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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怪我”

    宋哲耸肩,敷衍式认错。孙煜把他手里的两个冰淇淋都抢了过去,表情巨凶。

    孙煜肠胃不好,大半夜敲房门赖人身上嚎“肚子疼”的时候,只觉得白天吃的冰淇淋,就是脑子里进的水。

    尽管宋哲几番劝阻,孙煜还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行吧,我就等着你来跟我嚎。宋半仙哲今天这一卦也很准。

    “那你不要离开我!”

    “好”

    “那你不要找小妖精”

    “好”

    孙煜团在被子里,看上去那么小,那么可怜,一直拉着宋哲的手,奶声奶气的。

    记下来,记下来,这波不亏!

    不过真要说到宋哲的恋爱史,孙煜可以说是门清儿。

    幼儿园的时候,就有很多花裙子的蝴蝶招惹他,他一概拒绝。

    小学的时候,有更多花裙子的蝴蝶招惹他,他通通拒绝。

    初中、高中、大学,总之,他就是个绝妹体。

    不过,孙煜有听妈妈说,宋哲父母给他安排了某某医院院长的女儿,堪称郎才女貌。

    他好气!他怎么不是个院长女儿!咬手帕!

    要不把宋哲直接打昏带走,嘿嘿嘿?

    不对啊,我打不过他,555,只能看他和别的野女人嘿嘿嘿了吗?

    孙煜不甘心,好不甘心!

    “想什么呢?”

    宋哲觉得孙煜的眼神不对,嗯……主要是孙煜把他手抓疼了。

    自己作病了就算了,趁着病撒娇就算了,伺机报复是哪门子的事情啊?

    错误解读:孙煜这么讨厌我吗?哀伤

    算了,就让我带着这颗破碎的心,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吧!

    今夜,魔都又多了一个“一人他饮酒醉”的不归人。

    “你好好休息,我去看看给你熬的粥好没好?”

    “我不!你让它糊!”孙煜坚决不让宋哲走。

    “我不想喝粥,你陪我,你像小时候一样给我讲故事好不好?我要听《海的女儿》”

    “好……”

    救命,什么来着?

    宋哲现在的知识储备量只有一大堆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左瓣膜心室……

    孙煜明显感觉到宋哲一愣,“咦”了一声,“算了,我给你讲。小板凳坐坐好,竖起小耳朵认真听。”

    “在很久很久以前,吉原有一条花町……”

    “等一下,这是《海的女儿》?”

    (宋哲: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孙煜翻了个白眼,“就知道准宋院长忙,没有看这些杂书,这是我女神樋口一叶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宋哲有印象,那是个令人忧伤的故事啊!

    ☆、你一定要来

    “娘娘,小的有要事启奏!”

    “说”

    “最近小的见叶贵人和富察贵人……”

    “孙煜,说人话”

    “嘿嘿嘿,我们院排了一个歌剧。”

    宋哲合上书,盯着孙煜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你演什么?”

    宋哲的手捏着孙煜的下巴,左看看右瞧瞧,来了一句,“你演太监?够像的了”

    孙煜拍开宋哲的手,没好气地说:“那我还不如演个死尸,男人的宝贝不能丢!”

    “嗯,我会去看的,你演的诈尸”

    “不是!”孙煜给宋哲揉腿、敲腿,水仙花再次上市。

    “我是给他们配乐的!嘿嘿嘿,就谢幕才会上台的那种。”

    “哲哥~去嘛,去嘛好不好?你一定要来,我等你!”

    “琵琶?”

    “嗯”

    宋哲望着孙煜热切的眼神,差点儿没给刺瞎,“好好好”

    “嘿嘿嘿,哲哥对我最好了~”

    “手下别停,继续”

    小朋友,你是否感觉哪里不对劲?怎么宋丝雀像宋金主?

    好吧,自从上次被投喂牛肉之后,孙煜就隔三差五地被投各种吃的。

    俗话说得好,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他认了,他认了。宋哲永远都是爷,他孙煜就一弟弟。

    上次孙煜无意间告诉孙妈妈宋哲和他住一起,乐得孙妈妈手抖之间,就给孙煜的生活费多加了个0.

    妈!扪心自问,宋哲才是您亲生的吧,我充话费送的?

    然后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py交易,现在的情况是:宋哲,管钱。

    宋爱妃一跃成了宋娘娘。孙煜的地位,嗯,他没有地位。

    房子是妈的,钱是宋哲的,他是捡来的。

    当然了,宋哲也没用过孙煜的钱,原封不动地就放在那里。

    孙妈妈和他串通一气的结果就是:孙煜,宋哲管着。

    “哲哥~要不要提前听一听?不对,我提前练一练。”

    孙煜没等宋哲点头,就屁颠屁颠地抱了个琵琶,坐在宋哲对面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调好弦,啊啊啊,好紧张,怎么回事!

    “小城故事多,欢迎到小城来~”

    不是,串场了!

    不得不说,孙煜琵琶弹得行,唱得也行。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提前防止家道中落。一曲《秦淮》送给大家。”

    要说弹琵琶的女人妩媚动人间含着嚣张的气势,不可接近。

    那弹琵琶的男人,可真是绝了。

    《秦淮》一曲,讲的便是南朝风艳的旧事,最后归于尘埃。在孙煜的手中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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