了年龄最小的丁班。

    丁班都是七八岁上下的孩子,太小还干不了农活。农忙时节家里大人都去干活了,孩子放在学堂里最合适不过。所以在其他班缺课严重的情况下,丁班的学生是最多的。

    吴轩被安排在教室最后一排,一群小孩子好奇地扭过头看他。

    王秀才进门轻咳一声,孩子们立刻面向前方乖巧坐好。

    王秀才先领着孩子们背诵了昨天学过的句子,然后一个人声情并茂地朗读了《弟子规》全篇。读完还特意朝吴轩的方向瞥了一眼,收获了吴轩面无表情的凝视。

    “好,今日我们学习下面的句子。”王秀才道,“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

    王秀才读三个字,孩子们跟着读三个字。

    “事非宜——”

    “事非宜——”

    “勿轻诺——”

    “勿轻诺——”

    一遍一遍又一遍,重复重复又重复。

    整个教室里回荡着孩童嘹亮的读书声,王秀才也耐心十足地一遍遍教授。

    当他们把同一个句子重复了第五十三遍的时候,吴轩坐不住了。

    他觉得他做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他为什么要来学堂读书?他真的要和这些孩子一起学习半年吗?天呐,这简直不敢想象。

    不行,计划必须改变。他不能再考虑什么循序渐进了,他是天才,他要跳级!

    终于熬到了这堂课结束,吴轩找到王秀才,把全篇《弟子规》给他背了一遍。

    王秀才诧异:“你不是没上过学堂吗?”

    吴轩面色不变地扯谎:“豆豆教我的。”

    “《三字经》《千字文》你会吗?”王秀才问道。

    吴轩点头,继续扯谎:“会。”

    王秀才没有丝毫怀疑地相信了。他对吴轩并不了解,只听村里人说过几句吴轩脑子不太好之类的话,看这情况,应该是村里人夸大其词了。

    他道:“那你应该升入丙班。”

    吴轩谨慎的问道:“丙班的课程是什么?”不会还是摇头晃脑一遍遍背书吧。

    王秀才道:“丙班开始习字,每日三个大字。每旬再学一句论语。”

    吴轩勉强点头,行吧。

    ——

    从此,吴轩开始了装不会写字的日子。

    王秀才教完每天的背诵内容后,会轮流到各班巡视,检查孩子们的学习情况。

    他站在吴轩的书桌前面,面色疑惑地盯着吴轩写字。

    明明握笔的方式完全不对,每个字也都写的歪歪扭扭,但神奇的是,吴轩的纸上干干净净一个墨点都没有。他每一次下笔都轻重有度,每一次沾墨都浓淡适中,甚至每一个字都歪斜得颇具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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