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胡媚怀疑,西山这么大, 雨又在一直挥洒, 一时半会儿也不准备停下。
三人终究没找到小猪,也没遇见老虎,只得败兴回村。
下午, 雨停后。
胡媚再来了一次西山, 小猪依旧是了无踪影。
“唉!看来是真没了!奇怪, 老鼠还在, 难不成野兽成精了, 看不上死老鼠?”没找到线索, 胡媚只得摇摇头,彻底把养猪这件事抛出脑海。
距离胡媚七八百米左右的一处平地里, 小东北虎将一群小猪赶到一片野菜地。
小奶虎别有趣味的瞄了几眼,排排前进的小野猪, 经过它的观察,这些小猪们懂事听话, 它眼神一甩,它们大致就明白意思了。
作为临时喂养员, 小奶虎感慨两脚兽失约的同时,也不得不担负喂养小猪的责任。
所幸, 一番实践后,小奶虎发现, 这些傻猪不吃虫子蝴蝶, 不吃老鼠蚯蚓, 偏爱吃自己看都不看一眼的野草,实在是太没眼光。
不过,正好也免了它为了养猪还要去辛苦捕猎的想法。
毕竟这些猪都是食物,犯不着它堂堂未来丛林之王,耗费心思。
还是吃草好。
胡媚不知道她来的巧合,刚好错过了小奶虎来找她的时间,只得完全放弃了找回小猪以及老虎的主意,打道回府。
转眼,又过去两天。
赵村长嫁女的日子,来临。
西山脚下的建房暂停一天,胡媚等人纷纷去看热闹。
由于新村长招夫上门,并非是简单的嫁女。
按照以前的想法,那便是直接在赵家办个酒,众人吃一顿那就算成功结亲。
不过,稻香村刚经历了一场换村长的大事件,众人都想讨个好兆头,便纷纷央求赵村长把仪式搞大点儿,为此甚至还去公社申请了拖拉机,到时候大仗式接送新人。
介于距离问题,这赵家姑姑的出门地点,就从赵村长家挪到了堂伯赵满仓家。
这新房,又刚好征用了赵家女儿的房间。
正巧,这日正值周末,上初三的表妹赵竹放假,一向和赵家姑姑交好的已经嫁人的表姐赵梅,也从镇上赶了回来。就连在高一辍学进纺织厂不久的表妹赵兰,也请假回来凑这份热闹,总之姑姥姥家也算是热闹非凡。
此时,兰草舅妈正在熟练的用棉线帮新人开脸。
只见她麻溜的把新人脸上的绒毛除去,接着直接用面粉,给人糊了个大白脸,还没等胡媚觉得辣眼睛。
李兰草话音一转:“兰兰,叫你带的东西没忘记吧?”
“当然没望!我专门找的颜色最正的红纸,保证把悦姑姑的脸蛋染得红彤彤。”赵兰连忙打开带回家的布袋子,小心翼翼的拿出几张正正方方的红纸。
李兰草结果红纸往清水中一过,便朝着新人脸上一抹,唱戏般的红脸蛋顿时出现在胡媚眼前。
胡媚嘴角一抽,又见李兰草让新人含住浸湿的红纸。
转眼,一张红艳艳的小嘴出现在胡媚眼前。
所幸,大家没有更骚的操作,也没有用炭条描眉画眼线之类的,赵家姑姑底子好,李兰草也没丧心病狂的把人脸涂得像僵尸。
总的来说,除了两团异常吸睛的高原红外,真的不丑。
“来!小姑,这马甲穿里面,这是你侄女专门孝敬你的,作为新嫁娘,一件红的都没有像什么样子。”赵梅拿过一间红褂子,一边道。
“这……”赵友悦看着崭新的红褂子,明显一愣。
“穿上吧!你侄女没嫁错人,小姑你是少有的支持我和从宴的人,一块红布,侄女我出得起。”赵梅腼腆一笑,重点强调她没嫁错人。
话音一落,胡媚明显看到屋内众人齐齐一怔,尽管大家快速的掩去情绪,胡媚也没放过屋内突如其来的瞬间尴尬。
怎么回事,难不成大表姐嫁人有什么内情?
此时想不到那么多,大家也很快的转移话题,赵友悦穿上红马甲,又快速穿了件灰褂子把马甲遮在里面。
胡媚投以了解的目光,这个年代对于穿着本就有很大的限制,除了香港澳门等临港城市,其他地方的人穿红戴绿也有可能惹上祸端,即便是婚嫁也得偷偷将红色穿在里面,图个喜庆而已。
所幸接下来的事情做得和谐,新郎被推瓤的进了新房,给了胡媚等人几分几毛不等的红包,成功把新娘接了出门。
三转一响,土坯洞房,新人喜坐拖拉机。
在拖拉车笃笃笃的声音中,沿着到相处绕了一个大圈子,到赵村长家时便算是礼成。
作为娘家送亲人,胡媚和几个舅妈表姐妹们被安排在同一桌,当菜食端上桌不久,大表姐赵菊突然忍耐不住的干呕起来。
“阿菊,你怎么了?不舒服吗?妈这就带你去找二叔公。”看见赵菊难受的干呕,大舅妈连忙放下筷子,去查看女儿的身体。
“大嫂,大惊小怪,菊侄女这是怀上了!”二舅妈看了眼赵菊面前的一碗乱炖的鱼肉,由于是大锅灶腥味没处理好,赵菊闻到味道干呕,必然是怀孕。
“怀了?”大舅妈一愣,连忙看向女儿。
“我不知道,最近天天忙。”赵菊愣怔,看了眼母亲又看了眼桌上无数双望着她眼睛。
赵兰草问:“快请二叔公把个脉,对了!侄女婿没来?”
“没…没来!最近事情多,他忙着呢!”赵菊一愣,眼光闪烁一下,强行解释。
不过她的表情,并没有她话语的确认,倒给别人几分心虚的感觉。
大舅妈扶着女儿的声音一顿:“……女婿,女婿又发病了?”
“没!没发病,他正常着。妈!你别乱说。”大舅妈话音一落,赵菊便一巴掌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气急败坏的道。
发病?什么意思?胡媚皱眉。
“行行行!你别激动,我们先去找你二叔祖爷爷瞧一瞧。”大舅妈不想惹怒女儿,连忙转移话题。
胡媚听得云里雾里,只能大致猜测这没露面的大表姐夫,身体有问题,且这问题应该不小,以至于赵家除了今儿个嫁人的赵友悦之外,没几个人支持她。
期间,前几日一起做过牛车的张家夫妇的儿子,喝醉酒发酒疯,差点闯新房抢亲。
据说,女知青没来前,这张佳斌觉得稻香村,只有赵友悦勉强能配的上他,不过一来赵家人看不上张佳斌,二来张佳斌觉得赵友悦学历没他高,还在考虑。
反正这个自恋到极点的穷屌丝,站在新房门口,一会儿道:“友悦你跟着这个小白脸,迟早会后悔的。”
一会又说:“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你学历太低,家里又太穷,完全配不上我,所幸现在比你条件好的女知青住到了我们村,我肯定会…肯定会……”
“肯定你个头!赶紧的把这酒鬼扔出去。”赵家表舅们齐齐上阵,驾着张佳斌就往外边走。
胡媚目瞪口呆的看了这一场婚礼,便被莫寻叫到一边,据说是单独谈话。
“看了这一场婚宴后,你有什么感慨?”莫寻觉得这几日的相处,胡媚应该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也许不继续拿乔了,发问道。
“新娘脸真红。”胡媚仔细想了想,实在是没什么感慨,于是随意道。
莫寻:……
“赵家姑姑年龄拖太大,差点嫁不出去,甚至被张佳斌那混子缠上,所以……”早点结婚,结婚对象,考虑一下我。
“张佳斌确实穷屌,据说他向知青点李知青告白不成,又缠上赵知青,就是这两天的事情,还真是一点也不衷情。”胡媚认同的点了点头,张佳斌这个屌丝,脸皮是真的厚无疑。
莫寻:……
“昨天知青点的几个男知青找我谈话,说我傍你的大腿,吃香的喝辣的,没有他们知识青年的骨气了。”我觉得说的不对!这明明是你情我愿,互利共赢。
“你想单独开伙食?也行!我不介意。”胡媚眉毛一挑,怎么,眼见日子过好了,爷们儿开始生出其他的想法?
莫寻:“不是!我是觉得骨气该消失的时候就得消失,大腿能抱的时候不能撒手,反正,我不会放手。”
胡媚一怔,转头看向莫寻:“你…什么意思?”
“嗯哼~就是你想的意思。”莫寻摊了摊双掌,脑袋一偏,对着胡媚勾了勾,平日一向耷拉着的嘴角。
“你不是一向不屑我吗?”胡媚心想,自己都做好放弃莫寻的决定,怎么感觉最近这人越发的黏黏糊糊,似乎在倒追自己。
“我?”莫寻指了指自己,一脸茫然,接着连忙道:“我何曾不屑于你,你救我弟莫清,与我莫家是救命之恩,在我食不果腹时接纳我,与我莫寻而言是衣食父母。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算了算了!用不着你为报恩以身相许,欠我的,多打几张欠条,以后还就是了。”
这可是未来首富,即便那是在□□年甚至十多年以后。
但现在让他多欠点人情,等过个十几二十年再去要账,也是自己赚了好不?
“胡媚!”莫寻表情严肃,嘴角耷拉,语句从唇齿间蹦出,“你,莫再拿乔!”
“什么?拿乔?你在说我?”胡媚指了指自己,一脸懵逼。
“说过会负责,说过会娶你,我莫寻说过的话,不会后悔。”莫寻热情迅速冷却了下去,语气中多出了几丝冷硬与冰意。
莫寻话中的冷意,就是胡媚努力忽略也撇子不去。
对于莫寻高傲又冷硬的话语,胡媚也不是那么好脾气,当下反驳:“你要负责,你要娶我,我就要答应吗?”
“谁管你后不后悔!我就是不嫁,你要怎样?打我吗?你打得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