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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恶魔的下一个猎物,是洛行之。”

    原本打算到事务所打两套太极拳,却一个下午泡在了两期命案里,红毛悔不当初。

    出租车停在了小吃街门口,红毛大惑不解,“我们不是去抓人?”

    “不记得那天的女人了?”

    “腿上有青紫,因为她是和成年男子搏斗,腰不好,是因为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将两条腿扛回家。”

    “我…操!”不咸不淡的陈述夹杂着血腥的字眼,红毛不敢置信地端详于歌,这家伙不知不觉黑化了?怎么说起这些面不改色的。

    他迟疑地跟在于歌身后,考虑是不是溜之大吉。只是见对方还是那副讨喜小混球的长相,半抱怨地跟上。

    就是兔子,吃起草来都是认真专注的,何况是于歌。

    更别说他于哥要出事,小绿说不准会哭的下橘子雨。

    从楼道间的窗户不经意望去,火焰燃烧的天际不知何时布满乌云,湿度略高的狂风席卷小吃街,将地面被遗弃的包装袋、竹签吹到半空。

    盛暑的暴雨总是突如其来,随着雨水倾洒在地上,尘土味儿四溅。空气闷的可怕,将人的心脏压缩成可怜的一团。空旷的楼道上急切的脚步声被隐在电闪雷鸣中,于歌直奔顶楼。

    “咚咚。”

    于歌屏气趴在门板上,屋内没有一丝动静。

    就在红毛摩拳擦掌准备抬腿踹门的时候,“咔哒”一声,于歌拧开门把手推开门。

    “注意好我背后。”他轻脚踏入屋内,嘱咐红毛。

    红毛忙不迭地模仿谍战大片,膝盖半弯将后背贴上于歌,警觉地四处查看。

    屋内一片昏暗,阳台窗帘半开,雨水如水帘般顺着屋檐倾洒,黑云压得很低,阳台衣物已一件不剩。

    看样子女子已经逃走,卧室衣柜空无一物,洗手间的洗漱物品皆被丢入垃圾桶。

    油烟机闪烁灯光,灶台上还残留着中午的油渍。于歌喉结轻轻滑了一下,拉开了冰箱冷冻柜。

    暗色冷藏物依旧藏在里面,一道闪电劈过,几秒后轰鸣的雷声如期而至,于歌飞速拉开抽屉,随后在震耳的雷鸣中干呕两下。

    粘腻冰凉的空气如同带着血腥味,他强忍不适将冰箱迅速关上,扬声让红毛不要转头。

    “发生什么了?”

    于歌因为反胃眼眶泛红,他取上挂在墙上的铁锅,直接往沙发走去。

    红毛顺从地闭嘴,也轻声跟上。

    双手顺着沙发边缘摸索一阵,最后竟直接将沙发从中间掀起。

    于歌举起铁锅往后跳了两步,一只手悄然钻入衣兜。

    “卧槽!”红毛骇然。

    女子手持菜刀双目赤红,扶着沙发边缘坐起,“你怎么知道。”

    “虽然我不是豌豆公主,但中午坐了也觉得触感不对。”

    女子原打算留下假线索,让警方以为她已经前往火车站,分散警力,而她只需要藏在最危险的地方,风头过去后乘坐黑车离开。

    但计划被打乱了。

    刺目的闪电划过长空,女子如同偏执的厉鬼,笑道:“你挺聪明的。”

    “许燕燕是你杀的吗?”

    “谁?”

    “因为发现了他双性恋的真相,所以将人关起来八个月,不是吗?”

    记忆浮现,女子不屑地讥笑,“杀他做什么,日子要向前看。”

    “向前看…是用锁链卑微地获得爱情吗?”

    红毛不断挤眉弄眼,生怕于歌说更多惹恼对方。两个大男人也是血肉之躯,经不住菜刀。

    果然,女子目眦欲裂,与暴雨一同嘶喊:“你能保证谁永远爱你吗?你不能!他犯了错,死有余辜!”

    “喜欢男人,还不是躲在床底乞求我给予食物?沾花惹草,还不是像狗一样被链子拴住渴望被原谅?!”

    “都是活该。”女子压根没想举起菜刀和人血拼,她一边声嘶力竭,一边往窗台挪去。

    她早在大楼阴面安置了绳索,只等时机一到悄然离去。

    按下停止录音键,于歌抽出手,在脚下放下铁锅,双手举起表示不再阻挠。

    就在摸上绳索的时候,女子瞥到楼下横停的警车,几位警员迅速从门口涌入,而窗帘后,也缓缓走出一位端枪的警员。

    女子无力地跪坐在地上。

    暴雨倾盆,警车顶上红蓝相交的灯光映在墙壁上,大楼拉起了警戒线,媒体蜂拥而至,争相报道这起轰动全城的残忍凶案。

    一片混乱之中,红毛和于歌背靠王大妈裁缝铺伫立着。

    相机不断闪烁,围挤人群的伞在狂风下显得弱不禁风。他们交头接耳地看着警员忙碌地进出大楼。

    红毛还未回神,“于哥,你知道警察快来了?”

    “又不是小说,刑警的智商总比不上带着光环的主角。”于歌捏住刘海,将发丝里藏的雨水挤出去,“现代刑侦技术发展那么快,我能想到的,他们早就侦查到了。”

    红毛张张嘴,还是觉得佩服。

    “洛行之?”于歌眯眼,被几个小警员扶出来的可不就是洛行之。

    “哎?哎!”警员不明所以,没想到刚从墙缝捞出来的人陡然有了力气,光着脚向外边冲去。

    洛行之步伐很小,飞速冲到于歌身前,泫然欲起的模样倒让他有了精神。

    于歌俯身,两指轻轻捏起洛行之湿漉漉的阔腿裤,果不其然,纤细白嫩的脚踝被粗重的锁链锁住,他的肌肤已被磨到破皮。

    “还好吗?”

    “不好!”洛行之扁嘴,扒拉开于歌的胳膊钻入他怀中。

    于歌垂下澄澈干净的眸子,虚抬手,显然没有安慰的意思。

    洛行之不再带着弱者的面具。

    他穿入了一本没有主角的都市刑侦小说。

    洛行之故意成为杀人犯的猎物之一,因为他享受接近失去理智的杀人魔,享受亲眼见到犯罪者癫狂的神情,更享受亲自成为案件中一位演员的快感。

    唇角再次浮上诡谲的笑,又是一阵轰鸣雷声,洛行之轻声嘟囔:“书里明明没有你。”

    他无所谓地想再蹭一下好闻的青年,却感觉一只微凉的手掐住他的脸将他推开,垂首直勾勾问:“什么书?”

    于歌神色不变,“我耳朵很好。”

    “头发是你放的,冰箱是你想让我开的,你是谁?”

    摄像机对准记者,而记者身后俨然就是在墙边躲雨的三人。

    红毛的发色招摇显眼,洛行之和于歌靠的很近。

    新闻传递到清潭市每一个角落。

    段秋两腿交叠躺在沙发上,斜睨拿毛巾认真擦拭发丝的老干部。

    随着电视里字正腔圆的播报,刚坐下的严辞云动作一顿,见到画面中熟悉的身影,双眼危险地眯起。

    他指尖泛冷,用力将浴巾摔下,不顾仍带着湿气的头发,直接取了车钥匙冲向楼下。

    磕着瓜子的段秋:“?”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快乐每一天、俺是你哥~

    明天咕咕,非跑路

    第22章

    于歌裤脚潮的厉害,箍的脚踝皮肤发痒,他悄悄用小拇指挠了下,边配合警察做笔录,时不时注意门外的动静。

    楼上那小子行为举止异于常人,本就身份存疑,又嘟嘟囔囔说些莫名的话。

    于歌顶着警察颇为不赞同的目光反复追问这位“受害人”,奈何他死死闭上嘴巴,对于“书”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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