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短袖,小小的裤子,小小的拖鞋,剪得短短的头发,白白的没有什么血色的脸,依旧是大大的眼睛,细细的胳膊。
我眼睛都瞪圆了,一时间大脑感觉有点不够用了。
“你到底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是今天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因为我觉得还是把她的性别搞清楚比较重要一些。这里就暂且先用“她”来称呼吧。
“我是男生......因为我在孤儿院总是被人欺负,只有换上了女生的裙子才不会有人欺负我,所以才......清阿姨把我接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我是男生。”他抓着凳子的前沿,拘谨地坐正来,努力仰起头想要看到我的眼睛——他虽然只比我小一岁,但因为从小待在孤儿院的缘故而营养不良,个子矮得很。
我像个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没有答话,只自顾自地吃着碗里的菜。
今天的红烧茄子味道非常的好。也许是我饿了,吃得比平常多了半碗,陈伯看见了笑得都快合不拢嘴了。陈伯在我出生的时候就负责照顾我的日常起居,所以导致他有时候真的比我妈还要像我妈。
在我细嚼慢咽地吃完嘴里的食物的时候,我才有空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他吃得很少,基本没怎么动过,证据便是他的米饭依旧是纯白的,没有沾染上任何的菜汁,简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只吃了饭没有夹菜。
我懒得理他,爱吃不吃,反正我吃完了之后把碗筷往前一推,下了凳子之后就往楼上走了。三楼的房间多得很,在我卧室的旁边,空着一间房,现在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应该就是准备给他住下的吧。
反正,别来烦我就行,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井水不犯河水,”这是我新近学到的一个词,大概意思就是谁也别理谁,跟桌子上严格的三八线、象棋世界里严肃的楚河汉界是一样的存在。
我上楼之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开始捣鼓我的机器人时陈伯敲了我的房门。
“小少爷,能开个门吗?”他贴着门跟我说:你陈伯我呀想跟您说点事儿。”
我下了床,赤着脚给他开了门,瞪着眼睛等他的下文。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被打扰,我享受独处的时光,因而此刻被打扰的我十分的生气。
陈伯在我面前蹲下来,轻轻地扶着我的肩,跟我说:“小少爷,程璟的爸爸妈妈是英雄,他们很早的时候就已经从这个世界离开了。只留下程璟这一个孩子孤孤零零的,所以我们要对他好一点哦。”
原来他的名字叫程璟。“璟”的意思是玉的华彩。这名字着实不错。
“可是,”我看着陈伯,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开口:“我也没有爸爸了。”
我看见陈伯突然难过地低下头来。
“小少爷,你还有妈妈呀,夫人很爱你。”
我抿着唇,不想说话了。
我一句话都不想再说了。
哪怕一个感叹号,一个字节都不愿意。
我紧紧地咬着我的牙关。
然后我关上了门。
动作很轻也很缓慢。慢得能够让我看见陈伯最后的眼神,像只受了伤的老猫。
当晚我便做了个梦,梦见妈妈怀里抱着程璟在笑,而我在旁边看着他们,单薄的身形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我被惊醒了,喘着粗气下了床,怒气冲冲地跑到了隔壁的房子,一脚踹开了门——门没锁,很容易就开了。
程璟在熟睡中,根本没有察觉到我的到来。他的耳朵居然还戴着耳机,这是什么古怪的毛病。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掐死他,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分享我妈妈的爱了。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有点变态的。
厨娘在宽敞明亮的厨房里杀鸭子的时候,我曾经偶然间见到过。那时候我正在踢球,没控制好力度,球掉到了厨房里,于是我只好进去捡球——平时陈伯不会让我进来的。我看到厨娘一只手钳制住鸭子的翅膀,一只手拿着刀划拉着它的细长优美的脖子,下方放着一个蘸了盐水的瓷碗。我看见鸭子的血一开始是一股股流下来的,接着变成了一滴一滴。碗中的血已经满了,但鸭子还是能动,还是扑腾着翅膀,还是没死。然后我看见厨娘在它脖子上原来的伤口处又狠狠地划了一刀,血又流了下来。
鸭子慢慢地不动了。
可我只觉得,看得还不够瘾。
鸭子死得太快。
杀死一只鸭子容易,但掐死一个人,我知道好孩子不能那样做。
但是妈妈的爱本来就像是喜马拉雅山上的空气一样稀薄,再多一个人来分享的话我就要窒息了,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才好。
我就站在那里,等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凌晨三点钟,挂在一楼大厅的大摆钟敲响了三下,声音直冲云霄。
我看见程璟翻了个身,嘴里喊着“爸爸,妈妈......”一边喊还一边哭。
算了。
想到陈伯跟我说的他失去了爸爸妈妈的话,我攥着拳头走了出去。
第4章
如果是我的心爱之物被人糟蹋了,我一定会很生气。
这个突如其来的噩梦导致的后果便是我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第二天竟然睡到了下午的三点钟。
陈伯知道我不愿意去餐厅吃饭,亲自把饭送到了我的房间里。
我百无聊赖地吃完饭,剔除了所有的胡萝卜碎粒——陈伯总想以此蒙混过关,试图欺骗我吃下我始终难以下咽的胡萝卜。
其他的食物我再不愿意吃都能吃下去,但是胡萝卜真的是我的逆鳞,我是无论如何也当不了啃萝卜的兔子精的。
当晚我看了场球赛就睡着了,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是十分的嗜睡。
第二天醒来,整个身体轻松异常。
今天的天气不错。打开窗,鸟语花香,一派春意盎然,让人心情大好。
如果没有看到那个怀里抱着雪白棕熊,头戴耳机的少年站在车子旁边的话说不定我的心情会更加的好。
程璟穿着私立学校的合身制服,背着小书包,书包上画的是奥特曼。
幼稚。
当我在心里这样想的时候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其实也只是一个八岁大的小孩子。
陈伯说他要跟我一起去上学,而且还是我的同桌。
天,要知道,自从上了小学之后,我就声称自己并不需要同桌,因为那是一种惹人讨厌的生物。他们会时不时地凑过头来看你有没有认真听课,鼻涕还一直流,指甲里头黑乎乎的像只久居山洞的大黑熊。
我没有上过幼儿园,因为幼儿园里充满了幼儿们的哭声以及和蔼可亲的老师们无奈的喊声。我只去上了一节课就不再愿意去了。叽叽喳喳的嘈杂环境真的是太可怕了,我宁愿在家里面自学。
忘了说,我在华粲小学读二年级。这是一个很无聊的年级,其无聊之处在于我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背了两个星期都没有把九九乘法口诀完完整整地背下。而数学老师,一位年逾花甲的女老师,因为班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学生还没有背完乘法口诀而不得不拖延教学进程,导致我们两个星期都在上同一页,做同一道练习题。
鸡兔同笼的数学题。
我已经能把题目都给背下来了,包括标点符号。
我实在是无法想象我的旁边坐着一位同桌的样子。
而且这位同桌还比我小一岁。
我甚至想不通为什么他上的不是一年级,而是二年级。
为此,陈伯给我作了解答。
不,也不单是给我解答。他仿佛对这位夫人带回来的孩子还有点骄傲。
我背着书包站在不远处,听见他对着一众仆人说:“小璟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么小年纪就已经会背乘法口诀表啦!所以夫人决定让他跟谯疏少爷一起上二年级,这样在学校里也好有个照应。”
小璟。
这才两天,就叫得这么亲热了。
程璟被这几个人高马大的大人围在圈子里夸奖似乎还有点不好意思,他红着脸低下了头,右手把黑色的耳机往耳朵里推进了一些。
陈伯在前面四平八稳地开着车,窗外的景物快速地向后倒去。我不情愿地坐在程璟旁边,看着他好奇地扒着窗户看外面的风景。而我的手里拿着一个平板,正在看今早凌晨2:45时皇马主场对阵巴萨的三分钟比赛集锦。
这两个球队在西甲联赛中一直是不分伯仲的,就算再一场比赛中有输赢,比分也不会差了多少,拉开的距离并不算大。
果然,2:3。
最后一分钟里梅西带球过人,越过防守球员的空当,虚晃过守门员之后把球稳稳当当地踢进了对方门框里。
在这场比赛中,梅西再一次上演了帽子戏法。
“啪嗒!”
程璟的包从他的膝盖上滑落在地,掉到了我的脚边。
他低头捡书包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脖子上有一条好看的项链。