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及高校总是不断地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向企业界流动。英国皇家学会和科教部研究会共同设立了“工业研究基金”,通过资助形式鼓励高校教师和企业的调研人员到对方单位从事半年至两年的研究工作,期满后再回原单位。一些高校明确规定: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等专业负责人必须同时兼任有关企业的技术经理和实验室主任等职,以便于双方的人才交流。剑桥大学明确规定,该校的毕业生只有到社会其它部门工作几年,才有条件入选回校任教学工作。有关资料显示,75吼以上的大学工程学部的教员和90%以上的市郡工业大学的工程系教员至少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半数以上的大学工业部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薪水是从企业领取的。
在高技术工业区或科技园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园区是一种以智力密集为依托,以开发高技术和开拓新产业为目标,促进教育、科研与生产相结合,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综合性基地。自从1951年世界上第一个高技术园区一斯坦福研究园诞生以来,到90年代初全世界已建立了500多个高技术园区。美国现在250所大学与1万多个公司企业建立起80多个高技术工业区。其中著名的有,美国的硅谷、128号公路、三角研究园。英国自1972年以来已建立了28个科技园区,其中拥有68家成员公司的剑桥大学科技园区的成就最引人注目。此外,德国目前的技术园至少已建成60余所,其规模各异,职能也不尽相同。日本的筑波科学城、九州硅岛等,韩国的大德研究园区等也都是一些有名的科技园区。实践证明,创办高技术工业区或科技园区可以大大缩短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迅速提高成果转化的速度。
相比之下,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至今尚未形成良好的环境和有效机制。科技与企业要么互不相干要么貌合神离,众多科技成果于是要么脱离市场需求,要么因为转化渠道不畅而被束之高阁。
虽然在“放开一片”的政策的引导下,近年来很多科研机构都挂出了公司的牌子,一些科技人员“下海”从事技术开发和转让,建一个工厂,开几家公司,国家对他们也采用优惠政策加以扶持,一些科研单位因此在没有经历太大市场风险的情况下也获得了不少利润。但对于大多数科研单位的此类企业来说,基本处于事倍功半、疲于奔命的小作坊状态,难以形成产业优势。结果是科研人员必须自谋生路,许多科研人员不得已到处打工,基础研究太清苦无法坚持。
而从企业的角度讲,我国现有各类企业860多万家,乡镇企业2000多万家,有技术开发机构的大中型企业不足9000家,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的比重不足1.4%。有统计表明,我国大中型企业每年开发的6万多项新产品中,能达到国际水平的不足2.59%,其科研开发能力很低。如果企业只是原地踏步地依靠现有科研人员和条件组建研究机构作用不会大,必然需要投资添置科研设备,引进科技人才,完成配套工作,经济问题摆到了桌面上,同时还与现有科研机构重复了。
另据国家科委1997年前后的一项调查,虽然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力量近年来已占到全国科技力量的1/2,但至少还有1/3的大中型企业没有自己的创新机构;虽然1.4万个科研机构中平均拥有科技人员约100人,但研究开发人员只有不到10人。企业创新能力薄弱,妨碍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
一方面科研机构企业化收效小,又没有动力进人企业;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机构重建,导致了经过十几年的改革,独立于企业的科研机构比1986年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七八十个,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结合陷进了进退两难的境地。那么,有人会问: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为什么不直接联姻?企业为什么不能直接将钱更多地投向科技,进而让科技创造效益?
这当然是我们希望的最好途径,但实现这种途径,使ii&0(即研究与开发)投人达到509%,目前在我国还不现实。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先生有独到见解。
何先生说:“企业能否投入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来改变。请注意我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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