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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啸禹:“要么现在闭嘴,要么马上去死。”

    于明:“好了好了,我闭嘴,等你晚上蹭炕头的时候可别后悔没听我的话。”

    柳啸禹:“......出去。”

    心爱之人就在身边,他需要蹭炕头吗?岂有此理。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柳啸禹始终不敢主动到叶明非面前去,因为叶明非会当着其他人的面,毫不留情地叫他“柳嗷呜”。

    就这么三个字,害得整个军营的人憋笑憋得生不如死。

    所有人都在想:公子,您不怕死,好歹为咱们考虑考虑,早晚被您折磨死。不行了,好要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笑一场。

    柳啸禹多次提出抗议,“非儿,能不能不要叫那个名字?”

    叶明非:“为何?”

    柳啸禹:“大家都在笑我。”

    叶明非:“笑你就对了,这是对你的惩罚。”

    “......”柳啸禹无奈,“那么请问,公子何时才能消气?”

    叶明非仰头想了想,答曰:“尚未可知。”

    柳啸禹:“公子如何才能消气?”

    “嗯......”叶明非想了想,指着柳啸禹别在腰间的书,“给我讲几个有趣的故事,我听得高兴了,或许能消气。”

    “好,一言为定。”柳啸禹喜欢读书,随时随地都带着书,空闲时间便会读,而且经史子集,灵异怪志,涉猎甚广。

    叶明非非常讨厌读书,如非必要,他连书都不摸。以前,在云仙门时,师尊懒得亲自读书,总让他这个徒弟念给他听。每次都累得他口干舌燥,厌烦不已。

    如今,他心安理得地让柳啸禹给他念书,想看看这人会不会厌烦。

    柳啸禹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听在耳中很是受用。叶明非听得还算专注,遇到不解之处,还会向柳啸禹请教。柳啸禹见多识广,博闻强记,几乎无所不知。

    两人难得有这般平静相处的时候。

    再一次大规模作战后,柳啸禹大败墨云国铁骑,一举将他们打出黎国,并将军营牵至黎国与墨云国交界处,防止墨云国再次侵入黎国。

    走进黎国后,叶明非的眉就没松开过,所到之处,无不被黎国“热情”的民众团团围着,星星眼,青蛙嘴,大喊大叫,疯狂地向他丢鲜花,香巾,手帕,腰带,鞋子,甚至还有女子向他丢肚兜。

    鲜花都是玫瑰,还他娘的带着刺,不知道很扎人吗?

    香巾好像刚从香料中捞出来似的,香气扑鼻而来,害他连连打喷嚏。

    竟然还有男人向他丢鞋子?香味和臭味混合,简直没法忍受。

    还有肚兜,非要往他脸上头上扔,欺人太甚。

    当再一次被香气弥散的肚兜盖住脸后,叶明非忍无可忍,干脆坐进了柳啸禹提前为他准备好的轿子,心里气愤不已:要不是看这些人个个手无缚鸡之力,他一定会忍不住动手揍人,娘的,这都什么跟什么?

    混账柳啸禹,进黎国之前也不跟他说清楚,只提议他最好坐轿子。他从未到过黎国,本来打算看看黎国风土民情的,结果,憋了一肚子火。

    尤其令他受不了的是,在黎国,无论男女,都戴着花,涂脂抹粉,香气逼人,穿着漂亮飘逸的衣服,打扮得像一只只蝴蝶,完全不像刚经历过战乱的样子。

    后来才知道,黎国国民崇尚美貌,一见到美人儿便疯狂不已,没把他抢回家已经算不错了。

    黎国无论男女老幼,人人爱美,放着好好的土地不种,只知道涂脂抹粉,各种打扮,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国家会不会灭亡。

    如此颜控,不思进取,难怪被墨云国打得节节败退。这些年来,要不是靠大岚国救济,黎国人民早就饿死了。

    美有什么用?关键时刻能打败敌人吗?能救命吗?能填饱肚子吗?一群本末倒置的家伙,气死他也。

    叶明非突然觉得李勋很仁慈,怎么就这般毫无怨言地养着这群废物?

    倒是柳啸禹,见惯不怪似的,骑在马上,无视向他砸去的各种鲜花,香巾,帕子,肚兜。

    来到都城前,柳啸禹等了两个时辰,才见到黎国国君,据黎国大臣说,他们家国君正在穿衣打扮。

    当见到黎国国君朝蓝若的那一刻,叶明非拧眉咧嘴浑身抽搐,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一国之君,而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花蝴蝶。

    只见这位一国之君,涂着胭脂口红,手里拿着小镜子,穿着广袖长袍,轻盈飘逸,每走一步,衣摆便随风摇摆,自带风流之态。美则美矣,只是,看在叶明非眼里,总有一种面对扭捏作作的男妓的错觉。

    尤其过分的是,他手里还拿着一枚小巧玲珑的铜镜,每跟柳啸禹说两句话,便举起镜子左顾右盼,理理秀发,整整衣饰。

    除了国君,其他文臣武将无一不打扮得花枝招展,好像青楼迎客似的。

    叶明非忍不住将这些人跟柳啸禹相比较,点点头,心想:无论这些人再如何打扮,还是比不过一身盔甲腰板挺直的柳啸禹好看。这才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嘛。

    虽然叶明非极力藏在柳啸禹身后,还是被拥有狗鼻子的黎国国君发现了。他几乎是扑向叶明非的。

    “这位美人儿,你是黎国人吗?不是,没关系,如果你想当黎国人,本王封你当丞相。啊,你真的太美了,天生就应是我黎国人......”

    “......”叶明非想撞墙。

    ☆、军营寻夫·追妻(五)

    黎国无名将,国主干脆将黎国兵马交于柳啸禹统领。柳啸禹在黎国边境安营扎寨,抵挡墨云国铁骑,每日与墨云国周旋。

    看见黎国有大片大片的荒地,将士们高兴地哇哇大叫,“公子,咱们是不是又能开荒了?”

    开荒成瘾,令叶明非哭笑不得,大手一挥:开。

    叶明非无视每天跑来看他的黎国百姓,每日指挥大家开荒垦地,养猪种菜,把黎国的荒地全都变成了良田。

    说实话,黎国的土地非常肥沃,最适合用来种粮食种蔬菜,几乎不用施肥。之前只是因为黎国人太懒,白白浪费了而已。

    原本的荒芜之地,在叶明非的带领下变成了粮疏之乡。

    军营里每日伙食丰富,将士们不但能吃饱,还能吃到各种营养丰富的蔬菜肉类,一日三餐,香味四溢,不但在黎国上空飘散,还飘到了墨云国军营。

    黎国君民每日闻着各种香味,馋的流口水,想来军营分一杯羹。

    叶明非有令:不劳者,不食。想吃饭,必须先劳动,否则,饿死没人埋。

    再加上大岚国那边断了对黎国的救济,黎国人民终于体会到了饥饿的痛苦。

    有些人开始受不了了,主动来军营找活儿干。叶明非让人给他们安排活儿。

    可惜,这些人纯粹是来搞笑的,干活时,要么捏着兰花指,要么拎着裙角,怕弄断了长指甲,怕弄脏了花衣裳,没力气,还没干劲儿,干不了一会儿便嘤嘤嘤乱叫,弄得田里乌烟瘴气。

    更不要说有些人把庄稼当杂草除掉,把杂草当蔬菜留着。

    叶明非冷笑一声,找来了一根又细又长的马鞭,站在地头上,看谁再敢穿着漂亮衣服来干活儿,一鞭子把衣服抽烂,还能丝毫不伤人;看谁敢捏兰花指干活儿,一鞭子下去,兰花指不见了,手上不留丝毫伤痕;看谁敢涂脂抹粉,他能用鞭子给人卸妆。

    如此严厉,弄得黎国人民连连叫屈。

    叶明非就一句话:有本事找个地方饿死去,别来他的地盘丢人现眼,既然来了,就要遵守他的规则。

    “这里是我们黎国的土......”有人本想狡辩,发现叶明非举起了鞭子后,立马乖乖把嘴闭上了,老老实实去干活儿,眼里泪汪汪,心里凄凉凉。

    这里是黎国的土地啊,怎么就成了他云大美人儿的地盘了?他不是大岚国人吗?嘤嘤嘤,不敢说......

    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投奔,边关城镇迅速扩充,从穷乡僻壤变成人声鼎沸,热闹程度直接超越黎国都城。

    后来,黎国国君干脆领着文武百官跑来边关,不敢蹭吃蹭喝,也开始扛着锄头干活儿了。因为王宫已经快揭不开锅了呜呜呜......

    再后来,黎国的百姓都快忘了自己的国君是谁了,只知道要听云大美人儿的话才有饭吃。

    见黎国君民被叶明非收拾得服服帖帖,不但配合前线作战,还能出一份力,柳江戏称他是大将军的贤内助

    柳啸禹笑而不语。

    这话被叶明非知道后,心中不平:贤内助?好像哪里不对!他是来和离的,不是来助那人建功立业的。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他更加不搭理柳啸禹了。

    柳啸禹拿他没办法,任他在黎国为所欲为。

    叶明非最喜欢认大哥,交朋友,跟所有人都能称兄道弟,尤其跟高联成,于明,铁哥等人关系要好。战事停歇时,他便会请大家到他的军帐中围炉夜话,品尝美食。

    他也不动手,指挥别人动手,“想来我这里吃现成的?没门,都动起来,能者多劳,笨的也别闲着,烧火,劈柴,搬东西。”

    无论在军营职位多高,到了他这里,都是干活儿的命。

    偏偏大家还甘之如饴,因为在他这里,不但能吃到各色美食,还能喝到各种美酒。

    尤其是他腰间那神奇的小袋子,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要什么能变出什么。

    后来,来找他围炉夜话的人越多越多,军帐里坐不下,众人干脆在军帐外席地而坐,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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