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芸放下手中的东西,淡淡一笑,“没,清迟更早,他现在还在跑步。”
路今熠微挑眉梢,难怪易清迟这身材这么好。
“对了阿姨,我朋友今天下午有个演唱会,我待会就要过去了。”路今熠说。
季芸啊了一声,修得精细的眉毛微微一皱,“现在就要过去了吗?我让清迟回来开车送你吧。”
路今熠连忙摆摆手,“不用麻烦易老师了,我叫助理过来接我就行了。”
“可是……”季芸似乎还想坚持说什么,但又止住了,于是说,“那你先吃点早餐。”
路今熠点点头。
等易清迟晨练回来,路今熠已经坐上车子走了。
他毫不知情,所以就问季芸,“路今熠还在睡觉吗?”
想想昨晚这人为了知道后续剧情而进行的一番猜测,不免有些好笑。《afinx》第二季是原创的,所以就算看过漫画的路今熠也毫无办法,只能干着急猜剧情。
“他去参加朋友的演唱会了。”季芸告诉他。
闻言,易清迟唇角挑起的笑容不由消淡了几分,他轻蹙眉头,这才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看自己的微信。
没有叫他失望,路今熠有给他发消息。
路今熠:早上好
路今熠:我朋友有个演唱会我要过去一趟
路今熠:你哥今天的生日宴席我来不了,十分抱歉
路今熠:对了,今天有场夜戏,易老师要一起搭飞机,还是?
这些消息断断续续,中间有搁几分钟的,似乎想到什么,才发过来什么。
易清迟盯着这些文字,都能想象路今熠在车上发神的样子,然后忽然又想到什么,就翻出手机摁键盘拼字。
“怎么了吗?清迟。”季芸见易清迟站在原地不动,盯着手机也不知道做什么。
易清迟唇角勾了勾,“没事,哥的生日宴不是十二点开始吗?我先过去找他。”
季芸觉得奇怪,毕竟现在也才十点。
路今熠坐上车后,先是回了一趟家,随后才去找厉初同。
筹备演唱会极其辛苦,很多事情要亲力亲为,路今熠来到时,是由厉初同的助理李穗带进去的。
演唱会还没开始前,厉初同现在在化妆室里正上妆,从头到脚亮闪闪的,像个行走的旋转彩灯,头发都挑染成蓝色。
“哟,路老您来啦,有没有带上什么礼物?送我点什么?”厉初同通过面前的化妆镜就看到路今熠,轻哟了一声,嘴巴就管不住。
要不是看他在化妆,路今熠真想抬脚踹他,看他那副欠揍的德行。
“参加完你这演唱会我就回去拍戏了,来去匆匆,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喜欢吗?”路今熠拉开他旁边的椅子,呵呵冷笑道。
听到路今熠这回话,在场人都忍不住“扑哧”笑出声。
“所以厉老师喜欢这礼物吗?”路今熠略扬眉梢,有些挑衅。
闻言,厉初同幽怨地瞪他一眼,恍然觉得自己变成了地里的小白菜,冷风吹,还没人爱。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厉初同咬牙切齿,过了会儿,又转话锋,怪有些算计的口吻,“待会儿我也会奉上精心给路老师准备的礼物。”
路今熠连忙拒绝,不用想,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礼物。
在他化妆的时间,路今熠又翻出手机看看易清迟回复了没有,而这一看,果真回了。不知为何,心底忽然有一丝喜悦。
易老师:今晚六点的飞机,已经订好了
虽然只是简短的一句话。路今熠低下头,礼貌地回复他。
而这时,厉初同妆已经化好了,他瞥了一眼路今熠的手机屏幕,刚好捕捉到一个关键字。他让化妆师们都出去,等门关上的一刻,他盯着路今熠,眼神八卦。
后者抬起头来,刚好看到这样的眼神……
“你跟易……易老师是吧,你俩终于有进展了?”厉初同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说不出的不怀好意。
厉初同的长相偏向邪魅,说得女气点,就是妖冶,妆化过后,更加突显这方面的特质,让人四目相对时都忍不住败下针而红了脸。尤其是这对桃花眼,潋滟多情,水盈盈的,多多对视一眼你会觉得魂都要被勾走。
然而美色当前,路今熠却稳如老僧入定。
他皱了眉头,有些嫌弃地撇他一眼,“但凡少写一句歌词,你就不会分不清现实。”
厉初同不满意了,他挑挑眉,“怎么就不现实了,你和易老师都结婚了也不现实吗?”
路今熠摊手,想了想,给他这么一个比喻,“天帝要嫦娥仙子跟土夫子王二狗结婚,两人拒绝不了,只能听命。但是你觉得,一个住在天界上的天仙,喝惯琼浆玉露,见过多少绝色,真的会看上这种头脑简单没什么长处的凡夫俗子吗?”
“你是仙子还是土夫子?”厉初同听完后,面色正经,发出了灵魂第一个问题。
“……”路今熠无语,“不很明显吗,易老师一直站在神坛上。”
厉初同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继而又道,“那董永和七仙女不是成了吗,三圣母和沉香他爹不也成了吗?”
“那我换个人形容吧,他是高老庄贪财好色的猪八戒,这么一来嫦娥还能看上吗?”
“哇!路今熠你居然把自己比喻成猪八戒!”
路今熠瞬间语塞,一时不知道这握着的拳头能不能在下一秒就砸到他妆容精致的脸上。他明明就是单纯地想表达:易清迟要是看上他,那就是瞎了眼。
“行了,不重要,磨蹭这么久,演唱会也快开始了吧。”路今熠转移话题。
“嗯,确实,手机呢?拍张合照,咱好歹半年没见面了。”厉初同也说道。
后面找不到厉初同的手机,所以就用路今熠的手机来拍,总共拍了九张,有四张路今熠拍的厉初同。厉初同拍完后,就翻到相册看看,把刚拍的不顺眼的给删掉。
但是这一看全部相册,却看到了“嫦娥仙子”易清迟。
“哟,路二狗,这谁家的美人呀,这么水灵标致。”厉初同将手机屏幕对着他,晃了晃。
手机屏幕里的人,一身笔挺的军装,眉眼戾气尽显,甚至还有些阴郁味道。他坐在不知是什么珍贵木材打造出来的交把椅上,单脚屈起,踩在椅上。一手还端着红酒杯,五指修长,根骨优美。双眸浮笑而看镜头,嘴角微挑起一抹弧度,邪气十足,活似军痞。
路今熠看到这张照片,记忆也跟着被翻了出来。
易清迟拍定妆照时,他去看了,当时拍下来只是一个忍不住的动作,因为觉得太好看了,所以想拍下来,但是拍下来之后要干嘛……他当时没想。
第16章 音乐共情
路今熠夺回手机,随便扯了一句理由敷衍他,心有点烦躁。
演唱会要开始了,厉初同也没跟他在这个话题纠缠下去,两人一齐出了门,开始后续安排。
舞台设置宽敞,室内也很大,如今不过到了入场时间,里面的座位已经被占下大半了,应援灯牌十分显眼,橙黄橙黄的,倘若所有连在一片,便像耀光的海面。
路今熠跟厉初同从小玩到大,就连学校也是上的同一所。三观和,喜好也有很多相似,所以后来他们一起学了声乐,一起出道当了歌手。只是,中途路今熠又转型当了演员,而一次演戏后,他就爱上了演戏,歌虽然少唱,不过心中依然热爱。不同于路今熠,厉初同一直坚持着自己歌唱事业。
路今熠在厉初同安排的位置坐下,看他在舞台上表演,听他唱的每首歌。
站在台上的他,很耀眼。
路今熠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不拍戏,而一直坚持着唱歌,会是怎么样的?但是他想不出,因为他现在爱上了拍戏。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厉初同忽然坐在舞台上,跟粉丝们唠嗑起来,又是抛梗又是接梗,逗得粉丝不亦乐乎,一时许多欢声笑语。
中场休息过后,又是歌曲串烧。
等到最后一首歌要上来前,厉初同这会儿又开始跟粉丝唠嗑,不过不同于先前那个唠嗑,这次气氛煽情了些,惹得粉丝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打小就喜欢唱歌,上大学时也经常参加学校的晚上,十大歌手什么的,还去街上唱过,去别人举办的活动会唱过。刚刚出道时,虽然很幸运的小火那么一把,让你们发现了我,注意我,喜欢我,我很感谢。虽然没有名气,凭一腔热爱也很难行走,但因为有你们的喜爱,我才可以坚持这么久,因为你们的喜爱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动力,这种动力是个无比巨大的力量,一直在支撑着我。我并不想辜负你们的喜爱,同时,我也很想看到你们自豪的眼神,所以我努力,我会更努力,谢谢你们。”
厉初同站得笔直,没有中场休息时那轻松闲散的样子。荧幕放大他的脸,可以看到他眼中蕴含着热泪,眼尾已经泛起一圈红了,却依旧没有落下泪来,反而还坦然一笑,看起来让人心动又心疼。
他说完话,就向在场的所有粉丝们鞠躬。
简短几句话,不知轻描淡写带去其中多少艰辛。有些粉丝是从他出道,或者从他在校园一展歌喉时就关注他,追随他,陪伴他看过多少风雨,也知道有多么不易。
而试问能知道厉初同有多么不易的,就应该是路今熠了。
所以看到厉初同现在有很多粉丝喜欢他,喜欢他的歌,路今熠很欣慰,很开心,因为这都是他应有的,他值得。
煽情的气氛还在继续着,粉丝们忽然唱起了厉初同出道后的第一首歌。
那一声声,最纯澈的音色,最动人的感情,伴随着歌词而深入人心。
厉初同的眼泪再没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