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也没看到严郡的身影。
罗小姐带来比上次更多的衣服,一套套用防尘罩仔细包裹着,从外面看不到衣服的样式,但罗小姐自己显然很清楚它们都分别都是什么,她搬来活动衣架,按只有她自己明白的顺序整理好,从里面挑出一套递给了周晋。
周晋每每在这种时候,都忍不住佩服她的无所不能。
换衣服换到一半,听见严郡从外面回来,和罗小姐简短地交谈了几句,间或传来类似动物幼崽的细声细气的叫声,周晋有些纳罕,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出去就看见严郡怀里抱着一条刚刚长出绒毛的小狗,站在不远处。
小狗是一只纯种的边境牧羊犬,不知道断奶了没有。
它舒服地趴在严郡臂弯间,眼睛闭着,变成尖尖的脸庞上的两条细缝。
从耳朵到眼眶周围,稍深的灰色斑纹交杂在洁白的底色上,让它在动物幼年天然的可爱之外,还增加了一些高贵俊朗的影子。
周晋把目光从小狗身上挪向严郡,他抱着幼崽,露出让人想要亲近温柔的表情,线条柔和的侧脸让人几乎要以为他平素严厉和冰冷的气场都不过是假象而已。
严郡把狗放到地上,这个小小的毛绒团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用短短的四肢撑住自己站立起来,蹒跚地找到一处角落,依着墙根蜷缩起来。
“很好,看着是比以前有气质了。”
严郡打量着周晋的装束,评价道。
他这才想到转头去看镜子里的自己,乍然一眼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那是和周晋记忆中有着天壤之别的一个自己。
这套黑底金色刺绣的西装几个月前他也试穿过,那时他看自己,觉得就像那些一夜之间家财万贯的暴发户,缺乏底蕴,却非要装出贵族的样子。
如今说不清是哪里发生了变化,那身衣服却好像成了专为他而存在的,它深黑的神秘莫测,它金色的傲气张扬,都能从周晋的眼神和举止中找到端倪——这真正是一个野心勃勃准备进入名利场的新贵了。
连周晋自己都惊叹于这种改变,难得地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没有需要改的地方了。”
罗小姐汇报道。
严郡点点头,走到周晋身旁,抬手帮他理了理肩头不够齐整的地方。
少年身形瘦高,看上去只比严郡矮半个头。
他看着镜子里站在一身黑衬衫黑西裤的严郡身边的自己,突然觉得,这样他们也算是相配的人了。
“去换衣服,”严郡嘱咐,“然后去看看你的狗。”
“我的?”“以后就是你的了。”
严郡在他背上轻轻推了一下催他抓紧时间,说道。
周晋有些抗拒地站在那几步开外的地方,看那个小小的生命亲昵地用头顶去蹭严郡的手。
他被两种强烈的情绪撕扯着,小狗的可爱乖巧让他本能地心生怜惜,但它的模样让他克制不住地一遍遍回想那些黑暗的记忆,他一点都不想亲近这个生命。
周晋不清楚是自己在排斥它,还是它在排斥自己。
但这条狗的确很畏惧他。
周晋听过一个说法,说这些动物有着先天的敏感,它们会本能地远离那些沾染着它们同伴的血腥味的人类,将他们认作是凶手和敌人。
周晋讽刺地想,但你不知道我才是救你同伴的人,我为了救它而沾染它的血,在它被所有人背弃遗忘的时候,我为它的死而痛心。
幼犬不明白这些,它像是一个极端单纯无知的审判者,武断地给周晋定了死罪。
严郡任由他这样站得远远地旁观,和那小狗玩了一阵,突然抱起它,毫无预兆地把它塞进了周晋的臂弯中。
周晋生硬地托着小动物,两者都显得抗拒。
幼崽在他怀里不安地挣动,险些摔到地上,严郡在旁边护了一下,不由分说地指令道:“安抚它。”
“我不用狗,我养不活它。”
周晋梗着脖子坚持。
“你必须养它,”严郡看着他的眼睛,不带一点温度,“我说过,今天开始,它是你的狗。”
周晋维持着一样的姿势和他僵持,直到严郡漠然地放开手,小狗挣了两下就很快就要掉出周晋的怀抱,他终于妥协地捞住它,十分勉强地在小狗轻软的绒毛上轻抚。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发现这个危险动物并不会害它,幼犬终于安分下来,乖顺地趴俯着,尽管它的眼睛还是惊觉地睁着,而周晋能感觉到,它的脊背因为紧张而绷紧。
“你和我说过那条狗的事,”严郡在旁边沙发坐下,不知什么时候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正慵懒地品咂,“我没记错的话,就是这个品种吧?”“是。”
周晋一点也不意外他会这样问。
严郡做的每一件事都极尽考究,也极尽残忍,对这一点,他早已经了然于胸了。
“知道为什么吗?”“你想以毒攻毒,让我不再去想以前的事。”
周晋笑了笑,用一种讽刺的语气回答。
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在发泄心底一种报复的冲动。
“我还没有那么无聊。”
严郡仰头喝尽那杯酒,又给自己续了一杯。
“你喜欢它。”
他笃定地指出。
周晋没有反驳的余地,他最清楚严郡说得是事实。
“我们俩刚见面的时候,你说你没有爱的东西,我当时和你说,那样是最可悲的,因为那样——”“——那样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动物本能而已。”
周晋接道。
严郡递给他赞许的眼神:“赌场上那么多的人在疯狂之后倾家荡产、走向穷途末路,用最凶狠的方式对待自己,对待身边的人,因为他们放弃了去爱,凭本能活着——你父亲也是其中之一。
我推你走上的这条路是凶险的,还充斥着数不清的诱惑。
即使有我、即使你天生缺少物欲,也不可能丝毫不受影响,我训练你成为我的武器,但也更希望在这件事结束以后,你会比从前活得更好。”
周晋看着严郡情感丰富的双眼,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心念的摇荡:那是一种抛却激情驱使的、纯粹的安定和依赖,是他从未对严郡之外的第二个人有过的感觉。
严郡指指周晋怀里的小狗——它现在已经放松了下来,闭着眼睛兀自享受少年怀抱里的温暖,他继续说道:“你要把它养大,并且即使知道它有一天会离开你、会用死亡这种最极端的方式刺伤你,你也要爱它。
因为要有勇气去战斗,就要先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爱。”
第13章
不知为什么,严郡语气平和,但他说的这番话,在周晋的心里,却好像有千钧之重。
他觉得自己迫切地想要向严郡追问——或说是确认——些什么,但思绪纷乱找不到重心,那许许多多的话全都堵在胸口,一句也讲不出来。
他们沉默地对坐了一会儿,直到严郡放下酒杯站起身,轻松道:“今天不训练了,去准备准备,我带你出门。”
周晋一愣,下意识地指着狗问:“要带它吗?”严郡看看熟睡的小动物,笑起来。
“随你,它是你的宠物。”
他说。
严郡驱车带周晋去了撒伯龙尼埃湾。
那是梅菲斯特城附近唯一一个至今仍没有被开发成商业港口的海湾。
传说得以保留的缘由是因为那里曾显示神迹:在许多年前的某个傍晚时分,太阳沉入水中,海上浮现出星河般奇异而灿烂的图案,据说后来有人研究发现,这个图案的正圆形轮廓中,包含了二分之一个宇宙,和二分之一个深海。
海螺的花纹旋转延伸,与银河的光带铰接到一起,每一处都精确而和谐地联系和对应着——这是单凭人类的力量无法创造出的美。
很难说清这“神迹”是否真的出现过,但它后来无疑成了风靡梅菲斯特城的一个标志:第一张拍下它的照片悬挂在城市博览馆中;用极薄的金片一次雕饰而成的复刻版挂在赌场进门处金碧辉煌的大厅幕墙上——除了这些之外,用这个图形做成的书签、挂坠、明信片在路边的纪念品商店里都随处可见,几乎成了这座赌城的城市徽章。
我到梅菲斯特去的时候也给自己买过一个留作纪念,不过那一年,撒伯龙尼埃港遭遇台风袭击,直到离开以前,我都未能有幸一睹它的真容。
周晋不信宗教,对神迹之类的东西没什么感触。
不过他说,与其他港口的砂石不同,撒伯龙尼埃湾天生有着象牙白色的细腻沙滩,景色上倒是真的十分符合神话中所讲的那种圣洁之地。
从阿诺斯驱车过去要花两个多小时。
沿途,周晋都止不住地回想严郡刚才说的话。
“要有勇气战斗,就要先有勇气面对自己的爱。”
他在心里不断默念这一句,觉得之前直视严郡的眼睛时,那种冲击他心神的感受随着这句话,潮水一样不断地包裹上来,平息下去,再包裹上来……甚至在这一刻,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对严郡承诺些什么——尽管知道自己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值得拿来承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