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金币?」
梁三愿依旧不太习惯古代的计量单位,掰着指头换成了人民币:「一两银子等于700元,一两金子等于十两银子等于7000元......也就是我现在有91万?」
[914200。]
「哇!真的好多诶!」梁三愿惊叹。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会为自己是个百万富翁而感到富有的一天。
按照普通人的思维,有钱了第一件事当然是买房。
梁三愿有自己的小客栈倒是不怎么对买房有执念,主要是这几天张勇一直在念叨着他要努力存钱取媳妇买大房子,受到的精神污染太严重,梁三愿突然觉得买房子好像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这里的房价相比于现在实在是太低,京城的不清楚,他居住的小城地段最好的一处一平米也还不到一千元,买个带小院子的房子,也不过几十两。
这代表了什么?这代表四舍五入就是白送啊!!!
小老板发出了蠢蠢欲动的声音:想搞房地产.jpg
不过这也是想想而已,没他有一颗积极向上成为首富的心。
但梁三愿确实也不愿一直当个厨子。
他正值青春年少,不甘就这么拘在这小小的厨房,在现代时整日宅在家中,到了交通通讯科技处处落后的古代,反而想四处走走,看看这大千世界。
梁三愿做菜时让王瑶仔细瞧着,道出某些关键点和小窍门,不时还会让她做一些简单的菜练手,当然是存着希望王瑶耳濡目染,有一天能接过他手中的菜刀大勺的心思。
即使以后找不到大厨,他培养的徒弟也可以出师独当一面。
突然,一片争吵声从墙外传来,听声音应该是小贩之间为了客人起了争执。
听着嘈杂的声音,梁三愿心中一动。即使不是为了做生意,他也该买一处房屋作为住所。
小客栈地理位置不错,交通方便,在两条街道的交汇处,平常的客流量挺大。这作为客栈而言是一个优势,但如若长期居住,十分影响人的休息。
再者,在工作场所招待朋友,总觉得有些怪异。
他现在的存款留下一半作为紧急情况的备用,另一半用来买个好房子也是绰绰有余。
梁三愿正想得入神,旁边突然传出来一道冷冽的声音。
“在想何事?”
梁三愿被吓得一激灵,默默转身一看,果然是白衣胜雪的剑神。
见他不回答,西门吹雪微微垂眸,一双乌黑漆亮的眼睛望了过去:“嗯?”
见剑神压根没有吓到人的意识,梁三愿只得自己默默安慰自己一番,随后回答道:“我在想着要不要再多买一处房屋做住宅。”
他看着越来越拥挤的后院,叹道:“在这里招待朋友实在不周到。”
闻言,西门吹雪的眼神扫过两人饮茶时所用的桌椅,淡声应道:“不必。”
“嗯?”梁三愿没有听清,转头询问,“您刚刚说什么?”
西门吹雪道:“无事。”
梁三愿没有怀疑,觉得是自己幻听,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头继续看着院子。
小梅树的树枝上已经长出了凸起,梁三愿瞥到了。他在心中算了算时间,抬头问道:“西门庄主,万梅山庄的梅树是不是快要开花了?”
西门吹雪也看向了孤独的小梅树,点点头:“再过半个月,第一批。”
梅林中的梅树不仅仅一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梅树花期也有差异。
梁三愿眼神中露出几分期待:“好想去看看啊。”
在现代的时候,梁三愿生活的地区没有梅花,他也不喜欢梅花,更不是一个为了看景四处乱跑的人。
家有电脑万事足。
可古代的生活太乏味了,总想四处转转才好。
西门吹雪收起看向梅树的目光,侧过头盯着小老板,道:“如果你想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不巧被人打断了。
张勇像一阵小旋风一样从后院跑进来,看到了梁三愿正在院中站着,立刻跑上前,献宝似的举了举手上的东西:“老板你看!”
他的怀里有一团棕灰色的东西,还在不停的动着。
梁三愿没有注意到西门吹雪未尽的话语,他几步走近,发现那是一只小奶狗。小奶狗的身上脏兮兮的全都是泥土,但溜圆的眼睛湿漉漉的,还泛着水光,一直往张勇的身上拱来拱去,看上去可怜又可爱。
张勇非常自豪:“这是我刚刚在一个小巷子里看到的,一群大狗在欺负它,我就把它救下来了!”
梁三愿张口,正想夸夸他还挺有爱心。
“这么小肉一定很嫩!老板我们把它当午饭吧!”
梁三愿:?
梁三愿闭上了嘴。
第24章 名侦探小凤凰
在古代,人们的生产力低下,满足不了基本需求,饥荒经常发生,甚至会出现人吃人的事件。因此在人们眼中,吃狗和吃鸡鸭鱼肉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牲畜而已。
陆小凤曾经就说过,赵大|麻子做的狗肉是一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还想带着梁三愿去尝尝,一是好东西要一起分享,二就是想让两人比较一下手艺。
梁三愿拒绝了。
在现代社会,狗的身份更多是作为人类忠诚的朋友与伙伴。但在法律法规的界定中,狗仍是可食用的,食用并不违法。
吃不吃狗肉完全属于个人选择。
梁三愿挺喜欢狗这种生物,聪明机灵又忠诚热情,确实不失为一个好伙伴。只不过最后他因为某个人的原因放弃了饲养一只的打算。
梁三愿也庆幸自己养狗,他自己独居,天天宅着,家中很久也不来一个人。他猝死穿越了,狗有很大可能会被饿死,或者饿得受不了的时候盯上他的身体——噫,住脑。
梁三愿禁止自己再思维发散下去。
见小老板盯着自己怀中的小狗沉默不语,张勇以为他是在思考着小狗的一百种做法,便没做打扰。
“小勇哥哥,你怀里抱的是什么?”
何霁洗完碗从厨房里出来,第一眼就看到了张勇身上抱了个黑乎乎的东西。
今天学堂休息,她没上学,但习惯了早起,顺利和同样早起的张武平分了锅中剩下的粥,又主动承担了洗碗的工作。
小丫头兴冲冲地跑到张勇跟前,定眼一瞧,叫道:“哇!是一只小狗!”
张勇道:“咱们中午就吃狗肉啦!跟着梁老板吃了那么多好东西,还没吃过狗肉呢!”
要说跟着梁三愿的福利,食物当然首当其冲。无论原材料的价格是昂贵还是低廉,客栈推出的菜,众人品尝过——并且还不是客人吃过的剩菜,虽说客人也鲜少有剩菜。
客栈没有推出的菜,他们也吃着。
简直是开心幸福的每一天。
看着小奶狗湿润无辜的小圆眼,何霁皱起小脸:“吃?它还这么小......好可怜哦。”
张勇若有所思:“也是,还不够塞牙缝呢,要不先别吃,再养养?”
说罢,他又有些犹豫:“可是再养养肉会不会就老了啊?”
“......我不是你这个意思。”何霁无语,“算了。”
她抬头看向一旁的梁三愿,拉了拉他的袖子,在后者的疑惑下示意跟着走远些。在确定距离张勇好几米足够远的距离后,她软声祈求道:“梁哥哥,小狗那么可怜,我们不吃它了吧?”
梁三愿摊摊手:“虽然我也不想吃,不过这小狗是你小勇哥哥抱回来的,这件事你要和他商量。”
但是就算没有商量成功他也是拒绝做的。
“可是——”小丫头转头看了一眼盯着小奶狗满目垂涎的张勇,又看了眼毫不知情往张勇怀里拱的小奶狗,面露难色。
梁三愿认真道:“那是小勇带回来的,应由他处置。”
何霁叹了一口气:“好吧。”
小丫头走到张勇面前,抿抿嘴,开口问道:“小勇哥哥,我们能不吃小狗吗?”
张勇疑惑:“为啥?”
何霁满脸不忍:“它还那么小……我们又不缺这一口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