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已剪短了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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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已剪短了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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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一起住了快一年的舍友还是一起上学的同班同学,对刘雨辰的评价无疑都是孤僻,自我甚至可以说怪异。

    身材消瘦而高挑,走起路来头有点微微的前伸,这让刘雨辰看起来很是匆忙。而刘雨辰也的确看起来整天都忙碌的样子。当然这也是他一起生活的舍友对他的印象。

    在这个年代,留着长长的高晓松似的长发已经不是什么另类高调的表率了,相反,那会让你看起来很土鳖。如果再配上一副带着黑框眼镜略显苍白的脸,那无疑是在整个追求个性追求张扬的现代校园里的一顿奇葩,甚至被很多人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

    当然,更是有很多人认为,即便是认识了几年生活学习了几年,但是他们都根本记不清刘雨辰的脸。一提起他。人们脑海里立即浮现的是他的长发邋遢的样子,嘴里还会不由自主的说声,怪物。

    的确,刘雨辰在很多甚至是所有人的眼里都是一个怪咖,特立独行。

    每天在图书馆宿舍和教室间来回匆忙的行走。除了吃喝拉撒上课以外,就是低着头让仿佛从来都不洗的长发把面孔掩盖然后把头深深的埋进书本里。

    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他的怪癖。同样,也都很自觉的没有去打扰这个仿佛是来自上个世纪里的怪人。他们会恶意的揣度,这家伙是不是连男女的区别都不知道或者是甚至根本就以为男女只要是简简单单的睡一起就会生孩子呢?

    他的特立独行并没有为他带来女生的青睐,毕竟这已经不是那个长发飘飘校园诗人横行的年代,女生已经根本就对那”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不感兴趣,她们更关心的是名牌包包汽车和化妆品。

    很多时候,刘雨辰都会压抑住自己的心,对自己说几句,再沉淀沉淀,再沉淀沉淀!

    没有人知道,这接近一年的大学生活,他已经读过了两百多本图书馆里面的书,包括很多古典和国外的书籍。他看书很杂,但是却很慢,几乎是斟字酌句的来读。当然他觉得这些都还远远不够,他还要横扫整个图书馆。当然不包括那些什么计算机或者专业性很强的书籍。

    其实没有人知道。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主。他有他自己的野心。不过他也深深的知道,对于自己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人来说,除了要有毅力和力气,还需要运气和知识储备。

    而现在,他正是在如饥似渴的进行着原始的知识积累。

    他不知道这些他读的东西是不是以后就真的有用,但是这些都不重要。很多东西,原本就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但是真要有一天,你遇到了,需要了,恐怕就不是一下子就能找寻的到的。

    当然,至于他的舍友担心的什么男女问题,他不是不知道,因为一次他不小心看到自己一个舍友在打飞机。那个家伙被他看到如此龌龊的举动不仅没有任何尴尬。反而把那个沾满了不明的浑浊的液体的右手举起来对着他竖起来中指。”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家自娱自乐!”

    其实当时刘雨辰看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在惊讶,娘的,怎么还有这么小的玩意!还好意思拿出来自娱自乐!

    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如果要说这”自娱自乐”恐怕整个大学校园都没有几个人能有刘雨辰知道的多,他甚至可以从追溯”自娱自乐”的最早的文物记载到现代的科学看待问题。从打飞机的心理隐形变化到左手用起来比右手更有感觉是因为左手会让自己感觉那是别人在帮自己弄都可以了如指掌甚至可说是如数家珍。

    当然,这些刘雨辰都不会说的。

    不过这一举动也让他转身离开之后,那个舍友把手指在裤衩上抹干净后对他的背影说了一句。**!

    刘雨辰有自己的喜欢对象。这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这个好像从认识开始就在用外形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用外形来告诉大家自己是庄周之流的圣人的家伙也会对异性有兴趣?那真是奇了怪了!

    刘雨辰喜欢的女生离他很遥远,或者说是根本就不是存在现实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喜欢的是一个正红到发紫的大明星。薛月!

    薛月是两年前刚刚凭借着一首青春励志的歌曲(窗外的雨夜)窜红的歌手。此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在歌影视三面都发展惊人的女明星。

    据说,**关注人数已过数千万,当然观众更喜欢她的原因是,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娱乐圈里,她根本没有绯闻传出,这实在是一个奇迹。

    刘雨辰也喜欢她。也曾经在她的**上留言说。女神!我喜欢你!爱死你了!

    尽管也知道。对方根本不会搭理自己。

    他甚至还保留着一张薛月的泳装照,无数次午夜梦回,为之换洗内裤。

    这些都充分说明,刘雨辰不是一个什么狗屁倒罩的圣人,相反确是一个充满七情六欲的性情中人。

    刘雨辰虽然安静的在汲取知识,但是同时他也会心花怒放,而且还开放的无比妖艳。

    不过不为外人道哉而已。

    很快,大一的暑假如期到来,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一条让刘雨辰心花怒放到流血的新闻:清纯女神薛月本月会在上海的崇明岛拍摄新片……

    当刘雨辰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原本深邃的眼神焕发出别样的色彩。

    ”或许我可以做点什么吧!”

    伴随着舍友的离开。刘雨辰也背上行囊,决定开路申城。不过在这之前。他做了一件事情。理发。

    看着满头青丝尽去,露出自己的那张满是清秀的脸,刘雨辰不仅有些失神。

    三年了!整整三年零二十六天,今天我终于剪去了这烦恼丝!

    明天该是一个好天气吧!他想。

    这个时候,恰好理发店里在放着一首歌曲”我已经剪短了我的发。剪短了牵挂。剪一地不必要的分叉”听着这如此应景的歌词,走出理发店的时候,刘雨辰对自己说。我已经剪短了我的发,刘雪雪,我已经忘了你了!

    然后昂首走了出去。如果有人恰好经过他的身边还会听到他的嘀咕,娘的!剪个头还要十五块钱!太奢侈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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